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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823
颗粒名称:
页数: 3
页码: 1-3

内容

汤锡铭
  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一项重要的思想文化建设事业,具有服务当代,惠及子孙的深远意义。长春市物价局组织编纂的《长春市志·物价志》是长春市有史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地反映长春市物价基本情况的志书,也是近年来长春市物价战线上的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成果。这部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实事求是地选取资料,以翔实、丰富的物价史实记述了自1888年至1988年100年间,长春市不同历史时期的商品价格、收费标准变动情况及物价工作、价格改革的经验、教训,突出了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物价行业特点。我们可以从中领略到市场物价水平的变动与社会制度、国家政治、经济状况以及各项经济政策之间的密切
  关系。这是一部有价值的重要著述。
  物价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也是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在旧中国,长春市由于物价暴涨,人民深受其苦。长春解放后,中共长春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立即着手医治千疮百孔、满目疮痍的城市,进行艰苦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并根据中央制定的“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采取了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密切配合的办法,打击了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市场物价逐步稳定,取得了人民的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9年来,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物价基本稳定,人民生活逐步改善,成绩很大。但是,物价工作也不是没有问题的。解放初期,长春市各种商品的价格,大部分是在旧中国的价格基础上作了必要调整之后沿袭下来的。几十年来,中国的商品生产、经营、供求等状况,都有很大的变化。有些商品价格乃至物价管理体制在当时看来是合理的,随着工农业生产发展,各类商品的成本不断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改变,因此物价就不那么合理了,甚至很不合理。如果不作适当调整和改革,就会阻碍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多年来对不合理商品价格作过调整,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改革了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从1979年至1988年,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和8类主要副食品销售价格,调整了重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和交通运输价格,有升有降地调整了轻纺工业品价格,全部放开了小商品价格、大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并变动了市场零售价格。对某些商品实行议价、浮动价、集市价、双轨价等,使原来很不合理的价格体系有了较大的改变。在物价管理权限的划分上逐步进行了改革,基本方向是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下放了大部分物
  价管理权限,克服了过去统得过死,管得过严的弊病,实行国家定价、国家规定范围内企业定价和集市贸易价等多种价格形式,充分发挥中央部门、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同时,还加强了物价管理和经济干预,对违反物价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作严肃处理。这些措施对理顺价格,推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改善人民生活都起了积极作用。
  鉴往可以知未来。考察100年的商品价格及运动变化,既可以反映全市物价变动的历史和现状,又可以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物价工作前进的轨迹。尤其是1979年至1988年10年来价格改革的历程,将给正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人们提供借鉴和启迪。
  鉴史资治,温故知新。希望《长春市志·物价志》的出版,能够为各级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战略,进行科研、教育等,提供可靠的依据,更好地探索各项改革的新路子,为振兴长春、发展长春经济服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物价志

《长春市志 物价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物价指数、物价管理、农产品价格、轻工业产品价格、 重工业产品价格、收费标准、大事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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