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87年基建、技改重点项目物资落实配套承包供应办法的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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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5001
颗粒名称: 关于1987年基建、技改重点项目物资落实配套承包供应办法的报告
分类号: F259.273.4
页数: 2
页码: 387-3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关于1987年基建、技改重点项目物资落实配套承包供应办法的报告。
关键词: 吉林省 物资 供应办法

内容

市人民政府:
  当前由于计划分配物资逐渐减少,市场调节比例增大,旧的供应办法已适应不了重点基建、技改项目建设的要求。为了适应物资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今年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配套承包供应的办法,以保证重点工程的进度,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一、配套承包供应的范围
  1.凡是省、市确定的重点基建、技改项目都实行配套承包供应。其中:省列重点由省、市联合承包,市列重点由市单独承包。
  2、对那些当年投资当年见效及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基建、技改项目也实行配套承包供应。
  二、配套承包供应的品种
  钢材、木材、水泥、建材二、三类产品、机电产品、氧气等都实行配套承包供应。
  三、配套承包供应的办法
  1.市物资局与市计委、经委、建委衔接,掌握重点基建、技改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规模等情况。
  2.对省列重点项目,由市物资局同重点项目单位与省配套承包公司一起核实工程所需的三材指标;对市列重点项目,由市物资局核实工程所需的三材指标。
  3.对已落实三材指标的省列重点项目,由省、市基建物资承包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承包供应协议书,即实行省、市联合承包供应;对已落实三材指标的市列重点项目,由市基建物资承包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承包供应协议书,即实行市单独承包供应。
  4.对重点基建、技改项目所需木材、水泥,由市物资局按分配计划下达给木材、建材公司,由两个公司组织订货、供应。
  5.对重点基建、技改所需的钢材,由市物资局与市计委、经委协商,按分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项目应补偿的金额,并由物资部门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和依据市金属公司钢材补偿基金发放办法,发给重点建设项目补偿金额。
  6.非重点基建、技改项目,如果国家不分配钢材指标,不发给补偿金额。
  四、配套承包供应的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重点基建、技改项目物资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议成立“长春市重点基建、技改项目物资供应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述(副市长)
  副组长:陈中达(市计委副主任)
  柳有祥(市经委副主任)
  常玉琢(市建委副主任)
  刘建龙(市物资局副局长)
  成 员:李占春(市计委)
  刘铁成(市经委)
  刘焕清(市建委)
  王景才(市物资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建龙,副主任王景才。办公地点在市物资局基建科。
  市物资局成立“配套承包供应联合办公室”,专门负责基建、技改项目物资供应工作。
  长春市物资局
  1987年3月20日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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