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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遗址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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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7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遗址
分类号:
K878
页数:
39
页码:
7-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遗址的情况。其中包括周家油坊遗址、左家山遗址、元宝沟遗址、大屯遗址、大青嘴遗址、偏脸城遗址、五家子遗址、陈家坟遗址、老河深遗址、肖家堡子遗址等。
关键词:
长春市
文物
遗址
内容
(一)周家油坊遗址
周家油坊遗址,位于榆树县城西南18公里处大于乡境内。遗址东起长久村后蒋家窝堡,向西延续到高家、万发、大车家、小车家、施家沟,终止于刘芳村前、后轧口子。东西长约12公里,南北宽为7公里。遗物集中地点在松花江与拉林河之间的黄土台地南侧,地理座标为北纬44°43',东经126°21'。台地标高200~220米,高出松花江面50~70米,被松花江支流所切割,成为岗垅地形。周家油坊村前有一条小河,从东北流向西南,注入松花江。河谷两岸形成明显的两级阶地,阶地高出河床8~12米,由上更新统地层组成。上更新统地层是地质年代第四纪形成的地层。地层上部为淡黄色土,下为灰绿色、灰黑色淤泥质亚砂土及黄色砂层。该层含有古人类文化遗物和猛犸象、披毛犀动物化石。这些古生物被称为“榆树动物群”。
1951年,东北工学院地质系师生在这里进行野外实习时,采集到大批哺乳动物化石,发现经过人类加工的石片一件,人的胫骨一根和头骨残片两块。头骨发现于第三化石地点附近的河滩上,头骨呈棕黑色,系人的顶骨残片,前宽后窄,形状不规则,石化程度较浅。头骨标本经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测定,含氟量为0.53%。这个数据与1977年周家油坊第一地点出土的一块猛犸象门齿的含量相等。该层猛犸象经碳14测定,其年代距今29800±1200年。
1977年10月,吉林省地质科学研究所和吉林省博物馆的有关人员,在周家油坊进行了科学发掘工作,先后发掘了7个地点。除第三地点外,均出土有相当数量的化石。同时,在第一、二、四、七地点发现有石器、骨器等遗物70余件。
在此遗址中,出土石器19件,采集石器1件。石器的原料为玄武岩、安山岩、石英闪长斑岩、脉石英、纹流岩等。遗址及其附近未发现制造石器的石材,石材应来自松花江沿岸。石器有石核石器和石片石器。种类有盘状石核、尖状器、刮削器等。石器表面有打击点、疤痕、半锥体,人工制作痕迹清楚;有的石器上并有明显的第二次加工和使用痕迹。其中的盘状石核,原料是石英闪长斑岩,长5.3、宽3.3、厚3.0厘米,制法是两面交叉打击法,围绕石核的周边向两面中心打击,使器物形成周边薄而中间厚的盘状。尖状器1件,是1964年采自万发屯附近河滩上。原料为石英闪长斑岩,长6.6、宽4.3、厚2.4厘米,腹面呈现半锥体,背面中间下部有修整时留下的疤痕。制法是沿其尖端两侧边缘向上用交错打击法修琢而成。
