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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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展过程
分类号: F426.84
页数: 23
页码: 170-1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印刷工业的发展过程,其中包括了解放前的印刷业(1909~1948年)、解放后的长春印刷业(1948~1988年)等。
关键词: 发展 印刷行业 长春市

内容

一、解放前的印刷业(1909~1948年)
  清宣统元年(1909年),熊成基在长春东三道街办起亚东石印局,开办《长春日报》中文报刊。同年日本商人滨木松文助在长春大经路开设滨木活版所。1931年1月,双阳赵永安以资本10万吊购置石版印刷器,在双阳街开设永和石印局。同年,农安县开办了文昌书局印刷所等4家印刷作坊。德惠城内张姓开办印刷所,只有1台小石印机,印制名片和广告。这一年,长春南关一带也开办了小型印刷厂。据《长春县志》载:1928年(中华民国十七年)长春有印刷业14户。1930年,长春市内又成立了1家东北书局印刷厂。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东北,长春沦为殖民地。这一时期内,九台县于1932年开办了远东印书馆。同年,伪国务院总务厅设办伪满洲帝国营膳需品印刷科,该科开始有300余人,主要印刷日伪《政府公报》、《商务公报》。
  1933年,由日本人川口芳太郎私人资本在长春朝日通(今上海路)开办了川口印刷所,开始有员工200人左右,后来扩大到600人左右。组织机构设工场长、庶务员、事务员、小工头等和排版系、铅印系、装订系、胶印系等,主要印刷伪满教科书。根据1934年“满洲情况介绍所”编写的《新京的状况》记载:“新京被定为国都后,由于军部迁移至此地,满洲国各官署设置于此地等原因,使得一向不景气的新京各印刷厂异常兴旺起来。过去各印刷厂的设备几乎都不完备,而现在许多工厂都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完善了生产设备,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向大连、沈阳或内地订货的高级印刷厂。由此看来,新京的印刷业前途无量。”当时有印刷厂11家,其中日本人经营的有7家。
  1936年,川口印刷所改名为康德印刷所,生产规模有所扩大,增加了一些设备。同年,榆树县成立商务印书局,21名工人手工操作。双阳县张姓等集股2300元,在县城内设立远东印刷社,有工人5人。初期,除承担印刷零活,还兼售各种书刊、杂志,后期购置小八页机,石印铅印兼有。长春市头道街、二道街、四道街、东三马路、东四马路、大马路、大经路一带共有印刷厂(所)32家。这一年,伪满洲帝国营膳需品印刷科与伪满洲中央银行印刷厂合并,厂址迁至二马路,有职工600余人,增设了凹版和胶版印刷。这一时期,长春市印刷制造业已发展到45家,其中资本百万元以上2家,50万至99万元1家,10万至49万元的5家,其余37家,资本为9.9万元以下。
  1937年,九台县由时香甫等人在县城铁道南原肖家馆处开办玉芳印刷局,股东18人,雇工9人,主要设备有日本小八页手工印刷机和手动四开裁纸机各1台。由潘祝久在县政府西南角处开办了一个远东印刷局。德惠县成立恒丰魁印刷局,2台印刷机,20名工人。县公署开办游民习艺所,有2台印刷机和1台石印机,30名工人。是年,伪满政府向康德印刷所投资,并将其易名为“满洲图书株式会社”。该厂自设编辑部,是编、印、发的联合体。主要印刷教科书和部分刊物,另外还编一些字典类工具书和承印关东军秘密文件等。就在这一年,日本人主办成立《大同报》印刷厂,工人200余人,从厂长到管理人员、工头,都由日本人担任,有印刷铸字设备6台和字架子,10余名工人排版,人工打字模,除每日出版《大同报》外,还兼发行《时话报》(后来成为满洲国通讯社)。地址现斯大林大街一段46号吉林日报社招待所。
  1938年,长春市有5人以上的印刷厂48户,其中日资工厂22户,人员有1800余人。80%以上的厂家从制版到装订靠手工操作。同年,德惠县游民习艺所改名为福民印刷厂,从业人员达到40人。
  1939年,原伪满洲帝国营膳需品印刷科与满洲中央银行印刷厂合并后迁至二道河子,易名为“满洲帝国印刷厂”,厂长由日本陆军中将处长小泉三郎兼任。新建的主楼厂房14000平方米,设有影写印刷、凹版印刷、胶版印刷以及活版印刷。工厂机构设置,在厂长之下设有5个课:①总务课,分管计划、财务、辅助、生活;②业务课,分管材料供应、业务调度;③人事课,分管干部配备、工人使用;④活版课,分管活版制版、校对、印刷、装订部分;⑤证券课,分管凹、凸、平版制版、印刷、装订全过程。全厂职工达1200人,主要管理人员都由日本人担任。主要印刷品有:《政府公报》、《旬报》、《意匠公报》、《官民录》、赛马票、航空债券以及各种有价证券等。
