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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供应方向和重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96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供应方向和重点
分类号:
F252.2
页数:
23
页码:
111-133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供应方向和重点,包括了供应方向、供应重点、机械制造、轻工市场、基本建设、技术维修等。
关键词:
长春市
计划执行
物资供应
内容
一、供应方向
遵循“从生产出发,为生产服务”的宗旨,长春市物资供应的具体方向,在前期主要包括农业(含农田水利、小农县、农业机械)、机械制造、轻工市场、基本建设、技术维修等。以后又进一步扩大到乡镇企业、个体专业户、农房建设以及一般民需等。在具体供应工作中,则依据国民经济发展各时期国家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来确定物资供应的重点,并在保证重点的前提下,兼顾一般需要。50年代长春市物资供应的重点是机械制造。60年代则转向农业为重点,按农、轻、重的排列次序确定物资供应的先后顺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长春市物资供应的重点,开始转向生产建设急需的能源及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市场上急需的轻工、纺织、名优产品、出口创汇产品、百万利润大户和人民生活需要的其它各类日用品的生产。在历年的物资供应中,特别是对纳入国家计划的产品,一直遵循着“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中央、后地方,先出口、后国内,先生产维修、后基本建设,先军需、后民用”等原则有序地进行。
多年来由于长春市物资部门,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有关物资供应经济的方针政策,因而对全市工农业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供应重点
在物资供应工作中,市物资部门除按农轻重的排列次序确定物资供应的先后顺序外,还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季节变化及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实现保计划、保重点。
1.组织专项供应。根据形势和季节变化的需要,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物资进行专项供应。1958年大炼钢铁时期,拿出30万吨库存优质煤供应炼钢生产;1966年,为支援郊区蔬菜生产,专项供应温室、温床维修和农机具维修用的木材1600立方米,玻璃700标箱。同年,根据中央“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专项供应小农具制作、农机具维修、温室育苗及春灌工程等所需钢材1122吨,水泥2650吨,木材6605立方米,玻璃4000标箱,机电产品4712台件,电线118公里;1971年至1973年,为解决全市200个农村生产大队安装照明和生产用电所需物资,市计委和市物资局先后4次进行专项重点安排供应。其中,1971年供应变压器152台,导线133吨,布电线6310公里。1972年供应变压器5000千伏安。1973年供应导线40吨,布电线6800公里,变压器319台,农机修理用各种金属机床117台,电焊条85吨,水泵51台;1975年,为保证全市煤气重点基建和轻工二次技术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先后专项供应各种钢材3000吨,使这两项工程全部按期完工;1978年,对冬季居民取暖用的煤炭、烧柴、炉筒料等物资进行了专项安排,提早下拨到户。对轻纺重点贷款项目,超供钢材537吨、木材982立方米、水泥2875吨。全市重点工程之一的铁北供热工程仅有木材指标250立方米,实际供应539立方米,超供289立方米;1985年为抢险救灾,市物资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深入农村灾区调查落实物资供应任务,在抢险物资到货之前,预先垫付和调拨钢材2600吨、木材7000立方米、水泥7000多吨,保证了灾区急需。1986年又从专项栏目中,向灾区下拨钢材2664吨、木材1270立方米、水泥12167吨,较好地完成了救灾任务。
2.实行配套承包和包保供应。为了集中物力更好地为生产建设服务,1982年以来,物资部门还在供应方法上进行了重大改革。一是实行配套承包供应。配套承包供应的对象,主要是一些重点基本建设工程和重要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外资引进项目,见附件6)。规定配套承包供应的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认为确属投资少、见效快者;(2)资金已经落实,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交通、供电、供水等问题)基本就绪;(3)技改项目新增产值高、利税大等。凡具备上述条件的项目,可由物资部门对其所需各类基建物资及产品设备实行配套承包供应。所谓配套承包供应,就是由物资部门组织金属、建材、木材三个专业公司组成配套承包联合办公小组,深入现场上门服务,既简化了手续,方便了用户,又实现了保计划、保重点。配套承包供应的具体办法,就是承包者和被承包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对承包供应的物资(包括计划外物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及供货时间等取得一致意见后,共同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的条款努力付诸实施。