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科技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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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94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科技与教育
分类号: F403.6
页数: 40
页码: 275-3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科技与教育发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一轻工业的科学技术与教育工作就受到了重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了更大的发展。从1978年到1988年的10年间,共完成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有18项受到了奖励。一轻系统内建立了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4所,职工在职教育形式多样,坚持经常。科技与教育取得的成果对长春市一轻工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 长春市 一轻工业 科技与教育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一轻工业的科学技术与教育工作就受到了重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了更大的发展。从1978年到1988年的10年间,共完成科研项目100余项,其中有18项受到了奖励。一轻系统内建立了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4所,职工在职教育形式多样,坚持经常。科技与教育取得的成果对长春市一轻工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一节 科学技术
  一、管理体制沿革
  长春一轻工业的科学技术工作早在1949年市建设局就设置了技术室,1951年市工业局同时设技术室和技术科,负责工业的技术管理,当时的管理范围只限于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的管理检查以及协助轻工企业制定产品质量标准。1953年技术科与检查科合并,成立技术检查科。1955年省会由吉林迁至长春,技术室被划为省工业厅管理,更名为技术研究所。同年,市工业局决定技术管理工作由生产科统一管理。1958年,省工业厅技术研究所下放到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业局),易名为技术研究室,由副局长刘颖兼任室主任,编制为14人。其主要任务承担长春市轻工业科研课题的研究和本系统的技术指导工作。在这一时期,长春轻工业局所属90%以上企业没有设立专门技术管理机构,而由生产科(股)或生产技术科(股)管理,配备专职技术管理干部,并在生产科(股)领导下设置化验室,执行原材料投入和产成品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当时长春市陶瓷厂技术管理机构比较完善,厂长许洪飞兼任总工程师,同时组建技术科,并选拔有经验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担任科长,配备有技术专长的干部担任技术员,负责全厂的工艺管理、设计、研制新产品和制定贯彻各工序的工艺操作规程。
  这一时期,轻工系统的工程技术人员有较大发展。1949年长春工业恢复时,投入生产的火柴、造纸、陶瓷、玻璃等4个厂仅有技术人员12人,其中工程师4人,技术员8人,技术工人539人。到1959年,全市轻工业系统工程技术人员达到226名,比1949年增长17.8倍,其中工程师23名,增长4.7倍,技术员203名,增长24倍,技术工人4767人,增长7.8倍。
  1961年,长春市第二工业局改为长春市轻工业局后,开始设置了技术检查科,编制5人,设科长1人。当时虽然单独设置了技术检查职能部门,但管理职责范围仍然只限于产品质量和工艺的管理工作,而全系统的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等没有被纳入管理范围。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技术管理工作大大加强。上半年,市轻工业局将技术检查管理分为两部分,分别设立了技术科和检查科,技术科编制10人,管理职责范围主要是负责全市轻工行业的技术管理、工艺管理、新产品开发,并针对“大跃进”时期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的问题搞好技术、质量的整改工作。检查科的职能是负责全地区质量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制订质量检查标准等。同年,长春市轻工业局经过市计经委批复,将原技术研究室改建为独立建制的长春市轻工业局技术研究所。机构设置有研究室、设计组、办公室。编制3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7人,占90%。固定资产10万元,财政每年拨给事业费7万元。主要任务是承担省、市科委下达的科研项目和无偿完成长春轻工业局的技改项目设计以及协助企业攻克生产、新产品开发中的难关。这一年长春市轻工业局所属的31个企业中已有21个,由1名副厂长负责技术工作,占企业总数的67.8%。有27个企业先后成立了技术科(股),占全局87%。其余企业技术、检查合署办公,全面承担起了企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应用等项工作。1963年长春市轻工业局《干部构成情况年报表》记载,全局有各种专业技术干部338人,占干部总数的18.7%,其中行政机关31人,占9.2%,企业294人,占86.9%。其他13人,占3.9%。1964年全局实有工程技术人员348人,其中男245人,女103人,工程师以上的36人,占10.3%,技术员、助理技术员278人,占79.9%,未评定技术职称的34人,占9.8%。从而加强了科研技术工作。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冲击了政府机关和企业的管理体系,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瘫痪,管理干部抽出去办学习班,工作无人问津。一直到1969年的3年中,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技术工作处于停止和倒退状态。从1969年7月成立长春市轻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开始,到1970年10月成立长春市轻化工业局,技术管理工作一直归生产组统一领导。长春市轻工业局技术研究所于1968年与重工业局技术研究所合并,改为长春市工业技术研究所,负责全市工业系统的科学研究立项工作。后又于1970年两个研究所分开,原轻工技术研究所隶属于长春市轻化工业局管辖,定名为长春市轻化工业技术研究所,编制33人,其体制和财政拨款以及服务方向与合并前相同。1969年以后,局属企业的技术管理体制几乎都被划归革委会生产组管理。这样,比“文革”瘫痪时期有所加强,但比“文革”前单设技术管理机构是个较大的削弱,所以科学技术工作没有多大建树。
  进入70年代以后,随着1973年长春市成立第一轻工业局,在局机关职能部门中设了技术检查科,编制5人,主要职能范围是负责长春一轻工业的科研项目、新产品开发,以及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到1975年,为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长春市轻化工业技术研究所编制由33人增加到54人。这一时期的局属企业几乎全部恢复和建全了技术管理机构,并建立起以技术副厂长主管的技术管理体系,完善了一轻工业的科研项目、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技术管理系统。据1976年局《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记载,全局工程技术人员766人(其中男495人,女271人),占干部总数的74.1%,占全局职工的2.1%;工程师以上的27名,直接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员52人,占工程技术人员总数的6.8%。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轻化工业局把化工部分划出,单独成立了石油化工局。原轻化工业局改名为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局机关技术和质量检查科仍设在一起,编制5人。同年轻化工业技术研究所也一分为二,成立长春市化工研究所和长春市轻工设计研究所,轻工所分得人员14人。1979年经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又成立了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建筑设计室,承担了一轻工业系统内外的建筑设计任务。
  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1981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技术与质量检查再次分开,单设技术科,编制5人,职能管理范围仍然是负责全地区一轻工业系统的科研项目、新产品开发等管理工作。从这一年开始,长春市轻工设计研究所编制发展到54人,下设食品、粘合剂、日用化工、硅酸盐、理化分析、设计、情报资料、办公室等8个室,其中情报资料室兼局中心情报站。除事业拨款外,本身有创收。投入20余万元,购置了非金属材料试验机、气相色谱仪、示波器、汽车等主要设备,承担着省、市科委和一轻工业局下达的科研项目的研究,以及企业技术、技改工程的设计工作。
  1983年经市计委批准,组建了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包装装潢设计研究所,主要任务是承担长春市一轻系统内有关产品包装装潢设计任务和系统外的美术装潢设计。
