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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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展过程
分类号: K293.4;F426.61
页数: 6
页码: 230-2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电光源行业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兴起阶段、发展阶段、起伏阶段。
关键词: 长春市 电光源行业 发展过程

内容

一、兴起阶段(1948~1957年)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在长春市区陆续兴办了3户小型私营灯泡复明工厂。即大中电气工厂(位于现长春般若寺东侧)、兄弟灯泡厂(位于现长春大街2马路附近)和东北电力工厂(位于现在吉林省政府的东侧)。这3家工厂各有工人10人左右,有长排气车等简陋设备,生产的产品是白炽复明灯泡,日产灯泡平均200支左右,产品销于市内。这就是长春市灯泡行业的萌芽。1949年,仅有的3家私营电光源厂由于废灯泡回收量少,原材料供应不足而倒闭。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政府为解决市民和工矿企事业单位灯泡供应问题,决定由市财政局主持,于1950年3月在上海路2段29号筹建了国营新华灯泡厂(后来厂址迁到贵阳街东南角一个转角楼内),当年5月11日开业,工人15名、技师1名,日产灯泡200支,刘敬一任厂长。主要生产15~40瓦白炽灯泡。
  进入50年代,东北人民政府按照在抗美援朝期间工业疏散的安排,于1951年初将生产灯泡产品为主的沈阳电工三厂迁移到长春市,厂址设在斯大林大街54号(现鹿鸣宾馆南侧)。该厂迁移长春后生产所用玻璃部件泡壳、玻璃管等由长春市玻璃仪器厂和铁北天光路的大康玻璃制品厂供应,生产用火焰为煤气,产品很快就占领了长春市场。年末,国营新华灯泡厂并入长春市玻璃仪器厂,工人一部分随厂到长春市玻璃仪器厂,一部分调入沈阳电工三厂。1952年,沈阳电工三厂职工已逾百人,日产15至60瓦白炽灯泡2000只,年产量约60万只。同年9月,该厂奉命迁回沈阳。从此,长春市的电光源制造业中断。
  二、发展阶段(1958~1965年)
  “大跃进”期间,市场灯泡紧缺,为了解决长春人民急需灯泡的问题,吉林省电业管理局和长春市电业局决定生产小功率灯泡。1958年6月,由王守增负责筹建电业家属灯泡厂。省电业管理局投资2万元,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长空军第九航校加工制做了19台生产专用设备。下半年,在长春市四平路原电业局宿舍处成立了电业家属灯泡厂,全厂60名职工都是电业系统职工家属。日产15~60瓦白炽灯泡800只,产品销于市区。生产工艺基本使用原国营新华灯泡厂的工艺流程,所用火焰采用煤气。1959年6月,长春市计委向该厂投资6万元进行扩建,并将厂名改为长春灯泡厂,隶属关系仍归电业局。扩建后的长春灯泡厂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国营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5万元,年生产能力白炽灯泡30万只。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电力照明日益普及,灯泡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仅靠长春灯泡厂生产的灯泡满足不了长春市场的需求。1960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在胜利大街附近成立了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筹备处,进行建厂的技术设备方面的筹建工作。之后又将位于珠江路的长春市福利玻璃仪器厂并入筹备处,正式成立了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厂址设在珠江路,利用原市福利玻璃仪器厂的动力条件,顺利地投入生产。当年5月,市政府又决定将长春灯泡厂并入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长春灯泡厂原四平路厂房做为一个车间,生产15~60瓦白炽灯泡。同时,在铁北四中院内另设一个生产玻璃零件车间。到1960年底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已拥有职工170人,日产15~60瓦白炽灯泡3000只。除原有长春灯泡厂全部设备外,又增加了排气车、喇叭机、芯柱机、装头机和封口机等设备。
  1961年,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曾在铁北修建一处新厂房,在搬迁之前,进行了实地勘测,发现地下水源不足,满足不了生产发展用水需求量,未迁新厂址。在3年自然灾害之后,经“调整”,电线被列为下马项目,为保留汽车电线束的生产,于1962年11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与长春市电线厂合并,厂名为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厂址设在原电线厂(开运街40号),归朝阳区工业处和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双重领导。合并后,利用煤气方便,水源充足和原厂房设备有利条件,开始大力发展电光源产品。
  1963年,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指引下,贯彻“工业七十条”,建立健全了53项规章制度和标准,使企业管理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为开发电光源产品,扩大生产能力,1963年自筹资金建起了第一盘熔化玻璃料的圆炉和第一条泡壳、芯柱、总装一条龙灯泡生产线。同时调进一部分吹制泡壳的技术工人,年末生产出白炽灯泡88万只,产品合格率达到72%。为集中力量发展电光源产品,下半年除汽车电线束总成产品保留外,其他电线产品及设备、人员从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划出,重新成立了长春市电线厂。
