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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七章 生产加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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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977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生产加工
分类号:
F252.1
页数:
15
页码:
236-2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物资部门经营的生产加工业务,主要有制氧、木材加工(含纤维板生产)、煤炭加工(加工蜂窝煤)及废金属加工等项目。由于这些产品的加工大都是在物资流通过程中完成的,所以,通常也叫做“流通加工”。
关键词:
长春市
物资
生产加工
内容
长春市物资部门经营的生产加工业务,主要有制氧、木材加工(含纤维板生产)、煤炭加工(加工蜂窝煤)及废金属加工等项目。由于这些产品的加工大都是在物资流通过程中完成的,所以,通常也叫做“流通加工”。
所谓“流通加工〞,就是物资部门对所经营的某些重要物资,在流通过程中,经过必要地和合理地加工或改制,以使这些物资(产品)更符合于社会需求。这样不仅可以缓解市场供需矛盾,而且可以起到“粗粮细做”的作用,使有限的社会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流通加工也是物资部门改进物资供应工作,更好地服务生产、方便用户的必要措施和手段。
第一节 氧气生产
一、长春市制氧业概况
长春市的制氧工业发展比较晚。1956年以前,全市除科研部门拥有小型制氧设备(仅供本部门从事科研用)外,社会上并无制氧工业。社会各部门需用的氧气,全部依靠外地(主要是沈阳和黑龙江省鸡西两地)供应。1956年第一汽车厂动力分厂氧气站建成投产,生产的氧气以供应本厂需要为主,多余部分向社会出售。至此,结束了长春市不能生产氧气的历史。
1960年以后,随着生产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长春机车厂和长春客车厂这两所较大的国营工厂也都先后开始生产氧气并向社会出售,但氧气仍然供不应求。1966年,经长春市经济委员会出面联系,将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制氧站的全部厂房设备购置过来,成立长春市氧气厂。这便是长春历史上出现的第一家氧气专业生产厂家。
从1956年到1966年的十年间,长春市建立了4处氧气生产厂、站,共有制氧设备12套。按设备生产能力计算,每小时可制氧1625立方米,年产氧气能力为1170万立方米(合195万瓶),基本上可以满足本地区的需要。由于社会上的制氧工业缺乏统一规划,以致1979年至1983年间,全地区又相继建立8家氧气站,共增加50立方米/小时制氧投备12套,加上原有有4家氧气厂、站的设备,共计有22套制氧设备。
按设备生产能力计算,年产氧气1720万立方米(合287万瓶),远远超过了全地区对氧气的总需求量。由于氧气生产供大于求,一些小厂家不得不采取间断式生产的做法,在能源和人力消耗上造成极大浪费。
二、市氧气厂发展概况
1.设备及生产能力。市物资局下属的市氧气厂1966年建厂初期,有50立方米/小时制氧设备2套,年产氧气3万瓶;1970年增添125立方米/小时制氧机1套,生产能力比以前提高3倍;1976与1986年,又分别增添150立方米/小时制氧机2套、150立方米/小时制氧机1套(其间有50立方米/小时和125立方米/小时制氧机卖出和待报废),使氧气年生产能力达41万瓶,比建厂初期产量增加13倍。
2.产品品种。1981年,为满足工业生产单位对特殊气体的需要,工厂对2套150立方米/小时制氧设备进行了改造,使其中的一台能够生产高纯度氧气和氮气,另一台装配了制氩设备,可生产高纯度氩气。
截至1988年末,这个厂除生产氧气外,还能够生产压缩空气、氮气、高纯度氮气、液氮、二氧化碳及氩气等多种产品。其中氧气年生产能力为41.6万瓶,普通氮气年产量为10~12万瓶,高纯度氮气年产量为1~2万瓶。
