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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木材加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9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木材加工
分类号:
TS65
页数:
9
页码:
239-2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木材加工的情况。其中包括长春市木材加工业、市物资系统木材加工业、胶合板生产等。
关键词:
长春市
生产加工
木材
内容
一、长春市木材加工业
长春市的木材加工业,是本地历史上出现最早的行业之一。早在本世纪初,随着中东、南满和吉长铁路的先后通车,长春即成为北满和东满木材运销南满的重要门户。优越的地理位置,为长春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开始,长春城内经营木材加工业的多为国人,规模都比较小,一般3—5人,均为手工操作。以后,随着长春正式开埠,外国资本逐渐渗入,其中以日人在华投资办厂的为最多。据有关历史资料记载,从1916至1931的15年间,日人在长春投资开办的木材加工业不下20余家,其中较大的厂家有面高、小松、滨伊、高砂、浦本及“新京”等6家制材所,年加工木材能力约20万立方米。但是到了“九·一八”事变前夕,长春的制材业又转入萧条时期。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由于日伪把长春定为伪满洲国首都,城内的一切建筑设施均按照“首都”的标准进行,因之,木材的需求量和消耗量剧增,城内的制材业又开始复兴,进而转入“鼎盛”时期。1945年日伪政权垮台后,在国民党统治下,长春的制材业遭到严重破坏。到1948年长春解放时,能够幸存下来的制材厂家仅有2家(一是东洋木材)即现在的木材公司第一经营处,一是岩间商会制材所,即现在的家具制材厂),其它厂家全部倒闭,有的甚至连厂房、设备也不复存在。
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长春的制材业得到重新振兴。据1988年初统计,全市除木材公司所属的3个木材加工厂外,社会上开办的制材厂和木工厂就有35家之多。其中国营企业有11家,省属企业6家,市属企业8家,区属企业10家。按现有制材单位的设备能力计算(包括公司下属3个厂),年加工木材约50万立方米左右,而市内历年原木进货量只有25万立方米左右,仅为加工能力的一半。所以,为维持生产,各厂惟有就地取材或进行二次加工。
二、市物资系统木材加工业
1.制材。长春市物资系统的木材加工业,主要是市木材公司现有的3个制材厂(即第一、二、三木材经营处)。从50年代中期开始到1988年,经过20多年的经营,本系统制材业的面貌已发生巨大变化,规模由小变大,设施不断完善,管理日趋正规。到1988年,3个制材厂占地总面积为43.9万平方米,厂房面积为2870平方米,锯材设备有较先进的跑车带锯5组、平台带锯23台,年加工能力6.7万立方米,最高可达8.5万立方米,为全省木材加工量最大的厂家。
2.纤维板生产。纤维板是市物资部门近几年增加的新产品。进入80年代,长春市场上(包括生产建设和民用)对纤维板的需求量猛增。为满足市场需要,经市物资局批准,由市木材公司在第二经营处北侧立一座建纤维板车间。该车间总投资约450万元,从1979年开始筹备,于1983年正式建成投产。设计年产纤维板2000吨,因投产后一直处于调试阶段,产量不甚稳定。1983年至1985年平均年产纤维板200吨左右,1987年以后产量逐步上升。
详见下表、图:
1.市木材公司生产能力及设备
2.市木材公司历年产值、产量统计表
3.历年原木出材率示意图
4.历年木材综合出材率示意图
三、胶合板生产
长春市的胶合板厂始建于1944年,其前身是日本人投资开办的伪满“德和林业株式会社”。彼时,工厂以生产航空用胶合板为主,产量很小。1945年日伪倒台后,工厂被国民党军队所控制。1948年长春解放后,工厂由人民政府接管,并开始组织恢复生产。40年来,工厂已发生巨变。厂区占地面积由初期的7000平方米,已扩展到151115平方米(扩大20余倍);职工人数由1950年的135人,增加到1988年的2269人。目前厂区内铺设有2条铁路专用线,有5个生产车间和4个辅助车间。产品品种有胶合板、客车车厢板、刨花板、缝纫机台板、各种琴板、活动地板、刨切单板等多种。其中胶合板的年产量由建国初期的几百立方米,上升到1987年的2.6万多立方米,增加几十倍。
这个厂不仅是全国生产胶合板的较大厂家之一,而且产品质量在国内一直名列榜首。该厂生产的“绿金牌”胶合板,1980年和1985年二次荣获国家金质奖章,产品一度销往国外,被外商誉为“中国的象牙板”。该厂生产的“绿金牌”缝纫机台板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这个厂的隶属关系多年来几经变换,最初由市工业部门主管,后划归省林业厅、省轻工业厅主管,60年代再度划归市工业口领导,70年代末又归属省林业厅。目前为省林业厅的直属企业,其产品除纳入国家计划的部分交由物资部门分配外,其余由企业自销。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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