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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二、学生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877
颗粒名称:
二、学生本
分类号:
F726.2
页数:
3
页码:
213-2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1988年以前学生本价格变化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轻工业产品
学生本
内容
旧中国,学生本的生产量很少,没有固定的规格、样式,价格也没有统一管理,主要由市场调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长春市的学生本基本上由小型印刷厂印制的,成本较高。1950年至1956年,学生本(32开×32页,40克有光纸,下同)每本零售价格为0.8元至0.1元。
为了普及小学教育,减轻学生负担,将学生本等文化用品列入人民生活必需品之一,价格由国家统一管理。1957年,省人民委员会制定了学生本销售价格,长春市每本零售价格为0.07元。
因纸张提价,1962年12月,长春市将学生本每本零售价格由0.07元调整为0.09元,1963年由于有光纸再次提价,学生本零售价格由0.09元调整为0.1元。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减轻人民群众负担,在有光纸、书写纸价格下调时,本着工商微利的原则,1965年9月,省人委决定降低学生本销售价格。长春市每本零售价格由0.10元调整为0.07元,下调幅度为30%。
1966年至1984年,虽然纸张多次提价,为不给学生增加负担,学生本销售价格未变,长春市每本仍为0.07元,生产企业的亏损由商业部门给予价外补贴。
由于学生本销售价格近20年来未调整,而生产学生本的纸张、燃料、动力等多次提价,各印刷企业生产学生本普遍亏损,影响企业生产学生本的积极性,产量减少,市场经常出现断档、脱销现象。为了保证学生本的正常生产,合理经营,按照生产和经营保本微利的原则,1985年4月22日,省物价局、商业厅发出《关于调整学生本价格的通知》,将全省2号40克有光纸32开×32页标准品的学生本零售价格,每本由0.07元调整为0.10元,低者不限。出厂价格和批发价格由各地按照原进销差率7%,批零差率12%相应调整。
由于纸张价格上调,致使学生本成本提高,生产亏损,商业无法经营,市场出现脱销,断档。为了保证企业正常生产,满足市场需要,1988年7月18日,市物价局、一商业局发出《关于调整学生本价格的通知》,将长春市2#40克有光纸和2#35克有光纸生产的32开×32页学生本的出厂价格每本调整为0.125元,零售价格每本调整为0.14元,16开×32页学生本的出厂价格,每本调整为0.25元,零售价格每本调整为0.28元。厂、批一价。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物价指数、物价管理、农产品价格、轻工业产品价格、 重工业产品价格、收费标准、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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