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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022
颗粒名称:
概述
页数:
8
页码:
1-8
内容
畜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发展畜牧业生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对肉、奶、禽、蛋、毛、皮、羽绒及其制品等日益增长的需求,而且可以提高农业生态系统中物质转化效率,对于振兴经济,保证人民生活,发展出口创汇的外贸事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长春地处祖国东北松辽平原的腹地,畜牧业历史悠久。在这块广袤的平原上,历史上曾是肃慎、夫余、靺鞨、契丹、女真等民族的栖居之地,这里土质肥沃,水草丰盛,沃野纵横数百里,是少数民族从事牧猎的天然优质牧场。居住在这里的先民们牧猎、驯养着马、牛、羊及野生经济动物。直至清代中期长春建城以前,长春这块平原仍为清代皇家的围场和前郭尔罗斯蒙古王公的辖地,以牧为主,从事着畜牧业。长春设治以后,大片土地被开发,沃野变成良田,畜牧业经济位居次要地位,但仍在人民经济生活中占居着重要位置。历史上长春市的畜牧业发展与兴衰经历了牧猎时代、农牧交替时代、农耕时代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
远古晚期。从考古发掘的资料得知,旧石器时代晚期,在原始社会“榆树人”活动的范围内就有马鹿、野猪、狐、熊等为人类捕捉、牧养。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用C14测定验证,在农安县巴吉垒乡元宝沟村考古发现的大量动物骨骼中有家养猪的骨骼,距今已有6140年历史。
周秦时期,在长春这块沃土上居住着古老的肃慎民族(满族的远支祖先)。据《晋书•肃慎传》记载:“肃慎人常穴居,以青石为镞,用瓦鬲煮饭,好养猪”。这更说明从那时起,这里最早被驯养的动物是猪,也说明当时肃慎民族养猪业较发达。
东汉时期,长春为扶余国,包括着以长春—农安—扶余为中心的广大地区,有8万户,设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等管理牲畜的官员。另有“扶余喜养畜,出名马”之说,说明这个时期养马业很发达。当时名马曾作为扶余国的“四大名产”之一进贡给汉代。
唐代中期,公元698年粟末靺鞨(满族的远支祖先),在敦化建立了渤海国(唐的地方附属国),今长春、四平一带为渤海国的扶余府,当时由于社会安定,农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开始摆脱了原始状态,因为农耕、交通、牧猎等都离不开马,为此养马业十分兴旺。同时养猪业也有一定发展。
辽代,公元947年,今农安古城为辽国东京道的黄龙府,辽代初期契丹族对汉族和渤海人采取部族制统治,“部族有事则以攻战为务,闲则以畋渔为生”。辽代后期汉人在经济上获得了发展,为此农耕业占居了主导地位,游牧经济日渐衰落。
金代,公元1125年长春地区属金代上京路。女真族有着悠久的“随水草以居,迁徙不常”、“以马祭尸”的畜牧业历史。建立金政权后尤其重视畜牧业,以定居游牧为主。但是,在正隆年间后期由于不断“大刮天下羸马”,引起牧民及契丹人的反抗,致使畜牧业濒于破产。到了大定年间,由于实行“厉行牧政”、“牧蕃养息”政策,畜牧业又重新恢复了兴旺繁荣的景象。
元代,公元1271年今农安县以东属辽阳行省开元路、以西属泰宁路辖境,为元代牧区。成吉思汗用武力征服了多数民族,靠的是“汗马功劳”,为此其后代视马为重要军事力量,严禁民间养马,军马缺乏时便历年向牧区强暴括马,马匹和耕牛几乎被洗劫一空。导致了养马业的衰败。由于缺马长春地区将大量农田变为牧场,农耕者虽脱离了土地,但养马业仍是不能恢复。
明代,公元1389年长春以西地区居住着蒙古族兀良哈三卫,他们过着“俗无常居,制遨乐车趁水草而住牧”,“喜战斗,好围猎,不树五谷,不种蔬菜,渴则取马牛羊之乳而饮之”的牧猎生活。1616年努尔哈赤建立了后金,统一了东北,后金时期女真族(满洲族)的社会经济以农耕为主,也从事采猎业。
清代。清初,从康熙年间1670~1681年始,清廷为保祖宗“龙兴之地”,“打围习武”及独占“东北三宝”,在东北设置了柳条边,将东北封禁,不准汉人进入。长春境内柳条边为新边,全长196公里,北起德惠,经九台、双阳、进入伊通县境,以东为边内,为满族居地、皇族围场,以西为边外,为蒙古族游牧地带。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蒙古前郭尔罗斯扎萨克私招流民垦种,日益公开,吉林将军不得不呈奏后清廷要求查办,但因流入汉人及所垦熟地较多,不得不划地准垦,自此,流民逐年激增。为统治这一地区,清廷于嘉庆五年(1800年)在新立城设置了长春厅,道光五年(1825年)移现址,光绪十四年(1888年)升为府。咸丰十年(1860年)解禁之后,山东、河北等地破产农民蜂涌而至,土地被大规模开发,沃野逐渐变成了良田。清代初期在封禁状态下长春畜牧业以围猎放牧为主,以后由于农业的开发,畜牧业地位逐渐下降,畜牧业经济变成了以农区畜牧业为主。虽然畜牧业地位下降,但由于农耕需要马、牛,加之汉人将关内饲养技术的带入,因而清代长春的畜牧业比历代都兴盛。
