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电光源行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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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80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电光源行业
分类号: K293.4;F426.61
页数: 13
页码: 230-24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电光源行业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发展过程、工艺与设备、产品、供应与销售等。
关键词: 长春市 电光源行业 灯泡复明工厂

内容

长春市电光源工业起步于沦陷时期。据长春市档案馆资料记载,解放时曾接收宽城区西安路739号在战乱中已倒闭的满洲照明制作所,因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移交公产处改为它用。在此之前,该行业在长春市是空白,解放后重新兴办起来。
  第一节 发展过程
  一、兴起阶段(1948~1957年)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在长春市区陆续兴办了3户小型私营灯泡复明工厂。即大中电气工厂(位于现长春般若寺东侧)、兄弟灯泡厂(位于现长春大街2马路附近)和东北电力工厂(位于现在吉林省政府的东侧)。这3家工厂各有工人10人左右,有长排气车等简陋设备,生产的产品是白炽复明灯泡,日产灯泡平均200支左右,产品销于市内。这就是长春市灯泡行业的萌芽。1949年,仅有的3家私营电光源厂由于废灯泡回收量少,原材料供应不足而倒闭。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政府为解决市民和工矿企事业单位灯泡供应问题,决定由市财政局主持,于1950年3月在上海路2段29号筹建了国营新华灯泡厂(后来厂址迁到贵阳街东南角一个转角楼内),当年5月11日开业,工人15名、技师1名,日产灯泡200支,刘敬一任厂长。主要生产15~40瓦白炽灯泡。
  进入50年代,东北人民政府按照在抗美援朝期间工业疏散的安排,于1951年初将生产灯泡产品为主的沈阳电工三厂迁移到长春市,厂址设在斯大林大街54号(现鹿鸣宾馆南侧)。该厂迁移长春后生产所用玻璃部件泡壳、玻璃管等由长春市玻璃仪器厂和铁北天光路的大康玻璃制品厂供应,生产用火焰为煤气,产品很快就占领了长春市场。年末,国营新华灯泡厂并入长春市玻璃仪器厂,工人一部分随厂到长春市玻璃仪器厂,一部分调入沈阳电工三厂。1952年,沈阳电工三厂职工已逾百人,日产15至60瓦白炽灯泡2000只,年产量约60万只。同年9月,该厂奉命迁回沈阳。从此,长春市的电光源制造业中断。
  二、发展阶段(1958~1965年)
  “大跃进”期间,市场灯泡紧缺,为了解决长春人民急需灯泡的问题,吉林省电业管理局和长春市电业局决定生产小功率灯泡。1958年6月,由王守增负责筹建电业家属灯泡厂。省电业管理局投资2万元,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长空军第九航校加工制做了19台生产专用设备。下半年,在长春市四平路原电业局宿舍处成立了电业家属灯泡厂,全厂60名职工都是电业系统职工家属。日产15~60瓦白炽灯泡800只,产品销于市区。生产工艺基本使用原国营新华灯泡厂的工艺流程,所用火焰采用煤气。1959年6月,长春市计委向该厂投资6万元进行扩建,并将厂名改为长春灯泡厂,隶属关系仍归电业局。扩建后的长春灯泡厂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国营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5万元,年生产能力白炽灯泡30万只。