  1985年,在深化改革的形势下,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长春市一轻工业局对机关的职能部门又进行了调整,设置新产品开发科,编制4人,其管理范围是承担长春一轻系统的新产品开发,商品信息的研究和管理工作。技术科与检查科再次合并为技术质量科,编制8人,主要管理职能是:负责一轻系统的科技项目、技术信息,以及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化,到1986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撤销了新产品开发科,分别设技术科和质量管理科。技术科编制5人,职能管理范围是:负责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的技术研究,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鉴定,新技术引进、推广,人才引进等技术管理工作。其职责权限为:①对新产品、科技成果的鉴定和验收;②编制及审查一轻工业新产品、科研新技术推广计划;③修订质量指标,工艺消耗定额的年度计划;④对新产品开发、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奖罚提出审查意见;⑤由市标准局授权,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入四级进行审定。
  1988年长春轻工设计研究所编制53人,其中科技人员39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21人、初级职称11人、未评定1人),占职工总数的73.6%。机构设置为:食品室、粘合剂室、硅酸盐室、日用化学室、理化分析室、设计室、资料室、办公室等8个室,拥有各种分析、化验、试验、仪器等设备13台(套),固定资产16万元,并设置长春市一轻工业技术情报站,编辑出版国内发行刊物《长春轻工》和内部发行资料《轻工科技参考》、《一轻信息》。
  从1980年到1988年的8年间,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长春一轻工业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按照改革的模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1983年开始,局属各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普遍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除设技术科外还成立了研究所、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研究中心等机构。据统计,局属各企业设有工程师办公室2个,研究所10个,技术科15个,新产品开发科1个。已经形成了长春一轻工业的技术管理体系。到1988年末,全局有工程技术职称的1022人,占专业技术人数的41.4%,占职工总数的5.36%,对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科技成果
  长春市一轻工业的科学研究工作以长春市一轻局技术科、长春市轻工设计研究所为主,同局属各企业的技术科、研究所、工程师办公室等有关科学技术部门组成科研网络,开展课题研究。从50年代到80年代的40年间,科学研究工作紧紧围绕长春一轻工业的行业门类、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物资消耗、防暑除尘等基础建设的完善和发展工作,尤其是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等方针政策的推行,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接受,普遍把科学技术工作做为行业、企业发展的重点,而把科学研究做为重中之重。
  长春一轻工业从1978年到1988年的10年间,完成科研课题百余项,获奖18项;获新产品开发奖产品48种,优质产品45个,优质产品产值32114万元,优质产品产值率达45%。
  (一)完善行业门类及新产品开发
  1.完善行业门类
  1949年建国初期,长春市一轻工业的行业门类只有火柴、印刷、造纸、陶瓷、玻璃制品5个行业。
  1950年新增加了保温容器行业、金属包装制品行业、搪瓷行业、电光源制造行业,共计达到9个行业。
  1958年新增加了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轻工模具行业,总计达到12个行业(火柴行业调出)。
  到1988年,长春市一轻工业行业有自行车、时钟、日用玻璃制品、陶瓷、搪瓷、保温容器、造纸、印刷、电光源、金属包装容器、轻工模具11个行业(缝纫机制造业已转产)。
  2.1949~1988年期间,开发的新产品中属国内首创产品6个,属省内首创产品49个。
  3.1983年到1988年获全国优秀新产品奖1个,轻工业部优秀新产品奖4个,省级优秀新产品奖22个,市优秀新产品奖20个。
  (二)提高行业经济效益
  1.扩大生产能力。在50年代初,长春一轻工业的玻璃、造纸、印刷等老行业基础较差,新兴保温容器、搪瓷、金属包装容器等行业起步较晚,各企业大部分使用的是陈旧落后设备。据1955年统计,在当时使用的机床中60%以上是旧式皮带床,效率低、精度差。另一方面工程技术人员不足,工人技术水平低,所以只能搞一些小改小革,生产能力远远赶不上供求需要。60至70年代,随着生产建设的不断发展,科学研究工作具体表现在扩大行业生产规模和能力。60年代玻璃制品行业由手工拨管改变为机械制管的连续生产线,生产能力提高2倍;自行车行业自行设计制造的连续生产线,机械化程度达到100%,提高生产能力近9倍;印刷行业的装订连动化,提高生产能力7倍。进入80年代以后,缝纫机行业和时钟行业经过工艺改革,扩大生产能力均在1倍以上。
  2.抓住生产环节提高经济效益。长春一轻行业的日用玻璃、日用陶瓷、保温容器和日用搪瓷等生产的重要环节是窑炉。解放后到1988年的40年间,围绕窑炉工艺改造获得较多成果。从70年代开始,日用陶瓷行业首先在省内采用隧道窑新技术,降低能源消耗50%。80年代保温容器行业首先采用池炉全保温熔炉新工艺,节约油料105吨,折合人民币30万元;电光源行业发明了大修熔炉凿眼放料新技术,缩短修炉期19天,获得经济效益23万元;日用玻璃行业曾创延长熔炉料池炉周期5年的新记录,节约修炉费和停炉期间经济损失50余万元;搪瓷行业采用组装式搪瓷烧成新工艺,由于炉内温度均匀,热损失少,与原工艺相比,延长炉龄1倍以上,节约燃料48%。
  (三)长春一轻工业从1978年到1988年间获各项科学研究成果奖见下表:
  三、技术活动及应用
  (一)50年代的技术革新活动
  1949年10月13日,长春新华书店印刷厂为了提高印刷技术和改进产品质量,在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内第一家成立了技术研究会,聘请36名对印刷技术熟练的工人进行技术研究工作,并建立了两周一次的例会制度。1951年1月26日,长春市建设局由局长宋均主持召开了技术人员座谈会,讨论了有关技术管理问题,总结解放以后两年来的技术管理工作情况时指出,系统内各厂普遍建立了规章制度,克服了过去许多技术上盲目混乱现象。提出5点改进意见:①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团结;②各级领导加强对工程师办公室、研究室和技术研究会的领导;③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注重和工人的结合;④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⑤设计和图面要统一。
  1951年6月,长春市造纸厂为找出质量低的原因,发动全厂职工动脑筋想办法,改进质量,举办了“小型质量展览会”。同年,长春新华书店印刷厂(现新华印刷厂)对全厂进行技术普查。这一年在全局系统内开展了推广先进找窍门活动。仅1952年统计,找到窍门284件,其中采纳的147件。1953年,在系统内先后推广了“五三综合烧窑法”、“稀马留风道”、“糖面制曲法”、“硅砂代替硅石”等先进经验和创造了安瓶洗涤机、安瓶甩酸机平型漏斗等先进机器和方法,这样对提高质量、产量、降低成本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全年找出窍门、提出合理化建议554件,采纳449件,共创造价值45万元。这一时期各公司、厂认真将现有品种分主次分类排队,并根据规划制订出季、月的技术措施计划,发动群众,全体职工参与贯彻执行。1956年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6167件,采纳4259件,实现3447件,全年为国家多创收294.2万元,保证了1956年各项计划的完成。
  1957年,在全局企业中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加强了技术培训工作。据统计,全年局系统试制成功27种新产品,其中有15种产品先后投入了批量生产,为国家多创造产值170余万元,上缴利润61万元,为满足长春市民的生活需要起到了一定作用。同时也为规划第二个五年计划提供了经验。
  1948~1957年的9年间,就长春一轻系统的技术状况看,基础仍然十分薄弱。这主要是从沦陷时期开始,长春工业主要是一些为生活服务的轻工业和为城市建设服务的地方建设材料工业。解放后虽然经过恢复时期以及“一五”时期的经济建设,调整了工业结构,但大部分企业只能是在原有工业基础上恢复和发展,加上在一个时期内存在注重数量求速度和盲目办大企业的思想,忽视技术力量的培训和技术改造,形成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不高、品种少,适应不了市场需要。
  据当时第二工业局的一份调查材料分析,1956年末,地方国营和公私合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有技术职称者)仅占生产职工的1.87%。工厂的技术机构不健全,产品设计工艺、化验力量薄弱,在工业局所属的75个工厂中仅有12个厂有小型化验室,化验设备很简陋。由于工艺设计机构不完善,不能独立设计新产品,一些工厂对现有产品的改革设计也较困难,大部分公私合营工厂生产的产品没有图纸和技术资料,严重地影响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新产品试制开发。
  1958年继续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命运动,全局系统共提出279348件技术革新建议,实现110698件,对解决关键的技术、设备、工艺等方面的难关起到了积极作用。长春市造纸厂为满足市场需求,增产晒图纸,可是设备跟不上去很难办到,该厂发动群众土法上马,用木头做了6台立式涂布机,起到了很大作用,到年末增产6642千公尺晒图纸,缓解了市场晒图纸紧张的局面。陶瓷厂工人所创造的搅拌机、多刀刃板床等工具和设备对成倍地提高生产效率起到了关键作用。全年一轻工业系统新产品试制成功64种,已投入生产的42种,占65.6%。
