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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时钟行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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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4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时钟行业
分类号:
F426.87
页数:
17
页码:
68-84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的时钟制造业兴起于1958年,是在钟表修配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的,到1979年已发展成为有1个钟表总厂、6个零部件专业配套厂的钟表制造行业。截至1988年,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只,长春市钟表总厂曾被列为全国四大钟厂之一。
关键词:
时钟行业
长春市
一轻工业
内容
长春市的时钟制造业兴起于1958年,是在钟表修配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的,到1979年已发展成为有1个钟表总厂、6个零部件专业配套厂的钟表制造行业。截至1988年,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只,长春市钟表总厂曾被列为全国四大钟厂之一。
第一节 发展过程
一、兴起阶段(1958~1966年)
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市的修表业得到迅速发展,到1954年,钟表修理店已有110户,从业人员400余人。同年,由个体修表工李东元等8人成立长春市第一钟表修配合作组。1956年,在第一钟表修理合作组的基础上,发展成长春市第一钟表修配合作社,下设5个修理门市部,以钟表修理为主。到1957年,长春市内已成立了5个钟表修配合作社,修表职工逾千人。
1958年,在全国大上轻工业,发展“三大件”(自行车、钟表、缝纫机)的形势下,长春市第四钟表修配合作社及其下属的6个修表门市部并入第一钟表修配合作社。于同年12月28日成立长春市手工业生产联社钟表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于南关区工业处。建厂时,有职工9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学徒工28人。生产设备是陈旧的车、钳、铣、刨机床。1959年初由李东元带领王瑞和等4名技术工人研制装配出了第一只“红旗牌”单日历7天木钟,填补了吉林省时钟制造的空白,从此结束了省内不能生产时钟的历史。年末生产木钟100只,工业总产值0.31万元。翌年,又试制成“长春牌”双条7天木钟,并正式投产,当年两种木钟产量2157台,工业总产值7.3万元。年末职工人数已增加到18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5人,占职工总数2.6%。
长春市根据钟表市场紧俏的趋势,将木钟生产列入了第二个五年计划。针对厂地分散不易发展,不便管理的实际情况,1961年10月厂址从大马路和重庆路迁到朝阳区建设街60号设立厂部,占地面积21983平方米,隶属关系划归朝阳区。
翌年初,在工业发展一条龙的思想指导下,由钟表厂、铝制品厂和清河五金厂等厂家共建金属制品联合企业公司,该公司属松散型,没多久就解体了。
1962年7月,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长春市手工业生产联社钟表厂更名为地方国营长春市钟表厂,企业性质改为全民所有制,划归长春市轻工业局领导。年末木钟产量已达13000只。为适应钟表行业发展的需要和提高时钟质量,从1962年10月起,对长春市钟表厂进行停产技术改造。按照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时钟机芯的技术标准、加工工艺、产品图纸进行整体改造和扩建,淘汰了“红旗牌”和“长春牌”7天单日历木钟。经过8个月的技术改造,于1963年6月生产出了全国统一机芯的“白山牌”T1型15天报时木钟。投产后,当年产量达到4008只,投放市场后受到消费者欢迎。
