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市贸易价格指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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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82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市贸易价格指数
分类号: F726.2
页数: 6
页码: 30-35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它是反映不同时期集市贸易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指数,是计算全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它可以了解集市贸易价格与国营牌价之间差价的变化情况,可以分析集市价格变动对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可以为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研究和制定价格政策提供参考资料。
关键词: 长春市 职工生活 价格指数

内容

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它是反映不同时期集市贸易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指数,是计算全社会零售物价总指数的组成部分之一。通过它可以了解集市贸易价格与国营牌价之间差价的变化情况,可以分析集市价格变动对城镇居民生活的影响,并可以为加强市场物价管理,研究和制定价格政策提供参考资料。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长春的市场基本上是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集市贸易价格指数波动较大。1953年以后,随着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发展,国内市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逐步扩大,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日趋缩小。1956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形成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在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由于盲目生产,造成一部分工业品和手工业品质量下降,品种减少,加上农副产品减产,商品不足,物资交流受到妨碍。为了调动农民和工业生产部门按照市场多种需求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改变城乡商品流通“大通小塞”的状态,从1956年下半年起,放宽了对农村集市贸易的管理,农副产品的自由市场开始扩大。同时,国营商业对某些工业品试行选购的办法,选购剩下的产品允许工业自销;对于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的产品,可以在当地自销等。这些新开放和扩大的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下社会主义企业和劳动群众交换商品的场所。自由市场的开放,对于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活跃城乡物资交流,满足人民生活的多种需要,起了积极作用。后来一些农民在统购任务尚未完成前,就把属于统购的物资拿到自由市场去出售;一些工厂不愿接受国营商业或合作社商业的订货,甚至已签订的合同也不履行,把商品存起来,等待高价自己销售等等。对此,国家对市场的管理又强化起来,195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再次重申国家统购和统一收购政策,并进一步明确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种类,规定:凡统购物资和统一收购物资,只准卖给国家,不准在自由市场出售。这样,在农村集市上交易的基本上只有一些小土特产品。在工业品方面,国务院决定:凡是对国计民生影响较为重大的供不应求的商品,恢复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关系;凡是对国计民生影响小而且供求大体适应的商品,可以保持选购自销关系。这样,在工业品自由市场上交换的也只是一些小百货和手工业品。
  1959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指出“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农村集市并没有真正恢复,直到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12条)发出并得到贯彻以后,农村集市贸易才全面恢复并发展起来。但由于1959年至1961年农业连续3年遭受自然灾害,粮食和副食品供应紧张,集市贸易价格猛涨,集市贸易价格指数上升幅度较大,与上年相比,总指数上升了524.2%,其中:棉烟麻上升860%,肉禽蛋上升545.1%,鲜菜上升473.3%,日用品上升167.7%。国民经济调整政策实施后,农副产品市场逐步转旺。1962年下半年后,一些三类农副产品价格开始回落,国家牌价与集市贸易之间的牌、市差价逐渐缩小。1962年至1965年,集市贸易价格总指数逐年下降,4年分别比上年下降52.8%、33.4%、29.4%、7.9%。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秩序混乱,市场物价面临失控危险。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67年8月20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实行节约闹革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和加强资金、物资和物价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为了稳定市场物价,要切实加强物价管理,对不合理的价格和地区差价、城乡差价,一律放到文化大革命后期处理。集市贸易价格要认真加强领导和管理。国家统购物资一律不准私自买卖和交换。”实质是把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各种商品价格,在当时的价格水平上冻结起来,集市贸易基本上被取缔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1年,国家规定三类农产品和完成交售任务后的一、二类农产品价格逐步放开。小商品价格从1982年、1983年分两批放开600余种至1984年全部放开。1984年放开计划外木材中的小材、小料、综合利用材、竹木制品价格;除机制锹、镰、锄、镐、铲子、扁担等13种小农具属于计划管理外,其余小农具都放开;山羊皮、牛肉、鲜蛋、淡水鱼等11种农副产品退出派购,自由购销;除麝香、黄莲、人参等20种中药材实行计划收购外,其它中药材全部放开,自由购销;高粱、谷子和其它小杂粮、小杂豆、小油料退出统购,全部放开。
  1985年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市场调节,自由交易,按质论价。同年4月放开了猪肉、羊肉、牛肉、蔬菜等鲜活商品价格,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时,又将葵花籽以外的其它油料全部放开,自由购销。1988年又逐步放开了自行车、洗衣机、电冰箱、黑白电视机、80支以上纯棉纱及其纺织物、中长纤维布、豆制品、各种烟、酒等价格。
  由于集市贸易商品逐步增加,自由交易,协商定价,集市贸易价格指数逐步上升。
  1979年至1988年长春市集市贸易价格分类指数如下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物价指数、物价管理、农产品价格、轻工业产品价格、 重工业产品价格、收费标准、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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