遗址中发现有人工加工或使用痕迹的骨片和骨器共51件。其中层位确切的28件,此外还发现一些有打击痕迹的披毛犀等动物肢骨化石。骨器中有一件是以猛犸象门齿为原料,其他大部是大型哺乳动物的管状骨制成。骨器最长的为19.5厘米,最短的为7.5厘米。种类有:骨铲、骨矛头、尖状器、刮削器、挖掘器等。制法采用了直接打击、刮削、旋刮、错磨、锯错等方法。其中一件骨铲,为猛犸象门齿所制。长7.7、宽3.9、厚1.0厘米。背面的左上部和腹面右上方的一部分,由于长期使用被磨得光滑明亮。圆头刮削器,是由动物骨片制成,长7.5、宽5.0、厚1.5厘米,采用单方面打击法,由端部经腹面向背面加工,使之形成圆弧形锐刃。骨矛头,原料为管状骨片,尖部已缺损,残长1.07、宽3.7、厚1.2厘米。制法是将下侧两边各打一个缺口,再由背面右下端开始向尖端两面交错加工而成。尖状器,原料为一段动物的管状骨,长13.6、宽3.2、厚1.6厘米,制法是先在右上侧打出一个缺口,形成偏在左侧的尖部,再用横向错磨法修整后使之锐利。
遗址的孢粉组合中,木本花粉的松、云杉、冷松花粉占有相当比例,草本花粉以蒿科和蔡科等为主,这些植被构成了当时寒冷的森林草原景观。遗址出土的动物群和孢粉组合都反映了旧石器时代晚期周家油坊一带的冰期和冰缘特色。冰缘动物、植物的存在,为“榆树人”生活和生产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周家油坊遗址的年代为距今约2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
榆树动物群化石的发现,对研究榆树和吉林省古代哺乳类动物,古人类活动、古气候、古地理和第四纪地层等,都具有重要价值。
(二)左家山遗址
左家山遗址的年代在距今7000~4800年之间,为新石器时代遗址。该遗址位于农安县城郊乡两家子村高家屯西南500米处,距农安县城约4公里。南距伊通河50米,在伊通河北岸的二级台地上。地面高出河流水平面20米。
伊通河蜿蜒曲折在遗址南侧自西向东缓缓流过。由于自然力的作用,遗址所处地形起伏不平,南北宽约30米,东西长约40米,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
1985年春,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师生对遗址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约400平方米,发现房址一座,烧土遗迹两处、灰坑20个。出土遗物有陶、石、骨器以及大量的蚌壳、鱼骨、动物骨骼等。
左家山遗址的文化遗存分为四个时期,一期:陶器多为砂质灰褐陶,夹蚌黄褐陶较少,还有少量的黑、红陶。纹饰陶多于素面陶,纹饰多为平行条带或阶梯状条带。图案多为尖头或圆头工具刻划而成的菱形纹、弦纹、斜平行线纹或戳压而成的弧线之字纹、连点纹。器物造形均为小底侈口,且有部分为厚唇(唇外突棱明显)。器形种类单一,主要有筒形罐和少量的钵。另外有残陶“支座”。还发现骨铲一件。
二期:出土陶器以砂质灰陶为主,夹蚌黄褐陶次之。纹饰和器形大部分同于一期。新出现的纹饰有用尖、圆头工具刻划而成的蓆纹、人字纹、扭曲纹、戳压而成的菱形内填篦点纹、指甲纹等。陶器多直口器、厚唇器,并见有斜口器。
此外还有针、锥、簪、镞、梭、凿、矛等骨角器,斧、刻刀、磨盘、琢制石叶等石器和少量蚌器。房址四周有柱子洞七个,均有生土二层台,房址中间为瓢形灶址,南有夯土墙的残迹。
三期:出土陶器中砂质灰褐陶和夹蚌黄褐陶比例大体相同。陶器表面主要施有由刻划之字纹和压印之字纹构成的组合纹饰及少量带状篦点纹、波浪纹和附加堆纹。器物造型多直口器,唇部均不加厚。器形种类主要为筒形罐和钵。
此外还见有针、锥、匕首等骨器,锛、环、小石叶、小石龙等石器及少量蚌饰。