1963年5月,朝阳区木器厂并入长春市钟表厂,成为该厂的木壳车间(后改为木壳分厂)。翌年,随着生产能力的不断扩大,又新建了机芯、零件、油工、总装和火窖等车间,工艺流程达到规范化和连续化,形成了年产5万只木钟的生产能力。1965年木钟产量5.05万只,比改造前1962年的1.3万只提高2.88倍,平均年增长率为57.2%。工业总产值由38.7万元增加到172.9万元,增长3.47倍,平均年增长率为64.7%。
1966年,长春木钟产量达到7万只,超过生产设计能力的40%,产值达到235.1万元,实现利税79.8万元(其中利润19.8万元),等于建厂后1959~1965年7年利税总和85.69万元的93.1%。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122元/人。
二、曲折发展阶段(1967~1978年)
1966年全国掀起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长春钟表行业受到了冲击。在1967年和1968年的两年间,长春市钟表厂由于群众组织造反夺权,揪斗领导干部,正常的管理秩序被打乱,生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1967年,产量由1966年的7万只降到4.62万只,1968年又降到3.6万只。产值由1966年的235.1万元下降到157.1万元,1968年下降到124万元。1966年盈利19.8万元,到1967年亏损23万元,1968年亏损81万元。据该厂统计,两年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27.5万元(以1966年为基数比较计算)。
1969年成立革命委员会后,开始恢复生产,抓管理,建章建制,调动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设备运转能力,产品畅销。当年工业总产值308.9万元,产量9万只,扭亏为盈,实现利润23.8万元。产值、产量和利润都高于建厂以后最好年份。
进入70年代以后,长春时钟生产形势直线上升,1978年木钟产量达到28.5万只,比“文革”前的1965年增长4.64倍,平均年增长率为14.2%。工业生产总值达到991.9万元,比1965年的172.9万元增长4.74倍,平均年增长率为14.4%。利税实现318万元(其中利润90万元),比1965年的30.5万元增长9.43倍,平均年增长率为19.76%。
在这一时期,由于国内钟表生产厂家尚少,居民拥有量少,加之商业又实行统购包销,时钟市场兴旺,产多少,商业收多少,收多少销多少,成为历史上时钟走俏的时期。
三、大起大落阶段(1979~1988年)
70年代末期,国内钟表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兴旺景象。为适应长春市钟表工业发展的需要,经省、市一轻工业厅、局的协调,长春市钟表厂先后与6个单位建立了紧密的协作关系。同长春市群英钟表零件厂、长春市宽城区校办公司、长春市西郊路小学校办工厂和敦化县黄泥河林业局集体经营管理处等4个单位签订了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获利益的协议书,紧接着又将长春市钟表木壳分厂和朝阳区大钟配件厂划归长春市钟表厂管辖。1979年10月长春市钟表厂改名为长春市钟表总厂,全厂职工人数达2800人,仍隶属于长春市轻工业局。为扩大时钟生产能力,长春市钟表总厂进一步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1979年研制成功民用石英电子钟。进入80年代后,全国出现了兴办钟表工业的热潮,仅本省内就新增加公主岭、梅河口、敦化等3家钟表厂,全省年生产能力达到百万只。在这种形势下,长春钟表行业继续开发新产品,又于1981年研制成功汽车石英钟。钟表总厂的民用石英钟和汽车石英钟两项产品均居全国领先地位。1982年时钟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产量达50.21万只,比1978年增长76.2%,平均年递增15.2%。