  1958~1960年的3年间,长春一轻工业系统下力量培养了技术人才,增加了技术力量,据直属18个企业统计,共提拔各级干部60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24人,占提拔干部总数的20.4%。技术工人增加1953人,占职工总数的1.2%。在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起到了中坚作用。由于广大职工敢想敢干,共提出40多万件革新建议。基本实现自动化工厂1个,自动化车间3个,自动化小组48个,实现生产连续线42条,自动生产线64条,单机自动化142台,使机械化半机械化的程度由44%提高到75.5%,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使轻工业产品品种、产量有了显著提高。机制纸的产量增长两倍;搪瓷面盆、搪瓷口杯增长70%;增加细质陶瓷、美术陶瓷、搪瓷浴盆等500多种缺门产品,较好地改变了长春市过去大部分轻工业产品依赖外地供货局面,自给程度由31.6%提高到53.4%。
  (二)60和70年代的技术革新活动
  1960年,长春市轻工业系统积极地响应了省、市委发出的号召,制定了《长春市轻工业系统1960年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规划(草案)》。规划要求,通过技术革命,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大幅度地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到年末全系统机械化程度由年初的44%提高到75.54%,劳动生产率提高38.5%。
  1961年,长春市轻工业局分党组《关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的意见(草案)》指出:“为了巩固与提高产品质量,大力增加新品种以及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原、燃材料消耗,降低成本,要继续大搞技术革命。”在全局制定两项规划:①进一步提高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程度,主要从各厂的短途运输、包装、装备以及玻璃行业的吹制等工序进行研究,把这部分当时尚以手工操作的笨重劳动通过机械化或半机械化解放出来,使全面机械化程度由75%达到80%以上。②为了解决燃料不足,大力推广水风反射炉等行之有效的节煤经验,对12个企业的58台锅炉组织分批推广使用。经过认真实施两项规划,取得显著成效。据局直属22个厂统计,全年节约用煤11734吨。20台锅炉进行了改造,仅此1项节约煤炭2148吨。
  1962年,长春市轻工业局根据国家《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技术管理,充分发挥现有技术人员的积极作用,针对当时某些企业在技术管理工作上的职责不明、分工不清现象,下达了〔轻工人字第1090号〕文《关于批准陶瓷厂等15个企业建立技术指挥系统的通知》,批准8个企业建立了以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没有工程师的工厂企业建立了以生产副厂长为首的技术指挥系统,并任命了一批检查员。
  1963年在继续建立健全技术指挥系统基础上,划分了技术责任范围,做到各工序都有专人负责,严格贯彻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从而使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长春市第二玻璃厂生产的100ml注射器由40%的玻璃破损率下降到5%左右。
  1965年,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各企业根据生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新品种增多、技术复杂的生产形势,开展了技术革命和技术革新活动,并与老企业、老设备的技术改造相结合。全年共实现“双革”项目1111项,其中较为重大的144项。长春市玻璃总厂生产水位计过去用手工磨,质量次、效率低,工作条件又累又脏,后来革新成功了机械研磨和抛光,不仅解除了笨重体力劳动,改善了工作条件,还提高了产品质量,增加了产量,年产量由3.4万块增加到5万块。长春缝纫机厂加工上带轮,原来用6台车床6名工人操作,革新后,制成了1台专用半自动车床,只需要1名工人操作。革新项目实现后,有力地促进了生产任务的完成和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全年共试制成功189种新产品,464种新规格和483种新花色,并有184种新产品正式投入生产,劳动生产率比1964年提高21.3%。
  1970年长春市轻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下发了《1970年实现工业生产新飞跃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技术革新、节约和利废的群众运动。全系统放手发动群众,大搞技术革新,挖掘企业潜力。各单位建立三结合技术革新小组,充分利用污水、废水、炉灰渣,把“三废”变为“三宝”,降低各种原材料消耗,达到了历史最先进水平。这一年还对自行车、缝纫机等厂下达了技术措施费项目。
  1972年,长春市轻工业局下达年度科学技术研究计划,主要课题11项,其中属一轻行业的有长春市缝纫机厂铸造工序的“无砂箱挤压造型”新工艺,拨出实验费6万元,年内完成。还有市科技局下达的长春市玻璃总厂“单枪三束19吋彩色显像管”科研项目,投入费用26万元,限3年完成。1975年长春市轻化工业局《关于部分企业扭亏增盈座谈会议纪要》中要求向技术革新要劳动力、要产量、要材料、要质量、要成本。各厂要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研究课题。如玻璃制品行业的破损率大、产品质量次。还有局属11个亏损企业中有6户烧油,当时油煤比例仅达到1比1.5到1比2,如果通过技术革新以后,达到的1比3的水平,这样就可以大大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从1961年到1979年的18年间,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活动主要是围绕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提高产量和质量;另一方面是通过技术革新、节约、挖潜力,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据资料统计,在这一期间由于开展“双革”活动,使工业总产值增长1.23倍,利润达到646.7万元,提高幅度为18.6%。
  (三)80年代的技术革新活动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迅速掀起经济建设和科技研究热潮,长春一轻工业的技术改革活动也比以往更加活跃。
  1980年初,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在对重点企业进行逐厂调查的基础上,本着基本不上新项目,依靠老厂“革改挖”的原则,全地区共安排24个项目。同时为适应商品经济的转化,通过科学研究,开展技术活动,挖掘生产设备潜力,增产适销对路的短线产品,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能力。通过挖掘设备潜力增产的有3种产品:自行车增加15.5%,缝纫机增加12.3%,木钟增加12.9%。当年计划试制投产116种新产品,实际完成114种,完成率为98.3%。试制和投产了新花色1100多种。
  1985年,长春一轻工业围绕经济技术联合,节约挖潜和消化涨价因素开展技术活动。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同时,积极开展了经济技术协作,通过走出去搞技术考察和有偿技术转让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搞成182项技术协作,增加产值3600万元,利润561万元。
  1986年在上水平、增后劲、加速发展轻工业的思想指导下,技术活动的立脚点主要放在大力开发新产品上面,特别在注重开发研究批量大、利润高、竞争能力强的新产品,主要抓了5项工作:一是摆脱品种不全、单一老化、平销微利、缺乏竞争能力的产品结构,做到生产一代,试验一代,储备一代;二是新产品开发除在民用、消费产品上下功夫外,还要在军工、建筑、教育、电力等工业建设领域探索;三是认真落实新产品项目的责任制;四是落实技术政策,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五是落实新产品开发资金。全年一轻工业系统试制和试生产的新产品101种,其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15种,省内先进的53种。新产品创产值2915.7万元,获利税732.9万元,其中利润414.5万元。获奖产品9种:获省优秀新产品奖2个、市优秀新产品奖1个、市金鹰杯奖6个。1987年试制试生产新产品147种,其中试制45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10种,省内先进水平的35种。试生产的102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23种,省内先进水平的79种。反映在经济效益上增加产值5041.95万元,获利税1059.2万元,利润522.49万元,获市10项最佳优秀新产品1个。
  1988年,按照长春市“科技立市”的战略方针,为振兴长春一轻工业,切实解决在科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轻局先后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代表、各厂的技术副厂长、厂长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推出了《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关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若干规定》(简称“10条规定”)。“10条规定”中明确规定:各企业要牢固地树立科技立厂的思想,把科技进步工作放在企业经济发展的首位;领导要带头树立尊重知识和人才的社会风气;企业可以根据技术发展的需要,实行在企业内部聘任技术职务的办法壮大技术队伍;注重培养人才、合理地控制人才流动;工程技术人员可以与企业签订合同,实行技术项目承包;推行对科技进步有较大贡献者的五项重奖规定;注重科技人员研究成果;获奖的分配不搞平均主义和兑现科技人员的权利和待遇等,以此为技术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宽松环境。在贯彻落实科技政策的基础上,全局出现了科技进步的好形势。当年试制新产品48种,其中具有国际水平的1种,国内先进水平的25种,省内先进水平的22种。试生产新产品70种,其中具有国际水平的1种,国内先进水平的24种,省内先进水平的45种。反映在经济效益方面,增加工业总产值5902.7万元,获利税1185.92万元,其中利润546.33万元,获优秀新产品奖的产品15个,其中获省级优秀新产品奖的3个,获市第二届金鹰奖的新产品12个。
