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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教育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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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
分类号:
F403.6
页数:
14
页码:
301-3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教育工作发展情况,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教育工作分为职工教育和学校教育两部分。到1988年,一轻工业系统中有轻工业学校和轻工业技工学校、灯泡电线厂技工学校、印刷厂技工学校共4所学校。
关键词:
长春市
一轻工业
教育
内容
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教育工作分为职工教育和学校教育两部分。到1988年,一轻工业系统中有轻工业学校和轻工业技工学校、灯泡电线厂技工学校、印刷厂技工学校共4所学校。专业有机械、工企自动化、食品、发酵、家电、卷烟、硅酸盐、车工、印刷、电光源等专业。累计招取新生和为企业输送轻工专业人才6277人。截至1988年底,以这4所学校为基地对一轻系统内的全部职工进行了文化补课、系统教育、普法教育、中级技术培训、后备干部专业培训以及对技术人员进行知识补缺和知识更新等在职教育,同时对中层以上干部,专业管理干部进行了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普遍轮训一遍,使干部管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大专文化水平的干部由17.5%上升到20.2%,中专文化水平的干部由21.5%上升到27.8%。
一、发展概况
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1956年3月以前,局没有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局属工厂企业也没有设立教育机构和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职工教育工作。
1956年,中央提出向文化科学进军的号召以后,长春市第二工业局为了加强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于同年5月份成立了职工教育科,编制2人,并作出《关于职工教育科职责范围的暂行规定》,其基本任务是:在经理(厂长)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各类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的文化、技术、业务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制订短期与长远的培训规划;组织检查文化、技术、业务学习;组织开展技术研究、技术讲座、技术学习活动;组织短期训练班,审查干部、工人长期训练指标;组织委托培训工作;对后备干部进行文化、技术、业务、政治理论的培养提高;掌握培训经费的使用,解决业务、技术教育所需要的师资、教材、教具、教室等问题。1958年根据轻工业大上的形势,本着“谁用人谁办学”的方针,为解决轻化纺技术人才的不足,成立长春市化工学校(现长春市轻工业学校)。
1961年,长春市轻工业局机构调整,原职能部门的职工教育科被撤销,其业务职能并入工资科,设1名专职教育干部负责全系统的职工教育工作。在局机构变化的影响下,局属各企业也都先后将职工教育管理部门合并到劳动工资管理部门。这时全局有专职教学人员56人,其中男36人,女20人;大学文化的27人,中等专业文化的18人,高中文化的11人。是年,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在普遍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教育的同时,对干部采取离职轮训,继续办好化工学校,还请吉林大学代培化工专业人才。仅局属各厂3年共培养工程师7名,技术员21名,化验员27名,大学及中专毕业学生155名,提拔干部608名。
1963年,经省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和省轻工业厅批准,长春市轻工业局所属企业为轻工业培养后备技术力量联办一所学制3年容纳500名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轻工业中学。到1965年,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的教学人员达到83人,其中男45人,女38人;大专文化43人,中专文化40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领导机关受到冲击,教育管理工作也随之被迫停止,学生“停课闹革命”,学校处于瘫痪状态。
1969年成立轻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教育管理工作被划入政治工作组的宣传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局属两个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教育革命”和工宣队的派遣工作。
1970年,轻化工业局根据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关于中等专业教育革命的精神,经市革委会批准,将原轻工业第一中等技术学校(原长春市化工学校)和轻工业第二中等技术学校(原长春市轻工业中学)合并,易名为长春市轻工业中等技术学校。