  1940年,九台县工商会长孙铭珍为了垄断印刷行业,出面将玉芳印刷局和远东印刷局合并一起,定名为协和印刷局,并宣称不准他人再经营同类行业。一些印刷商为了打破垄断,与“协和”抗争,由王玉亭等3人在吉林省警务厅开出许可证,又成立了三友印刷文具店,厂址在远东印刷局旧址处。
  1941年,“满洲图书株式会社”已拥有铅印机12台,胶印机4台。同年,德惠县邓兴华开办三义兴印刷局,只有1台印刷机和3名印刷工人。
  1943年,长春市内又成立一家义昌印刷厂。榆树镇先后成立建大同印书局、江东印刷所、兴业印刷所和天成印刷所。年内伪县公署将此4厂合并,成立县印刷株式会社。同年,“满洲国通讯社印刷厂”(原大同报)改为“康德新闻印刷厂”。
  1944年,“满洲帝国印刷厂”占地面积达91952平方米,周围有电网围拢,该厂开始承印伪满洲国“国币”,并将铅印部分迁至八道街。此时的“满洲帝国印刷厂”无论从规模、设备以及职工人数等方面,都居东北之首,成为当时东北最大的综合印刷厂。到1945年,“满洲图书株式会社”已有员工700余人,成为东北最大的书刊印刷厂之一。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满洲帝国印刷厂”因无人接管,由苏军进驻,作为兵营。同年9月25日,由共产党和国民党双方代表共同接收了“满洲图书株式会社”,建立了东北中苏友好协会印刷厂,由双方共同经营,全厂职工200余人。当时设备比较完好,技术力量较强。在这一时期曾出版毛泽东著作《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以及苏联文学著作等书籍。这一年的11月15日,“康德新闻印刷厂”被接管后,办起了《长春新报》的印刷厂。同年,九台县的协和和三友两印刷厂以及双阳永和石印局、远东印刷社先后停业或倒闭。
  1946年5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发动了内战,东北中苏友好协会于5月23日随部队撤离长春,东北中苏友好协会印刷厂随之停产。6月,国民党军队占领长春,接收该印刷厂。后来国民党吉林省省长梁华盛和东北保安司令长官杜聿明各分一半,梁华盛派中校赵不忧办起了吉林省印刷厂,杜聿明派员在另一半办起了《新生报》社的印刷厂。这一年市内成立一家东文书局印刷厂。榆树县印刷株式会社被县民主政府接收,改称光明印刷厂,印刷设备5台,职工12人。九台县由方雪民等6人将三友印刷厂改建成三三印刷局,同时由孙华晶等人将协和印刷厂改为建工印刷局,开始经营印刷业务。九台解放前夕,两印刷局倒闭。解放前夕,长春市印刷厂仅有11户,其中市区5户,外5县6户。长春市在1948年解放前夕停电,吉林省印刷厂和《新生报》社以及长春市的其他印刷厂全部停工停产,处于瘫痪状态。
  二、解放后的长春印刷业(1948~1988年)
  (一)恢复发展时期(1948~1966年)
  1948年10月19日长春市解放。10月23日,《长春新报》印刷厂复工。佳木斯东北书店印刷厂厂长王大任按照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的指示,带领20余人到达长春,接收了吉林省印刷厂和《新生报》社印刷厂,开始筹建长春东北书店印刷厂。因国民党统治时期许多设备都遭到了严重破坏,给恢复生产带来了很大困难。经过半年抢修设备,于1949年5月1日正式恢复生产。开工第一印印刷了毛主席像和中共中央文件,表达了印刷工人对党对人民大救星的热爱,对新中国的美好期望。经9个月的奋发工作,共印出书籍317种,计8152513册,行销东北和关内。据1949年7月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业局在接收敌伪工厂处理明细表中提到,位于和顺区信和胡同407号的昭和活版所,中华区丰顺街320号的八纮印刷所,中华区兴安大路302号的三共印刷所和位于胜利区北大街2—1号的公私合营第一印刷所因战时遭受破坏而停产。
  从1948年10月到1949年10月的一年间,党的保护工商业政策给长春市印刷行业带来了新生。解放前,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印刷行业处于极度萧条状态。解放后不到一年,就恢复和新建了70余个印刷工厂和业户。其中最大的是东北新华书店长春印刷厂,拥有职工2259人,印刷专用设备152台,工业总产值达到95万元。其次是东文书局印刷厂,有职工36名。其余有东北书局印刷厂、长春新报印刷厂、长春县营印刷厂、东北师大印刷厂、市公安局印刷厂、商专印刷厂、宏大印刷厂、建永印刷厂、义昌印刷厂等68家,规模都不大,多则30几人,少则几人。5人以下的工厂有42个。