  四、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武装和改造企业,是彻底改变企业的技术、装备落后面貌而采取的重大措施,以实现大幅度提高现有生产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长春市一轻工业从1956年成立长春市第二工业局的时候就开始注重技术改造工作。对所属的地方工业的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年初计划投资总计为27.3万元,在实施过程中视情况又追加调整和吉林省工业厅直接拨给专款,年末完成45.7万元,其中地方国营为20万元,公私合营25.7万元。该年度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地方国营系统平衡生产上的设备和添置一些化验仪器。公私合营企业主要解决薄弱环节。改造工程后的效果反映在产品质量方面:公私合营华丰玻璃厂增加了马伏炉后,保证了滤过漏斗的滤板烤得均匀,质量较前稳定;产值和品种方面:华丰玻璃厂、同和玻璃厂等5个厂增加产值45.3万元。同和玻璃厂扩建厂房,增加八缸圆炉1座,熔化量日为3360斤(按大瓶子计算为1440个)。华丰玻璃厂由于增添了设备,增添了刻度仪器产品,还能生产温度计;保证生产方面:公私合营恒大造纸厂过去由于锅炉陈旧,仅能供气2.5公斤压力,又不安全,新安装锅炉后不但供气充足,而且保证了安全生产。
  1961年,进入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以后,长春市一轻工业局对技术改造工作也十分重视,于同年12月份进行机构调整时,设置基建科,设科长1人,计划员1人,统计员1人,技术员2人,工程管理员1人,总计6人,对全系统进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于翌年对轻工业“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钟表)进行了技术改造工程,经过仅1年时间的改造,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
  自行车厂技术改造工程。从1962年开始由省、市投资163万元,充实技术干部18名,技术工人30名,调进厂长、书记、科长等。无偿调入设备14台。到翌年末,完成工程计划的80%,1964年全部完成,共完成产品图纸15部分134份,制造安装专用设备113台,采购通用设备34台,制造模具226套,检查仪器20台,检修设备44台。重点解决了产品定型,调整厂房,按工艺要求合理安排了流水线,采用了国内自行车生产的先进工艺,充实了设备(由132台增加到281台),充实了工艺设备,充实和培训了技术力量。经过改造后,自行车年生产能力由5000辆增加到50000辆,每辆成本由178.8元降到110.83元。
  缝纫机制造厂的技术改造工程。从1962年开始,由省、市先后投资98.4万元,并充实调进工程技术人员和技工104人,管理干部35人,无偿调进各种通用设备30台。年末完成工程量60%,翌年末完工。设计技术文件1476项,购置安装专用设备69台,制造工艺装备876套,标准设备购置81台,设备检修60台。主要解决了5个关键问题,即:调整了厂房;充实了设备;调整了流程;采取合理工艺,武装了工艺设备;充实了技术力量。经过技术改造后,运转性能和缝纫性能均达到了部颁标准。经过全面鉴定,质量分由46.6分提高到71分,达到部颁3类产品水平。每架单位成本由123.64元降到100.17元,年生产能力由2000架增加到50000架的能力(两班)。
  钟表厂的技术改造工程。从1962年11月开始到翌年末完成,共实施项目为:按A1A型统一机芯投入生产所具备的全部1128件技术文件;增添维修设备和生产机芯、生产外壳专用设备等共36项64台;检修设备86台;制造工装模具109付;调入充实工程技术人员30名。技改工程完成后,机芯和外观质量均达到部颁标准,单位成本由28.91元下降到24.83元,木钟年生产能力由10000只达到20000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冲击了技术改造工作,就此停止了基本建设。1968年技术改造管理工作被划入革委会生产组统一管理。到1973年技术改造工作开始恢复正常,划入计划科统一管理。同年发出〔长革生轻(73)字66号〕文件,制定了《长春市轻化工业局七三~七五年技术改造规划(草案)》。找出了长春轻工业产品与全国先进地区的差距,即:“质量低、消耗大、效率不高”,全局50种主要产品质量有34种没有达到历史水平,绝大部分还低于其他地区的同行业水平。如:木钟部件合格率上海96.06%,烟台90.02%,沈阳84.40%,长春71.37%。每只成本上海12.929元,烟台16.8元,沈阳17.67元,长春20.06元。自行车单车成本与同类脚闸车对比,每辆青岛70.31元,长春97.76元。1972年全国自行车质量评比共17个单位,长春得72.75分,名列第13位。缝纫机的劳动生产率上海每人每年为244架,长春70架。成本比上海高23.8%。1972年,全国21个单位质量评比,长春仅得72.275分,处于全国最低。其他如灯泡、搪瓷制品、保温瓶等都处于效率低、原材料浪费大,与先进地区比差距越来越大。针对这一形势,长春市轻化工业局提出了技术改造3年发展规划,要求采用先进技术、引进先进设备、推广先进经验、坚持“两个三结合”,即:在厂内以工人为主体,有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参加的三结合;在厂外要有本厂与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和使用单位三结合;在统一公制下加强“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三化工作。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开放搞活政策的落实,长春一轻工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六五”期间,全市一轻工业建成投产技改工程68项,完成投资1229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11126万元。其中造纸行业完成6项,投资649万元,新增固定资产588万元;自行车、缝纫机、钟表、金属包装容器4个行业完成11项,投资3285万元,新增固定资产2674万元;电光源行业完成5项,投资62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600万元;玻璃制品、陶瓷、搪瓷、保温瓶4个行业完成17项,投资790万元,增加固定资产918万元;其他行业完成29项,投资6947万元,增加固定资产6346万元。
  通过“六五”期间的技术改造工程的完成,取得了4个方面的成果。
  其一,扩大了消费品生产能力。主要表现在为满足长春人民生活需要和占领轻工市场,大力开发消费品生产能力。
  其二,增加花色品种,改变了产品结构,开发了适销对路产品。如:增加铜版纸原纸3000吨,铜版纸30000吨,瓶盖2亿个以及黑线晒图纸、落地钟、石英电子钟、汽车石英钟、釉面砖、电瓷、双色水位计、搪瓷电火锅等新产品问世,不但满足了人民物质生活需要,也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
  其三,提高了产品质量。由于技改项目的投产,使大部分产品质量有一定的提高,1980年获省优产品仅2项,1985年获省优11项,获部优11项,获国优1项。
  其四,产值、产量、效益同步增长。
  回顾“六五”期间的技术改造,有的项目由于市场预测不准,上项目拖的时间较长,错过良好机遇,不能及时投产见效。如:缝纫机改造项目,1980年开始,1983年完工,总投资939万元,新增生产能力20万架家用缝纫机,因无销路,产品积压,而迫使缝纫机总厂下马转产。又如60万只木钟平衡项目,1980年开始,1983年完工,投资531万元,生产能力由31万只扩大到60万只,也终因产品滞销,只好限产,维持改造前的生产水平。
  1988年,长春一轻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有:不干胶生产线项目(引进)投资1229万元,26″自行车改造项目投资573万元,扩建1500吨电瓷项目投资364万元,瓶胆成型工艺改造项目投资138万元,玻璃仪器5座圆炉全保温和二号池炉改造工程投资56万元,玻璃容器茶色管改造工程投资170万元,科工灯改造工程投资350万元,嘉美制罐厂引进易拉罐设备投资398万元,九台稻草纸车间工程投资68万元,总计3346万元。到1988年末,长春一轻工业主要产品达到的生产能力。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的固定资产投资从1949年到1988年末累计投资30246.7万元,其中1949~1980年累计投资13422.3万元;1981~1988年累计投资16824.4万元,后8年相当于前31年投资总额的1.25倍。
  五、科技档案管理
  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的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由一轻工业局办公室负责,并设有专职档案员具体指导档案管理工作。局属20个档案室,其主要任务是:科学地管理科技档案,充分发挥科技档案的作用;及时准确地提供技术档案资料,为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服务;做好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督促、检查和协助各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室正确整理需要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承办鉴定技术档案和指导对已超过保管期限技术档案的处理工作。
  (一)实行科技档案统一管理
  一轻直属各企业的科技档案过去均由技术管理部门管理,档案资料也分散在各科室保管,管理工作不健全、不规范。从1981年开始,一轻系统实行科技档案统一管理。当时按照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一轻直属19个企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分别设立档案室,并在主管副厂长(副所长、副主任)的领导下,设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为使技术档案完整、系统、准确,提高档案利用率和保管价值,对所保管的技术档案按期进行清理、鉴定,充实工作。1988年以前,存档的科技档案数量总计6176卷,821.25米,其中直属3个事业单位档案120卷,3.1米;局属中型企业16个档案室有档案6056卷,818.15米。科技档案存档分类情况是:产品档案1163卷;设备档案4055卷;底图42370张;科研档案191卷,其中3个事业单位档案室46卷,16个企业档案室4009卷;基建档案616卷,其中3个事业单位档案74卷,16个企业档案室542卷;工程设计151卷,分别存放在19个企事业单位档案室。