  1964年6月,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为扶植灯泡行业发展,扩大再生产,决定将长春市商业学校的450平方米场地及食堂调拨给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做为扩建车间使用。到1965年厂区占地面积38900平方米,建筑面积7720平方米,固定资产267.7万元,生产设备有2盘圆炉和白炽灯泡生产线,产值447.9万元,年产白炽灯泡354万只,利润70.8万元。比1963年建厂初期的产值267.9万元,产量188万只,利润21.8万元,分别提高67.2%、88.3%和2.23倍。职工达到561人,基本形成了市内电光源产品生产基地。同年,进行了高压汞灯、超高压氙灯、氦光谱灯和长弧氙灯等特种灯泡的试制,其中高压汞灯形成批量生产。此时,长春市的电光源生产不论是规模、生产能力和产品产量已成为省内最大的电光源行业。
  三、起伏阶段(1966~1971年)
  1966年,长春市电光源行业的产值达到549.8万元,灯泡产量401万只,产品综合合格率为92.5%,实现利润115.4万元。当年年末,“文化大革命”运动冲击了长春市灯泡行业,管理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各级领导机构瘫痪,规章制度被废除,企业处于生产无指标、无核算,管理无制度状态,致使生产直线下降。1967年工业总产值383.1万元,产量192.9万只,利润仅29.9元。1968年下滑到产值198.3万元,比1966年下降351.5万元,产量177.8万只,比1966年下降223.2万只,产值、产量分别下降率为64%和55.7%。产品合格率不足74%,比1966年的92.5%下降18.5%,企业亏损54.8万元。这一年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均低于建厂初期,跌入建厂后的第一个低谷。1969年德惠县玻璃厂组建灯泡车间,主要生产矿灯等低压灯泡和复明民用白炽灯泡,年生产能力百万只左右,产品销往东北各地。
  进入70年代,长春市灯泡电线厂逐渐恢复正常生产。1970年开始引进机械吹制泡壳设备,当年安装投入生产,年末工业总产值达到1018.8万元,灯泡总产量684.2万只,比1968年分别增长4.1倍、2.8倍,并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21万元。
  1975年2月德惠县玻璃厂的灯泡车间分出,在镇前街成立德惠县灯泡厂,厂区占地面积8050平方米,主要产品矿灯灯泡,成为长春市灯泡制造行业的第二个企业。
  1976年3月德惠县灯泡厂生产的聚光灯滞销,转产汽车前大灯和中灯。同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产品质量下降,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造成了各项经济指标下降,工业总产值只完成764万元,灯泡产量453.7万只,比1970年分别下降25.1%和33.7%。企业亏损126.6万元,产品综合合格率63.7%,是历史上质量最差的一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的灯泡“三歪一冒烟”(即:头歪、芯歪、肩歪,通电就烧坏),生产再次落入低谷。全厂1322名职工靠国家补贴和贷款生活,企业负债累累,除欠300余万元材料款外,尚欠银行贷款338万元。
  四、改革发展阶段(1978~1988年)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电光源行业顺利地推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开始重视技术力量培养和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在产品质量和扩大生产能力上打翻身仗。1979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实现了白炽灯泡生产线自动打印和自动封卡,根除了“三歪一冒烟”的质量痼疾。1980年添置了两条半自动白炽灯泡生产线,进一步扩大了产品生产能力,灯泡年产量达到1210.3万只,首次突破1千万只大关。利润由1979年的15.4万元,增至73.4万元,增长幅度为3.7倍。这一年德惠县灯泡厂由于矿灯滞销,汽车灯泡亏损,于翌年停产10个月,亏损额19万元。长春市灯泡电线厂1981年扩建了特灯车间和日光灯车间。1982年德惠县灯泡厂开发了12种车灯系列产品,打开了销路,完成产值37万元,盈利6.4万元。1984年10月市一轻工业局确定长春市灯泡电线厂为长春市第二批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企业。1985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建成1座1820平方米的4层灯泡总装车间,增设2条白炽灯泡生产线。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430万元,产量1861万只,比1976年分别提高87.2%和3.1倍,实现利润128.5万元,比1976年亏损126.6万元,减亏增利255.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8467元/人,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到908.3万元,比1980年的794.6万元增长14.3%。
  1985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引进日本H-24吹制机全套设备。年末,新建的灯泡车间投产并增加了烛型灯泡、球型灯泡和彩色灯泡等新产品。1987年又与中国科学院照明开发中心建立了“高效长寿命莹光灯”生产联合体,制定了中批量试制方案。1988年总面积为8000平方米的日光灯新厂房“科工大楼”破土动工,开发了“科工牌”莹光灯等一批拳头产品为企业赢得了信誉和效益。1988年,长春市电光源行业有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和德惠县灯泡厂2户,总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377万元,销售收入3515.3万元,灯泡产量3317.2万支,拥有年产3450万只灯泡生产能力,实现利税660.7万元(利润40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3789元/人。固定资产原值1788.5万元,净值1686.5万元。至此,长春市电光源行业在省内居先进水平。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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