  这一时期,九台县于1948年,县政府接管了私人印刷厂,组建了东北书局,接着将公民印刷局和东北书局合并成立了九台县新华印刷厂。双阳县于1948年春,由朱景章等6人每人入股600元,购买了小八页机、石印机,租用3间民房,办起了工友印刷厂。同年,榆树县光明印刷厂改称为地方国营榆树县印刷厂。德惠县人民政府派员开办4个人的印刷厂,翌年,转为德惠县印刷厂,年产值1400元。农安县于1949年5月由马景春等7人自筹股金成立大众印刷所,拥有1台石印架子和1台切纸机。同年,为了解决东北新华书店长春印刷厂的厂房拥挤,经有关领导部门洽商,将接管的“满洲帝国印刷厂”的厂址(吉林大路23号,现长春新华印刷厂厂址)转让给东北新华书店长春印刷厂。国家投资585万元,经过1年时间的修整和搬迁,于翌年8月末全部搬迁完毕。1950年4月,双阳县工友印刷厂兑给了县手工业联社,更名为职工合作印刷部。1951年3月1日,东北新华书店长春印刷厂改名为长春印刷厂,仍隶属于东北局,该厂职工722人,工业总产值已达218万元,铅印产量58087千印、胶印9026色令,是长春市和省内最大的印刷企业。3月16日,由东北书局印刷厂、宏大印刷厂、建永印刷厂、东文书局印刷厂、义昌印刷厂等5个印刷厂合营,成立了长春医学图书印刷厂,直属国家卫生部领导,职工100人。这一年长春新报第二印刷厂(厂址今保险大厦处)并入长春新报印刷厂,增加了承揽加工业务。
  1952年,长春市人民政府根据印刷行业迅速发展的形势,按国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创办的生产经营业务移交给长春市工业局统一管理的精神决定,从当年4月份开始,以长春新报印刷厂(主要是承揽加工部分)为主体,利用“满洲图书株式会社”旧址(上海路42号)与长春市公安局印刷厂、东北师范大学印刷厂合并,成立地方国营长春市印刷厂,职工576人,隶属于长春市工业局领导。6月,又将长春县营印刷厂、吉林省商业专科学校印刷厂并入长春市印刷厂,职工增加到723人,年末完成工业总产值162.9万元。利润77.4万元,成为长春市地方国营印刷行业的排头兵。同年12月,新华印刷厂二厂由北安市迁来长春,更名为人民卫生出版社长春印刷厂,职工100人,直接归国家卫生部领导。这年末,长春市印刷系统内归口管理的印刷厂共有5户,工业总产值195.3万元,利税85.7万元,分别比1949年的9.1万元和2.5万元增长20.5倍和33.3倍,职工人数由82人增长到1213人,增长13.8倍。
  从1953年开始,进入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长春市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开展了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年农安县大众印刷所转为地方国营农安县印刷厂。据1953年5月20日,长春市《关于私营工业基本情况调查综合表》统计,长春市内有私营印刷厂31个,能达到机械化生产方式的9个,手工操作生产方式的22个。拥有资本金166140元,从业人员74人。1954年7月,南关区首先组织起了第一家印刷业合作小组,在全市产生了一定的影响。8月份,东北大行政区撤销,对直属的长春印刷厂改称长春新华印刷厂,隶属于国家出版署。出版署撤销后,又划归文化部出版局。这一年吉林省嘉美印刷制罐厂的胶印车间90名职工和胶印机以及配套设备、技术资料等调入长春市印刷厂,该厂从此开始生产和经营胶印业务。1955年11月,文化部将分布在各大区的直属新华印刷厂划归所在省管理。长春新华印刷厂隶属于吉林省文化局。同年,市政府私营企业名录中统计,私营印刷厂10个,从业人员65人,当年工业总产值319414元。
  1956年,长春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原工业局划分为第一(重工业)和第二(轻工业)两个工业局。因印刷行业体制规模比较复杂,历来隶属关系多头,所以地方国营印刷业划归第二工业局管辖。这一年由于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到来,南关区管辖内的34家私营印刷厂都分别组成了合营手工业合作社。分布在文体用品系统内的23家私营小印刷厂,从业69名职工成立了印刷组,隶属于手工业联社。同年,长春市成立第一家彩印厂,建厂时只有6名职工,印刷设备简陋,只能给大工厂加工零活。双阳县职工合作社印刷部转为县地方国营印刷厂。1957年7月,由国家卫生部直属的人民卫生出版社长春印刷厂和长春医学图书印刷厂合并,厂名沿用人民卫生出版社长春印刷厂,共有职工450人。同年,双阳县职工合作社印刷部转为县地方国营印刷厂。