从1983年开始,国家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由计划经济转变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调整了产业结构和缩小了指令性计划,由商业包销变成了定销和工业自销。加之受80年代初全国大上钟表的影响,在国内出现了产大于销市场饱和的状态,长春钟表行业对形势估计不足,缺乏思想准备,应变能力差,造成老产品滞销积压,影响资金周转,使时钟行业进入“低谷”。1983年产量下降到38.15万只,比上年的50.2万只下降24.6%,1984年产品积压41809只,库存积压资金231.6万元,被迫限产,降到27.31万只,比1982年下降45.61%。为尽快改变被动局面,增强企业后劲,长春市钟表总厂决定向全国名牌产品靠拢,与上海中国钟厂实行横向联合,联产国家银质奖产品“三五牌”木钟。同时提出了引进汽车石英钟技术和生产设备的建议,得到领导部门的支持后,立即派员赴日本考察。于1985年末从日本捷口公司引进了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汽车石英钟生产线,并开始安装,1987年5月安装调试成功,引进生产线的原辅材料国产化程度达到85%,有利于我国石英钟技术的发展。新增汽车石英钟生产能力20万只,使长春时钟行业生产形势好转。
长春市的时钟行业历经30年的起伏发展,到1988年共有4户企业,其中整机厂只有长春市钟表总厂1户,也是省内惟一的整机厂。时钟配套厂家有长春市钟表零件分厂、长春市钟表木壳分厂和长春市钟表总厂附件厂。年末工业总产值总计1727.5万元,比改革前的1979年的1075.1万元提高60.7%,平均年递增率为5.4%,比建厂初期的1959年的7.3万元增长236.6倍,平均年增长率为19.98%。实现利税196.7万元,比1959年的2.1万元增长93.6倍,平均年递增率为16.3%。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只,比1979年的30万只增长1倍,比1959年的2000只增长300倍,平均年增长率为21.7%。拥有固定资产原值914.5万元,净值475.2万元,主要设备228台,全行业职工169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0人,占职工总数的10.02%,全员劳动生产率10185元/人。经过30年的努力,不断开发产品,已形成4大系列,129个品种,其中机械木钟、民用石英钟、汽车石英钟分别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新产品,产品销售除西藏、台湾外,覆盖全国各省、市、区,并于1964年开始销往国外。
第二节 技术改造与工艺改革
长春市时钟制造业是在钟表修配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使用的是台钳、台钻、皮带式老式车床、板锉、刮刀等设备,技术装备和工艺都很落后,严重地阻碍着生产的发展。为改变这种先天不足的状况,经过近30年的艰苦努力,进行了4次较大的技术改造,到80年代后期,在工装设备方面已步入国内先进行列。
一、第一次技术改造(换型改造)
长春市生产的首批“红旗牌”和“长春牌”7天报时木钟大部分机件是靠手工锉制装配而成,其零件粗糙,标准不一,外观和质量都很差,走时24小时误差高达5分钟。用户反映:“长春牌”报时钟不报时,不如买只大公鸡……为此,省、市领导十分重视,主管厅、局于1962年10月做出停产进行技术改造的决定。改造期间采用全国统一机芯的技术标准、加工工艺、产品图纸等进行换型改造。1963年6月完成改造换型工程,正式按照轻工业部的15天报时钟质量标准生产出“白山牌”T1型15天报时钟。年末产量4000只,投放市场后很受欢迎。同年,朝阳区木器厂并入钟表厂后,扩大和完善了木壳全部配套工序。1964年,陆续新建和扩建机芯、木工、油工、零件和总装等5个车间厂房,购置安装了66台设备,其中标准设备31台,非标准设备35台,更新的1107型精密轴纵切自动车床由过去手搬机床车轴改为自动车轴,四道倒角工序改为二道,提高生产效率近2倍。由于自动车颈,保证了销盘精度的一致。在淘汰老式立式轴齿滚齿机床的基础上,更新改进为卧式轴齿滚齿机床,保证了颈轮片齿形精度达到一致。同时,组织技术工人自制了396套胎具和量、刃、卡具,较好地解决了机芯主要部件的设备工装技术等问题,木钟生产达到了配套,提高了精度和质量,走时24小时误差不超过1分钟,杜绝了报时钟不打点的弊病。1965年“白山牌”T1型木钟产量达到5万只。产品从1964年开始打入国际市场,当年出口量为1904只,成为长春市一轻工业系统产品出口较早的行业之一。
进入70年代后,钟表制造业在大发展的形势下,市场出现从求量到求质的趋势。为进一步扩大时钟产量和提高质量,长春市钟表厂投资170万元,于1978年新建成1幢5层楼,总面积为6486平方米的时钟总装大楼,购置安装专用设备50台,淘汰了手工拉齿,更新了轴颈抛磨机,实现了拉齿自动化,精度达到同一规格的要求。班产由200个提高到1000个,提高效率4倍。自制1台12个磨头擒纵叉磨床,取代了9个磨头擒纵叉磨床,班产效率提高1倍。
