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鹿的改良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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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05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鹿的改良
分类号: S813
页数: 1
页码: 1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鹿的改良的基本情况。双阳梅花鹿60年代与80年代比较:头锯二杠锯茸由2.85两提高到3.71两;二锯三杈锯茸由11.23两增长到15.51两;三锯三钗锯茸由13.57两增长到19.38两;三锯以上成年公鹿三杈锯茸由15.68两增长到23.08两;各锯平均单产分别提高30.17%、32.11%、42.81%和47.19%。
关键词: 长春市 畜禽改良 鹿

内容

解放以后双阳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对双阳梅花鹿品质的改良,先后建立起4个国营鹿场及3个兼营鹿场,对双阳梅花鹿进行提纯复壮和品质改良,使双阳梅花鹿的品质得到了较大的提高。1979年国家农垦部也十分重视双阳梅花鹿的改良工作,把双阳梅花鹿的改良工作列入重点科研项目;为此在双阳县第三国营鹿场养鹿专家韩坤的主持下经过了20多年的努力使双阳梅花鹿的品质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于1985年末通过了部级鉴定,被命名为国家第一个梅花鹿品种“双阳梅花鹿”。
  双阳梅花鹿60年代与80年代比较:头锯二杠锯茸由2.85两提高到3.71两;二锯三杈锯茸由11.23两增长到15.51两;三锯三钗锯茸由13.57两增长到19.38两;三锯以上成年公鹿三杈锯茸由15.68两增长到23.08两;各锯平均单产分别提高30.17%、32.11%、42.81%和47.19%。
  双阳县从1910年到1927年每年出售鹿茸30~40付,每付平均重量7.5市两。1949年每付平均重量为9.75两。1972年平均单产为15.7两。1985年平均单产为17两。双阳县第三国营鹿场1964年建场时鹿茸平均单产为10.8两,1985年平均单产达21两,鹿茸平均单产居全国之首,比吉林省平均单产高59.6%。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全书翔实记述了长春市畜牧业发展的进程,全书七章,包括畜牧业志、畜牧业资源、畜禽产品及饲料加工、畜牧科技、畜禽疾病的防治及检疫、畜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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