  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电力照明日益普及,灯泡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仅靠长春灯泡厂生产的灯泡满足不了长春市场的需求。1960年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在胜利大街附近成立了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筹备处,进行建厂的技术设备方面的筹建工作。之后又将位于珠江路的长春市福利玻璃仪器厂并入筹备处,正式成立了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厂址设在珠江路,利用原市福利玻璃仪器厂的动力条件,顺利地投入生产。当年5月,市政府又决定将长春灯泡厂并入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长春灯泡厂原四平路厂房做为一个车间,生产15~60瓦白炽灯泡。同时,在铁北四中院内另设一个生产玻璃零件车间。到1960年底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已拥有职工170人,日产15~60瓦白炽灯泡3000只。除原有长春灯泡厂全部设备外,又增加了排气车、喇叭机、芯柱机、装头机和封口机等设备。
  1961年,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曾在铁北修建一处新厂房,在搬迁之前,进行了实地勘测,发现地下水源不足,满足不了生产发展用水需求量,未迁新厂址。在3年自然灾害之后,经“调整”,电线被列为下马项目,为保留汽车电线束的生产,于1962年11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与长春市电线厂合并,厂名为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厂址设在原电线厂(开运街40号),归朝阳区工业处和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双重领导。合并后,利用煤气方便,水源充足和原厂房设备有利条件,开始大力发展电光源产品。
  1963年,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指引下,贯彻“工业七十条”,建立健全了53项规章制度和标准,使企业管理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为开发电光源产品,扩大生产能力,1963年自筹资金建起了第一盘熔化玻璃料的圆炉和第一条泡壳、芯柱、总装一条龙灯泡生产线。同时调进一部分吹制泡壳的技术工人,年末生产出白炽灯泡88万只,产品合格率达到72%。为集中力量发展电光源产品,下半年除汽车电线束总成产品保留外,其他电线产品及设备、人员从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划出,重新成立了长春市电线厂。
  1964年6月,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为扶植灯泡行业发展,扩大再生产,决定将长春市商业学校的450平方米场地及食堂调拨给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做为扩建车间使用。到1965年厂区占地面积38900平方米,建筑面积7720平方米,固定资产267.7万元,生产设备有2盘圆炉和白炽灯泡生产线,产值447.9万元,年产白炽灯泡354万只,利润70.8万元。比1963年建厂初期的产值267.9万元,产量188万只,利润21.8万元,分别提高67.2%、88.3%和2.23倍。职工达到561人,基本形成了市内电光源产品生产基地。同年,进行了高压汞灯、超高压氙灯、氦光谱灯和长弧氙灯等特种灯泡的试制,其中高压汞灯形成批量生产。此时,长春市的电光源生产不论是规模、生产能力和产品产量已成为省内最大的电光源行业。
  三、起伏阶段(1966~1971年)
  1966年,长春市电光源行业的产值达到549.8万元,灯泡产量401万只,产品综合合格率为92.5%,实现利润115.4万元。当年年末,“文化大革命”运动冲击了长春市灯泡行业,管理工作遭到了严重破坏,各级领导机构瘫痪,规章制度被废除,企业处于生产无指标、无核算,管理无制度状态,致使生产直线下降。1967年工业总产值383.1万元,产量192.9万只,利润仅29.9元。1968年下滑到产值198.3万元,比1966年下降351.5万元,产量177.8万只,比1966年下降223.2万只,产值、产量分别下降率为64%和55.7%。产品合格率不足74%,比1966年的92.5%下降18.5%,企业亏损54.8万元。这一年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均低于建厂初期,跌入建厂后的第一个低谷。1969年德惠县玻璃厂组建灯泡车间,主要生产矿灯等低压灯泡和复明民用白炽灯泡,年生产能力百万只左右,产品销往东北各地。
  进入70年代,长春市灯泡电线厂逐渐恢复正常生产。1970年开始引进机械吹制泡壳设备,当年安装投入生产,年末工业总产值达到1018.8万元,灯泡总产量684.2万只,比1968年分别增长4.1倍、2.8倍,并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21万元。