  (二)档案机构设置及专业人员
  1988年,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设20个档案室,其中一轻局机关1个,局属事业单位3个,局属中型企业16个。
  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总计22人,其中:市直属机关1人,企业21人。年龄结构:35岁以下10人,36~50岁11人,51岁以上1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8人,中专6人,高中7人,初中以下1人。档案专业年限:3年以下1人,4~9年8人,10年以上6人。专业技术职称:馆员2人,助理馆员3人,管理员9人。
  档案兼职人员40人,其中局档案室2人,事业单位档案室5人,企业档案室33人。年龄在50岁以下34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19人,中专13人;档案专业年限10年以上4人;档案专业职称馆员3人,管理员9人。
  (三)档案设备
  1988年,档案用房面积总计759.64平方米,其中局档案室12平方米,事业单位档案室13.5平方米,企业档案室734.14平方米。档案框架364个,其中局档案室8个,事业档案室18个,企业档案室338个。可容档案6787.23米,其中局档案室20.24米,事业档案室61米,企业档案室6705.99米,复印机2台,晒图机2台,照相机2架。
  (四)档案室升级
  1988年以前,评为国家二级档案室1个:长春市酿酒厂档案室;评为省级档案室8个:长春市自行车总厂档案室,长春市钟表总厂档案室,长春市搪瓷厂档案室,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档案室,长春市第一食品厂档案室,长春市第二食品厂档案室,长春市嘉美制罐厂档案室,长春市啤酒厂档案室。评为省预备级的档案室4个:模具厂档案室,长春市陶瓷总厂档案室,长春市保温瓶厂档案室和长春市造纸厂档案室。
  六、工程装潢设计
  长春一轻工业的工程及装潢设计工作分别由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建筑设计室、长春市一轻工业局包装装潢设计研究所承担。
  (一)建筑工程设计
  长春一轻工业局所属企业绝大多数厂家因不具备设计条件,厂房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的工程设计都需靠系统外设计院、所设计。这样往往在时间上得不到保障,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一轻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为适应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弥补一轻工业建筑设计的空白,经长春市政府〔长计工(1979)94号〕文件批准,于1979年6月在市中心斯大林大街51号成立了建筑设计室,属于全民预算外独立核算丁级设计单位,隶属于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定编20人。设计室的成立使长春一轻工业从此有了自己的建筑设计机构。设计室主要承担系统内的建筑工程和技术改造的设计任务,为振兴长春一轻工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其主要任务是: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设计规范、设计程序进行设计。②按照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为工厂下达的工程项目进行土建、电器仪表、采暖通风、给水排水等专业设计及工程概算工作,保证设计质量,按时完成设计任务。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设计工作方针政策,深入现场,调查研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设计质量,并编写各阶段设计文件和绘制设计图。④负责图纸复查与底图订正工作。⑤参加工程施工的现场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及时订正设计。⑥根据设计管理制度,负责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资料的编制、发放蓝图及其底图档案工作。
  该设计室到1988年末拥有职工19人,其中大学毕业者2人,大专毕业者5人,中专毕业者7人,高中毕业者2人,初中毕业者3人;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1人,统计师1人,助理工程师7人,会计员1人;专业划分,工民建7人,电气2人,水暖供热通风3人,会计1人。从1979年到1988年末的9年间,该设计室共设计200多个项目,其中列省市重点项目的有:市婴儿食品项目,汽车石英钟项目,印铁厂技改工程,保温瓶熔制车间改造,啤酒一期改造,大电瓷改造,黄酒改造,玉米脱脐改造等10个项目。其中保温瓶熔制车间改造工程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设计项目。
  (二)包装装潢设计
  长春市一轻工业的包装装潢设计包括:包装箱(盒)、包装袋、包装纸、商标、标签、说明书等。从50年代开始到70年代末的30年间,一直由产品生产厂家的技术管理部门和供应销售部门负责设计,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设计,然后由专业箱(盒)厂家印刷、制作交付使用。这一时期,尽管在产品包装装潢方面做了较大的努力,但依然没有摆脱商品包装多年一贯制,形成一等产品二等包装三等价格的局面,直接影响到长春一轻工业产品的档次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不断地深化,产品直接投入市场,开始参与商品竞争,这样对产品的包装装潢的要求越来越高,仅靠企业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来完成包装装潢的设计工作确有较大的困难。1979年市轻工设计室设立装潢设计组,由4人组成,但仍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因此,长春市一轻工业局于1983年初,报请市经济委员会批准,于翌年2月抽调轻工所4名装潢设计人员与市印刷厂的设计人员组成了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包装装潢设计研究所,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企业化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88年迁至上海路53号,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104平方米,隶属于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领导,由副局长郭景阳兼任所长。建所当时,因考虑是刚刚起步的新兴产业,在短时期难以自立,委托长春市印刷厂代管。
  1984年9月,完成过渡阶段。其主要任务是:承担长春一轻系统有关产品的包装装潢、造型设计工作;对外承接包装装潢和产品造型设计任务;负责组织一轻系统装潢美术设计人员的培训,学术研究,交流评比活动和业务进修等工作。
  长春市一轻局包装装潢研究所设2个科室、3个技术业务部门。到1988年末,拥有专用设备8台,固定资产原值2.65万元。在册职工20人,其中各种专业人员16名,占总人数的80%,有工艺美术设计师2人、助理工程师2人、助理美术设计师5人、会计员2人、见习技术员5人。
  装潢设计研究所从组建初期单一的为印刷行业搞包装产品设计,逐步发展到为全局设计产品包装装潢、造型服务,还可以为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服务。美术印刷品服务形成了设计、制版、印刷配套一条龙的服务体系,为社会和局系统内试制新产品提供所需要的小批量、质量优良的外包装产品。建所以来,由于业务的不断扩大,装潢设计不仅完成了市计委、经委和市一轻工业局规定的任务,还在美术设计方面研究了一些新项目。
  从建立装潢设计机构到1988年末的9年多,先后设计出“三鞭”酒商标、“德惠”大曲酒商标、“榆树”大曲酒商标、“清酒”商标、“长春”啤酒商标、“春泉”白酒商标、“葆力”啤酒商标、“万花”烟盒商标、“关东”烟盒商标、长春市自行车厂的自行车车身装潢以及药盒、酒盒、糖盒、食品包装盒等包装装潢等产品。其中“三鞭”酒商标及包装盒、“清酒”商标及“关东”烟盒等获得省、部优秀设计奖。
  第二节 教育
  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教育工作分为职工教育和学校教育两部分。到1988年,一轻工业系统中有轻工业学校和轻工业技工学校、灯泡电线厂技工学校、印刷厂技工学校共4所学校。专业有机械、工企自动化、食品、发酵、家电、卷烟、硅酸盐、车工、印刷、电光源等专业。累计招取新生和为企业输送轻工专业人才6277人。截至1988年底,以这4所学校为基地对一轻系统内的全部职工进行了文化补课、系统教育、普法教育、中级技术培训、后备干部专业培训以及对技术人员进行知识补缺和知识更新等在职教育,同时对中层以上干部,专业管理干部进行了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普遍轮训一遍,使干部管理素质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大专文化水平的干部由17.5%上升到20.2%,中专文化水平的干部由21.5%上升到27.8%。
  一、发展概况
  长春一轻工业系统的教育管理工作在1956年3月以前,局没有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局属工厂企业也没有设立教育机构和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职工教育工作。
