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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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6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展过程
分类号: F426.8
页数: 5
页码: 155-1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保温容器行业的发展过程,其中包括了初建阶段(1950~1952年)、扩大生产阶段(1953~1965年)、生产低潮阶段(1966~1977年)、改革发展阶段(1978~1988年)等。
关键词: 发展 保温容器 工业 长春市

内容

一、初建阶段(1950~1952年)
  1950年4月,吉林省工业厅招聘团去上海与上海市工业局协商,选定上海允中玻璃厂(私营企业,主要产品保温瓶),迁来长春创建保温瓶厂。继而又与厂家达成迁厂协议。按照协议,当年7月从上海允中玻璃厂迁来职工106人,设备17种34台(套)。
  建厂后,厂名定为公私合营吉林省松花江玻璃厂,吉林省工业厅派任厂长,资方代表任副厂长,隶属吉林省工业厅,厂址设在西中华路和西朝阳路南胡同中间,昌平街西侧。全厂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投资250亿元东北币(合人民币26.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人民币103.2万元,厂房利用原有民房进行小修而成。经过3个月的建炉、设备安装,到11月20日试生产成功,生产出了第一批保温瓶。为了表示南方技术工人到祖国北方和东北工人联合生产保温瓶的创举,经批准选用“双燕牌”商标。年末生产保温瓶胆8800个,产值612亿元(东北币,合人民币64.4万元)。
  1952年8月,吉林省工业厅为集中管理,加强对由沪迁长4厂(即:松花江玻璃厂、搪瓷厂、嘉美制罐厂、牙膏厂)的领导,决定成立日用品公司,由省工业厅派陈坚和俞辰二人分别出任公司经理和党支部书记。松花江玻璃厂的隶属关系由省工业厅划归日用品公司领导,易名为吉林省日用品公司第二厂。年末,职工人数增加到380人,厂区面积扩大到13696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4813平方米,保温瓶产量33万个,产值74.3万元。
  二、扩大生产阶段(1953~1965年)
  1953年,我国进入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时期,同年,省工业厅决定撤销吉林省日用品公司,将吉林省日用品公司第二厂改名为吉林省玻璃厂,企业性质改变为国营,隶属吉林省工业厅。1955年,按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又将企业性质恢复为公私合营。从1956年开始到1965年的10年中,国家先后投资8次,总计人民币238.4万元,对吉林省玻璃厂进行了技术改造。
  1956和1957两年,国家投资36.7万元,进行基础建设,圆炉由1座增加到4座。1957年产量达到116.8万个,比1952年的33万个增长2.54倍,产品品种增加到7个,工业总产值达到216.6万元,比1952年的74.3万元增长1.92倍,全年实现利税34.6万元(利润2万元),扭转了建厂后亏损的局面,超额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经济指标。这一个时期全厂职工增加到529人,固定资产原值达到208.2万元,比1952年的109.6万元增长89.9%。厂房建筑面积达到8289.4平方米,占地面积扩大到24243平方米,年生产保温瓶能力超过100万个,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到1965年,吉林省玻璃厂被移交到长春市管理,更名为长春市第一玻璃厂,从1959年初开始,企业性质由公私合营变为全民所有制,隶属关系划归长春市第二工业局领导。长春市第一玻璃厂先后接受国家投资169.4万元,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首先引进了池炉熔制工艺和吹瓶机吹制工艺,改建了配料设备。到1960年除留用一座吹制小活的圆炉外,其余圆炉全都拆除,淘汰了坩埚圆炉熔料吹瓶的落后熔制工艺。在瓶胆加工工艺上推广了半自动和卧式手动封口机,提高了封口能力,拉底工艺由横拉改进为立式拉底,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制胆工艺实现了半机械化。这一时期为便利生产管理,统一规划了南北两个厂区,使生产布局更趋于合理,进一步扩大了生产能力。1963年生产保温瓶148.3万个,比1957年的116.8万个提高26.9%,产值达到382万元,比1957年的216.6万元提高76.4%。拥有设备140台,比建厂时的34台增长3.1倍。同时,国家轻工业部在长春市第一玻璃厂制订了全国保温瓶统一质量标准。
  这一时期由于受1958年“大跃进”的影响,商业库存商品积压过大,直接影响保温瓶厂的产品生产,积压的产品因保管不当发生锈蚀,造成大量返工,使企业蒙受28万元经济损失。生产年年下降,工业总产值1959年469.9万元,到1965年降至160.4万元,下降率为65.9%,出现保温瓶发展史上的第一个低谷。
  1965年,长春市人民委员会为了加强对玻璃行业的专业化管理,于7月1日决定成立长春市玻璃总厂,将长春市第一玻璃厂划归总厂管理,划分为保温瓶和体温计两个分厂,人、财、物、产、供、销统归总厂管理。