第一次技术改造的全过程从1962年到1978年历时16年,共投资427.3万元,用于新建和扩建厂房面积8508平方米,更新设备115台。形成年产时钟30万只的生产能力,比改造前的1961年的1万只增长29倍,质量提高到24小时走时误差3秒之内,产品品种发展到21个,产品质量得到稳定提高。
二、第二次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总体改造)
1978年,长春市钟表厂生产的木钟年出口量已达50054只,居全国第二位,是该厂当年产量28.5万只的17.5%。这引起了轻工业部领导的重视,曾来电要求长春市钟表厂在现有能力的基础上多搞一点扩大出口。为贯彻落实上级意图,围绕扩大生产能力,编制了《扩建计划任务书》。翌年,省计委批复长春市钟表厂年生产能力由30万只增加到60万只的扩初设计方案。实施后国家投资601万元,新增建筑面积12926平方米,新安装轴颈抛磨机、擒纵轮片、滚齿机等专用设备270台,其中国外引进擒纵轮片滚齿机2台。经过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在金工和木工两大工艺流程上的1300多道工序全部形成了机械化和自动化,自配能力在全国钟表行业中属最强的企业之一。
1982年完成技改任务后,年生产能力由1979年的30万只增加到60万只,产品品种由机械摆钟发展到落地钟和民用石英钟等3个类型50个品种,产品质量由1979年的93.06分提高到1982年的96.61分。
三、第三次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横向联合改造)
从1983年开始,以开放、搞活为特点的改革不断深化,全国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钟表市场开始出现产大于销的局面,加上市场竞争机制的引进,商业停止了统购包销,产品由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在这种形势下,长春时钟行业受市场变化的影响产品滞销,严重压库,只好限产。企业为生存求发展,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决定向名牌厂家靠拢,提高产品质量,生产名牌产品,占领市场。在省、市协调下,1983年成功地进行了长春市钟表总厂与上海中国钟厂进行经济技术协作挂牌生产名牌产品的横向联合。为履行共同签订的《协议》,首先必须解决“白山牌”与“三五牌”产品质量的差距。开始在强化质量意识教育的基础上,制定规章制度,岗位培训,完善技术文件,修改加工工艺18处和改变油漆涂料以及改造维修,自制和外购工装设备。以“三五牌”木钟为样板改变“白山牌”木钟的原工艺。在此次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的过程中,共投资55万元(其中自筹20万元、贷款35万元),对工装设备进行了填平补齐,购置安装设备31种计69台,自制模具15种计30台(套),夹板中冲孔修正模具1副,专用工具4种计16副以及刃具1种计20副,还购置容器500只。全面推行了“兰五牌”木钟生产工艺,达到了提高“白山牌”木钟质量的目的,提高了产品和企业的知名度。
四、第四次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和设备)
进入80年代后,长春时钟行业根据世界上汽车钟发展趋势,钟表总厂于1983年曾在国内率先研究试制了汽车石英钟应用技术,并达到国内领先地位。根据这一优势和长春市第一汽车制造厂正在改造换型解放CA—141汽车,大上轿车分厂,汽车仪表盘需要装饰汽车钟的情况,于1983年9月提出了引进汽车石英钟技术和生产设备的建议,得到国家轻工业部、“中汽”公司、国家经贸委和省、市主管厅、局的支持。1984年被批准将此项技术引进列为重点企业改造项目。次年,与日本丰田集团捷口公司签订引进全套汽车石英钟技术和设备,合同生效后6个月全套设备到厂。引进的主要技术设备有:①指针式、荧光管显示式和液晶显示式3种汽车钟的全部技术资料;②光管、液晶显示汽车钟生产设备18台,专用工具61件(套),数字显示式汽车钟模具18件;③指针式汽车钟生产设备26台,专用工具26件,指针式汽车钟成套模具44件;④零件成型生产设备(全自动精密注塑机)7台,零件及表面处理设备5台;⑤工、模具生产设备以及成品检验设备5台等。除此以外还提供3种引进汽车钟所需的主要原配件、原辅材料以及设备的备品备件等。