  1975年2月德惠县玻璃厂的灯泡车间分出,在镇前街成立德惠县灯泡厂,厂区占地面积8050平方米,主要产品矿灯灯泡,成为长春市灯泡制造行业的第二个企业。
  1976年3月德惠县灯泡厂生产的聚光灯滞销,转产汽车前大灯和中灯。同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产品质量下降,产品积压,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造成了各项经济指标下降,工业总产值只完成764万元,灯泡产量453.7万只,比1970年分别下降25.1%和33.7%。企业亏损126.6万元,产品综合合格率63.7%,是历史上质量最差的一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的灯泡“三歪一冒烟”(即:头歪、芯歪、肩歪,通电就烧坏),生产再次落入低谷。全厂1322名职工靠国家补贴和贷款生活,企业负债累累,除欠300余万元材料款外,尚欠银行贷款338万元。
  四、改革发展阶段(1978~1988年)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电光源行业顺利地推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开始重视技术力量培养和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在产品质量和扩大生产能力上打翻身仗。1979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实现了白炽灯泡生产线自动打印和自动封卡,根除了“三歪一冒烟”的质量痼疾。1980年添置了两条半自动白炽灯泡生产线,进一步扩大了产品生产能力,灯泡年产量达到1210.3万只,首次突破1千万只大关。利润由1979年的15.4万元,增至73.4万元,增长幅度为3.7倍。这一年德惠县灯泡厂由于矿灯滞销,汽车灯泡亏损,于翌年停产10个月,亏损额19万元。长春市灯泡电线厂1981年扩建了特灯车间和日光灯车间。1982年德惠县灯泡厂开发了12种车灯系列产品,打开了销路,完成产值37万元,盈利6.4万元。1984年10月市一轻工业局确定长春市灯泡电线厂为长春市第二批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企业。1985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建成1座1820平方米的4层灯泡总装车间,增设2条白炽灯泡生产线。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430万元,产量1861万只,比1976年分别提高87.2%和3.1倍,实现利润128.5万元,比1976年亏损126.6万元,减亏增利255.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8467元/人,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到908.3万元,比1980年的794.6万元增长14.3%。
  1985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引进日本H-24吹制机全套设备。年末,新建的灯泡车间投产并增加了烛型灯泡、球型灯泡和彩色灯泡等新产品。1987年又与中国科学院照明开发中心建立了“高效长寿命莹光灯”生产联合体,制定了中批量试制方案。1988年总面积为8000平方米的日光灯新厂房“科工大楼”破土动工,开发了“科工牌”莹光灯等一批拳头产品为企业赢得了信誉和效益。1988年,长春市电光源行业有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和德惠县灯泡厂2户,总计完成工业总产值3377万元,销售收入3515.3万元,灯泡产量3317.2万支,拥有年产3450万只灯泡生产能力,实现利税660.7万元(利润40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3789元/人。固定资产原值1788.5万元,净值1686.5万元。至此,长春市电光源行业在省内居先进水平。
  第二节 工艺与设备
  一、初建时期
  长春市电光源行业的工艺和技术改造在40年代处于灯泡复明时期,3个搞灯泡复明的私营小厂都是前店后厂作坊式的经营格局。真空排气为笨重的排气车,能源采用汽油气化,工艺过程为脱头、割开排气、清洗烘干玻璃和灯芯、补钼丝钩挂丝、蘸磷封口、排气装头、封口焊点等共十几道工序,全部靠手工操作完成,日生产量仅有200只左右。解放后,长春新成立的新华灯泡厂开始自制喇叭机、芯柱机、封口机、装头机、排气机等半机械化设备,日生产灯泡1000只左右。