四期:出土陶器绝大多数为夹有蚌黄褐陶。纹饰主要是以尖头工具刻划而成的人字纹、三角形内填斜平行线纹、网格纹、斜平行线纹等,还有少量戳压而成的鱼鳞纹和花边口沿等。器物多直口,一部分为大底器,不见厚唇器。器形主要有筒形罐、斜口器、钵(碗)和带流器。另有“支座”、纺轮、陶塑兽头。此外尚有锥、针、簪、刀、凿、刀梗、镖、刻纹骨等骨器和斧、镞、矛、磨盘、磨棒、尖状器等石器。个别见有蚌器。
发掘时,在遗址下层出土了一件石龙,为吉林省首次发现。此石龙与辽宁省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雕刻石龙基本相似,为研究龙的起源和演变提供了重要实物。
左家山考古学文化遗存的发现与发掘,为吉林省新石器时代考古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资料。
(三)元宝沟遗址
元宝沟遗址位于农安县巴吉垒乡元宝沟村所在地西南500米处,遗址东0.75公里是一处较大的湖泊——敖宝图泡。湖泊东、西、北三面绕有土岗,土岗高出湖面30~50米,与湖面相距500米。1985年6月至7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该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发掘面积380平方米。先后清理了五个灰坑,一个为圆形,其余四个为不规则圆形。除了灰坑外,有几处成片的红烧土,是篝火遗迹。地层分三层:耕土层、黑灰土层和黄褐土层。遗址共出土小件器物100多件,陶片几千片,各种动物骨骼几百件,灰坑中出土有大量鱼骨、鱼鳞和蚌壳。
遗址内出土的陶器均为手制,以细夹砂灰褐陶为多,有一定数量的夹细砂褐陶,火候较高。纹饰除了一部分素面和几块压印、刻划之字纹陶片外,绝大多数是划纹陶,划纹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单线划纹、双线划纹、单曲划纹、双曲划纹、扭曲划纹、斜格划纹等。器形以罐为主,其特点是底小,直口圆唇或方唇,器壁薄而质地坚硬。此外还有陶碗、盅、漏水器、斜口器等。
石器可分磨制石器、细石器、打制石器三种。磨制石器有:小型石斧,其中一件残长3.5、宽3.1厘米,两面磨光,弧刃。石矛,有单脊和双脊两种,从剖面看可分为梯形、椭圆形、三角形三种。石镞,多数呈柳叶形,其中一件残长3.5、宽1.2厘米。网坠,利用自然砂岩石块磨制而成,两面凹槽的网坠残块在遗址中发现多件。磨盘、磨棒,用大块河卵石磨制而成。细石器主要是尖状器、刮削器等。打制石器以石球为多,略呈圆形,一般直径约6.8厘米,利用河卵石或自然石块加工打制而成,是捕捉动物的抛掷工具。除石器外,在遗址中还出土了加工石器剩下的废片和废料。
骨器以锥为多,形制分两种:一种是锥体全部经过加工,锥尖断面呈圆形。另一种是一面利用骨骼外壁呈弧形,另一面经加工磨制,锥尖断面呈不规则形。锥身一面利用骨骼内壁做槽,另一面以人工磨成内凹的槽。有的锥身以骨骼内壁做槽。同时还有人工磨成的内凹槽。此外,还有骨针、骨匕、骨柄、骨镞、骨簪等。
遗址中还出土用动物的角磨制而成的器具。主要是利用鹿、羊的角。角锥是利用动物较硬的角,一端磨成尖状,一般长约10厘米。角矛有两种形制,一是将角磨成扁平体,两端磨尖;一是将一端磨尖,另一端保持原状,略微加工磨锐。有的在角身中间磨出两个内凹的槽,显然是用以固定系绳的。此外还发现一些有明显加工磨痕的动物角等。
陶纺轮仅发现一件,直径2.2厘米,厚0.3厘米。装饰品在遗址中共发现四件,包括一端钻孔的野猪牙,磨制成椭圆形的一块小玛瑙石和一面磨平、一端钻孔的动物角。
在第5号灰坑发现一石雕人像,残存胴体下部和下肢有明显磨制痕迹,两腿一粗一细,属于女性。它是显示原始时代人们审美趣味和信仰观念的艺术珍品。