3.供应范围。1979年以前,市氧气厂生产的氧气除供应本地区外,还供应四平、吉林、辽源等地区共计1200多个单位。1980年以后,由于各地区兴办小氧气厂、站,该厂供应范围逐渐缩小。目前供应范围主要为市内各需用单位,用户约1000家,年供应氧气量37万瓶(占市场总需要量的70%),主要供应生产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等单位使用。
供应的方法有两种形式:一是用户自取,即用户在市氧气厂建立供应户头后用租用的氧气瓶或自备氧气瓶,到厂内或氧气供应点去购买氧气。每瓶收费5.20元,加上气瓶周转费0.30元,合计5.50元。由用户自取的,约占总供应户数的60%;另一种形式是由氧气厂按用户每日预约的数量送货上门。气瓶每周转一次收费1元(不包括押金费)。由氧气厂送货上门的用户,约占总供应户数的40%。
第二节 木材加工
一、长春市木材加工业
长春市的木材加工业,是本地历史上出现最早的行业之一。早在本世纪初,随着中东、南满和吉长铁路的先后通车,长春即成为北满和东满木材运销南满的重要门户。优越的地理位置,为长春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开始,长春城内经营木材加工业的多为国人,规模都比较小,一般3—5人,均为手工操作。以后,随着长春正式开埠,外国资本逐渐渗入,其中以日人在华投资办厂的为最多。据有关历史资料记载,从1916至1931的15年间,日人在长春投资开办的木材加工业不下20余家,其中较大的厂家有面高、小松、滨伊、高砂、浦本及“新京”等6家制材所,年加工木材能力约20万立方米。但是到了“九·一八”事变前夕,长春的制材业又转入萧条时期。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由于日伪把长春定为伪满洲国首都,城内的一切建筑设施均按照“首都”的标准进行,因之,木材的需求量和消耗量剧增,城内的制材业又开始复兴,进而转入“鼎盛”时期。1945年日伪政权垮台后,在国民党统治下,长春的制材业遭到严重破坏。到1948年长春解放时,能够幸存下来的制材厂家仅有2家(一是东洋木材)即现在的木材公司第一经营处,一是岩间商会制材所,即现在的家具制材厂),其它厂家全部倒闭,有的甚至连厂房、设备也不复存在。
解放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长春的制材业得到重新振兴。据1988年初统计,全市除木材公司所属的3个木材加工厂外,社会上开办的制材厂和木工厂就有35家之多。其中国营企业有11家,省属企业6家,市属企业8家,区属企业10家。按现有制材单位的设备能力计算(包括公司下属3个厂),年加工木材约50万立方米左右,而市内历年原木进货量只有25万立方米左右,仅为加工能力的一半。所以,为维持生产,各厂惟有就地取材或进行二次加工。
二、市物资系统木材加工业
1.制材。长春市物资系统的木材加工业,主要是市木材公司现有的3个制材厂(即第一、二、三木材经营处)。从50年代中期开始到1988年,经过20多年的经营,本系统制材业的面貌已发生巨大变化,规模由小变大,设施不断完善,管理日趋正规。到1988年,3个制材厂占地总面积为43.9万平方米,厂房面积为2870平方米,锯材设备有较先进的跑车带锯5组、平台带锯23台,年加工能力6.7万立方米,最高可达8.5万立方米,为全省木材加工量最大的厂家。
2.纤维板生产。纤维板是市物资部门近几年增加的新产品。进入80年代,长春市场上(包括生产建设和民用)对纤维板的需求量猛增。为满足市场需要,经市物资局批准,由市木材公司在第二经营处北侧立一座建纤维板车间。该车间总投资约450万元,从1979年开始筹备,于1983年正式建成投产。设计年产纤维板2000吨,因投产后一直处于调试阶段,产量不甚稳定。1983年至1985年平均年产纤维板200吨左右,1987年以后产量逐步上升。
详见下表、图:
1.市木材公司生产能力及设备
2.市木材公司历年产值、产量统计表
3.历年原木出材率示意图
4.历年木材综合出材率示意图
三、胶合板生产