  50年代初期,沈阳电工三厂是一个生产灯泡的老厂,设备比较齐全。生产开始使用煤气,日生产15~60瓦灯泡2000只。1958年新成立的电业家属灯泡厂,由省电业局投资2万元,购置安装封口机2台,芯柱机2台、喇叭机2台、绕丝机2台、装头机2台、挂丝压力机4台、长排气车4节等19台设备。由于建厂后没能很好地发挥设备能力,日产灯泡仅有800只左右。
  二、发展时期
  60年代初期,长春灯泡厂并入长春市灯泡电子管厂以后,设备拥有4头喇叭机、8头封口机、8头芯柱机、30头装头机、24头圆排气车等设备,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只以上的水平。
  1963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为了扩大生产能力,购置安装了第一条普灯生产线,灯泡生产开始走上机械化。但是,生产线只能从事芯柱制作和灯泡组装,其玻壳和灯丝仍由外厂协作供应。年末,为了解决玻壳外购问题,由本厂自行设计,建起了第一座熔化玻璃料的圆炉,成立了熔炉车间,用上了本厂自己吹制的玻壳。同时,购置了装头机、封口机和真空泵,组成了1条白炽灯泡生产线,灯泡年生产能力达到150万只。翌年,又购置了3条灯泡生产线以及部分辅助设备,1964年生产能力提高到300万只。
  1965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已拥有两盘圆炉和4条灯泡生产线,是吉林省最大的电光源生产厂。
  1968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引进了国内先进的自动绷丝机,使灯泡装钼丝、挂丝、沾磷一次成型。次年,工艺管理人员将灯泡生产工艺由波型丝改为平行丝,节约了原材料,钨丝由改进前15~40瓦白炽普通灯泡的万只耗用量1.45万米,降到1.32万米,下降率9%。
  吹制灯泡玻壳是灯泡生产的“龙头”工序。1972年以前,一直是延用圆炉人工吹制,不仅作业条件差,而且效率低。由于生产规模的逐年扩大,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为改进吹制玻壳生产工序,投资20万元,于1970年开始将原有圆炉拆除,修建熔料池炉和购置安装吹泡机。1972年一座熔量为12吨的池炉和国产12头吹泡机正式竣工投入运行。当时,熔化玻璃料的池炉是用自备煤气发生炉发出的煤气作燃料,没用多久即拆除改为烧油,此套设备到1976年进入稳定生产。从此,结束了人工吹制玻壳的落后生产方式,实现了工人多年来吹壳不用嘴的夙愿。
  这次吹制工艺的改革前后用了6年时间。这期间,经常因为玻璃原料、炉温和机械故障等技术问题而停产,尤其是因池炉建造技术不成熟,不能正常运行,致使玻壳难以均衡生产,质量亦不稳定,曾一度影响了生产任务的完成,出现效益下降的情况。但这次吹制技术的重大改革锻练了队伍,积累了经验,为电光源工艺和技术的改造铺平了道路。
  1979年,为了提高电光源产品的质量,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再次改进工艺,完成了电光源产品总装的技术改造,实现了自动打印、自动卡封,并改进排气充气工艺,提高了产品质量,较好地解决了“三歪一冒烟”的痼疾。翌年,又添置了两条半自动白炽灯泡生产线,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能力,产量由1976年453.7万只,提高到1980年的1210.3万只,增长幅度近2倍。产品合格率由1976年的63.7%,提高到1980年的88.6%,提高率为24.7%。
  三、稳步提高时期
  进入80年代以后,长春市电光源制造业为了适应新的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在竞争中立足,进一步加速了工艺技术改造进度。长春市灯炮电线厂为解决原吹制机波动大、成型率低、耗能高的问题,于1985年经市一轻工业局同意,贷款419万元,从日本引进H-24吹制机和仿日本自制B-18吹制机各1台,拆除了国产12头旧吹制机,改造了玻璃熔炉及其他配套设施,仅用了37天就全部安装调试完工,一次试车成功,投入生产。在引进过程中,成功地创造了池炉凿眼放料新工艺,使修炉周期由原计划56天,缩短到37天,节约19天,折算经济效益23万元。由于引进了H-24吹制机,新增灯泡生产能力1200万只。同年3月,长春市灯头厂投资10万元,进行工艺改造,灯头年生产能力提高2500万只,除满足长春市灯泡电线厂需要外,还销往其他厂,而且灯头质量也有所提高。