  三、生产低潮阶段(1966~1977年)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冲击了长春保温瓶行业,“无政府主义”使企业处于半停产状态。从1967年开始,生产出现严重滑坡,当年产值109.5万元,产量48.2万个,比1966年的产值192.2万元,产量83.7万个分别下降43.1%和42.4%,亏损48万元,1968年产值产量仅有15.3万元和9.3万个,此后企业连年亏损。1973年亏损高达89.7万元。同年,长春市经委鉴于玻璃总厂体制已不适合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决定撤销长春市玻璃总厂,重新恢复各厂原建制。长春市保温瓶厂恢复后,继续进行保温容器专业化生产。1975年,由市经委拨技术改造款28万元,对保温瓶铁壳进行了填平补齐改造。长春市保温瓶厂从玻璃总厂解体单独经营到1977年的5年中,由于经营管理不适应企业发展形势,一直没有摆脱困境。1977年的产量只有92.2万个,仅相当于1963年148.3万个的62.8%。全员劳动生产率只有5291元/人,处于全国同行业的下游水平。
  四、改革发展阶段(1978~1988年)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指导思想和改革、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给保温瓶行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长春市保温瓶厂在新的形势下调整了产品结构、增加了新品种,扩大了畅销产品的生产能力。当年提前33天完成了生产计划,并扭亏为盈,实现利润16.5万元,摘掉了连续12年亏损的帽子。1979年,产值达到671.4万元,产量达到198.5万个,比1977年分别提高37.6%和115%,实现利润40.5万元,比上年增长1.45倍,职工人数已增加到920人,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到329.4万元,净值268.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211元/人。
  进入80年代,随着保温瓶产量的不断增加,陈旧的生产设备不配套、不适应,出现了瓶胆合格率逐年下降的趋势,1982年7月份,瓶胆的综合破损率高达80.2%,加大了产品成本,减少了经济效益。面对这种情况,省、市主管厅、局决定投资299万元(包括自筹部分)进行总体技术改造,引进上海瓶胆总厂的80年代先进设备全保温蓄热式自控池炉、摇摆式镀银机和全机械化的配料装置等。
  全部总体技术改造分为两期进行。第一期从1983年8月开始进行熔制工艺技术改造,在上海搪保公司、上海瓶胆总厂、上海保温瓶二厂和上海技术协作小组的技术指导和支援下,对新建熔料池炉进行了全保温和全自控监测的技术改造。同时对瓶胆加工工艺也进行了工艺改造。第二期工程改造扩建了配料新设备新工艺,于1985年12月竣工投产。经过两年零四个月的技术改造,理顺了配料、熔制、加工、退火等工艺。同时,企业推行了经济承包制,加强了管理,企业出现了产量、质量、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好形势。1985年工业总产值1060万元,保温容器产量453.9万个,实现利润60.7万元,税金82万元,企业上了一个台阶。1986年在消化掉180万元原材料涨价因素的情况下,又实现利税171.3万元,其中利润100.4万元,税金70.9万元,创长春市保温瓶制造业的最好水平,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0144元/人。1987年,国家调拨和地方自筹的原辅材料的价格愈涨愈烈,但保温瓶厂通过节约挖潜,降低消耗的群众运动,加速了资金周转,消化涨价因素300万元,当年获利税168.9万元(其中税金115.5万元),工业总产值1440万元,产量506万个,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901元/人,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1988年,由于修炉没有满负荷运行,工业总产值仍然达到943万元,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339.8万元,税金和销售利润完成145.8万元(销售利润61.4万元)设备完好率达到95%。运行9个月实现利润12.6万元。
  长春市保温瓶厂从1950年建厂到1988年末,走过38年的曲折历史,已发展成为轻工业部定点生产保温容器的专业厂家,是长春市乃至吉林省生产保温容器的独家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012.15万元,净值787.88万元,比建厂时期的103.2万元增长近9倍。职工人数达到1234人,比建厂初的106人增加11.6倍,各种专业技术人员129人,占全厂总人数的10.5%。占地面积22862平方米,设备拥有量420台(套),比建厂时的34台增长11.4倍。年生产能力达到500万个。38年共生产保温容器5771万个,累计创产值16287万元,固定资产总投资731万元,实现利税总额为1930.79万元,相当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64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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