民国时期。民国时期号称“东北王”的奉系军伐张作霖不注重发展畜牧业,还强暴征集牧税,压榨东北人民,在横征暴敛下畜牧业经济日益萎缩。1928年张作霖被日本人炸死。其子张学良任东北保安司令,他主张“兴办军牧,繁殖军马,改良马种……”。但由于“九•一八”事变的发生,张学良的计划没能完全实现。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被日本侵略军占领,在长春建立了伪满洲国。这一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出于掠夺及侵略战争的需要,十分重视畜牧业,分别于1937年、1942年制定了两次产业五年计划,其畜产开发五年计划,第一次把军事急需的马、羊列为重点,第二次把羊、牛、猪、鸡、毛皮兽等列为重点。日本侵略者为实施其掠夺计划建立过一系列畜产机构。1932年在伪实业部内设渔牧科(后改农林司畜产科),在伪军政部内设马政局,在伪蒙政部内设畜产科。1937年将畜政与马政二局合并,成立畜产局。1939年又恢复马政局。1945年在伪兴农部内设畜产司、马政局。为培养畜牧兽医方面人员,1940年在长春设立伪畜产兽医大学一处。为改良畜禽在长春建立伪新京种马场、种猪场、种鸡场、奶牛场、劝农模范场等机构,引入阿拉伯马、盎格鲁诺尔曼马、荷兰奶牛、短角牛、巴克夏猪、约克夏猪、美利奴羊、来克航鸡等改良本地畜禽。为防治畜禽疫病,伪大陆科学院在长春设马疫研究处,研究与防治畜禽疾病。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同时掠夺了中国人民大量的资源与财富。畜牧业虽有发展,但畜产品几乎都被作为资源掠走。1945年日本战败后给长春留下的是一部分残缺的畜牧科研、教育机构与兽医防疫设施和极少量的畜禽。
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春畜牧业是从属于农业的副业,生产水平低下,科学技术落后,兽医事业更不被重视,技术力量极为薄弱,各种疫病流行猖獗,牛瘟、炭疽、猪禽等的烈性传染病危害极为严重。
长春解放后,畜牧兽医事业受到党和政府重视,得到迅速的发展,但也和其他事业一样是在曲折中前进的。40年间畜牧业的发展进程大体经历了3个历史阶段。
恢复发展阶段。解放初期,由于长期受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政府的掠夺和战争的摧残,长春畜牧业遭受了严重的破坏。1949年土地改革后畜牧业的发展方向,既以解决农耕动力和交通动力为主,又着眼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当时作为畜牧行政机构的长春民政局畜牧股为发展牲畜,稳定畜权、饲养权、使役权发放了“牲畜执照”,党和政府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派人到牧区购买牲畜,在农安、德惠县建立了国营种马场,引进一些优良种马,激发了农民饲养、繁殖牲畜的积极性。1952年有77%的农户有了耕畜,基本上扭转了耕畜不足的现象。1951年长春市人民政府成立农业处,分管畜牧工作,为发展养猪,1952年公布了《严禁私宰公、母猪暂行管理办法》,鼓励农民发展养猪。1953年农业处改为农田水利局,内设畜牧科分管畜牧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增畜运动,同时提出“应该大力增殖家禽”发展养鸡事业。对奶牛业也十分重视,试行奶牛人工授精,推行乳用公牛交配当地母牛,促进了奶牛业的发展。1954年以前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长春市畜牧业生产恢复很快,肉、奶、蛋供应充足,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曲折发展阶段。1955年至1956年长春市掀起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潮。此时所有制发生了变化,耕畜骤然归集体所有,干部群众在经营管理上缺乏经验,饲料又没有保证,从而普遍出现牲畜体质瘦弱,繁殖率低、死亡率高的现象。部分牲畜过剩的社拒绝幼、弱畜入社,特别是排斥牛、驴入社,入了社的牲畜作价偏低,为此畜价跌落,1头驴仅能换1只鹅。为了防止交易又关闭了牲畜交易市场,牲畜只有使役价值,失去了经济价值,导致牲畜数量大幅度下降。此时在养猪上虽然贯彻“私有、私养、公助”的政策,但农民养猪积极性仍然下降,生猪饲养量大幅度下滑,畜牧业生产下降局面引起各级领导重视,于是实行了行政保护、经济优惠政策。到1957年畜牧业生产下降局面得到了扭转,较1954年有所增长。1958年长春市农村掀起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共产风”、“浮夸风”、“一平二调”形势下,长春市大办“千头猪场”、“万只鸡场(万鸡山)”,由于无偿从农民手里调猪、鸡严重挫伤了农民家庭养猪、养鸡的积极性,集体养猪、养鸡由于饲料匮乏,管理不善,疫病蔓延,造成大量死亡。1959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关于发展养猪业的一封信》,养猪业形势开始有了好转。