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畜牧业统计指标解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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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106
颗粒名称: 各项畜牧业统计指标解释
分类号: F326.373.41
页数: 7
页码: 354-360
摘要: 本文收录了长春市各项畜牧业统计指标解释,其中包括了畜牧业统计常用指标解释、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指标解释等。
关键词: 畜牧业 指标解释 长春市

内容

一、畜牧业统计常用指标解释
  1.各类畜禽存栏数:指调查日期(通常指年末、季末)实际存在的各类畜禽头(只)数,不分大小、公母、品种、用途一律包括在内。
  2.饲养量:指一个时期内(通常指1年内)实际饲养过的畜禽头(只)数。其推算公式如下:
  全年饲养量=年末存栏数+年内死亡+自食+出售+调出
  3.役畜:以供劳役使用为主要目的的大牲畜。如用于耕作、骑乘、驮运、拉车或其它使役的马、骡、驴、牛、骆驼。其使役年龄:牛3~12岁,马3~18岁,骡3~25岁,驴3~15岁,骆驼3~25岁。
  4.能繁殖的母畜:指已经达到生殖年龄有生殖能力的母畜,不论是否配种受胎,均应算作能繁殖的母畜。能繁殖的母猪是指已经达到生殖年龄而专门留作繁殖用的母猪。母畜生殖年龄的标准:一般是2岁以上的牛,3岁以上的马,9个月以上的猪,1岁以上的羊。
  5.仔畜:新繁殖的牛犊、马(驴、骡)驹、骆驼羔、羊羔的统称。在我国畜牧统计上,仔畜泛指当年繁殖的没有跨年度的牲畜。
  6.雏禽:指出壳至30日龄以内的小鸡、小鸭、小鹅等家禽。
  7.良种及改良种乳牛:是指以产奶性能较高的优良乳用种牛(如黑白花牛)和以乳用为主要目的乳肉兼用纯种牛(如西门达尔牛、草原红牛、短角牛、三河牛等)及其土、杂种牛改良的后代(包括各种年龄的母牛及种公牛和后备公牛)。
  8.良种及改良种肉牛:是指产肉性能较高的优良肉用纯种牛(如夏洛来、利木赞、海福特)和以肉用为主要饲养自的的肉乳兼用纯种牛(如西门达尔、短角、草原红牛、三河牛等)及其与土、杂种杂交改良的后代。
  9.细毛羊及其改良羊:指羊毛细度在60支以上的纯种羊(如新疆细毛羊、东北细毛羊、美利奴、高加索、阿斯卡尼、斯大夫等)及其与本地绵羊杂交改良的后代。
  10.半细毛羊:指羊毛细度在32~58支的纯种羊(如罗姆尼、边区莱斯特、茨盖、考力代、林肯)及其与本地绵羊杂交改良的后代。
  11.猪、牛、羊出栏数:指育肥出售和自食的头数。包括淘汰的和因伤死亡的耕牛、肉牛、奶牛、奶羊和剥皮后作肉用的羊,也应统计在内。猪出栏数不包括个别地区习惯吃的“烤小猪”或出口的“乳猪”。
  12.禽、兔出栏数:指统计期内出栏供屠宰的家禽和家兔。不包括出卖的雏禽和幼兔。
  13.肉类总产量:指猪、牛、羊、禽、兔肉五类产量之和。
  14.猪、牛、羊肉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出栏并已屠宰的猪、牛、羊肉产量。即屠宰后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的重量,也叫胴体重。此项指标可通过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收购部门掌握的资料,取得平均每头胴体重数据和出栏头数推算。
  15.禽、兔肉:指家禽、兔被去毛和内脏(净膛后)的肉。
  16.牛、羊奶产量:指社会产量。凡出售给国家、农贸市场出售和农民自食自用的各种牛、羊奶产量。牛犊、羊羔直接吮食的部分,不统计产量。
  17.禽蛋产量:指在统计期内,鸡、鸭、鹅的产蛋总量。
  18.绵羊毛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各种绵羊毛的产量。
  19.蜂蜜产量:指在统计期内已经收获的全部蜂蜜产量,喂给蜜蜂的蜜不计算在内。
  20.产蛋母禽:指开始产蛋的各种品种的母禽,包括蛋用禽、兼用型禽以及土种家禽等。
  21.肉禽:指肉用型的家禽及育肥禽。
  22.畜产品商品量收入:指统计期内,农户出售的各类畜产品量乘以现行价格之和。
  二、 畜牧兽医专业统计指标解释
  1.国营种畜(禽)场:系指县(旗)及县(旗)以上畜牧系统所属的以繁育推广良种畜(禽)为生产目的的畜禽场。不包括商品性的经济牧场。
  2.综合种畜场:系指饲养两种以上一定数量种畜(禽)的种畜场。
  3.土地总面积:是指种畜场辖区内的全部土地面积,包括已利用的耕地、林地、牧地(草原、草山、草坡)、园地(茶、果、桑园)、水面(江、河、湖泊、塘堰、水泡、水库等),未利用的宜农(可垦荒地)、宜林、宜牧、宜养殖水面,还有交通、基建及其它占地等面积。