长春市的胶合板厂始建于1944年,其前身是日本人投资开办的伪满“德和林业株式会社”。彼时,工厂以生产航空用胶合板为主,产量很小。1945年日伪倒台后,工厂被国民党军队所控制。1948年长春解放后,工厂由人民政府接管,并开始组织恢复生产。40年来,工厂已发生巨变。厂区占地面积由初期的7000平方米,已扩展到151115平方米(扩大20余倍);职工人数由1950年的135人,增加到1988年的2269人。目前厂区内铺设有2条铁路专用线,有5个生产车间和4个辅助车间。产品品种有胶合板、客车车厢板、刨花板、缝纫机台板、各种琴板、活动地板、刨切单板等多种。其中胶合板的年产量由建国初期的几百立方米,上升到1987年的2.6万多立方米,增加几十倍。
这个厂不仅是全国生产胶合板的较大厂家之一,而且产品质量在国内一直名列榜首。该厂生产的“绿金牌”胶合板,1980年和1985年二次荣获国家金质奖章,产品一度销往国外,被外商誉为“中国的象牙板”。该厂生产的“绿金牌”缝纫机台板获省优质产品称号。
这个厂的隶属关系多年来几经变换,最初由市工业部门主管,后划归省林业厅、省轻工业厅主管,60年代再度划归市工业口领导,70年代末又归属省林业厅。目前为省林业厅的直属企业,其产品除纳入国家计划的部分交由物资部门分配外,其余由企业自销。
第三节 煤炭加工
长春市历年供应的煤炭大部分为省内产的煤炭,煤质低劣,销售不畅。为了解决市场供需矛盾,早在1959年市商业局所属煤建公司即着手研制利用无烟煤加工成型煤代替优质煤,并于1971年、1975年先后两次投资筹建煤球及蜂窝煤加工厂。但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第一次在东站煤场内筹建的煤球厂因设备不配套无法生产而关闭;第二次在二道沟建立的煤球厂,因加工的煤球和蜂窝煤质量“不过关”而停产。
1978年市燃料公司成立后,把煤建公司铁北二道沟煤球加工厂的厂房、设备接收过来,经过维修扩建后,重新投入生产,开始加工蜂窝煤。公司还在孟家屯、四通路和东站3个煤炭供应站内,新建3处蜂窝煤加工厂。4个加工厂总投资268万元,年设计加工蜂窝煤能力16万吨,但由于原料(进口无烟煤)接续不上,加之设备不配套,故产量一直未能达到设计要求。
蜂窝煤的供应方式。投产的最初两年,采取由各供应站组织各种车辆(汽车、马车、手推车)向各门市部运送,再由门市部向社会上供应的办法。但是,由于供应站和各门市部运距较远,加之路况不好,经过途中颠簸,再加上一装一卸,使大量成品煤严重破损,以致不得不进行二次加工,这是造成经营蜂窝煤费用高、亏损大的主要原因。1982年公司总结了以前的经验教训,采取把蜂窝煤由过去集中粉碎加工、分散供应,改为集中粉碎、分散加工、就地供应,结果情况大为改善。到1988年,全市共建有27处蜂窝煤加工点,各点均备有运输工具,可以就地加工、装车、送煤到户,既方便了用户,也减少了燃料部门经营中的损失和浪费,节约了费用开支(成型煤加工情况见下表)。
第四节 废金属加工
对回收的废金属材料进行挑选、分类和加工,使之变废为宝,成为国家生产建设中的有用之材,是社会上的一项极大的节约,也是各金属回收企业肩负的一项重任。
长春市的废金属资源较为丰富,历年回收总量约18万吨左右。其中,市金属回收公司和市供销部门所属各回收点年平均回收量各约3万吨左右,由生产企业直供、直调和生产企业本身直接利用的各约6万吨左右。
过去,市金属回收公司由于本身不具备加工废金属的手段和能力,所以对于回收的废金属只是一进一出,原封不动地购进来,再原封不动地销出去,使一些本来可以加工利用的材料,都被当做“炉料”处理掉,造成原材料的极大浪费。
1977年以后,学习外地的经验和做法,改革了经营方式,对回收的废金属开始进行分类,并根据材料的不同性质和种类,采取不同的加工方法。如对轻薄料进行打包压块;对废钢屑进行粉碎加工;对大块废金属则采用砂轮切割、氧气切割、机械剪切、人工劈凿等方法,把各种废料加工成炉料、精料、边角料、半成材等具有多种用途的材料。
到1988年,这个公司已建成2个废金属加工厂,加工设备有各种打包机6台、摩擦压力机1台、剪切机3台、碎屑机1台,并备有车床、铣床、磨床、钻床、刨床等附属设备。可以对回收的废金属进行各种加工处理,供各厂矿直接利用(并有部分出口国外)。从1978年到1988年,这个公司已累计加工(包括打包压块)各种废金属材料约19.09万吨。这样,不仅做到了废物利用和物尽其用,支援了国家“四化”建设,而且使企业在经营上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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