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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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发展过程
分类号: K293.4;F426.47
页数: 7
页码: 39-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自行车行业发展过程,分别记述了初创阶段、整顿阶段、发展阶段等。
关键词: 长春市 自行车行业 发展过程

内容

一、初创阶段(1953~1965年)
  1953年,长春市在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总任务的基础上,掀起了大规模经济建设高潮,当时提倡的“联营联社,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口号,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长春市内几家自行车修理铺组织起来成立了长春市第一家自行车修配合作社,定名为长春市第一自行车修配合作社,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厂址分别设在西三马路、东二道街、西长春大街等3处,厂部设在西三马路,只有9名职工,固定资产3000元,厂房是20多平方米的旧房屋,生产设备仅有两台旧虎钳。经过创业,到1955年,职工人数发展到百人左右,设2个车间,11个门市部,生产能力从开始时只能零散修配发展到能土法制造自行车部件。于1957年开始试生产自行车整车。经过一年的改进,在1958年5月成功地制造出20辆“跃进牌”28吋脚闸自行车,结束了长春市不能生产自行车的历史。也填补了省内制造自行车的空白。
  1958年进入国民经济建设第二个五年计划,在大上轻工业的思想指导下,长春市按照省轻化工业厅有关发展自行车工业要求,于当年11月6日在长春市第一自行车修配合作社的基础上正式成立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成为省内第一个自行车厂,有职工398人,固定资产17.9万元,简易设备22台。企业性质为地方国营,隶属长春市南关区工业处。厂址仍在原处,占地面积1860平方米。当年生产“跃进牌”自行车100辆,人力车轮11000个,工业总产值83.4万元,产品畅销市内,供不应求。
  1959年2月,为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长春市经委决定将长春市地方国营橡胶厂和长春市手工业联社车具零件厂并入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是年,在全厂开展了群众性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职工自己动手制造设备。过去手推车轮、车轴、车条、条帽等十几种部件全部是手工生产,经过职工献计献策,自己制造了50吨自动下料机、搓丝机、车条弯曲机、车圈自动打眼机等66台简易专用设备,机械化和半机械化程度达到70%以上。提高了产品质量,扩大了生产能力,注册商标改为“金龙牌”。同年10月1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周年的庆祝活动中,本厂职工骑着自己设计制造的“金龙牌”自行车参加了游行队伍。全年生产整车515台和部分人力车轮、自行车商品件,工业总产值290.3万元,分别比上年提高4.15倍和2.48倍,实现利润44.7万元。
  建厂初期,自行车制造厂充分发挥勤俭建厂的精神,不用国家调拨钢材,主动与市里各大工厂、工业器材批发站、废品回收站协作,广找材料来源,搜集了铁角、边材、包装铁皮、三角铁、破旧管材等210吨。由于用料精打细算,使原材料利用率达到90%左右。到1960年年生产自行车能力达到5000辆的水平,比1958年提高49倍,完成工业总产值837.9万元,比建厂时的83.4万元提高9倍。实现利税140.1万元,其中利润106.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6333元/人。
  长春市自行车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并没有满足社会消费不断增长的需求。为增加自行车的生产能力,形成完整的自行车专业生产体系,长春市经委于1960年9月15日又将长春市公私合营新联电镀厂和长春市工业联社喷漆厂并入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增加了电镀和喷漆工序,提高了电镀件和油漆件的质量。
  为了尽快地形成大批量整车专业生产能力,使产品达到国家部颁标准,1961年吉林省对自行车行业进行了调整,吉林524工厂生产的“海燕牌”自行车下马,将其全部工艺、工装、专用设备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调入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设备和技术力量的充实促进了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新产品的开发和研制工作。在研究设计“金龙牌”自行车的过程中以524厂“海燕牌”自行车为基础,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派人到上海自行车三厂学习先进经验,然后对产品结构及外观作了10项23条改进,使“金龙牌”PA-02型28吋自行车得到了定型。经有关部门鉴定,工艺及性能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试制投产后当年产量增加到7465辆,比上年增长50%。
  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坚持走自力更生发展生产的道路,产量、产值逐年增加,1961年自行车产量比建厂时的1958年提高73.6倍,产值增加61.6%。但是,受生产设备和条件的限制,当时的产量还是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于1961年末,提出了第一次扩建和技术改造方案。方案被省、市领导部门批准后,投资190.7万元,主要用于搬迁和扩大厂房,增加专业生产设备,进行产品定型,形成自行车专业化整车生产体系,将生产规模扩大到5万辆的水平。于1962年8月开始动工,将厂址由西三马路、东三道街、西长春大街等三处统一迁到二道河子区临河街4条6号原长春市水箱厂和长春市扇风机厂厂址(现在自行车厂址)。占地面积由原来6000平方米增加到10757平方米。翌年年初,为突破油漆、电镀、热处理、焊接、灵敏度等工艺难关,进行了1年的停产技术改造。在汽车厂和省机械厅技术工作组的协助下,购置安装了电镀、油漆、热处理、盐炉、轧钢机等设备,调整了生产工艺布局,完善了工艺管理体系,形成了自行车生产线,同时停止生产人力车轮。同年,长春市自行车制造厂更名为长春市自行车厂。
  经过全厂职工的奋斗,1963年7月,正式完成了改造定型任务,品种有“金龙牌”PA-02型28吋脚闸自行车和“金龙牌”PB-03型28吋普通女车。经有关部门鉴定,达到部颁标准57项中的38项,达标率为66.6%。同时,上级为加强自行车生产的技术力量,给这个厂配备了专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1960年的52人增加到67人,技术干部由2人增加到9人,产品质量有了提高。经天津自行车检测站鉴定,“金龙牌”自行车产品质量达到91.25分(部标93.26分),名列全国第6位。从此,长春市自行车厂跻身于全国“九大家”自行车厂之列。这一期间,长春市自行车制造业先后开发出“金龙牌”自行车28吋和26吋2个系列4个品种,其中3个品种投入了批量生产。1965年自行车生产能力达到5万辆,实际产量3.03万辆,比改造前1962年的3975辆增长6.6倍,3年平均增长率为92.1%。工业总产值391.8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608元/人,分别比上年提高94.5%和73.7%。固定资产原值达到350.8万元,比1962年的112.7万元增长2.1倍。产品投入市场后受用户欢迎,销售辐射面发展到东北三省。到1966年该厂生产水平达到了设计能力,年产整车50020辆,完成年产值609.2万元。