  4.耕地面积:是指种植农作物、饲料、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撩荒未满3年的耕地和当年的休闲地(轮歇地)。以种植农作物、饲料为主并附带种植果树和其它林木的土地也包括在内。但专业性的果园、林地、芦苇地、天然草原等不应包括在内。
  5.饲料地:系指种植青绿饲料(包括青贮玉米)和多汁饲料的用地。
  6.草地:是指可供放牧、打草的草地草坡,包括天然草场、人工草场,围栏的草库伦,但不包括饲料地。
  7.人工种草面积:是指经过翻耕、播种、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场面积,但不包括饲料作物面积和种植青饲、青贮作物的面积,也不包括压肥的草田轮作面积以及种植饲用灌木面积。
  8.草库伦:系蒙族牧民的习惯叫法,是用某种简单材料圈围的草围子,用以打草、放牧、封育草等用。
  9.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指当年实际播种或移植的稻谷、小麦、薯类、玉米、高梁、谷子及其它杂粮和大豆的面积。
  10.粮食总产量:是指本年度内生产的各种粮食总产量,不论计划内外、数量多少、耕地与非耕地产的粮食,都应统计在内。粮食产量应统计晒干入库的产量。粮食除薯类以块根重量按5公斤折粮1公斤计算外,其余一律按颗粒晒干后的原粮计算。
  11.房屋建筑面积: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房屋全部平面面积总和。它是从房屋的外墙线算起,包括房屋结构(如墙、柱)占用的面积。不包括天井、墙外阳台、室外楼梯、畜禽运动场占用的面积,但包括地下室占用的面积。
  12.大中型拖拉机(混合台):是指各种不同型号的20马力以及2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台数,不包括手扶拖拉机以及不足20马力的拖拉机。
  13.小型及手扶拖拉机:指不足20马力的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
  14.机引农具:指大中型、小型、手扶拖拉机带动作业的农机具。如耙、锄草机、镇压器等,但不包括拖拉机常带的挂车和打、搂草机。
  15.联合收割机:指一种在收获过程中同时可以完成几项作业(如收割和脱粒等)的收获机械。这种收割机有牵引式和自行式两种。牵引式联合收割机马力只计算联合收割机本身发动机的马力,不包括拖拉机牵引的马力数在内。
  16.载重汽车:指主要用于农、林、牧、副、渔业运输的载重汽车。
  17.1马力=0.7355千瓦=735.5瓦特
  18.出场种畜(禽、蛋):指培育出场作种用的种畜、种禽、种蛋。
  19.进口品种鸡提供的种鸡、种蛋应统计祖代和曾祖代的鸡和蛋。
  20.曾祖代:简称GGP,也叫配套系的原种。其主要任务是进行配套系纯系纯繁和向制种场提供配套祖代种雏。
  21.祖代:简称GP,四元杂交配套系由原种场或曾祖代场供应祖代鸡A公、B母(父系)和C公、D母(母系)(以A、B、C、D代表4个品系)。
  22.父母代:简称PS,四元杂交的配套系由祖代场供应父母代进行扩繁。
  23.畜专年2~2表中的职工总数:是指本站全部职工数,包括固定职工、临时职工、计划外用工、合同制职工的人员。
  24.固定职工:是指经国家劳动部门或组织部门正式分配、安排和批准招收为固定职工的人员。
  25.合同制职工:是指在用工制度改革中试行的在国家劳动计划以内,通过签订劳动合同、考核录用的职工。
  26.临时职工:是指根据国家劳动计划,经各级劳动部门批准临时使用的,到期可以辞退的人员,包括从事季节性、临时性生产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27.计划外用工:是指在国家劳动计划以外,通过各种形式吸收到全民所有制单位,由全民所有制单位直接组织生产或工作,并支付工资的人员。这部分人员,不论其工资的经费来源和支付形式,不论是否享受劳保福利待遇,不论是否吃商品粮,都应进行统计。
  28.技术人员:指局站内主要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29.畜专年2~1表中的干部职工总数:系指行政在编人数,不包括事业编制人数。
  30.地、县(市)两级未设畜牧局机构的,应将主管畜牧工作的处(室、科、股)统计在畜牧局栏内。
  31.在乡、镇职工:指全民所有制职工分派到基层工作的人员。
  32.综合办站:指以经营畜牧兽医业务为主,兼营其它业务的站。
  33.技术承包:指“三站”与农户签订合同负责技术指导,保证农户畜禽达到所定成活率、出栏率和生产性能指标,并收取承包费的站数和人数。
  34.畜禽保险站:指“畜牧兽医站”与农户签订合同,实行畜禽死亡赔偿的站数。
  35.全年收入:指包括主、副业收入和国家对“三站”的补贴在内的全部收入。
