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缝纫机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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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38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缝纫机行业
分类号: F426.8
页数: 9
页码: 59-67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缝纫机行业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了发展过程、技术改造与工艺改革、产品与质量等。
关键词: 缝纫机行业 长春市 一轻工业

内容

解放前,长春市没有缝纫机制造工业。新中国成立后,长春工业得到发展,50年代末,这个行业才兴起。但进入80年代后,在经济改革的大潮中,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种种原因,企业生产处于难于维持的局面,被迫转产,缝纫机行业在长春仅仅存在了26年。
  第一节 发展过程
  一、初建阶段(1958~1960年)
  长春缝纫机制造业是在个体手工业者组成的缝纫机修配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8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指引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工业大上高潮。随之,人们生活所需的缝纫机、自行车、钟表“三大件”列入大发展行列。长春市宽城区政府根据吉林省没有缝纫机制造业的情况,提出了在长春市建立缝纫机制造厂的设想。同年9月,经长春市政府批准,以长春市百货批发站东风缝纫机厂(修理厂),宽城电机修配厂、福文锉刀厂、信昌铁工厂和长春市缝纫机修配合作社等厂社合并成立了长春市宽城区缝纫机制造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宽城区。厂址设在长春市第三中学后院礼堂(原宽城电机修配厂厂址),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职工201人,各种设备21台。建厂当时机器设备、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等方面都很落后,全厂职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精神,不等不靠,大干苦干,于1958年12月生产出首批21架家用缝纫机,命名为“火箭牌”,商标注册为“火箭牌15—80”,从此结束了长春市乃至吉林省不能生产缝纫机的历史。
  第一批产品问世后,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和重视。为了尽快扩大生产能力,形成批量生产,上级于1959年末给予贷款,添置设备和招收人员。1960年4月,工厂搬到长春市第四中学东侧,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新厂房面积3400平方米,新成立了铸造、机械加工、总成油漆等3个生产车间,设有冷热加工、电镀、油漆、装配等生产工艺。由于更新了设备,建立健全了工装工序,当年缝纫机产量达3080架,企业已初具规模。长春市人民政府于1960年下半年决定,将企业性质由集体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更名为长春市缝纫机制造厂,隶属于长春市轻工业局领导。
  二、扩大规模阶段(1961~1966年)
  60年代初,国民经济处于调整时期,长春市按照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对行业结构进行调整,对部分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当时长春市缝纫机制造厂由于初建,虽然没有反映出明显的经济效益,但上级考虑该厂是省内独家企业,产品又是市场上紧俏畅销商品,决定划为巩固、提高之列,要求企业继续扩大生产满足市场需求。1961年8月,经长春市轻工业局批准,厂址再次由四中东侧搬迁到宽城区青冈路25号,厂区面积为25万平方米,比原厂区大24倍。搬迁后,上级又调拨给一部分精密设备,职工增至378人。到年末生产缝纫机5203架,比搬迁前的年产3080架提高68.9%。
  缝纫机制造业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后,工厂进一步充实完善工艺工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善油漆、电镀生产工序,使缝纫机的外观和缝纫性能等质量方面比建厂初期有了较大提高,产品投放市场后,很受用户欢迎。1961年注册商标改为“解放牌”,其含义表示企业已从手工业生产中解放出来,预示着将为长春市发展轻工业做出新贡献。“解放牌”缝纫机投产前后,虽经几次工装、工艺改造,生产能力有一定扩大,质量有一定提高,但和全国同行业比较,仍然是质量差、产量低、成本高。反映在企业经济效益上,1963年亏损37.9万元。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工厂决定扩大生产规模,争上乘质量,提高产品竞争能力。经长春市轻工业局批准,从1963年开始,进行第一次停产技术改造。总投资184.6万元,全厂职工经过9个月的攻关奋战,形成了机壳加工、底板加工和总装精加工3条生产线,使生产能力稳定在3万架的水平上,产品质量分达到79.7分,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中游水平,被国家轻工业部列为缝纫机定点生产厂。