全部引进投资分两期完成,前期为1007万元,后期为73万元,投资总额为1080万元。当年安装调试运转正常,投产后年生产能力20万只。由于引进80年代技术设备,生产出国际一流产品,具有走时准、抗震动、耐低温、防尘埃等4大特点,适合国内各种类型汽车选装,并被评为省优质产品,被轻工业部和“中汽”公司定为全国重点生产厂家。
长春市时钟制造业通过4次较大的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总共投资2613.3万元,新增设备516台。年生产能力由改造前的1万只增长到80万只,提高79倍,平均年增长率为68.6%,跃入全国时钟大厂行列。
第三节 产品与质量
一、产品
1.产品结构
长春市时钟制造工业从生产第一只“红旗牌”木钟开始到1988年末,产品结构经过30年的改进和更新换代,已经形成了机械摆钟、马达机械钟、民用石英钟、汽车石英钟等4大系列,5个类型,129个花色品种。
2.产品开发
长春市时钟制造业从建厂到1962年5年间,产品只有“红旗牌”7天报时木钟和“长春牌”双条7天木钟两种,累计生产37073只。由于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品不能按全国统一机芯组织生产,质量差,不能满足消费者需要。
1963年按轻工业部钟表统一机芯图纸和工艺换型改造后,生产出“白山牌”T1型15天报时木钟。并注重了造型方面的改进和设计,相继设计生产出天文挂钟和方门挂钟,当年产量4000余只。从1964年到1978年的14年间,先后由王春生、张玉杰、孙林等技术人员设计出以小方盘、黑大挂、云头大方等为代表的座、挂钟16种,年产量达到28.5万只。
1979年到1982年的3年中,经过市场调查,树立了“产品随着生活变,生产围着市场转”的经营指导思想,坚持“品种新,结构新,款式新”的三新生产方向。1979年7月,长春市钟表厂研制成功指针式民用石英钟。这一成就的取得,具有时钟更新换代的意义,使计时仪器首次从机械摆动的王国中走出来,进入了电子计时时代。当年8月,由省轻工业厅主持召开的“石英钟样机鉴定会”上确认有7个特点:①选用了CMOS集成电路原件,采取展宽电路的设计原理是可取的;②走时精确,常温日差±0.5秒;③结构简单,便于维修;④使用方便耐久,受温度、震动影响小;⑤成本较低,耗电量小,两节电池可用1年;⑥原材料耗用少,与机械钟相比可节省大量铜材木料;⑦具有较强的装饰性能,为增强花色品种提供了条件。紧接着1980年长春市钟表总厂又与国家轻工业部钟表研究所和哈尔滨工业大学计时系协作,共同研究完成了轻工业部下达的应用国产集成电路试制日差小于2秒的民用石英钟的科研课题任务。产品的设计、结构在轻工业部的技术鉴定会上得到充分肯定,认为设计参数都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标准,此项技术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1982年,由钟表总厂研究所宋杰、孙林、李学彬等技术人员自行设计研制成功永乐玻璃罩钟和D型双日历挂钟,在造型上具备了小巧玲珑,动静结合,美观大方等特点,经排产、投放市场后,受用户喜爱,成为走俏商品,在当年第四季度试生产阶段,两个产品产量5万只,产值179万元,利润40万元,占全年利润总额200万元的20%。同年,由王春生设计研制的高档大型落地钟,高2米带日历,外观典雅大方,走时精确,适用于机关、学校、团体。批量生产后畅销不衰。
1983年,除根据用户反映对B型座钟进行款式改进,提高产品质量外,还重点抓了3项新产品开发:①根据机械钟的原理安装马达,研制成功马达机械钟。这是一种机电结合的国际市场换代产品,电子动力,不用上弦,一节电池走一年,具有工料消耗少,走时精确度高的特点。②在民用石英钟的基础上,研制装配用于汽车的计时石英钟,在全国属首创。③钟表总厂成功地与上海中国钟厂进行了横向联合,挂牌生产“三五牌”木钟,年产量达10万只以上,为名牌时钟拓宽了门路,提高了产品信誉和企业的知名度。
1985年,从日本国引进了全套汽车石英钟技术和设备,在全国属首创,年生产能力达20万只。
长春市时钟行业经过30年不间断地产品开发。产品已由单一系列,单一品种发展到多系列,多品种,已从实用型发展为实用装饰型,单功能变多功能。时钟的应用范围愈加广泛,产品的花色品种之多居全国同行业之首。
二、质量
