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水产品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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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85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水产品价格
分类号: F304.2
页数: 10
页码: 128-1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水产品价格变化情况,分别记述了淡水鱼、海产品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农产品 水产品 价格

内容

长春市位于边疆近海吉林省的中部,水域广阔,水质良好,自然鱼类资源丰富。无论是淡水鱼,还是海产品都比较充足。
  旧中国,长春市水产品价格由供需双方根据季节变化、市场供需情况协商议定,价格不够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水产品资源较为丰富,供应充裕,价格较低。随着工业发展,基本建设规模扩大,人口增加,人民生活的改善,对低脂肪、高蛋白的水产品需求量的日益增多,出现了供不应求现象,价格逐步上升。为稳定市场物价,国家对水产品进行了统一管理,实行计划价格,并根据产地价格水平、季节变化、市场供求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水产品价格一直比较稳定。
  一、淡水鱼
  长春市淡水鱼,每公斤零售价格:1934年,鲶鱼为0.38元(伪币,下同),大马哈鱼(草包,日产,下同)为0.22元;1935年鲶鱼为0.32元,大马哈鱼为0.24元;1936年鲶鱼为0.32元,大马哈鱼为0.23元;1937年鲶鱼为0.34元,大马哈鱼为0.23元;1938年鲶鱼为0.42元,大马哈鱼为0.29元;1939年大马哈鱼为0.4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至1956年长春市淡水鱼供应比较充足,主要靠市场调节,价格随行就市。长春市淡水鱼销售价格逐渐上升。每公斤鲤鱼销售价格,1950年批发价格为0.38元,零售价格为0.54元;1951年批发价格为0.46元,零售价格为0.54元;1952年批发价格为0.75元,零售价格为0.87元;1953年批发价格为0.95元,零售价格为1.01元;1954年批发价格为1.03元,零售价格为1.20元;1955年批发价格为0.83元,零售价格为0.99元;1956年零售价格为1.04元。
  1957年,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农村自由市场管理》的指示,将鱼列为二类商品,购、销价格由国家统一管理。长春市每公斤淡水鱼零售价格,1957年鲤鱼为1.05元,鲫鱼为0.75元;1958年鲤鱼为1.16元,鲫鱼为0.84元;1959年鲤鱼为1.24元,鲫鱼为0.94元。
  1964年,长春市每公斤鲤鱼零售价格为1.27元,鲫鱼为1.12元;1965年鲤鱼每公斤零售价格为1.26元,鲫鱼为1.05元。
  根据中央指示,1966年水产品价格总水平,必须继续保持基本稳定,除个别品种和地区突出不合理的价格,需要慎重地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外,一般不作变动。
  根据水产部电报指示:“1967年明水期鱼价格维持去年同期水平”精神,购、销价格基本不动。长春市销售价格按产地收购价格加进批差率15%;批零差率20%。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1968年至1976年,由于物价冻结,长春市淡水鱼销售价格基本上未做调整。每公斤零售价格鲫鱼(0.4市斤以上)为0.94元,鲤鱼(1市斤以上)为1.36元,鲢鱼(2市斤以上)为1.10元。
  1979年10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对淡水鱼销售价格作了安排:以冻江期收购价为基础,主要产地的购零差率为25%。长春市鲤鱼零售价格,每公斤由1.36元调整为2.00元,提高幅度为47.1%。
  从1984年起,淡水鱼退出派购,实行自由购、销,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同年,长春市每公斤淡水鱼零售价格,鲤鱼为5.12元,鲫鱼为3.25元;1985年鲤鱼零售价格为5.69元,鲫鱼为3.25元;1986年鲤鱼零售价格为5.88元,鲫鱼为4.62元,鲢鱼为3.21元;1987年鲤鱼零售价格为5.89元,鲫鱼为5.47元,鲢鱼为3.39元;1988年鲤鱼零售价格为7.47元,鲫鱼为6.44元,鲢鱼为4.10元。
  二、海产品
  东北沦陷时期,1934年至1939年,长春市海产品销售价格比较稳定。
  1940年至1943年,长春市每公斤咸鱼分别为:0.60元、1.03元、1.70元、2.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海产品销售价格随产地价格调整,逐步提高。
  长春市每公斤海产品零售价格,1956年小海米(虾皮、下同)为1.10元,海带为2.44元;1957年小海米为1.17元,海带为2.48元,带鱼(2等)为0.84元。
  根据进口口岸海带价格和市场供需情况,1958年2月27日,省商业厅服务局发出《关于海带销售价格的通知》,制定了进口与国产海带销售价格。
  1958年,长春市小海米每公斤零售价格为1.26元,带鱼每公斤为0.84元,黄花鱼为0.80元。
  1959年至1962年,长春市小海米每公斤零售价格为1.26元,带鱼为0.85元,黄花鱼为0.88元。
  由于海带生产发展快,市场呈现积压;根据水产部(63)水共字第36号文“通知”精神,1963年4月,省商业厅调整了海带销售价格,全省平均每公斤海带零售价格由3.04元调整为1.60元,下降了47.37%。长春市每公斤零售价格为1.84元。同年8月省商业厅再次调低海带销售价格,长春市每公斤海带平均销售价格由1.84元调整为1.46元,下调幅度为20.65%。1963年长春市每公斤带鱼(每尾0.5市斤以上,2等)零售价格为0.98元,黄花鱼零售价格为1.05元。1964年,长春市每公斤带鱼零售价格为1.01元,小海米为2.14元。1965年带鱼为0.97元,小海米为2.14元。
  1966年至1979年,处于物价冻结时期,海产品销售价格基本上未做调整。长春市,每公斤带鱼(0.5市斤以上,2等)为0.92元,黄花鱼(0.3市斤以上)为1.10元,小海米(东北毛虾,1等)为2.10元,海带(中等)为1.22元。其中,1974年长春市海水鱼销售价格如下:
  1980年,长春市调整了海产品销售价格,每公斤带鱼(0.5市斤以上,2等)为1.32元,海带为1.28元。
  1984年以后,海产品逐步放开,价格随行就市。长春市每公斤海产品零售年平均价格,1984年带鱼为2.73元,小海米为3.23元;1985年带鱼为4.02元,小海米为3.42元;1986年带鱼为4.68元,小海米为3.23元;1987年带鱼为5.92元,小海米为5.88元;1988年带鱼为9.05元,小海米为8.5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物价指数、物价管理、农产品价格、轻工业产品价格、 重工业产品价格、收费标准、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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