  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的同时,对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做了调整,按工艺布局设立了铸造、机械加工、金工、总装、辅助等5个生产车间。由于工艺结构安排合理、充分发挥各道工序的作用,到1965年缝纫机质量分提高到81分。在缝纫机的品种方面,开发试制了TB型连杆挑线的方机头,具有倒顺针功能的“菊花牌”缝纫机和柜式“解放牌”缝纫机新品种先后投产,丰富了市场。1966年完成工业总产值369.9万元,比改造前的1961年的54.8万元提高5.75倍。产量由1961年的5203架提高到30347架,提高幅度为4.83倍。实现利润13.8万元,比1961年的2.3万元增长5倍。职工人数增加到59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7人,占职工总数的2.87%。1966年产量、产值、品种、质量、利润5大指标同步增长,是建厂8年中生产形势最好的一年。
  三、曲折发展阶段(1967~1977年)
  1966年,全国开展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波及到缝纫机厂。由于群众起来“造反”,批斗“当权派”,厂领导“靠边站”,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1967年由于群众组织参加社会上的武斗,7月13日和11月末两次造成全厂性停工停产,累计长达4个月之久。致使1967年工业总产值由1966年的369.9万元下降到137.7万元,产量由30347架下降到11000架,企业亏损43.5万元。仅1年多造成产值、产量分别下降62.8%和63.8%,企业效益由盈利变为亏损,工厂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1968年6月工厂成立革命委员会,开始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恢复生产秩序,企业开始走上正常运行轨道。197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461.8万元,总产值37100架,利润21.4万元,产值、产量、利润均比“文革”初的1966年有所提高。
  70年代,长春市缝纫机厂在开展“工业学大庆”的群众运动中,领导得力,群众学习“铁人”的创业精神,推动了企业全面发展。1972年,产量达到45260架,工业总产值553.3万元,分别比1970年增长29.99%和19.87%,实现利润45.6万元,增长幅度为1.13倍。
  1975年,贯彻执行邓小平提出的“全面整顿”方针,进一步消除无政府主义,整顿劳动纪律,强化了企业管理体系,把企业管理提到了一个新水平,整顿初见成效。这一年,产值、产量和利润比1972年又有了新提高,工业总产值达到1106万元,增长99.9%,缝纫机产量92035架,增长1.03倍,利润48.2万元,增长5.7%,产品质量在全国缝纫机评比中名列第7位,进入先进行列。从1970牟到1975年的5年间,职工人数增加到1215人。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长,企业经济效益连年增长,被长春市评为“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
  1977年,长春市缝纫机厂被省命名为首批“工业学大庆”先进企业,厂党委书记刘连奎出席了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
  四、从低潮到转产阶段(1978~1984年)
  1978年,为加快长春工业发展的速度,市政府决定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方针,从1980年11月起,宽城区缝纫机零件厂、八里堡缝纫机机架厂、铁西弹簧厂、白菊鞋帮厂、朝阳消防梯厂和缝纫机零件厂等6个单位做为缝纫机配套专业厂家,由长春市缝纫机厂接收变为分厂,并于1979年6月成立了长春市缝纫机总厂。同时与其配套的还有辽源台板厂、大安台板厂、长春胶合板厂、白石山大华机器厂和沈阳缝纫机零件厂。1980年为解决总厂的子女就业问题,成立了长春市缝纫机零件二厂,职工249人,为缝纫机配套生产25种配件。从此长春市缝纫机行业的厂家达到8户。缝纫机总厂下设7个生产车间,6个分厂和1个附属厂。共有职工2742人,其中全民职工1215人,集体职工1527人。总厂对分厂实行党政统一领导,人财物、产供销统一管理,分厂所有制不变,自负盈亏,提高了缝纫机生产专业化程度,使市内配套件达到102种,占整机187种配套件54.5%,自给零件150个,占整机零件249个的60.2%。年产量稳定在13万架左右。1980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936万元,产量135000架。实现利润81.2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882元/人,产值、产量、利润比1977年的1404万元、90000架和53.2万元分别提高37.9%、50%和52.63%。