1974年,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根据上级指示创办“七·二一”大学。
1980年初,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成立宣传教育科,编制3人,负责长春一轻系统内的职工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管理工作。1982年初,将宣传划出单列,一轻工业局成立人事教育科,编制2人。同一时期,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内各企业先后也成立了人事或劳动教育科,组织厂内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和政治教育。是年,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成立省电视大学一轻局工作站。
从1981年起,一轻工业局成立了干部培训班。将职工教育分成两部分,一是工人培训,二是干部培训。工人培训由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干部培训则由局干部培训班负责管理和实施。
1982年成立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1984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成立技工学校。1985年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成立教育委员会,编制2人,负责管理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内的职工教育和干部的培训工作。成立的当年,组织召开了长春地区一轻系统职工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了从1980年到1985年5年间长春地区一轻工业系统的职工教育工作,同时交流了长春市印铁厂(现嘉美制罐厂)、长春市印刷厂和榆树县啤酒厂等3个单位做好职工教育工作的经验。1986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教育委员会以题为“发挥三块基地(轻校、干训、社会办学)作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培训工作”的论文,参加在山西太原召开的东北华北六省教育工作会议,并介绍了经验。
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教育委员会在主管教育副局长领导下,负责管理长春市一轻系统内各工业企业的职工教育工作。教育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副局长兼),副主任1人,干事1人。这一时期,局属各厂均成立了教育委员会和教育科。到1988年末,全局有专职教育管理干部48人,专职教员26人。
二、职工教育
长春一轻工业职工教育工作从1950年开始,当时全系统有职工4381人,分布在局属9个企业,职工的文化程度和教育素质普遍偏低。根据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需要,地方国营各企业在厂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职工教育工作。当时,大部分企业从1950年开始先后成立了文化校,但入学人数仅占应入学职工的40%左右,出勤率平均达到50~65%。学习内容除扫盲、补习文化知识以外,还进行基础技术理论教育,并通过组织技术表演、技术操作学习班,推广先进经验等形式,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达到应知应会。
1956年,响应周恩来总理“向现代科学进军”的号召,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业局)所属各公司从5月份开始,先后成立了教育科,大部分国营厂在9月份后,也配备了专职教育干部。职工文化技术教育在公司副经理和企业副厂长领导下,由教育职能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专人负责。到年末,地方国营厂的职工文化技术教育已全面铺开,达到每个职工至少能参加1项学习。公私合营厂也逐步开展起来。当时地方国营厂有专职教育管理干部4人,文化校7处,专职文化教员11人,有初中班21个,初小班24个。参加文化学习的占职工总数的59.94%,技术学校学习的占1.8%,政治理论学习的占2.04%,业余大学的占0.5%,业务技术学习的占0.3%。有的虽然未参加以上学习,但参加了厂内技术学习的占35.42%。除此之外,各厂还组织了厂内各种形式的技术学习,如技术表演、技术学习班、科普讲座等。各专业公司和公私合营厂的情况是:公司设教育科2个,教育专职管理干部3人,文化校1处,专职文化教员7人,有初中班5个,高小班5个,初小班11个,职工参加文化学习的占51.65%,技术学校学习的占1.72%,政治理论学习的占4%,业余大学学习的占0.16%,业务技术学习的占2.1%。组织厂内技术学习的有6个厂,参加学习的457人,占职工总数的18.4%。1956年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在职学习的形式共7种:①签订互教互学合同和师徒合同。这是一种技术学习形式,开展比较广泛,参加学习人数也多。它是根据互相学习、互相进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原则,由高级工和初级工互相签订的合同,在一定的时间内保证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条件。②实际操作学习班。它是由高级技术工人讲操作方法、产品特征、技术标准等知识或讲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表演相结合。这种学习形式很受工人欢迎。③技术理论学习班。由技术人员担任教员,根据选定的教材,编好讲义,发给每个学员,定期讲课,提高工人的技术理论知识。④技术表演和技术竞赛。技术表演由技术上有某一特长的技术工人进行实际操作,其他工人观摩学习。技术竞赛是选择同一工种工人同时表演,并有测定员测定时间、效果、优缺点,做出鉴定,综合每个人的长处总结出经验,这种形式效果较好。⑤科普讲座。聘请科普会员到各厂作基本科学知识报告,对职工进行科普知识教育。⑥业余技术学校。这是一种正规化技术学校,有专职干部和教员,主要培养初级和中级技术工人。⑦业余文化学校。设有专职教员,主要是扫盲和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1956年共扫除文盲493人。