1960年长春市成立了畜牧局,制定了“公养与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养猪政策及“包头数、包繁殖、包粪肥、包成本,完成奖励”的四包一奖发展大牲畜政策,但由于农业3年连续遭受灾害,畜牧业生产仍处于下滑的形势。1962年中共中央调整了农村基本核算单位,实行了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坚决纠正了“一平二调”的错误,开放了牲畜交易市场并贯彻了“以恢复发展大牲畜为中心,马、牛、骡、驴全面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各种畜禽”的调整政策,同时认真贯彻了中央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到1965年由于农业生产逐年好转,畜牧业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1966年4月长春市撤销畜牧局成立长春市农田水利局,文化大革命期间长春市畜牧行政工作基本陷于瘫痪状态。1971年至1977年,在这7年中长春市委认真贯彻了“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的方针,尤其是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提倡猪多、肥多、粮多,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特别是集体养猪较多,但养猪水平低,出栏率、商品率、产仔成活率不高,生产不稳,呈波浪徘徊式发展。1955年至1978年这一段时期内,长春畜牧业生产由于受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呈曲折徘徊发展。
振兴繁荣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下,长春市改革了阻碍畜牧业生产力发展的政策,提倡“四不限”、“三提倡”给畜牧业松绑,给予“十扶持”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千家万户饲养畜禽,发展规模饲养。还于1983年起先后建成了华春禽业联合公司、华林出口肉鸡公司、吉林正大有限责任公司等现代化大中型畜牧业企业,进口了大量优质畜禽及现代化设备,开拓了国内外市场,放开了经营、放开了价格,搞活了流通。形成了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格局,使畜牧业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新局面。长春市委十分重视基地建设和规模经营,提出“基地建设、系列开发、规模经营、搞活流通”的经营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在农业部的支持下,长春市先后建立了以农安、榆树、九台为主的商品瘦肉型猪生产基地,以27个乡(镇)为主的蛋鸡生产基地,以城郊区、德惠为主的肉食鸡生产基地,以城郊区为主的奶牛生产基地,以双阳为主的梅花鹿基地和以农安为主的养鹅基地,经过多年建设,初具规模。畜牧业由传统饲养管理向基地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同时大力开展科技兴牧活动,使畜牧业先进实用技术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提高了畜牧业科技含量,由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科学配套技术方向发展。80年代长春市畜牧业兴旺繁荣,到1988年长春市的养猪、养禽、奶牛业发展数量分别占吉林省的33%、35%和40%,已成为吉林省的牧业支柱产业,得到了振兴和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60年代,长春的养马业在全国颇有名气。70年代前、中期,长春的养猪业在吉林省占有重要位置,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随着畜牧高科技的发展,长春的养鸡业、奶牛业发展很快,并逐步形成了养猪、养禽、养牛业3大优势畜牧业。建国初期长春市生猪存栏仅有35.2万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8年生猪存栏达到了114万头,增长2.24倍,特别引人注目的是生猪的出栏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出栏量达到106.9万头。生猪质量也有很大提高。长春解放后,先后引进苏白、巴克夏、约克夏、哈白、克米洛夫等良种猪,改变了长春市生猪晚熟、育肥期长、耗料高、效益低的缺点,近年来又根据市场需求,引进了长白、杜洛克、汉普夏、大约克夏等瘦肉型猪,满足、保证了市场供应。养禽业发展迅猛,存栏量1949年有163.8万只,到1988年已达到1831万只,增长10.17倍。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长春市委、市政府为了进一步活跃市场,改善市民生活,于1980年秋决定建立鲜蛋、肉食鸡生产基地,随着专业化、商品化的发展,彻底改变了饲养发育慢、产蛋率低的状况,走向了笼养鸡、养鉴别雏、饲养品种鸡,喂全价配合料的新格局。