此项改革经过1982年试点后,于1983年正式推行。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的好处很多,它不仅保证了重点基建工程和技改项目的顺利进行,杜绝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因材料问题出现的一些扯皮现象,而且促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材料使用上的精打细算,减少了损失浪费,扩大了物资企业的销售业务,增加了企业收入,尤其是提高了社会整体效益。1983年,物资部门对市内27项重点工程(包括全安小区改造、西道口扩展、煤气老厂改造等工程)全部实行配套承包供应,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年,对市轻化工公司全市9个行业、77个重点企业所需化工材料实行配套承包供应,积极扶持适销对路产品的生产,支持了地方企业的发展。据调查统计,长春市化工局系统在物资部门支持下,当年完成计划117%,实现利润1600多万元。1984年市物资部门对市内12个重点基建、技改项目继续实行配套承包供应。全年供应钢材26643吨,超供6473吨;供应木材3245立方米,超供230立方米;供应水泥3081吨,纯碱6070吨,橡胶4320吨,煤炭169550吨,燃料油19900吨。均超过原定计划指标。1985年,对全市42户百万元以上利税企业和44项重点基建、技改项目实行配套承包供应,基本满足了各生产和施工单位的需要(详见表22)。
二是实行联合包保供应。1986年以后,在配套承包供应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对管理状况好、产品对路、产值高、创汇多、效益大、利税100万元以上49户市属重点企业需要的钢材、木材、煤炭、纯碱和烧碱等5种原材料,实行生产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物资部门三家联合包保供应,并对联保企业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签订三家联保协议书,分清责任,明确任务(见附件7、8),从而调动了三方面的积极性。1986年底,按包保计划钢材完成103.4%,木材完成102.3%,煤炭完成125.4%,纯碱完成104.3%,烧碱完成139.9%(详见表23)。
重点技改、技措项目钢材供应完成预定计划的124%(预算内重点基建项目钢材供应完成情况略低于计划)。
1987年,三方联合包保供应的物资由原来的5种扩大到15种。其中:钢材当年供30369吨,为包供计划的101.8%;铜供应1087吨,为计划的108%;铝供应2490吨,按计划完成任务;烧碱供应2033吨,为计划的109.7%;纯碱供应4302吨,为计划的104.8%;橡胶供应2226吨为计划的113%。
1988年,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实行四级联保供应。第一级由市政府、市经委和物资局负责组织协调与调度;第二级由物资专业公司负责组织包保合同的签订和做好物资供应准备工作;第三级由各专业站(科)负责单项包保物资的组织、供应,落实包保任务;第四级由物资部门派驻各重点企业的服务员负责重点企业需求的调查,做好日常供应业务。1988年,共签订94份联保供应合同,联合包保的物资有钢材、铜、铝、化工原料及煤炭等共38种包保的物资数量,钢材为70014吨(物资部门负责36095吨),铜2114吨(物资部门负责1037吨),铝4116吨(物资部门3052吨),化工原料39328吨(物资部门负责4486吨)。在具体操作上,市政府作为发包方,物资局为承包甲方,工业主管局为承包乙方共同在合同上签字后正式生效。由于组织工作严密,使包保合同的执行有了保证。截至1988年末,物资部门承担的包保供应任务,已大部分完成或接近完成,个别品种还超额完成。其中,供应钢材35660吨,铜474吨,铝2708吨,生铁68570吨,烧碱1313吨,纯碱3465吨,橡胶2268吨。由于把有限的物资用在刀刃上,保证了各项重点产品计划顺利实现,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详见表24)。据统计,1988年1至11月全市包保企业共实现工业总产值198685万元,实现利润22638万元。
另外,1988年,还对全市26个重点项目实行配套承包供应,计有省、市物资部门合包9项,市物资部门自包17项。当年共完成土建任务13项,其中,中日友好水厂建成投产后,形成日净水供应18万吨的能力,大大缓解了市内供水的紧张局面。当年施工的中小学教师住宅楼,也大部分竣工交付使用。
总之,通过实行配套承包供应和联合包保供应,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了物资供应工作保计划、保重点的要求,对推动全市生产建设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各年度物资分配供应情况详见表25—36)。
三、全市物资消耗(供应)情况
关于全市的物资供应状况,由于物资体制的关系,物资部门难以进行全面系统地掌握,而统计部门过去也没有对此情况做过全面统计,只有全市主要物资消耗统计资料,但仅此也可以从中反映出全社会最终物资供应量。现将全市主要物资消耗统计表做为本节附录列在本章之后(详见表45—112),供研究全社会物资供应状况参考。主要物资消费量计算范围:“全市”包括省、市、区、县;“地方”包括中央、省、市、区、县,“市区”包括中央、省、市、区;“市属”包括市、区、县。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资志》
本书详述吉林市当今物资流通始末,着重记述地区物资系统有计划的物资流通、经营管理;并将中直、省直企业和市属工业部门物资供应的某些侧面和主要特点加以综合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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