  进入80年代,轻工业处于大上的形势,当时经调查了解,全国缝纫机需求量远远大于产量。而省销售量,长春产仅占30%,上海产占60%,其他杂牌占10%。根据这一情况,省、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增加缝纫机产量,尽快形成20~30万架能力。1980年缝纫机总厂提出的年产20万架缝纫机的技术改造规划被市政府批准,总计贷款987万元进行第二次技术改造,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1980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投资623万元,新建翻砂、铸造,扩建电镀、油漆和总装等5大工艺改造,共建11条生产线,达到年产20万架生产能力,比改造前增加1倍,实现利润100万元,进入省百万富翁行列,被省命名为“大庆式企业”。
  从1982年下半年开始,进行第二期技术改造,主要是填平补齐,经过一年的努力,生产能力达到了30万架。但是这期间,缝纫机的市场产销形势却发生了很大变化。随着全国工业的调整和军工企业转为民品生产,缝纫机生产厂家猛增,大批缝纫机涌入市场。再加上在工业大上的形势下,缝纫机定点厂都在极力扩大生产能力,全国缝纫机的产量由1980年的765万架猛增到1981年接近1000万架,一年之内增加四分之一。这样加速了缝纫机社会拥有量的饱和,加之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三大件”需求已转化为更高层次的需求。1982年下半年除上海、陕西等几家名牌缝纫机外,其他产品均滞销。再加上商业部门改变了历来缝纫机包产包销,独家经营的做法,实行商企共销。形势逼迫企业由过去的单纯生产型转为生产经营型。长春缝纫机总厂虽经多方努力,但终究没能改变缝纫机滞销的局面。1982年实现利润只有38.6万元,比1981年的100.3万元下降率为61.5%。此后,长春市缝纫机总厂经济开始走下坡路。
  1983年全国缝纫机市场继续变化,全国128个缝纫机生产厂家开始陆续下马转产。此时长春缝纫机行业企业已发展到6户,他们是:长春市缝纫机总厂、长春市缝纫机零件一厂、长春市缝纫机零件二厂、长春市缝纫机零件三厂、长春市缝纫机零件六厂和长春市缝纫机总厂机架厂。固定资产原值2144.8万元,净值1772.8万元,占地面积199647平方米,职工2471人,其中科技人员71人,占职工总数的2.9%。由于受全国缝纫机市场疲软的影响,形势很不景气,是年工业总产值只有1468万元,销售收入仅792.1万元,税金45.1万元,亏损83.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5940元/人。1984年东北6家缝纫机整机厂已全部转产,长春市缝纫机总厂上半年亏损达178万元,使企业负债累累,无法生存下去。长春市政府决定该厂下半年转产,生产水泵,厂名改为长春市东方机械厂,隶属长春市机械工业局。其余缝纫机配件厂相继转产。从此结束了长春市乃至吉林省生产缝纫机的历史。
  第二节 技术改造与工艺改革
  长春市缝纫机制造从1958年到1984年的26年间,生产能力由21架发展到30万架,产品质量由低劣进入全国质量先进行列,其间经历了两次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
  一、第一次全面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1963~1966年)
  长春市缝纫机制造厂在建厂后的一段时间,经过油漆、电镀工装工艺几次小型改造,使缝纫机的外观和运转性能有了一定提高,但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为解决这一问题,经长春市轻工业局批准,从1963年年初开始,进行停产技术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市局从系统内抽调7名工程技术人员帮助长春市缝纫机制造厂对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影响质量的关键工序和设备进行了改造,并制造了部分生产专机和工装模具,还专门从上海缝纫机二厂请来工程技术人员帮助培训人员,进行工艺改革。经过9个月的停产改造,共制造了123台缝纫机生产专用设备,自制工装夹具904套。形成了机壳加工、底板加工和总装3条流水生产线,充实和完善了油漆、电镀生产工艺,使生产能力平衡在3万架的水平上。在进行技术改造的同时,合理调整了工艺布局,调整了生产管理体系,组建了铸造、机械加工、金工、总装、辅助等5个生产车间,形成了布局合理完整的整机生产线。
  通过第一次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增强了零件的自给能力,提高了零部件质量。1965年缝纫机质量考核评比,由1964年的79.1分提高到81分。在改造过程中试制开发了TB型连杆挑线方机头,具有倒顺针功能的“菊花牌”缝纫机和柜式“解放牌”缝纫机新产品投产问市,丰富了市场供应品种。
  这次技术改造投资(贷款)184.6方元,历时3年。产量由1963年的2870架提高到1966年的30347架,增长幅度为9.57倍。工业总产值由45.7万元提高到369.9万元,增长7.09倍。企业扭亏为盈,1966年获利润13.8万元。
  二、第二次整体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革(1980~1983年)