1960年,贯彻落实中央天津职工教育会议和省吉林现场会议精神后,在企业内大办学校,大搞教育,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据20个单位统计,共有职工16868人,应入学的13241人,已经组织10595人参加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学习,占应入学人数的78.5%,比1959年提高5.3%。入校学习的学员中有上年接受扫盲的1389名,占在学人数的15.3%。扫盲班人数下降,高小班由上年的3764人增加到4451人,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初中以上班级人数也都有较大增长,新增加业余高中班2个46人;业余中专班3个197人;半工半读班5个117人;全日制中专班2个45人。搪瓷厂还开办了业余大专班。全局已基本形成了从小学到大学,比较完整的业余职工教育体系。干部培训除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外,轻工业局还抽调29名领导干部脱产集中学习。绝大多数单位都组织了干部文化班和领导干部培训班,并在时间上给予了照顾和保证,出席率保持在90%以上。据1959年末统计,原来未达到初中毕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387人中,已有179人达到初中毕业程度。
1964年初,局党组决定在轻工业第一中等技术学校设培训科和干部训练班,隶属于局、校双层领导,统管全局职工的在职和离职培训。从1964年到1966年,在全局企业里进行了以文化、技术、政治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在职学习,参加学习的人数累计达到1600多人,这期间由培训科制订规划,检查指导,交流经验,由各企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正常的职工教育工作被废弃,代之以学习毛主席著作和语录为职工教育的内容。直到1972年恢复教育管理机构后,职工教育工作开始恢复,并于1974年在全系统内开办“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8年以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恢复了干部培训和职工教育,并开始重视专业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教育工作,尤其是从1980年开始,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开展职工(干部)教育的决定精神,发挥了企业办学的积极性,对35岁以下的青壮年职工进行了文化、技术补课和系统教育,并轮训了一大批干部。从1980年以后,一轻工业系统参加文化补课达9654人,参加技术补课9536人,除九台、双阳外,全市的“双补”教育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合格率达60%的指标。参加系统教育的8153人,完成率为34.8%,局办各类干部培训班69期,培训干部3536人。培养和输送了389名大专生,2343名中专生。参加干部正规化学习的1075人,通过开、闭卷考试,哲学考试合格率达98%。长春市印刷厂、德惠县灯泡厂、九台县印刷厂等被省轻工业厅命名为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长春市钟表总厂教育科、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教育科、长春市一轻局干训班被命名为轻工业厅先进集体;有34人被命名为先进教师(工作者)。一轻工业局被省轻工业厅推荐参加1984年东北、华北地区六省职工教育协作会议,并介绍了职工教育先进经验。这期间的主要教育形式内容是:
(一)干部短期培训
1964年初,长春一轻工业的干部短期培训由长春市轻工第一中等技术学校具体负责,到1965年末,开办了老干部班(企业中层以上干部),47人,学习初中语文、数学、企业管理、哲学,学制一年半(脱产);后备干部2个班,共107人,学制半年(脱产);各类专业班有统计班、财会班、生产管理班、技术检查班、安全班、锅炉班等。脱产学习时间为1~3个月不等,累计共培训450余人。“文化大革命”时期,干部培训工作停止。从1978年开始,干部短期培训由一轻工业局干部培训班具体负责。到1988年10年间,共举办干部短期培训班64期,培训干部4030人。培训内容有企业管理、财会、全面质量管理、核算、计划统计、劳动工资、后备干部、供销人员、外语、现代化管理、TQC培训、厂内银行、代干转干、电大辅导、目标成本、信息、微机、设备管理和支部书记培训等19个专业,具体培训情况是:
1978年,开办干部培训班11期,其中企业管理班10期610人;财会班1期50人。共培训660人。
1979年,开办干部短训班10期,其中企业管理班3期173人;全质管班2期57人;成本财会班1期86人;班组考核班2期61人;计划统计班2期150人。共培训527人。