  二、整顿阶段(1966~1979年)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冲击了长春市刚刚兴起的自行车行业,工厂受无政府主义影响,造反派“夺权”,领导班子瘫痪,正常的生产管理秩序被破坏。在1967年和1968年的两年间,生产处于时产时停的状态。产量由1966年的50020辆下降到26200辆和20101辆,下降幅度为47.7%和59.8%。工业总产值由1966年的609.2万元分别下降到318.3万元和250.6万元,下降幅度为47.8%和58.9%,单车成本由96元上升到106元。1969年,工厂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生产秩序开始恢复,当年自行车产量达50002辆,产值600.6万元,接近1966年的水平。
  1973年至1979年的7年间,在国家没有下达自行车整体规划的情况下,技术改造资金累计投资218.6万元,生产能力增加到7万辆,已形成一定规模,但由于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产品质量较差,单车成本高,企业的经济状况很不景气,连年亏损,7年累计亏损额达743.3万元。其中亏损最高年份是1977年,亏损额高达173.4万元。亏损的原因除企业内部原因以外,在客观上主要是因为有60%左右的配件靠北京、山东、江苏等省、市厂家协作解决。这样造成配件价格较高,加大了产品成本。为解决这一问题,在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和市轻化工业局等部门协调下,在省内建立了20个自行车配件厂,其中长春市有7家。并于1978年将长春市自行车厂更名为长春市自行车总厂。
  1979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精神,对长春市自行车制造业进行了恢复性和建设性两项整顿。除了进行以提高自行车质量为内容的技术改造以外,同时投入一定力量解决增加自行车配件自给和提高配件质量问题。年末,自行车配件生产协作厂达到21户,其中省外3户、省内18户、市内7户,基本扭转了自行车配件大部分靠省外供应、质次价高的局面。自行车产量突破10万辆大关,达到11.02万辆,工业总产值1372.5万元,分别比上年提高30.9%和28.1%。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0928元/人,固定资产原值1015.7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9%和34.65%。恢复整顿初见成效。
  三、发展阶段(1980~1988年)
  进入80年代,在国家提出的把消费品工业发展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调整重工业的服务方向的方针指导下,全国各地都大上轻工日用机械产品。这样,自行车制造业出现了全国性产大于销的局面,市场竞争激烈。此时,长春市自行车行业由于产品质量上不去(质量分徘徊在82~84分之间,仅达部颁标准的80%),销路不畅,1982年库存自行车积压8万辆,占用流动资金1560万元,亏损额达260.5万元。1983年银行贷款1488.4万元,应付未付款621万元,资金周转为341天,亏损183.2万元,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针对这种情况,长春市自行车总厂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和一轻工业局要求,进行了停产整顿。整顿从5个方面进行:一是从整顿领导班子入手,调整建立了年富力强、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厂级领导班子,调整了中层干部,组建了一个强有力地指挥体系。二是修订和重新制订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种标准等共531项,建立和健全了基础工作。三是整顿了劳动纪律。四是实行了厂内货币结算的厂内银行,改两级(厂、车间)核算为三级〔厂、分厂(车间)、班组〕核算。五是推行了5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并将各项指标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打破了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为提高自行车产品的竞争能力,自行车总厂在经过整顿提高企业管理素质的基础上,于1983年9月同天津市自行车厂正式建立技术协作关系。天津市派出以市委工交部部长邵清华、天津市自行车厂原厂长王惠卿等9名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到长春市自行车总厂帮助指导,管理和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1984年5月,长春市自行车总厂又同天津市自行车厂签定联合生产“飞鸽牌”自行车协议,当年8月份试制过渡产品“飞鹤牌”自行车,全年完成自行车产量112532辆(“飞鹤牌”自行车61128辆),实现利润45.7万元。横向联合给企业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扭转了1982、1983两年累计亏损443.7万元的被动局面。“飞鹤牌”自行车经过质量检测,达到了协议标准。于1985年1月正式挂牌生产“飞鸽牌”自行车,当年完成产量330424辆,比上年增长1.9倍,产品质量达到A级水平,1987年产量达到475334辆,工业总产值6097万元,利税总额达到1441.9万元,利润669.3万元,人均利税5941元。质量分获93.92分,是建厂后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
  1988年,长春市自行车行业共有6户企业,除长春市自行车总厂外,还有长春市链条厂、长春市自行车辐条厂、长春市自行车零件厂、农安县自行车配件厂和榆树县自行车配件厂。全年工业总产值完成6366.8万元,比1959年增长23.6倍,平均年递增率15.2%。销售收入8745万元,利税718.6万元,比1959年增长13.6倍,平均年增长率9.4%。固定资产原值4389.2万元,净值3454.8万元,职工总数318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03名,占职工总数的6.4%。全员劳动生产率19989元/人,从1958年到1988年的30年间,累计生产自行车3672047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长春市志一轻工业志》

本书记述了长春一轻工业沿革、自行车行业、缝纫机行业、时钟行业、玻璃制品行业、陶瓷行业、搪瓷行业、保温容器行业等行业的兴起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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