  36.工资总额: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支付给全部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职务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加班工资、其它工资。
  37.疫苗注射:为了预防某种传染病的发生,每年定时或不定时对有关畜禽注射某种生物药剂,以增强免疫抗病能力的一种保证措施。
  38.检疫:是对牲畜所发生的某种传染病进行检查(包括临床检疫和化验室检疫)。
  39.阳性:指对某一牲畜的某种传染病进行临床检疫或化验室检疫后,若发病或有反应的就是阳性。
  40.人工种草保留面积:指人工草场在某一统计时点的实际保存面积。
  41.草场改良面积:指在天然草场上,在不破坏原有植被的条件下,通过撒种、补播或进行灌溉、松土、施肥等措施,使天然草场得到改善的面积。但在同一块草场上补种两次或采取两种以上措施的面积,不能重复计算。
  42.围栏草场面积:指用刺丝、网围栏、电围栏、石头墙等围圈起来,并起到保护、更新或实行划区轮牧的草牧场面积。
  43.饲料粮实际消耗量:指当年饲喂畜禽消耗的所有粮食(包括配、混合饲料中的粮食,不包括糠、麸、油渣等副产品)。推算方法(1)可用畜产品产量、畜禽存栏数推算;(2)以畜禽饲养量推算。
  44.饲料作物播种面积:系指青绿、青贮饲料(如饲用玉米、青莜麦、草谷子、密植玉米、密植高梁、密植青稞)和多汁饲料等作物的当年种植面积。
  45.饲草贮备量:指捆打贮存起来喂牲畜的干草、作物秸杆的贮备量。
  46.鼠害面积:指布代田鼠、长爪沙鼠,每公顷有1000个以上活动洞;黄鼠每公顷有200个以上洞;跳兔每百夹日捕20只以上的草场面积。
  47.虫害面积:指土蝗每平方米10只以上的草场面积。
  48.草籽田面积:指专门为采集草籽而经过人工种植的牧草面积和天然草场中专为采集草籽而围建的野生草籽基地面积。
  49.牧草种籽产量:指所有收获采集草籽的全部总产量,包括人工草籽田中生产和在天然草场上采集的草籽数量。
  50.牲畜永久性棚圈:指用土木或砖木结构建造,可以使用数年以上的牲畜棚、舍和用石头或土坯垒砌较为耐用的围护牲畜的围圈。
  51.累计有效打井数:指历年来为了解决牲畜饮水和灌溉草牧场而打的能利用的水井。
  52.饲料加工厂统计范围:指各级畜牧部门所办的饲料加工厂及畜牧部门与其它单位或个人联办的饲料加工厂均统计在内。
  53.饲料加工厂生产能力:按年单班生产2000小时计算的设备生产能力。
  54.添加剂预混饲料:指配合饲料中的添加剂部分。添加剂用量极微,直接混合难于配制均匀,为便于生产预先按不同营养要求,采用不同配方,将添加剂以玉米粉、麸皮等作载体,计量配制而成。
  55.浓缩饲料:即蛋白质浓缩料,指预配添加剂加上蛋白质饲料和矿物质饲料,按规定配方配制而成,一般占配合饲料量的20%~30%。
  56.配合饲料:根据饲养动物生长的营养需要,按照科学配方,将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和各种添加剂加工搅拌均匀,然后制成所需形态即配合饲料。
  57.药物添加剂:指含药物质的饲料添加剂。
  58.矿物质添加剂:指供钙、磷、钠等动物需要量较大的无机盐类,常用的有骨粉、贝壳粉等。
  59.其它饲料;如鱼粉、血粉、叶粉、草粉等饲料。
  60.专业户的标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4个条件:(1)家庭主要劳力或部分劳力从事畜牧业生产或经营活动时间在60%以上;(2)牧业收入比重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3)畜产品的商品率达80%以上;(4)人均收入比当地(县)平均水平高1倍以上。
  61.其它专业户:包括养貂、养鹿、孵化、配种等户。
  62.活畜、禽:指不供宰杀的畜禽,如仔猪、架子猪、羔羊、幼畜、雏禽、蛋鸡和役畜等。
  63.肉产量:是包括猪、牛、羊、禽、兔肉在内的全部胴体重量。
  64.鲜奶:包括牛、羊奶。
  65.禽蛋:包括鸡、鸭、鹅等所产的全部禽蛋。
  66.毛:包括绵、山羊毛,兔毛、骆驼毛。
  67.死亡量为各种正常或非正常死亡量的总和。
  68.统计死亡的标准为:猪满2个月,鸡满1个月,牛满6个月,羊满4个月,兔满1个月开始计算。
  常用畜牧业生产指标(参考)计算公式
  1.纯增头数及纯增率
  2.出栏头数及出栏率
  3.出售头数及出售率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全书翔实记述了长春市畜牧业发展的进程,全书七章,包括畜牧业志、畜牧业资源、畜禽产品及饲料加工、畜牧科技、畜禽疾病的防治及检疫、畜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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