1985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为适应H-24和B-18吹制机投产后玻壳产量不断增加的需要,年末,投资408万元,新建了1座1820平方米的灯泡生产大楼,购置国内较先进的3条总装连动线,新增灯泡生产能力1300万只。1988年初,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按照高效长寿命荧光灯生产联合开发新产品的工艺要求,投资960万元,添置了3条流水线,对原有的荧光灯生产设备进行了改造,使新研制的高效长寿命荧光灯(简称科工灯)的年产量达到100万只。为满足国内外市场对“科工牌”荧光灯的需求,从1988年开始计划总投资466万元,当年完成投资350万元(其中贷款120万元,自筹230万元),实施科工灯的技术改造工程,含新建8000平方米厂房的土建工程和购进部分设备。
  长春电光源制造业经过48年的发展,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以及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7次大型的技术改造(长春市灯炮电线厂4次、德惠县灯泡厂2次、二道灯头厂1次),到1988年末,已拥有灯泡生产线6条,荧光灯生产线3条,各种生产设备总量为712台(套),其中专用设备346台(套),通用设备366台,已形成一个相当规模电光源生产行业。
  第三节 产品
  一、产品结构
  长春市生产的电光源产品从白炽复明灯泡到荧光灯以及特种异型电光源产品,共分为两个系列、9大灯型、50个品种。
  (一)“长春牌”白炽光源产品系列:
  1.普型灯泡类:220V15W、220V25W、220V40W、220V60W、220V100W、220V200W、220V300W、220V500W、127V40W、127V60W、127V100W、36V40W、36V60W、36V100W。
  2.烛型白炽灯泡200V15W。
  3.普型彩色灯泡类:普型220V15W红色灯泡、220V15W绿色灯泡、220V15W兰色灯泡、220V15W黄色灯泡。
  4.烛型彩色灯泡类:220V15W红色灯泡、220V15W绿色灯泡、220V15W兰色灯泡、220V15W黄色灯泡、220V15W白色灯泡、220V15W茶色灯泡、220V15W紫色灯泡、220V15W桔红色灯泡、220V15W桔黄色灯泡。
  5.碘钨灯类:220V500W碘钨灯、220V1000W碘钨灯。
  6.矿灯泡类。
  7.汽车灯泡类。
  (二)荧光灯(日光灯)产品系列:
  1.“科工牌”直管荧光灯220V20W、220V30W、220V40W。
  2.“长春牌”汞灯:外镇汞灯220V125W、220V200W、220V250W、220V400W,自镇汞灯220V100W、220V125W、220V160W、220V250W、220V400W、220V450W。
  二、产品开发
  长春市解放后成立的灯泡厂开始生产15~40瓦的白炽灯泡,年生产能力30万只左右。
  进入60年代初期,由于灯泡厂的扩大,生产的白炽灯泡由15~40瓦发展到60瓦,年生产能力达到百万只。1965年以后,相继试制成功开发出高压汞灯、脉冲氙灯、碘钨灯、卤钨灯、光普灯和指示灯等特种灯新产品,其中高压汞灯在1965年投入了批量生产。1968年由于引进了直管型荧光灯生产新技术,开发出了直管型荧光灯新产品,在长春市的电光源行业中走出了荧光光源新路。
  70年代,德惠县兴建矿灯和汽车灯灯泡厂于1975年竣工投产,生产出了矿灯和汽车灯。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在此期间也先后试制了汽车前大灯、氦氖激光管、光泵、卤钨灯和电影放映灯等新产品,其中氦氖激光管形成了批量生产。
  进入80年代初期,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扩建了特灯车间和日光灯车间,同时购置了国产先进设备。汞灯和日光灯产量大幅度提高,日光灯由120万只提高到400万只,汞灯由10万只提高到45万只,提高率为2.33倍和3.5倍。
  1985年由于引进日本新设备,新开发出了烛型灯泡、球型灯泡和彩色灯泡等新产品。新增年生产能力14万只,新增效益120万元。使长春市电光源产品真正成为一个五光十色的家族。
  1988年,中国科学院照明开发中心研究成功并与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共同开发生产出了符合国际(IEC)标准的“科工牌”高效长寿命荧光灯,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只的水平。
  三、名优产品