1980年开办干部班11期,其中企业管理班3期206人;全质管班1期57人;财会基础班1期60人;党支部书记班6期304人。共培训627人。
1981年开办干部培训班7期,其中企业管理班1期97人;会计班1期70人;集体财会班1期30人;财会班1期58人;计统班1期92人;劳动工资班1期132人;全面经济核算班1期40人。共培训537人。
1982年开办干部培训班3期,其中财会基础班1期42人;全面经济核算班1期40人;班组长后备干部班1期31人。共培训113人。
1983年开办干部培训班8期,其中企业整顿班1期29人;供销人员培训班1期29人;外语(英、日、俄)6个班279人。共培训350人。
1984年开办干部培训班6期,其中现代化管理班1期59人;TQC培训班1期83人;厂内银行班1期128人;代干转干班1期202人;电大辅导班2期134人。共计培训672人。
1985年开办干部培训班2期,其中目标成本班1期83人;18种现代化管理方法班1期79人。共计培训162人。
1986年开办干部培训班3期,其中全质管班1期150人;信息人员班1期25人;微机培训班1期42人。共计培训217人。
1987年开办干部培训班2期,其中外语班1期50人;设备管理班1期46人。共计培训96人。
1988年开办干部培训班1期,即统计培训班69人。
(二)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
从1985年开始,由局宣传部负责管理,各厂宣传部具体组织,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学习内容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当代中国科学社会主义等4门课程。学习方法主要是每周三通过收看电视教学讲座。到1988年结束,共学习4年,全局应参加正规化理论教育的干部1775人,实际参加1284人,经过统一考试合格率达98%,占应参加人数的85%,颁发了合格证书。
(三)双补教育(文化补课、技术补课)
从1981年开始由宣传教育科负责管理,各厂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对全局35周岁以下的青壮年职工进行了文化补课和技术补课教育。一轻局系统参加文化补课人员7411人,技术补课为7001人,双补合格率达84.4%。5县“双补”教育工作的情况是:九台县轻工文化补课率达49.3%,技术补课率完成100%;德惠县轻工文化补课率完成85.4%,技术补课率完成67.8%;双阳县轻工文化补课率达28%,技术补课率完成67.8%;榆树县轻工文化补课率完成85.4%,技术补课率完成90.4%;农安县轻工文化补课率完成84.1%,技术补课率完成86.4%。补课方法是脱产、业余、半脱产3种形式。聘请文化教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上课,然后定期测验。经过5年的“双补”教育,考试全部达到标准,并颁发了“双补”毕业证书。
(四)工人中级技术培训
从1986年开始,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工人中级技术培训。对“双补”任务已经完成60%以上的企业,转入了中级技术培训工作。培训考核的对象是经过“双补”合格,并领取到《技术补课合格证》的工人,培训重点是班组长、生产骨干和在精密、大型稀有设备及关键岗位上操作的工人。培训采取的办法是自办、联办、委托办学,按工种进行培训,每年培训中级技术工人总数的10%,到1988年末已完成培训2951人,占应培训总数的65%以上。
(五)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的专业培训
长春一轻工业系统1983年统计,45岁以下不足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干部681人,其中市内一轻工业449人,九台、德惠、农安、榆树、双阳等5县232人。“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末,培训人数达到559人,占应培训人数的82%,其余部分1985年全部入学,经过培训学习,到1987年,全部培训完。全局中青年后备干部均已达到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同时根据国务院对企业厂长(经理)进行国家统考的决定和全国干部培训规划要点,组织全市一轻工业系统的厂长(经理)系统学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基本方针政策、科学管理知识和必要的文化技术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应参加厂长统考人数59人,1985年合格15人。1986年至1988年合格44人。总计合格59人。
(六)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教育
技术干部继续教育主要结合企业采用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引进新设备、推广新的管理方法,组织科技人员学习新技术、新理论。同时,组织干部进修深造。1980年以后,仅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分别送往各院校培养深造的干部达28人,其中市轻工业学校(中专)7人、上海复旦大学(电光源专业)5人、省电大班5人、送国家其他高等院校代培11人。此外还有参加各类自学(大学、中专)生100余人。1985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输送60名技术干部参加轻工刊大5个专业的学习。组织技术干部学外语,先后由市局培训279人,市科委培训40人,共培训319人。受外语培训的干部有的具备两门外国语知识,并达到能独立查阅资料或进行翻译的水平。
(七)系统教育