  1956年,中央提出向文化科学进军的号召以后,长春市第二工业局为了加强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于同年5月份成立了职工教育科,编制2人,并作出《关于职工教育科职责范围的暂行规定》,其基本任务是:在经理(厂长)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各类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的文化、技术、业务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制订短期与长远的培训规划;组织检查文化、技术、业务学习;组织开展技术研究、技术讲座、技术学习活动;组织短期训练班,审查干部、工人长期训练指标;组织委托培训工作;对后备干部进行文化、技术、业务、政治理论的培养提高;掌握培训经费的使用,解决业务、技术教育所需要的师资、教材、教具、教室等问题。1958年根据轻工业大上的形势,本着“谁用人谁办学”的方针,为解决轻化纺技术人才的不足,成立长春市化工学校(现长春市轻工业学校)。
  1961年,长春市轻工业局机构调整,原职能部门的职工教育科被撤销,其业务职能并入工资科,设1名专职教育干部负责全系统的职工教育工作。在局机构变化的影响下,局属各企业也都先后将职工教育管理部门合并到劳动工资管理部门。这时全局有专职教学人员56人,其中男36人,女20人;大学文化的27人,中等专业文化的18人,高中文化的11人。是年,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在普遍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教育的同时,对干部采取离职轮训,继续办好化工学校,还请吉林大学代培化工专业人才。仅局属各厂3年共培养工程师7名,技术员21名,化验员27名,大学及中专毕业学生155名,提拔干部608名。
  1963年,经省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和省轻工业厅批准,长春市轻工业局所属企业为轻工业培养后备技术力量联办一所学制3年容纳500名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轻工业中学。到1965年,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的教学人员达到83人,其中男45人,女38人;大专文化43人,中专文化40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领导机关受到冲击,教育管理工作也随之被迫停止,学生“停课闹革命”,学校处于瘫痪状态。
  1969年成立轻工业系统革命委员会,教育管理工作被划入政治工作组的宣传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局属两个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教育革命”和工宣队的派遣工作。
  1970年,轻化工业局根据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关于中等专业教育革命的精神,经市革委会批准,将原轻工业第一中等技术学校(原长春市化工学校)和轻工业第二中等技术学校(原长春市轻工业中学)合并,易名为长春市轻工业中等技术学校。
  1974年,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根据上级指示创办“七·二一”大学。
  1980年初,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成立宣传教育科,编制3人,负责长春一轻系统内的职工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管理工作。1982年初,将宣传划出单列,一轻工业局成立人事教育科,编制2人。同一时期,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内各企业先后也成立了人事或劳动教育科,组织厂内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和政治教育。是年,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成立省电视大学一轻局工作站。
  从1981年起,一轻工业局成立了干部培训班。将职工教育分成两部分,一是工人培训,二是干部培训。工人培训由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干部培训则由局干部培训班负责管理和实施。
  1982年成立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1984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成立技工学校。1985年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成立教育委员会,编制2人,负责管理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内的职工教育和干部的培训工作。成立的当年,组织召开了长春地区一轻系统职工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了从1980年到1985年5年间长春地区一轻工业系统的职工教育工作,同时交流了长春市印铁厂(现嘉美制罐厂)、长春市印刷厂和榆树县啤酒厂等3个单位做好职工教育工作的经验。1986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教育委员会以题为“发挥三块基地(轻校、干训、社会办学)作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培训工作”的论文,参加在山西太原召开的东北华北六省教育工作会议,并介绍了经验。
  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教育委员会在主管教育副局长领导下,负责管理长春市一轻系统内各工业企业的职工教育工作。教育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副局长兼),副主任1人,干事1人。这一时期,局属各厂均成立了教育委员会和教育科。到1988年末,全局有专职教育管理干部48人,专职教员26人。
  二、职工教育
  长春一轻工业职工教育工作从1950年开始,当时全系统有职工4381人,分布在局属9个企业,职工的文化程度和教育素质普遍偏低。根据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需要,地方国营各企业在厂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职工教育工作。当时,大部分企业从1950年开始先后成立了文化校,但入学人数仅占应入学职工的40%左右,出勤率平均达到50~65%。学习内容除扫盲、补习文化知识以外,还进行基础技术理论教育,并通过组织技术表演、技术操作学习班,推广先进经验等形式,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达到应知应会。
  1956年,响应周恩来总理“向现代科学进军”的号召,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业局)所属各公司从5月份开始,先后成立了教育科,大部分国营厂在9月份后,也配备了专职教育干部。职工文化技术教育在公司副经理和企业副厂长领导下,由教育职能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专人负责。到年末,地方国营厂的职工文化技术教育已全面铺开,达到每个职工至少能参加1项学习。公私合营厂也逐步开展起来。当时地方国营厂有专职教育管理干部4人,文化校7处,专职文化教员11人,有初中班21个,初小班24个。参加文化学习的占职工总数的59.94%,技术学校学习的占1.8%,政治理论学习的占2.04%,业余大学的占0.5%,业务技术学习的占0.3%。有的虽然未参加以上学习,但参加了厂内技术学习的占35.42%。除此之外,各厂还组织了厂内各种形式的技术学习,如技术表演、技术学习班、科普讲座等。各专业公司和公私合营厂的情况是:公司设教育科2个,教育专职管理干部3人,文化校1处,专职文化教员7人,有初中班5个,高小班5个,初小班11个,职工参加文化学习的占51.65%,技术学校学习的占1.72%,政治理论学习的占4%,业余大学学习的占0.16%,业务技术学习的占2.1%。组织厂内技术学习的有6个厂,参加学习的457人,占职工总数的18.4%。1956年长春一轻工业系统在职学习的形式共7种:①签订互教互学合同和师徒合同。这是一种技术学习形式,开展比较广泛,参加学习人数也多。它是根据互相学习、互相进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原则,由高级工和初级工互相签订的合同,在一定的时间内保证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条件。②实际操作学习班。它是由高级技术工人讲操作方法、产品特征、技术标准等知识或讲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表演相结合。这种学习形式很受工人欢迎。③技术理论学习班。由技术人员担任教员,根据选定的教材,编好讲义,发给每个学员,定期讲课,提高工人的技术理论知识。④技术表演和技术竞赛。技术表演由技术上有某一特长的技术工人进行实际操作,其他工人观摩学习。技术竞赛是选择同一工种工人同时表演,并有测定员测定时间、效果、优缺点,做出鉴定,综合每个人的长处总结出经验,这种形式效果较好。⑤科普讲座。聘请科普会员到各厂作基本科学知识报告,对职工进行科普知识教育。⑥业余技术学校。这是一种正规化技术学校,有专职干部和教员,主要培养初级和中级技术工人。⑦业余文化学校。设有专职教员,主要是扫盲和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1956年共扫除文盲493人。
  1960年,贯彻落实中央天津职工教育会议和省吉林现场会议精神后,在企业内大办学校,大搞教育,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据20个单位统计,共有职工16868人,应入学的13241人,已经组织10595人参加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学习,占应入学人数的78.5%,比1959年提高5.3%。入校学习的学员中有上年接受扫盲的1389名,占在学人数的15.3%。扫盲班人数下降,高小班由上年的3764人增加到4451人,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初中以上班级人数也都有较大增长,新增加业余高中班2个46人;业余中专班3个197人;半工半读班5个117人;全日制中专班2个45人。搪瓷厂还开办了业余大专班。全局已基本形成了从小学到大学,比较完整的业余职工教育体系。干部培训除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外,轻工业局还抽调29名领导干部脱产集中学习。绝大多数单位都组织了干部文化班和领导干部培训班,并在时间上给予了照顾和保证,出席率保持在90%以上。据1959年末统计,原来未达到初中毕业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387人中,已有179人达到初中毕业程度。