养牛业,特别是奶牛业生产发展比较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奶牛存栏仅有185头,1988年达到1.74万头,为吉林省的三分之一,增长93倍。黄牛生产也开始由役用型转向役肉兼用型,出栏量显著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40年间,长春市畜牧兽医科技事业发展较快。饲料开发利用成果比较显著,推广了青贮饲料、秸杆氨化盐化,种植高产饲料作物,放养水生饲料,围栏封育草场,推行人工种草,拓宽了发展饲料饲草资源途径。同时发展了饲料工业,全价配合饲料应用越来越广泛。在畜禽饲养方式和饲养技术上进行了科学的改革,重点推广“四良四改”养猪,高产配套技术养鸡,肉牛育肥出栏等新模式。家畜人工授精新技术广泛应用于马、牛、羊、猪、家禽。精液保存由常温、低温发展到用液氮超低温长期保存,广泛应用到黄牛、奶牛的繁殖改良工作中,使家畜繁改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长春市畜禽品种资源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保留和选育了地方畜禽品种基因库的同时,加强了优良品种引进和培育,根据长春市的畜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及人们对肉、奶、蛋的需求状况,适时引进了各种畜禽优良品种,有效地调整了长春市的畜牧业结构并提高了数量和质量。兽医科技在长春市发展也很快,已将数十种疫(菌)苗应用于防制各种畜禽疫病,有效地控制了马传贫、布氏杆菌病、牛羊肝蛭、鸡马立克氏病、鸡新城疫、鸭瘟、小鹅瘟等病的流行;畜禽疫病的快速诊断新技术,已应用于细菌学、病毒学或寄生虫的抗原和抗体的检测,有效地控制和保护了长春市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40年间,长春市畜产品产量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1988年长春市肉类总产量达12.6万吨,接近吉林省肉类总产量的三分之一,比1978年增长1倍。奶类产量达4.3万吨,禽蛋产量达7.8万吨,分别比1978年增长4倍、5.7倍。长春市肉、奶、蛋人均占有量分别达到20.6公斤、7.1公斤、12.7公斤,分别比1978年提高0.88倍、3.4倍和5倍。1988年长春市的牧业产值已达4.4亿元,比1978年增长3.1倍,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的18.3%,占吉林省牧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
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虽已引起各级领导的关注,但仍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畜产品人均占有量还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畜产品质量与劳动生产率还不太高,生产商品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程度还需继续提高,应加大投入,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畜牧业在新时期所面临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只有深化改革,继续艰苦奋斗,才能推动畜牧业的不断向前发展。
为了使长春市畜牧业在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后必须坚持“把农业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对畜牧业生产要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牧业投入,强化以法治牧,稳定扶持政策,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地建设。还要发展规模经营,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型畜牧业,依靠科技,培育市场,理顺价格,搞活流通,调动广大农民及广大畜牧兽医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使畜牧业持续、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畜牧业志》
全书翔实记述了长春市畜牧业发展的进程,全书七章,包括畜牧业志、畜牧业资源、畜禽产品及饲料加工、畜牧科技、畜禽疾病的防治及检疫、畜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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