长春市的时钟生产在建厂初期是手工操作,没按全国统一机芯图纸制造,更没有质量检测标准和仪器设备,产品粗糙,质量差,走时时差大。通过1963年的换型技术改造后,更新了设备,改进了工艺,按照轻工业部全国统一机芯图纸定型制造,并建立了质量管理检测机构,使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主要零部件按图纸生产,合格率由1960年的80%提高到1965年的95.5%,提高率为19.37%。1966年质量得分92.28分,当时在全国属于上游水平。1973年以后,由于时钟市场兴旺,求产量意识占主导地位,出现了“萝卜快了不洗泥”,放松质量管理问题。1975年主要零部件合格率下降到68%,次年质量只达65.4分,比1965年和1966年分别下降28.8%和29.1%。进入80年代以后,钟表市场竞争激烈,迫使长春市钟表总厂强化产品质量意识,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工厂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对产品生产从事后检验变为工序控制,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在组织机构上成立了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管理科。同年,由于与上海中国钟厂联合挂牌生产“三五牌”木钟的需要,修改了18处加工工艺,加强质量意识教育,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提高了质量管理水平,使产品质量达到了上海“三五牌”木钟的质量要求。
1985年,引进日本汽车石英钟生产线,采用国际80年代的先进制钟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强化了质量管理工作,成功地生产出国际一流汽车石英钟产品。1988年参加全国机械摆钟质量考核,在参加考核的24个厂家中,长春市钟表总厂名列第三位。
三、名优高档产品
(一)“白山牌”云头大方机械钟。由长春市钟表总厂研制投产。造型打破了传统木钟长方式的格局,采用大门、二门配合结构,美观大方,装饰性能强。一次上弦可走15至20天,歪斜可走,日误差±小于30秒,报时准确,声音悦耳,机芯结构合理,质量稳定,投放市场受消费者欢迎。1982年被吉林省评为优质产品。最高年产量21806只,产量及质量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白山牌”民用石英钟。该产品是1979年采用日本进口机芯装配成的指针式石英电子钟,适用于国防工业、科研事业、机关团体和家庭的新型计时仪器。1980年通过部级鉴定,1981年获省科技成果三等奖,1985年投入批量生产。品种有Ⅰ型、Ⅱ型、大型和音乐型等4个,年产量2866只,走时精确,在常温下24小时时差在0.5秒内,比机械时钟时差减少2.5秒,用一节电池走时一年,于1986年12月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
(三)“白山牌”汽车石英钟。该产品是长春市钟表总厂在研制装配民用石英钟的基础上,于1983年研制装配用于汽车的计时石英钟,在全国属首创,1984年通过部级鉴定。为扩大生产能力,提高产品质量,1985年引进日本捷口公司全套汽车石英钟技术和生产线,以80年代世界先进技术和设备生产出了“白山牌”汽车石英钟。整个工艺采用了大规模CMOS集成电路和高频石英晶体,其振荡频率高,精度高,24小时的时差小于0.3秒,走时不受电源电压影响,在摄氏零下40度,零上60度内皆可运行,抗震动,既适用于12伏汽车电源,也适用于24伏的汽车电源,具有较强的适应性。1986年5月被评为吉林省优质产品。
(四)“白山牌”高档落地钟。1982年由长春市钟表总厂研制成功。钟体高2米,带日历,外型典雅壮观,走时精确,质量性能稳定。从1983年投产后,一直畅销,累计产量为1229只,仅1987年生产的248只高档落地钟一项获销售利润1.7万元。
第四节 产品销售
长春市生产的时钟以内销为主,也出口销往国外,从建厂到1988年产品销售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产品包销阶段和产品自销阶段。
1958~1980年为包销阶段。这一阶段,工厂只管生产,不管销售。产成品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就与生产厂脱离了关系,变成了商业部门的商品。这就是由产品转化为商品的简易过程。当时国内时钟生产厂家少,居民的时钟拥有量有限,市场上时钟畅销不衰,厂家生产多少,商业部门收多少。所以这个阶段被称之为时钟销售的“黄金时代”。
1981~1988年为企业生产自销阶段。进入80年代后,全国出现生产钟表热,据统计,遍布全国的61个时钟厂家年产时钟达1760万只,而居民时钟拥有量已达1.43亿只,城市居民几乎家家有之。