  1958年,当“大跃进”高潮到来时,印刷企业的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的合作社、合作组演变成公私合营或者由公私合营变为国营。这一年国家卫生部决定人民卫生出版社长春印刷厂大部分迁往北京,余部交给吉林省文化局,易名长春新华印刷厂二厂,有职工147人,其中干部17人。拥有印刷设备43台。同年,长春新华印刷厂支援省内各地报社、印刷厂专用印刷设备11台,其中8台为无偿支援。到年末,长春市有国营和公私合营印刷厂15个(市内10个,外县5个)。职工2137人,完成工业总产值1378万元。1959年,长春新华印刷厂二厂并入长春新华印刷厂。该厂职工增至1025人,工业总产值完成674万元,产量铅印155858千印,胶印70160色令,固定资产原值74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1万元。长春新华印刷厂一个厂完成的各项经济指标相等于长春市第二工业局所属6个印刷企业的总和。该厂在1961年经过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更新设备等措施,机械化程度达到62.08%,是当时全市乃至全省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印刷企业。1962年,公私合营长春市奉大铅字局并入长春市印刷厂,带入了铸字机和一批铅字,加强了长春市印刷厂的铸字能力。这一年长春新华印刷厂参加东北三省印刷系统质量评比,有6本书分获铅印、胶印、装订等优质产品称号。1964年,长春市政府机关印刷厂并入长春市印刷厂,带入职工20名和部分印刷设备,此时,长春市印刷厂由于外厂的多次并入,生产设备的不断更新增置,技术力量不断充实,到1965年,不仅能印刷一般的书刊、课本、读物,而且还可印刷各类中、高档图书、工具书、精装手册以及彩色印刷制品。
  从1958年到1966年的8年中,长春市新增印刷厂17户,其中市内15户,外县2户。印刷厂总数达到32户,超过1957年15户的1.13倍。共有职工3403人,工业总产值1837万元,固定资产达到789万元。系统内全民所有制印刷厂6户,固定资产达到334.3万元,职工人数保持在1121人。完成工业总产值694.5万元,利税65.6万元,比1958年的43.72万元、54.2万元分别提高58.8%和21%,平均年增长率为5.9%和2.4%。
  (二)曲折发展时期(1967~1977年)
  1966年下半年,长春市印刷业受到“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无政府主义、极“左”思潮使正常的生产秩序遭到破坏,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据1967年长春市一轻系统归口管理的6户全民所有制印刷企业的统计,工业总产值仅完成494.8万元,比1966年的694.5万元下降28.8%,印刷行业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亏损局面,亏损额37.2万元。这一年起伏最大的是长春市印刷厂,工业总产值从1966年的544.8万元下降到276.5万元,下跌幅度为49.2%,由盈利35.6万元变为亏损43.9万元。1968年下滑不止,系统内的6户印刷厂只完成工业总产值291.3万元,继续出现亏损,亏损额竟达到61.4万元。长春市印刷厂两年累计亏损达110.9万元,是建厂后出现的最低潮。这种状况不仅反映在地方国营企业,就是国省营企业也如此。长春新华印刷厂1966年省文化局为其调拨增设印刷设备15台。本应在翌年增加生产能力和提高经济效益。但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反而由1966年的工业产值740万元下降到520万元,1963年又下降到327万元,下降幅度为65.2%。利润由1966年的119万元降为零。
  进入70年代初期,长春市印刷行业的各企业均已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生产形势开始好转,经济效率有了回升。到1970年末,一轻系统内6户全民所有制印刷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57.4万元,比1966年的694.9万元增长9%,利税总额实现69.6万元,超过1966年65.6万元的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66年的6366元/人增长到7962元/人,增长率为25%。其中长春市印刷厂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从1966年的7463元/人提高到12197元/人,增长幅度为63.4%。翌年,长春新华印刷厂的生产形势好于历史上任何一年,工业总产值完成1159万元,相当于1966年740万元的157%,利润达到162万元,相当于1966年119万元的136%。印刷产量,铅印176896千印、胶印117944色令,产值、利润创历史最好水平。1972年,长春市彩印厂发展到拥有职工126人,完成工业总产值71万元,在手工业管理系统算是印刷大户。从1974年开始,长春新华印刷厂连续3年更新印刷设备52台和23套字模。1975年工业总产值实际完成2083万元,闯过2千万元大关,产量铅印超过25万千印,胶印超过23万色令,装订超过31万令。