  (一)“长春牌”200V15W~100W普型白炽灯泡是长春市灯泡电线厂批量生产的老产品,已有30余年的生产历史,生产工艺不断改进,质量不断提高,产品畅销全国各地。1988年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二)“长春牌”直管型荧光灯是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建厂初期研制的主要产品之一。生产20多年来,严格按照国家工艺技术标准操作生产,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988年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
  (三)“长春牌”外镇汞灯,60年代开始生产,产品质量稳定,产量逐年增长,1987年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
  第四节 供应与销售
  一、原材料供应
  (一)主要原材料
  电光源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按其作用和特点分为玻壳和内脏材料两大类,另外还有燃料。玻壳制造的原料主要有:纯碱、硅石粉、硝酸钠、硼砂、白云石、长石、萤石、锑粉、白皮等。内脏材料有:钨钼丝、紫铜线、灯头及三管等。燃料主要是原油、煤气和煤炭等。
  根据长春市灯泡电线厂1988年资料统计,年原材料需用量见表85。
  (二)采购与供应
  长春市电光源制造业的主要原材料采购供应在40年代因为灯泡复明,当时的原材料就是从用户手中收购或者以旧换新的废旧灯泡,日耗废旧灯泡200多只。
  50年代,由于建起了灯泡制造业,新成立的灯泡厂家没有熔炉设备,生产用的灯泡玻壳和玻璃管均靠外厂协作供应,当时承担玻壳供应的主要厂家有长春市玻璃仪器厂(原名东北玻璃厂),另外还有大康玻璃制品厂,日耗玻壳2000~3000只左右。灯泡的钨钼丝从上海购入。
  60和70年代,随着电光源制造业生产能力不断扩大,玻壳和灯泡玻璃管的需要量不断增长。于1963年长春市灯泡电线厂修建第一盘熔化玻璃料的圆炉,从此,玻壳由本厂生产。采购和供应工作发生了变化,由采购半成品转为采购原材料。对年耗千吨的硅石粉,百吨的白云石等由工厂向产地自行采购,国家计划供应的原材料纯碱、硼砂以及钨钼丝、紫铜线和原油、原煤等由国家按计划调拨。
  二、销售
  (一)销售渠道
  长春市电光源产品的销售渠道40多年来,大体分为3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产品自由销售时期。这一时期主要是1945至1952年。长春解放后,新成立新华灯泡厂和沈阳电工三厂日生产白炽灯泡只有2000只左右,满足不了市场需要,产品由本厂自由销售,呈畅销形势。
  第二个阶段为产品统购统销时期。1953年国家进入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时期,国民经济纳入计划管理轨道,主要产品和原材料按类实行计划供应和统购统销。电光源产品被列入统购包销范围,产品只要一经产出就归商业部门全部收购,由商业部门包销,这种销售方式一直延续到1980年。
  第三个阶段为产品竞争时期。中共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党的中心工作转移,计划经济转为商品经济,实行了开放搞活的改革政策。从1980年以后,国家统购统销政策逐渐放开,对企业的产品由原来的统购包销,转为半收购,剩余部分由企业自销。1986年以后,全部由生产厂自行销售。为适应改革出现的新形势,长春市灯泡电线厂及时采取了有效措施,1980年将原供销科一分为二,成立了供应、销售两个科,销售科专门负责产品销售。1981年,销售科又改为销售公司,对外经营保持相对独立性,到1988年专职销售人员达到41人。电光源产品销售的形势比较稳定,很少有压库现象。
  (二)产品销售覆盖面
  长春市电光源产品进入80年代以后,由于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成品合格率一直稳定在86~88%之间,1988年达到88.32%,在全国属于上游水平。同时又加强了销售队伍建设和实行产品“三包”,产品销售形势很好。其中普通灯泡、日光灯和汞灯等产品销售,本省占60%,黑龙江和辽宁省占30%,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内蒙古等省、市、区占10%,少量产品还通过香港出口非洲第三世界国家。
  销售的主要方法和手段靠每年两次全国性的灯泡订货会议签订销货合同,以及由销售人员分片跑点等办法将产品送入千家万户,销售形势一年好过一年。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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