元宝沟遗址虽然目前还没有发现房址,但是出土大量陶片说明,当时人们在这里已经过上了定居生活。出土的大量捕鱼工具网坠和狩猎工具石球、石镞以及鱼骨、动物骨骼(有的动物骨骼有明显火烧痕迹),表明渔猎是当时人们的主要经济来源。遗址中发现的骨骼主要是野猪、鹿、狍、羊等草原动物。骨针、纺轮的发现说明,当时有原始的缝纫和衣着。雕塑人像是我省历史最久远的艺术作品,蕴含有女性崇拜意味,对于探讨母系氏族社会很有价值。
元宝沟遗址出土的斜口器和之字纹陶片,与沈阳新乐遗址出土器物有雷同之处,漏水器和斜口器又与左家山遗址出土器物有一定相同之点。元宝沟遗址陶罐大口小底,而且以划纹为主,与新乐、左家山两处遗址又不相同。从文化类型看,元宝沟遗址是一种新的文化类型,距今5000年左右。
(四)大屯遗址
大屯遗址属新石器时代遗址。该遗址位于长春市郊大屯镇西南1.5公里处,新兴村阜丰山东坡中部。西南与怀德县为邻,东北有京哈线铁路贯通,东南和南面为丘陵山地,北和东北面地势平坦。遗址东西长250米,南北宽130米,总面积约32000平方米。遗址遭到严重破坏。1988年5月,长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郊区文物管理所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清理。发掘总面积165平方米。
出土遗物有陶器和石器两类:
陶器均为夹砂陶,其颜色分为灰褐色、红褐色和黄褐色三种,灰褐陶较多,红褐陶和黄褐陶较少。陶器又有夹粗砂和细砂之分:灰褐陶是夹粗砂,红褐陶和黄褐陶则是夹细砂。红褐陶和黄褐陶胎内都掺有砂粒和数量较少的蚌壳粉末,分布比较均匀。陶器烧制的火候不高,质地较疏松,器壁较薄。有的器物表面,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器物内壁呈黑色,器表以素面最多,施纹较少。陶器均为手制,泥圈套接。个别器物口沿有一或两个圆孔,是由外向内钻的。在陶罐的颈部有明显的工具刮痕,表现出制法上的特色。陶器的形制多为侈口、微鼓腹、平底的陶罐,器壁较薄,器表多经打磨,比较光滑,口沿外部有工具刮痕。素面陶占绝大多数,纹饰陶多见刻划几何形纹,有直线纹、弦纹和刻划弧线之字纹,还有压印之字纹。石器中仅见打制和磨制的石斧和石镞。这处遗存与西辽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遗存属不同的文化谱系。与吉林市郊古代遗址的“文化一”、吉林东丰县的西段梁山遗存有更多的相同之处。
(五)大青嘴遗址
大青嘴遗址属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德惠县大青嘴乡东500米处的一个海拔200米呈东南——西北走向漫岗之上。遗址面积近万平方米,古文化遗存十分丰富。在遗址地表、断崖上,见有石器、陶器残片、鱼骨、兽骨及动物骨骼等。
1985年文物普查时,在地表采集了大量遗物并清理了一个灰坑。采集的遗物有石器、陶器和动物骨骼。石器有石斧、石铲、石锛、石刀、石矛。石斧分两种形制:一种磨制非常光滑,梯形圆刃,横剖面为椭圆形。另一种器身为琢制,只在刃部略加磨光,整体近似长方形,横剖面为椭圆形。石铲分两种形制:一种琢制,体近梯形,略有束腰,横剖面近似长方形。另一种也为琢制,圆首亚腰,横剖面呈长方形。石锛较小,打磨光滑,横剖面为长方形。发现石刀残部1件,弓背弧刃,在残断部有一钻孔,通体磨光。石矛磨制,圆圭头,中间有一条不很明显的脊。
陶器分两类:一类为夹砂红褐陶,陶质较粗,含粉末状砂粒和蚌粉。器表有素面的,也有饰篦纹、划纹、捺压纹等。篦纹多构成几何形图案,划纹为横向平行线,捺压纹多与篦纹相结合,组成图案。器形有罐、体等。平底器分直口、敞口二种,均手制。另一类也为夹砂红褐陶,颜色比第一类浅,且胎质较疏松,火候较低,均为素面。器形见有鼎、鬲、罐、纺轮等,均手制。