  1964年初,局党组决定在轻工业第一中等技术学校设培训科和干部训练班,隶属于局、校双层领导,统管全局职工的在职和离职培训。从1964年到1966年,在全局企业里进行了以文化、技术、政治为主要内容的职工在职学习,参加学习的人数累计达到1600多人,这期间由培训科制订规划,检查指导,交流经验,由各企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正常的职工教育工作被废弃,代之以学习毛主席著作和语录为职工教育的内容。直到1972年恢复教育管理机构后,职工教育工作开始恢复,并于1974年在全系统内开办“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8年以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下,恢复了干部培训和职工教育,并开始重视专业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更新教育工作,尤其是从1980年开始,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开展职工(干部)教育的决定精神,发挥了企业办学的积极性,对35岁以下的青壮年职工进行了文化、技术补课和系统教育,并轮训了一大批干部。从1980年以后,一轻工业系统参加文化补课达9654人,参加技术补课9536人,除九台、双阳外,全市的“双补”教育超额完成了国家规定合格率达60%的指标。参加系统教育的8153人,完成率为34.8%,局办各类干部培训班69期,培训干部3536人。培养和输送了389名大专生,2343名中专生。参加干部正规化学习的1075人,通过开、闭卷考试,哲学考试合格率达98%。长春市印刷厂、德惠县灯泡厂、九台县印刷厂等被省轻工业厅命名为职工教育先进单位;长春市钟表总厂教育科、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教育科、长春市一轻局干训班被命名为轻工业厅先进集体;有34人被命名为先进教师(工作者)。一轻工业局被省轻工业厅推荐参加1984年东北、华北地区六省职工教育协作会议,并介绍了职工教育先进经验。这期间的主要教育形式内容是:
  (一)干部短期培训
  1964年初,长春一轻工业的干部短期培训由长春市轻工第一中等技术学校具体负责,到1965年末,开办了老干部班(企业中层以上干部),47人,学习初中语文、数学、企业管理、哲学,学制一年半(脱产);后备干部2个班,共107人,学制半年(脱产);各类专业班有统计班、财会班、生产管理班、技术检查班、安全班、锅炉班等。脱产学习时间为1~3个月不等,累计共培训450余人。“文化大革命”时期,干部培训工作停止。从1978年开始,干部短期培训由一轻工业局干部培训班具体负责。到1988年10年间,共举办干部短期培训班64期,培训干部4030人。培训内容有企业管理、财会、全面质量管理、核算、计划统计、劳动工资、后备干部、供销人员、外语、现代化管理、TQC培训、厂内银行、代干转干、电大辅导、目标成本、信息、微机、设备管理和支部书记培训等19个专业,具体培训情况是:
  1978年,开办干部培训班11期,其中企业管理班10期610人;财会班1期50人。共培训660人。
  1979年,开办干部短训班10期,其中企业管理班3期173人;全质管班2期57人;成本财会班1期86人;班组考核班2期61人;计划统计班2期150人。共培训527人。
  1980年开办干部班11期,其中企业管理班3期206人;全质管班1期57人;财会基础班1期60人;党支部书记班6期304人。共培训627人。
  1981年开办干部培训班7期,其中企业管理班1期97人;会计班1期70人;集体财会班1期30人;财会班1期58人;计统班1期92人;劳动工资班1期132人;全面经济核算班1期40人。共培训537人。
  1982年开办干部培训班3期,其中财会基础班1期42人;全面经济核算班1期40人;班组长后备干部班1期31人。共培训113人。
  1983年开办干部培训班8期,其中企业整顿班1期29人;供销人员培训班1期29人;外语(英、日、俄)6个班279人。共培训350人。
  1984年开办干部培训班6期,其中现代化管理班1期59人;TQC培训班1期83人;厂内银行班1期128人;代干转干班1期202人;电大辅导班2期134人。共计培训672人。
  1985年开办干部培训班2期,其中目标成本班1期83人;18种现代化管理方法班1期79人。共计培训162人。
  1986年开办干部培训班3期,其中全质管班1期150人;信息人员班1期25人;微机培训班1期42人。共计培训217人。
  1987年开办干部培训班2期,其中外语班1期50人;设备管理班1期46人。共计培训96人。
  1988年开办干部培训班1期,即统计培训班69人。
  (二)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
  从1985年开始,由局宣传部负责管理,各厂宣传部具体组织,按照省、市的要求,开展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学习内容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当代中国科学社会主义等4门课程。学习方法主要是每周三通过收看电视教学讲座。到1988年结束,共学习4年,全局应参加正规化理论教育的干部1775人,实际参加1284人,经过统一考试合格率达98%,占应参加人数的85%,颁发了合格证书。
  (三)双补教育(文化补课、技术补课)
  从1981年开始由宣传教育科负责管理,各厂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对全局35周岁以下的青壮年职工进行了文化补课和技术补课教育。一轻局系统参加文化补课人员7411人,技术补课为7001人,双补合格率达84.4%。5县“双补”教育工作的情况是:九台县轻工文化补课率达49.3%,技术补课率完成100%;德惠县轻工文化补课率完成85.4%,技术补课率完成67.8%;双阳县轻工文化补课率达28%,技术补课率完成67.8%;榆树县轻工文化补课率完成85.4%,技术补课率完成90.4%;农安县轻工文化补课率完成84.1%,技术补课率完成86.4%。补课方法是脱产、业余、半脱产3种形式。聘请文化教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上课,然后定期测验。经过5年的“双补”教育,考试全部达到标准,并颁发了“双补”毕业证书。
  (四)工人中级技术培训
  从1986年开始,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工人中级技术培训。对“双补”任务已经完成60%以上的企业,转入了中级技术培训工作。培训考核的对象是经过“双补”合格,并领取到《技术补课合格证》的工人,培训重点是班组长、生产骨干和在精密、大型稀有设备及关键岗位上操作的工人。培训采取的办法是自办、联办、委托办学,按工种进行培训,每年培训中级技术工人总数的10%,到1988年末已完成培训2951人,占应培训总数的65%以上。
  (五)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的专业培训
  长春一轻工业系统1983年统计,45岁以下不足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干部681人,其中市内一轻工业449人,九台、德惠、农安、榆树、双阳等5县232人。“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末,培训人数达到559人,占应培训人数的82%,其余部分1985年全部入学,经过培训学习,到1987年,全部培训完。全局中青年后备干部均已达到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同时根据国务院对企业厂长(经理)进行国家统考的决定和全国干部培训规划要点,组织全市一轻工业系统的厂长(经理)系统学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基本方针政策、科学管理知识和必要的文化技术知识,提高经营管理能力。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应参加厂长统考人数59人,1985年合格15人。1986年至1988年合格44人。总计合格59人。
  (六)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教育
  技术干部继续教育主要结合企业采用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引进新设备、推广新的管理方法,组织科技人员学习新技术、新理论。同时,组织干部进修深造。1980年以后,仅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分别送往各院校培养深造的干部达28人,其中市轻工业学校(中专)7人、上海复旦大学(电光源专业)5人、省电大班5人、送国家其他高等院校代培11人。此外还有参加各类自学(大学、中专)生100余人。1985年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输送60名技术干部参加轻工刊大5个专业的学习。组织技术干部学外语,先后由市局培训279人,市科委培训40人,共培训319人。受外语培训的干部有的具备两门外国语知识,并达到能独立查阅资料或进行翻译的水平。
  (七)系统教育
  一轻工业系统对35岁以下青年工人进行系统教育,从1983年开始由局宣传部负责管理,各企业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学习内容有《中国近代史》、《中国工人阶级》、《科学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职业道德》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献。学习方法是统一发放教材,聘请教员讲课,到1986年全部轮训完。参加人数14371人,考试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结业人数为13856人,占参加人数的89%。