一轻工业系统对35岁以下青年工人进行系统教育,从1983年开始由局宣传部负责管理,各企业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学习内容有《中国近代史》、《中国工人阶级》、《科学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职业道德》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献。学习方法是统一发放教材,聘请教员讲课,到1986年全部轮训完。参加人数14371人,考试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结业人数为13856人,占参加人数的89%。
(八)普法教育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1985年到1988年,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全员普及“十法一例”教育。开始由一轻工业局宣传部管理,后交由局企业管理科负责,各厂由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进行集中培训、脱产轮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有:《宪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兵役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学习后经过考试,市普法办公室逐厂验收后发给合格证。据1988年统计,考试及格人数18946人,全局普法学习率达90%以上,经长春市普法委员会验收全部合格。
三、学校教育
(一)“七·二一”大学
1974年5月30日,国务院科教组发出《关于1974年教育事业计划(草案)》的通知中提出:1974年发展教育事业“重点是大力普及农村小学五年教育,加强和发展高等教育,发展厂办‘七·二一’大学……”长春市轻化工业局根据这一精神,由人事教育科负责,于1975年开始,委托轻工业学校和有条件的企业筹备组建“七·二一”大学。全局自办“七·二一”大学13所,共招收学员491人。学员来自各基层单位第一线工人,经过基层组织推荐,保送入学,学制一般为2年半。投入教育经费9.1万元。其中长春轻工业学校承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学员46人,来自一轻工业局所属企业。学习专业为轻工机械,学制2年半。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拥有教职工11人,设电光源和机械2个班,35名学员。学员除来自本厂一线职工外,还有省内7家灯泡厂选派的代培学员。
由于“七·二一”工人大学的学员都是保送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其中只有部分学员文化程度较高,基础较好,能够跟上教学进度,而相当多的学员文化程度比较低,学校专门为这些学员安排时间补文化课,但仍有个别学员无法跟上教学进度。1978年末,“七·二一”大学停办。学校给学员发了毕业证书。学员重返工作岗位。其中有些学员逐步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力量或受到重用,担任领导干部。
(二)电视大学、电视中专班
1.省电大班。1982年开始,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按省教委要求,举办了吉林省电视大学班。由局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学员由各厂推荐,经考试择优录取,只有部分系统外代培生。全局共举办电视大学班6个,学员196人,学习专业及学员人数:党政理论班(1983~1986年)39人;工业企业管理班(1983~1986年)42人;中文班(1982~1985年)25人;企业管理班(1984~1987年)30人;采暖通风班(1984~1987年)28人;工民建筑班(1984~1987年)32人。
2.电视中专、电视高中班。长春一轻工业系统1985年开办电视中专3个班,学员122人,在长春市一轻局技工学校上课;同年开设电视职业高中班木雕专业,学员51人,在钟表厂职工教室上课;1986年开设硅酸盐专业班,学员48人,在印刷厂技工学校上课;1987年开设硅酸盐专业班,招收33名学员,在钟表厂职工教室上课。毕业生在一轻系统内统一分配。
(三)轻工业学校
长春市轻工业学校的前身是长春市化工学校。1958年,根据轻工业大上的形势,为解决长春市轻化纺工业发展技术力量不足的矛盾,本着“谁用人谁办学”培养中等专业人才的方针,于同年6月创办长春市化工学校,隶属于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业局)领导。校址在长春市慈光路16号(今朝阳旅社)。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校舍3000平方米,10个教室,2个实验室,1个图书室和1个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的实习工厂。每年经费由主管局拨给20余万元。机构设置有:校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实习工厂。根据当时的人才需要开设了硅酸盐、工业分析、化学制药、有机合成、化工机械等5个专业,教职工296人,其中教师73人,在校生160人。1962年化工学校改名为市轻工业职业学校。1965年2月,又改为长春市第一中等技术学校。1970年同市第二中等技术学校合并,改名为长春市轻工业中等技术学校。1972年改为长春市轻工业学校。同年,校址搬迁到解放大路112号。经过3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其中教室2300平方米,实验楼2100平方米,宿舍楼700平方米,食堂900平方米,教工宿舍2100平方米,以及实习厂、托儿所、车库等。经费每年由市财政局拨给40~60万元。开设轻工机械、食品工艺、工业发酵、工业电气自动化、家用电器、工业会计等6个专业,其中家用电器专业是国家轻工业部设在东北三省的定点专业。在校学生400人,教职工141人,其中教师76人,教师中高级讲师8人,讲师26人。