采集的动物骨骼有野牛、羚羊角等。灰坑中清理出的遗物有磨制的骨针、〔骨锥各1件,打磨光滑的石镞2件、蚌饰1件及夹砂红褐陶罐残片。
遗址跨越的年代较长。根据遗存分析,应包含两种文化。第一类陶器和灰坑中出土的遗物与吉林地区的虎头砬子、二道岭子等遗址的文化面貌相似,是一种较早的文化遗存。第二类陶器和大量的磨制石器与吉林市郊西团山文化的同类器物相近,在该遗址中年代相对较晚。
(六)偏脸城遗址
遗址位于九台市庆阳乡庆阳村靠山屯东侧的漫岗上。在东西长400米、南北宽300米的地表上,散布着新石器时代遗物和辽金时代遗物,以新石器时代遗物居多。
夹砂陶片分素面陶和纹饰陶两类。素面陶胎内所含砂粒粗细不均,陶土未经淘洗,颜色多呈红褐色,亦有灰黑色和黄褐色。这类素面陶片与德惠大青嘴、二青嘴、亮子沟、黑坎子,农安田家坨子、林家坨子诸遗址同类器物相同,应属西团山文化类型。
纹饰陶的纹饰有压印连点纹、压印弧线连点纹、直线划纹、几何形划纹。这类陶片均夹细砂,并掺有蚌壳粉,手制,多数器表经过打磨。颜色主要有红褐色和黑色。由于烧制火候不均,往往同一块陶片上呈现红褐、黑褐、黄褐等多种颜色,有的陶胎还带有黑色夹层。这类纹饰陶和德惠二青嘴、农安左家山遗址同类型陶片相同。
石器有刮削器、石镞、石斧和石锄等。其中刮削器1件,白色,长4.4厘米,石质细腻,磨制精巧,弧刃锋利,棱角分明。石镞1件,通长3.6厘米,呈柳叶状,琢制精细,两侧压制均匀,镞尖微残,周身留有压剥痕。石锄1件,黑色燧石打磨而成,刃部较锋利。石斧3件,均为磨制。其中2件制作粗糙,器形不甚规整;另1件通体磨光,器形较规整,斧身剖面呈椭圆形,弧刃锋利。
(七)五家子遗址
五家子遗址,属青铜时代。位于双阳县山河镇五家子村北1.5公里的北山上,距县城32公里。
遗址面积约5万平方米。地表散布的遗物极其丰富,有陶器和石器两类。
陶器,胎质粗糙,火候不均,夹层呈青灰色,素面,手制,采用泥圈套接法,不少残片留有套接的碴口。主要器形有鼎、鬲、豆、罐、壶等。鼎足有圆锥形、扁方形、方锥形三种。豆为矮柄,罐均为平底,腹部安瘤状耳或桥状耳。壶,侈口、长颈、斜肩、鼓腹、平底,腹部安两个对称竖桥状耳。
石器种类较多,皆为磨制。有斧、〓、凿、刀、纺轮、网坠、镞等。石斧通体磨光。石镞磨制精细,表面光滑,两侧有翼,后部有铤。
198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此遗址为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八)陈家坟遗址
陈家坟地遗址位于双阳县太平乡田家村李家街屯东南500米的一座向阳坡地之上。
遗址面向西南,正南700米为田家街屯,东北1.5公里为三胜屯。一条南北走向的小河从遗址东南面蜿蜒流过。
遗址东西长300米,东南部有一高10米,周长200米的圆形台基地,遗址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
此遗址面积大,遗物多,种类丰富。大小鼎足、鬲足,各种形制的器耳、器底,多种颜色的陶片随处可见,石刀、石斧、石凿、石〓、石镞等完整石器多于其它同类遗址。尤其在遗址内东南部圆形台基地附近,遗迹、遗物更加丰富。
采集到的陶片多为夹砂陶,质地松软,火候偏低,呈红褐与黄褐两种颜色,而以红褐色为多。从鬲足来看,其器表均为手制后磨光。形制有圆锥状、方锥形二种。鼎足均为方锥形,有明显的接榫痕迹,当初是将榫插入鼎下部后抹平,使之构成一体的。陶器器耳有扳状耳、瘤状耳、桥状耳三种形状。陶器底仅见两种,一种是带有假圈足的平底器,底薄厚不一,均在0.5~1.5厘米之间。另一种无假圈足,虽属平底器,但底从边缘到中心,逐渐内凹。还见有甑底,与西团山文化原始社会遗址上的遗物相似。采集到完整的陶纺轮1件,用泥质陶烧成,器表磨光,呈红褐色,中间带孔,类似算珠状,径长4厘米,厚2.8厘米,孔径0.4厘米。