  这期间,长春市印刷行业已发展到66户,比1966年的32户增长1.06倍。其中市区46户,外县20户。据1975年末统计,市一轻工业系统有6户全民所有制印刷厂,完成工业总产值974.4万元,利税实现108.7万元,分别比1970年增长28.6%和55.9%。固定资产原值552.9万元,职工人数达到1412人,拥有印刷设备108台。成为第三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在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固定资产投入等同步增长最好的一年。
  (三)改革发展时期(1978~1988年)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搞活的政策使长春市印刷行业得到了发展。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新科技的发展和产品结构的变化,长春市印刷行业出现了如下5个特点。
  1.企业户数迅速增加
  从1979年开始,为安排职工家属及待业青年,广开就业门路,系统内先后办了些印刷厂:1979年农安县印刷厂办起了古城印刷厂,1980年榆树县印刷厂办起了附属印刷厂,1981年九台县印刷厂办起了附属印刷厂,1982年双阳县印刷厂办起了印刷知青厂,1982年长春市印刷厂也办起了知识青年商标印刷厂。这些附属厂在创办过程中,凭借主办厂的印刷技术和资产优势,大部分由投资、派遣管理人员、技术干部、设备安装到产品的销售,都由主办厂“包办”,而后逐步走上独立。1986年,由省外贸、日商和长春市印刷厂共同投资250万美元(注册资本100万美元,融资150万美元)成立了中日合资长春吉日胶版印刷有限公司,推行股份制,成立当时省外贸投入45%的股份,长印30%的股份,日方25%的股份。董事长由省外贸派人(外方代理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1988年省外贸公司将25%股份转移给长春市印刷厂。中外方股份发生了变化,其中长春市印刷厂55%的股份,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公司20%的股份,日本环球株式会社25%的股份。董事长改由中方担任。拥有固定资产956.9万元,于1988年1月份投产。主要印刷现代高档精制的装潢、商标、说明书、挂历、画册、书刊封面、包装盒子等印刷制品。
  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化,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印刷行业内广开产业渠道,使产业结构不断地发生变化,充分发挥了开办印刷制品厂投资少、见效快、所需设备简单的优势。进入80年代以后,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学校、街道也都大办印刷厂,使印刷业得到了空前迅猛的发展。据1985年长春市工业普查资料表明,长春市1980年到1985年的5年中,校办印刷厂31个,职工620人,年产值556.1万元。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的印刷厂63个,就业人数达4187人,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99.9万元。5年间累计创办印刷厂94个,相当于从建国到1979年30年间印刷厂总和92个的102%。到80年代中期,长春市国营、集体、个体大小印刷厂共计400多户。
  2.印刷设备及生产能力达到新水平
  进入80年代以后,由于改革的深入,逐渐地将企业推向了市场。在市场竞争中意识到,先进技术和生产设备对企业生存的重要性,许多厂家开始把注意力放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上。
  1980年以后,长春市印刷厂购进了上海、北京和日本、联邦德国产的制版、印刷设备10台。吉日胶版印刷有限公司从1986年到1988年3年间,引进日本、瑞典等国具有80年代世界先进水平印刷设备39台。九台县印刷厂从1983年到1984年购置安装了国内先进的凸版彩印生产线,从制版、印刷到装订设备计12台。1988年,德惠彩印厂投资194万元,购置国内先进彩印设备,改铅版印刷为胶版印刷,转为生产彩印制品,使企业获新生。系统外,长春新华印刷厂从1980年至1985年引进购置国际、国内先进的照排制版、印刷、装订等印刷设备39台,长春市彩印厂从联邦德国、日本引进8台(套)印刷设备和购置14台国内先进设备。