  1979年,长春市缝纫机制造厂吸收6个配套厂成立总厂,年生产能力已达到15万架,但仍然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根据这一情况市政府决定,缝纫机进一步增加产量,提高质量,为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商品。1980年,根据市政府要求,提出年产20万架缝纫机的技术改造规划,经批准贷款623万元,进行第一期“五大”工艺改造:①修建了铸造、翻砂新车间厂房4362平方米,增添摇臂造型线,使整个造型工艺形成机械化、自动化。②修建了电镀车间厂房1884平方米,安装铜锡合金、镍铬一步法4条自动生产线。③油漆车间修建厂房1646平方米,增加了7条隧道烘烤窑和悬挂式输送链5条,输送皮带机3条。④机械加工车间购进了衬板自动生产线1条,增加部分组合机床。⑤总装车间形成4条装配线和1条精加工线。同时又投资20万元制做了4000多个工位器具。经过两年的技术工艺改造,全厂达到20万架生产能力,并实现了生产的连续化、自动化。又于1982年企业做出了年产30万架缝纫机的规划,经上级批准,投资364万元进行了第二期技术改造,经过一年的努力,实现了改造规划。
  第三节 产品与质量
  一、产品
  1.产品结构
  长春市缝纫机产品先后改型试制了3个型号。即:JA1—1型、JA2—1型、JB14—1型家用缝纫机,注册商标为“火箭牌”、“解放牌”和“菊花牌”3种。
  主要产品:
  ①“火箭牌”家用缝纫机。这是长春市缝纫机总厂建厂后生产的“创业”产品。头一年生产21架,翌年350架。因缝纫机外型粗糙,机械性能差,用户称“黑老虎”,终因质量不过关,不能形成批量生产而换型。
  ②“解放牌”JA1—1型家用缝纫机。这种缝纫机结构是凸轮挑线,摆梭钩线,全部零件都是按轻工业部颁布的统一标准制造和验收,质量稳定,结构合理,精密耐用,性能好,维修简便,零配件通用,吃厚性能好,能缝纫各种衣料、刺绣、镶嵌花边、打裥等,主要供家庭使用。该机在1975年全国缝纫机质量评比名列第7位。
  “解放牌”JA1—1型缝纫机从1960年试制投产,累计产量1447733架,产值17583万元。
  ③“解放牌”JA1-14型家用缝纫机。1980年8月试制成功,经上海缝纫机研究所鉴定准予投产。
  性能及特点:转数每分钟1000转,针距不小于3.6毫米,能倒顺送布,带前开式梭床,使用方便,彩色油漆,美观大方,性能稳定。适用于家庭缝制各种布料纤维品,能绣花。
  ④“菊花牌”JA2-1型家用缝纫机。特点:保持了JA1-1型缝纫机的优点,采用了先进的开启式梭床和可调式下轴曲柄调节送布牙升降,还采用了圆盘式倒顺缝料机构,给使用调整带来了方便,累计产量达54850架。
  2.产品开发
  长春市缝纫机制造业在1958年至1979年的21年间,产品主要是为投放市场满足人民的需求,大批量生产“解放牌”JA1-1型单一型号家用缝纫机,习惯于上级指令性计划指导,对经济规律重视不够,对开发新产品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形成产品20年一贯制的局面。
  进入80年代,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竞争机制引入市场,以优质、求新、价廉为企业求生存的基点,长春市缝纫机总厂责成研究所对缝纫机工业的发展前途进行了市场调研和预测。对省内4市3县500户有代表性的城乡居民做了缝纫机销售情况专题调查,收集了全国主要地区有关缝纫机市场的资料。在掌握调研资料的基础上,得出必须在改造老牌缝纫机,克服噪声大,表面粗糙,提高质量的同时,开发新产品。从1981年开始投入了JA2-1型“菊花牌”缝纫机的研制工作,不到一年试制成功并通过鉴定,投入批量生产。以造型美、样式新、功能全、噪声小、能吃厚、便于维修等特点受到消费者欢迎。仅1983年就生产48304架,占全年产量的50.47%。
  二、质量
  1958年到1980年期间,长春市缝纫机厂主要是实行单一的质量管理,质量单纯由质量管理部门管,生产人员只管生产,不管质量,零部件和产品合格与否最后由检查人员说了算,称做“死后验尸”。分析质量事故也只有少数管质量的人员论定。因此,质量管理工作搞得不好。
  从1981年开始,全厂正式开展TQC活动(全面质量管理活动),成立了以厂长为主任,技术副厂长为副主任的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它是一个由18个科室及车间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管理体系,同时全厂成立26个QC小组,定于每月5日为厂质量分析会,通过抽检鉴定结果,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促进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使生产产品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为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该厂积极开展了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多次聘请大学教授讲授质量管理业务知识,职工受教育面达80%以上,从业人员基本上掌握了“三图一表”(即:排列图、因果图、控制图和对策表)的运用,使每个操作者熟知自己本工序的质量标准。另外,还通过QC小组活动,搞成果发布会,较好地攻克了烤漆质量、装配间隙、铸件加工精度、上轴废品率高、精铣底板大平面等技术质量难关。为使QC小组活动更广泛开展起来,注重抓了优秀QC小组成果的总结和发表,做到每年召开一次成果发表会。从1981年至1984年共发表成果15个,有3个QC小组被评为省先进QC小组,出席了省QC成果发表会。1981年产品质量分为83.3分,高于部颁75.2分的标准,成为建厂后质量最佳年份。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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