在此遗址上采集的石器有石镞,呈柳叶状,两侧均为双面刃。石凿,呈扁方锥形,两面刃,通体光洁,刃部锋利,由青色花岗岩磨制而成。石刀残片,复原后呈半月形,中间带有两个对穿圆孔,两面刃,由黑色板岩磨制而成。石斧,青灰色,略呈梯形,两面刃,由硅质灰岩磨制而成。石〓,呈梯形,单面刃,由硅质灰岩磨制而成。
综上所述,遗址上采集的陶器残片,均为夹砂红褐、黄褐素面器。此地位于双阳县南部的双阳河发源地一带,这里山丘林立,沟谷纵横,从大的范围看,与吉林地区只隔一饮马河,从石器的形制种类来看,也与吉林地区原始文化相近,因此,此遗址应属于西团山文化的范畴。
(九)老河深遗址
老河深遗址位于榆树市城南30公里大坡镇后岗村老河深屯南500米的岗地上。四周地势平坦,河流纵横。遗址南北长100米,东西宽50米。
1980——1981年,吉林省文物工作队、长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和榆树县博物馆对此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在遗址下层发现属于西团山文化的两座房址。
1号房址为半地穴式,平面呈不规则的长方形,四角圆钝。东西长4.8米、南北残宽3.35米。穴壁已残,深0.30~0.50米,方向70度。穴壁和居住面经火焙烧,呈红褐和黑褐色,较坚硬。有一条较短的长方形门道,呈斜坡状,长0.90米,宽0.70米,室内南壁西侧有一近似长方形的灶址。灶面经长期火烧形成一个坚硬的光面,其上有两个不相等的尖底圆形坑,坑内堆满了红烧土。室内西部有三个并排柱洞,问距0.50~0.70米。门道内壁两侧亦各有一柱洞,皆为圆形,柱洞内及附近有长短不一的圆形木炭。
房址的北壁有一长方形烟道,经长期使用,被火烧得十分坚硬,表面光滑,可能为原始的火坑。在房址内出土遗物有陶鼎、陶碗、陶纺轮和一些鼎足、陶片等。
2号房址,距1号房址30米,半地穴式,面积较大,平面呈圆角长方形。东西长6.44米,南北宽4.3米,穴壁残高5~30厘米,方向70度。四壁较直,西北角穴壁和居住面中部经火烧土质坚硬。门址在东壁中间,门道因被上层墓葬打破,已不清楚。在室内西北部的小高台上,有一陶鼎,土台经长期火烧形成约2厘米厚的一层光滑硬面。在残鼎内堆满红烧土,该器物为保存火种之用,称之为“火种罐”。室内西南侧有两块不太规整的石块,因被上层墓葬扰乱,原住址已不准确,但周围有成片的红烧土和“火种罐”,可能是灶址。
在2号房址的室内出土有陶鼎、陶罐、四棱锥形鼎足、桥状器耳和黄褐陶片等。附近还有一些相类似的房址,因破坏较大,已看不出形制,只存“火种罐”和零星的环状石器、石斧和敲砸器等。
房址出土的陶鼎是吉林地区西团山文化的典型器物。陶碗、陶纺轮与猴石山遗址的器形比较接近。
遗址中的房址,经科学测定,可分为早期和晚期两种。早期房址多构筑在山坡、台地上,穴壁较深。晚期则多在平原地区,由半地穴式上升浅地穴式。时代约当战国时期。
上述两座房址具有确切年代和鲜明的文化属性,为研究西团山文化的分布范围,提供了新的实物资料。
(十)肖家堡子遗址
肖家堡子遗址位于南关区幸福乡红心村肖家堡子屯伊通河西岸台地上,现高出水面10余米,伊通河在东200米处由南向北流过,肖家堡子屯位于台地下面东侧的河滩上。
1951年首次发现遗址时,曾在地表采集鬲足、瓶底等陶片100余件,采集石斧残体1件。之后,原东北人民大学历史系部分师生在50年代中期,又在该遗址采集到杯、鬲足、鼎足、器耳等陶器残片多件及石环、石镞、石刀等石器10余件。