  到1988年,长春市印刷设备仅系统内归口管理的7户企业就有专用设备436台。从整个印刷专用设备看,基本达到国内80年代的印刷水平。
  3.产品品种和产品炙量得到了提惯
  1980年以后,长春市印刷行业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引进国内国际先进印刷设备和技术,充实了印刷实力,所以在产品品种上,从只能印制一般的教科书、杂志刊物和本册已发展到可以承印高档、精致的各类商标、包装装潢、说明书、年历挂历台历、证书名片以及各类画册、科文书籍等产品。在工艺上可以按用户要求制做卡金、烫金、闷盒闷凸、上光、复膜等彩色诸种印刷制品。
  在产品质量上企业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和创优活动。80年代创东北三省优质产品14个(长春市印刷厂)、东北三省单项优质产品17个(长春新华印刷厂)、荣获国家文化部较好产品称号6个(长春新华印刷厂)、获省优质产品9个(长春市印刷厂6个、长春市彩印厂2个、德惠县彩印厂1个)。
  4.科技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形势的深入发展,长春市印刷行业遵照邓小平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述,把科技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提到了显著位置,大部分印刷企业都设有科技人员管理机构,建立了培训制度,并定期考核评定职称。据1988年统计,系统内全民所有制7户印刷厂,1979年以前有科技人员7名,占职工总人数1463人的0.48%,1988年科技人员52名,占职工人数2457人的2.1%,80年代比70年代以前增长3.37倍。
  5.经济效益上了新台阶
  据1988年末统计,系统内全民所有制印刷企业7户,完成工业总产值2592.5万元,产品销售收入3407.2万元,利税额348.6万元,分别比1980年的产值1096.1万元,销售收入1125.8万元和利税161.5万元,增长1.37倍、2.03倍和1.16倍,平均年增长率为11.36%、14.8%和10.09%。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462.2万元,比1980年的759.1万元增长2.24倍,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0847元/人。其中德惠县彩印厂1988年完成产值486万元,比1980年增长6.1倍,实现利税232万元,比1980年增长21.7倍。系统外的长春市彩印厂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60万元,实现利润112.5万元,经济效益连续4年超百万元以上。长春市印刷行业的龙头企业——长春新华印刷厂198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908万元,比1980年的1973万元增长47.4%,获利税60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由1841万元(1980年)增长到3299万元,增长率为79.2%,仅1988年一年就增加40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18653元/人,列全市之首。
  纵观长春市印刷行业,从辛亥革命前夕开始到1988年,长达80多年的发展史,经过了解放前40年的艰苦经历和建国后40抨的发展壮大过程。解放前,民族印刷工业几经外来列强的掠夺和摧残,处于奄奄一息的境地。解放后,在党的优先发展民族工业政策的指引下,不断发展壮大,已发展成拥有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产品质量上乘、门类齐全的印刷行业。
  据资料统计,截至1985年,长春市印刷企业总计174个,职工15985人,完成工业总产值9975.3万元,利税1977.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6774.3万元。1988年一轻系统行业归口管理的全民所有制印刷厂6个,合资厂1个,完成工业总产值2553万元,比1949年的9.1万元增长279.5倍,平均年增长率15.1%。利税333.5万元,比1949年的2.5万元增长132.4倍,平均年增长率为13%。固定资产原值2452.1万元,净值1797.2万元。职工人数由1949年的82人增长到2457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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