  (八)普法教育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1985年到1988年,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全员普及“十法一例”教育。开始由一轻工业局宣传部管理,后交由局企业管理科负责,各厂由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进行集中培训、脱产轮训。学习的主要内容有:《宪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兵役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学习后经过考试,市普法办公室逐厂验收后发给合格证。据1988年统计,考试及格人数18946人,全局普法学习率达90%以上,经长春市普法委员会验收全部合格。
  三、学校教育
  (一)“七·二一”大学
  1974年5月30日,国务院科教组发出《关于1974年教育事业计划(草案)》的通知中提出:1974年发展教育事业“重点是大力普及农村小学五年教育,加强和发展高等教育,发展厂办‘七·二一’大学……”长春市轻化工业局根据这一精神,由人事教育科负责,于1975年开始,委托轻工业学校和有条件的企业筹备组建“七·二一”大学。全局自办“七·二一”大学13所,共招收学员491人。学员来自各基层单位第一线工人,经过基层组织推荐,保送入学,学制一般为2年半。投入教育经费9.1万元。其中长春轻工业学校承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学员46人,来自一轻工业局所属企业。学习专业为轻工机械,学制2年半。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办的“七·二一”工人大学拥有教职工11人,设电光源和机械2个班,35名学员。学员除来自本厂一线职工外,还有省内7家灯泡厂选派的代培学员。
  由于“七·二一”工人大学的学员都是保送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其中只有部分学员文化程度较高,基础较好,能够跟上教学进度,而相当多的学员文化程度比较低,学校专门为这些学员安排时间补文化课,但仍有个别学员无法跟上教学进度。1978年末,“七·二一”大学停办。学校给学员发了毕业证书。学员重返工作岗位。其中有些学员逐步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力量或受到重用,担任领导干部。
  (二)电视大学、电视中专班
  1.省电大班。1982年开始,长春市一轻工业局系统按省教委要求,举办了吉林省电视大学班。由局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学员由各厂推荐,经考试择优录取,只有部分系统外代培生。全局共举办电视大学班6个,学员196人,学习专业及学员人数:党政理论班(1983~1986年)39人;工业企业管理班(1983~1986年)42人;中文班(1982~1985年)25人;企业管理班(1984~1987年)30人;采暖通风班(1984~1987年)28人;工民建筑班(1984~1987年)32人。
  2.电视中专、电视高中班。长春一轻工业系统1985年开办电视中专3个班,学员122人,在长春市一轻局技工学校上课;同年开设电视职业高中班木雕专业,学员51人,在钟表厂职工教室上课;1986年开设硅酸盐专业班,学员48人,在印刷厂技工学校上课;1987年开设硅酸盐专业班,招收33名学员,在钟表厂职工教室上课。毕业生在一轻系统内统一分配。
  (三)轻工业学校
  长春市轻工业学校的前身是长春市化工学校。1958年,根据轻工业大上的形势,为解决长春市轻化纺工业发展技术力量不足的矛盾,本着“谁用人谁办学”培养中等专业人才的方针,于同年6月创办长春市化工学校,隶属于长春市第二工业局(轻工业局)领导。校址在长春市慈光路16号(今朝阳旅社)。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校舍3000平方米,10个教室,2个实验室,1个图书室和1个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的实习工厂。每年经费由主管局拨给20余万元。机构设置有:校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实习工厂。根据当时的人才需要开设了硅酸盐、工业分析、化学制药、有机合成、化工机械等5个专业,教职工296人,其中教师73人,在校生160人。1962年化工学校改名为市轻工业职业学校。1965年2月,又改为长春市第一中等技术学校。1970年同市第二中等技术学校合并,改名为长春市轻工业中等技术学校。1972年改为长春市轻工业学校。同年,校址搬迁到解放大路112号。经过3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100平方米,其中教室2300平方米,实验楼2100平方米,宿舍楼700平方米,食堂900平方米,教工宿舍2100平方米,以及实习厂、托儿所、车库等。经费每年由市财政局拨给40~60万元。开设轻工机械、食品工艺、工业发酵、工业电气自动化、家用电器、工业会计等6个专业,其中家用电器专业是国家轻工业部设在东北三省的定点专业。在校学生400人,教职工141人,其中教师76人,教师中高级讲师8人,讲师26人。
  建校30年间,校名先后改变4次,共开设11个专业,20届毕业生,为国家培养了3720名各类中、初等技术人才。除500名分配到外地或回原单位外,绝大多数分配到本市各系统。经过不全面的跟踪调查,绝大部分毕业生都能胜任工作,成绩突出,成为企业的管理或技术骨干。
  到1988年,学校教学设施已基本完备,有实验室8个,天平室1个,电气化教室1个,微机室1个,图书馆(藏书约4万余册)1个,资料阅览室1个,体育教室和体育场等。
  (四)第二中等技术学校
  长春市轻工业局第二中等技术学校的前身是长春市轻工业中学,始建于1963年。当时长春市轻工业局根据长春市轻工业迅速发展,而专业干部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情况,决定成立一所综合性的轻工业学校,以便培养技术后备力量。经省计划委员会、教育厅、轻工业厅批准,于1963年10月开学,校名定为长春市轻工业中学。由局属5个厂联合创办,隶属于长春市轻工业局,学制3年,半工半读。学校规模500人左右,设有机械制造3个班,招收初中毕业生150名;财经统计专科1个班,招收高中毕业生50名。学校经费除每期收学生5元学费外,其余由局属有关厂负担。学校教职工36人,其中教师25人,列为事业编制。校址设在长春市安达街84号,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毕业生由轻工业局统一分配工作,该校于1965年2月改名为长春市轻工业局第二中等技术学校。1966年因遭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停课。1970年,长春市轻化工业局决定,将该校与长春市轻工业局第一中等技术学校合并,改名为长春市轻工业中等技术学校。
  (五)技工学校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成立于1982年4月,隶属于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校址设在长春市朝阳区翔运街70号。建校的宗旨是为长春一轻工业培养技术工人,提高职工素质,扭转职工队伍老化,技术力量不足的局面,在建校初期,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没有统一校舍,采取统一领导,分散管理的办法,分别在自行车厂、钟表厂、造纸厂等3个厂同期开办油漆、电镀、模具钳工、造纸等4个专业,招收199名学生,学制两年,第一批学生于1983年经长春市劳动局统一考核,全部合格,分配到承办单位工作。
  1984年开始由分散管理改为集中办校,校舍借用钟表总厂职工学校的校舍,后又投资10万元建成240平方米的教学楼。教学经费采取由一轻工业局集资解决,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财会室、总务组、教务处。同年7月,招收电子(学制3年)、电光源(学制3年)、锅炉维修(学制2年)等3个专业班,学生144人,以及管理工程、供热通风、土木建筑、党政等4个电视大学教学班,学生122人,到年末有在校生266人。1985年增设卷烟工艺、食品2个专业技工班,学生98人,同时又招收2个电视中专班(工业会计专业,学制2年),学生104人,年末在校生468人,教职工由1984年的11人,增加到16人,其中教师9人,外请教师14人。1986年7月又增设食品、硅酸盐2个专业的技工班,招收学生77人,同时又增设工程师进修刊授大学班1个,招收学生30人,学制2年,年末有在校生533人。1987年又招收了车工、硅酸盐2个专业技工班,学生110人,同时承办1个轻工业工程师进修刊授大学教学班,学制2年,学生36人。1988年又招收陶瓷、硅酸盐2个专业班,学生70人。
  长春市一轻工业局技工学校从1982年建校到1988年,先后共开设17个专业,7届毕业生,培养了775名各类技术工人,绝大多数分配到局属各企业,经过跟踪了解,历届毕业生基本胜任工作,有三分之一的人成绩突出,成为企业骨干。教职工从建校时的6人发展到30人,其中任课教师20人,教师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7人,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制度15项。到1988年机构设置有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财务科和政工教研组,基础课教研组,专业课教研组,实习教学教研组,在校生317人。1987年经省、市劳动人事局检查验收合格,晋升为一类技工学校。
  (六)厂办学校
  1.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技工学校
  该校成立于1984年,现有教职工9人,开设电光源专业3个班。学生来源由国家统一招生分配,毕业后在本厂就业。到1988年已毕业45人,被分配到厂内生产岗位。1988年在校生有101人。
  2.长春市印刷厂技工学校
  该校成立于1979年8月29日,属企业自办自管的技术学校,办学宗旨是为印刷行业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初级印刷技术工人,学员由长春市劳动局统一招收统一分配为全民固定工。校址设在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20号(原长印一个车间院内),学校建筑面积256.5平方米,教职员工16人,专兼职教师5人。建校10年间培养的学生总数为355人,其中技工班毕业生184人,在职职工培训86人,电大班42人,电视高中班43人。设有语文、政治、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体育等基础课。专业课有胶印、照相、制版、印刷概论、印刷材料、印刷机结构、装订等课程,1988年在校生有50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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