特别是从1981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生产的产品由商业包销改为定销和工业自销。长春市钟表总厂1982年生产时钟50.2万只,其中商业销售24.2万只,占48.2%,其余51.8%由企业自销。1983年产量为38.2万只,商业只销0.2万只,占0.5%。企业自销38万只,占99.5%。后来商业不收购,产品全部自销。1988年末,长春市钟表总厂产品销售国内覆盖面达25个省、市、自治区,设销售网点509个。
该厂时钟出口销往国外始于1964年,是全国同行业产品出口最早厂家之一,品种有方型钟、四柱钟、大线钟3种,出口量为200只。到1984年的20年间,共出口品种花色42个,木钟总数为34.9万只,占木钟累计产量537.4万只的6.49%。出口最受欢迎的品种有云头大方钟、方头座钟、方头挂钟3种,其中云头大方钟连续出口16年,总量4.5万只;方头座钟6.6万只;方头挂钟5.9万只。出口创汇总额为59.5万美元。其中出口最高的年份是1978年,出口量5万只。木钟出口销往的国家是: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奥地利等。
第五节 原材料供应
生产时钟所用的原材料主要是铜材、铝材、钢材和木材4大类。原来均属国家一类统配物资,由国家统一分配。1983年改革开放后,逐渐由统配转变为自采自购。
一、统配时期(1958~1982年)
从长春建立时钟制造业开始,产品就被列入国家生产计划,国家对其生产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按计划下达指标,由省、市主管厅、局和物资部门按指标供应。原材料耗用量,在建厂初期,年产木钟2000只,只需要铜料和钢材各1吨左右,铝材200公斤,木材20立方米。60年代末期,年产量接近10万只,年耗用铜材53吨,钢材88吨,铝材9吨和木材1390立方米,胶合板90立方米。70年代末期,年产量达到30万只,年耗铜材186吨、钢材134吨、铝材18吨和木材4395立方米、胶合板395立方米。到市场开放前的1982年,年产量超过50万只,年耗用铜材315吨、钢材155吨、铝材47吨和木材6686立方米、胶合板450立方米。原材料的耗用量这么大,尽管国家下达了供应指标,但在组织进厂的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经常出现物资供应缺口现象。尤其是进入70年代后,铜、铝、钢等金属材料年组织进厂只能满足90%,木材进厂量能满足70%左右。不足部分则由地方经济协作协调予以解决,基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运行。
二、原材料放开时期(1983~1988年)
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市场的逐渐放开,时钟制造的原材料供应产生了很大变化,由国家负责统配按计划供应的原材料逐年缩小,尤其1983年以后,国家调拨量仅保持在40%左右,其余不足部分由企业自行采购,大量的议价原材料涌入企业。加上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原材料放开搞活,形成了涨价态势,原材料涨价不仅仅反映在议价材料上,而且国家按计划供应的部分也随行就市一涨再涨,给企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据长春市钟表总厂从1985年到1987年的3年统计,由于计划分配物资主要原材料价格连续大幅度上调和采购议价物资,1985年多支付120万元,1986年143万元。国家调拨的原材料提价幅度为:1982年吨铜材5780元,吨铝材5590元,吨钢材1160元,立方米木材129元,立方米胶合板840元。到1987年,吨铜材7300元,比1982年上涨幅度为27.39%,吨铝材9600元,上涨幅度为69.67%,吨钢材2800元,上涨幅度为73.45%,立方米木材226元,上涨幅度为75.19%,立方米胶合板1750元,上涨幅度为108.3%。由此可以看出,采购议价进厂的物资其价格就更高了,致使时钟的成本难以稳定。
由国家调拨的物资,供应单位和供应数量都是由轻工业部每年按计划下达,其供货单位是:铜、钢、铝等金属材料由南京市钟表材料厂供应,代条和摆由上海钟条厂供应,紧固件由上海紧固件厂供应,木材由长春市木材公司供应。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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