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豆制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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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853
颗粒名称: 二、豆制品
分类号: F304.2
页数: 3
页码: 114-1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豆制品价格情况,分别记述了水豆腐、干豆腐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农产品 豆制品

内容

豆制品主要以大豆为原料,品种包括:水豆腐(民称大豆腐)、干豆腐、油豆腐、素鸡豆腐等几十种。长春地区盛产大豆,加之蔬菜淡季时间长,豆制品便成为冬、春季长春市人民主要的副食品之一,倍受喜欢食用。
  (一)水豆腐
  清代初期,长春市人民已开始制作水豆腐,基本上是自产自销,价格随行就市。
  东北沦陷时,长春市水豆腐无论是从数量上、质量上都有一定发展。但伪政权实行粮食配给制后,豆制品原料紧缺,一部分豆制品作坊被迫倒闭,只有少数作坊生产豆制品供应日伪官吏食用,并规定了统一牌价。1933年至1935年每块(大豆9市斤出1板,每板分为100块)零售价格为0.01元(伪币,下同),1936年至1942年为0.02元。1942年长春、沈阳、哈尔滨、吉林等城市成立了“豆制品类制造贩卖组合”,统制豆制品产、销。由于豆制品主要供应日伪军需,市场豆制品短缺,价格逐年上涨。1943年至1944年,每块为0.031元。
  长春解放后,鼓励私人投资,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使豆制品生产得以发展。市区个体豆制品经营者走街串巷叫卖,每块水豆腐一般为0.025元至0.03元(折新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稳定人民生活,豆制品价格一直保持稳定。长春市水豆腐,以大豆或豆粕为原料,每块(长、宽各1.8吋,高1.6吋)零售价格,1952年至1965年为0.02元。
  1966年至1982年,水豆腐,以大豆或豆粕为原料,长春市每块(长、宽各1.8吋,厚1.25公分或1.3吋以上,质量标准为:洁白细嫩,皮光不红、四角平整,不凹心、不凸边,口尝细嫩,醇香、无杂质、无异味,经蹾不糟)为0.025元,每块收粮票0.1市斤。
  从1983年起,长春市水豆腐实行零售最高限价,每块为0.05元。每公斤大豆腐,1984年为0.666元,1985年为0.968元,1986年为0.396元,1987年为0.418元,1988年为0.589元。
  (二)干豆腐
  1931年以前,长春市干豆腐随行就市。东北沦陷时期,长春市干豆腐价格逐渐上涨,1943年与1934年相比上涨了2.5倍。每公斤干豆腐零售价格:1934年为0.12元(伪币,下同),1935年为0.16元,1936年为0.18元,1937年、1938年为0.20元,1940年为0.258元,1941年为0.32元,1942年为0.34元,1943年为0.4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把干豆腐列为人民生活必需品之一。对其价格管理比较严,销售价格比较稳定。每公斤年平均零售价格,1952年为0.234元。1953年、1954年、1955年、1956年为0.33元至0.34元
  1957年,长春市对干豆腐规定,以大豆为原料,长2.2市尺,宽1.27市尺,每公斤零售价格为0.36元;以冷榨豆饼为原料,长2.2市尺,宽1.2市尺,每公斤零售价格为0.32元。
  1965年,长春市调整了干豆腐销售价格,以大豆为原料,每公斤干豆腐零售价格由0.36元调整为0.50元,提高幅度为38.9%;以冷榨豆饼为原料,每公斤由0.32元调整为0.36元,提高幅度为12.5%。
  1966年,长春市调整了干豆腐销售价格,并对其规格、质量、标准做了新规定:以大豆和豆粕为原料。1.8市尺流水线生产的干豆腐,每张长62厘米,宽42厘米,厚0.1~0.15厘米,每张重量为0.7至0.8市斤。1.2尺模子手泼生产的干豆腐,每张长60厘米,宽33厘米,厚0.1至0.15厘米,每张重量为0.3至0.4市斤。眼观淡黄色,细腻无白边、无疙瘩、无夹杂物,手摸肉头、有弹力、有韧性、口尝细腻、醇香、不牙尘、不酸、无异味。每公斤零售价格由0.50元调整为0.54元,提高幅度为8%。
  随着价格改革深入发展,多次调整大豆、豆粕购销价格,生产干豆腐严重亏损,为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考虑到城镇职工承受能力,从1984年起逐步提高干豆腐销售价格,上升幅度较大。每公斤年平均零售价格:1984年为0.676元,1985年为0.994元,1986年为1.00元。1987年为1.048元,1988年为1.38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物价指数、物价管理、农产品价格、轻工业产品价格、 重工业产品价格、收费标准、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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