建校30年间,校名先后改变4次,共开设11个专业,20届毕业生,为国家培养了3720名各类中、初等技术人才。除500名分配到外地或回原单位外,绝大多数分配到本市各系统。经过不全面的跟踪调查,绝大部分毕业生都能胜任工作,成绩突出,成为企业的管理或技术骨干。
到1988年,学校教学设施已基本完备,有实验室8个,天平室1个,电气化教室1个,微机室1个,图书馆(藏书约4万余册)1个,资料阅览室1个,体育教室和体育场等。
(四)第二中等技术学校
长春市轻工业局第二中等技术学校的前身是长春市轻工业中学,始建于1963年。当时长春市轻工业局根据长春市轻工业迅速发展,而专业干部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决定成立一所综合性的轻工业学校,以便培养技术后备力量。经省计划委员会、教育厅、轻工业厅批准,于1963年10月开学,校名定为长春市轻工业中学。由局属5个厂联合创办,隶属于长春市轻工业局,学制3年,半工半读。学校规模500人左右,设有机械制造3个班,招收初中毕业生150名;财经统计专科1个班,招收高中毕业生50名。学校经费除每期收学生5元学费外,其余由局属有关厂负担。学校教职工36人,其中教师25人,列为事业编制。校址设在长春市安达街84号,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毕业生由轻工业局统一分配工作,该校于1965年2月改名为长春市轻工业局第二中等技术学校。1966年因遭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停课。1970年,长春市轻化工业局决定,将该校与长春市轻工业局第一中等技术学校合并,改名为长春市轻工业中等技术学校。
(五)技工学校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成立于1982年4月,隶属于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校址设在长春市朝阳区翔运街70号。建校的宗旨是为长春一轻工业培养技术工人,提高职工素质,扭转职工队伍老化,技术力量不足的局面,在建校初期,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没有统一校舍,采取统一领导,分散管理的办法,分别在自行车厂、钟表厂、造纸厂等3个厂同期开办油漆、电镀、模具钳工、造纸等4个专业,招收199名学生,学制两年,第一批学生于1983年经长春市劳动局统一考核,全部合格,分配到承办单位工作。
1984年开始由分散管理改为集中办校,校舍借用钟表总厂职工学校的校舍,后又投资10万元建成240平方米的教学楼。教学经费采取由一轻工业局集资解决,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财会室、总务组、教务处。同年7月,招收电子(学制3年)、电光源(学制3年)、锅炉维修(学制2年)等3个专业班,学生144人,以及管理工程、供热通风、土木建筑、党政等4个电视大学教学班,学生122人,到年末有在校生266人。1985年增设卷烟工艺、食品2个专业技工班,学生98人,同时又招收2个电视中专班(工业会计专业,学制2年),学生104人,年末在校生468人,教职工由1984年的11人,增加到16人,其中教师9人,外请教师14人。1986年7月又增设食品、硅酸盐2个专业的技工班,招收学生77人,同时又增设工程师进修刊授大学班1个,招收学生30人,学制2年,年末有在校生533人。1987年又招收了车工、硅酸盐2个专业技工班,学生110人,同时承办1个轻工业工程师进修刊授大学教学班,学制2年,学生36人。1988年又招收陶瓷、硅酸盐2个专业班,学生70人。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从1982年建校到1988年,先后共开设17个专业,7届毕业生,培养了775名各类技术工人,绝大多数分配到局属各企业,经过跟踪了解,历届毕业生基本胜任工作,有三分之一的人成绩突出,成为企业骨干。教职工从建校时的6人发展到30人,其中任课教师20人,教师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15项。到1988年机构设置有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财务科和政工教研组,基础课教研组,专业课教研组,实习教学教研组,在校生317人。1987年经省、市劳动人事局检查验收合格,晋升为一类技工学校。
(六)厂办学校
1.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技工学校
该校成立于1984年,现有教职工9人,开设电光源专业3个班。学生来源由国家统一招生分配,毕业后在本厂就业。到1988年已毕业45人,被分配到厂内生产岗位。1988年在校生有101人。
2.长春市印刷厂技工学校
该校成立于1979年8月29日,属企业自办自管的技术学校,办学宗旨是为印刷行业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初级印刷技术工人,学员由长春市劳动局统一招收统一分配为全民固定工。校址设在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20号(原长印一个车间院内),学校建筑面积256.5平方米,教职员工16人,专兼职教师5人。建校10年间培养的学生总数为355人,其中技工班毕业生184人,在职职工培训86人,电大班42人,电视高中班43人。设有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体育等基础课。专业课有胶印、照相、制版、印刷概论、印刷材料、印刷机结构、装订等课程,1988年在校生有50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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