现在遗址地表残存遗物不多,但仍可拾到陶器残片,其分布范围南北400米、东西100余米,所见陶器残片均为红褐色夹砂陶,胎质疏松,火候较低且不均匀,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器表均为素面。采集到的陶片有实心长柄豆腰,截面呈矩形的桥状耳、扁扳耳,罐或碗的腹部残片等。陶器手制痕迹明显,采用泥圈套接法制成。采集到的石器有石刀和类似“石犁”的生产工具,均已残,采用黑色页岩为原料打磨而成。石刀为半月形,弧刃直背。石犁形器尖部呈直角,两侧刃较锋利。这些陶器和石器与吉林市郊西团山文化比较相似,应属同一文化系统,年代应在春秋战国时期。
另外,在遗址中还发现一些辽金时代的灰色泥质陶片和布纹瓦等,说明辽金时期,这里也是一处人类生活居住的村落址。
(十一)河东屯遗址
遗址位于长春市郊区三道镇丰产村河东屯东后岭。此岭属大顶子山余脉,呈鱼背形,东西两侧是雨水汇聚冲刷而成的沟堑。岭南有一条小河,源出双阳县的双山子,经河东屯,绕大顶子山脚折向北去。
遗址中遗物极为丰富,分布面积约30000平方米。从河东屯居民住宅始,一直延续到岭中部,较为集中的区域在东南偏坡。
采集到的标本有鬲裆和扁圆形的鬲足足根。拣到的器耳有三种:一是大型陶器桥状耳,断面既厚又宽;其次是大型陶器的桥状耳,断面既薄又窄;还有一种是扳耳,质地坚硬,略向下弯曲。还发现残破空心豆柄一件。所见陶片多夹粗砂,未经淘洗,火候不匀,因而在颜色上有黑红相间、灰褐黑相间的现象。鬲裆形制较大,并有烟火熏烤所留的痕迹。所有陶器均为素面,手制。耳的两端与器壁榫接,手捏痕迹很清楚。
此遗址的文化性质与吉林西团山文化相似,年代相当于中原的春秋战国时期。
(十二)马家岭遗址
遗址位于长春市郊幸福乡红心村小南沟屯东侧的台地上,西北100米远有解放军某部教导队靶场,伊通河在东面南北穿过,由于常年的河水冲刷,使台地边缘呈锯齿状,台地上留有一条宽窄不同的雨裂沟。
遗址南北长100余米,东西宽70余米。所见遗物多为夹砂的红褐色陶片,由于烧制火候不匀,有的陶片黑褐斑驳,质地疏松,制作粗糙,除常见具有西团山文化特点的方锥形鼎足、圆锥形鬲足和素面平底的陶罐残片及大小扳耳外,还采集到残破的喇叭状高圈足豆座一件,上面透有“丁”字形镂孔10个。这种陶器为红褐色,陶胎内搀有白色小砂粒,胎质疏松,制做不精细,许多镂孔没有刻透器壁。这种镂孔陶器在省内比较少见,代表着一种新的文化类型。
(十三)东硷草遗址
遗址地属长春市郊农林乡建国村东硷草屯,西面是较平坦的河滩地,东面山势逐渐增高,遗址即在山的余脉之上,现高出河滩25米左右。山下为东硷草屯,其南坡下有一东西走向的季节河通向西面3公里远的伊通河。遗址主要分布在南坡,面积约30000平方米左右。
遗址地表陶片、石器都很多,在调查中采集石斧4件、环状石器1件。石斧均为磨制,有3件圆首平刃,正面近似矩形,横截面为椭圆形,通体磨制较粗糙;另1件形体较大,磨制光滑,横截面矩形,棱角明显。环状石器磨制得也很光滑,中间有一较大钻孔,周边刃部较薄,上有砍砸物体后留下的疤痕。这种石器在我国东北,乃至朝鲜、日本、太平洋岛屿等地均有分布,而以我省延边、吉林、长春一带较多见。含有这种石器的诸考古文化都已进入青铜时代。
一般认为,这种石器是在中间安上木柄用来砍砸物体用的。陶片均为夹砂褐陶,砂粒在胎内分布均匀,由于烧制火候不高,可在一些胎壁内看到灰色夹心。所有陶器全为素面,器形有鼎、鬲、罐、碗等。采集的鬲足较多,全都是圆锥形,足根较长,可分大中小三种型号,最大者长11.5厘米,最小者仅长6.5厘米,鼎足有方锥形、扁锥形、圆锥形。陶器的耳部也多种多样,最多的是截面宽而扁的桥状耳,其次为舌形扳耳,还有截面呈椭圆形的柱状耳、乳丁耳,所有器底均为平底,个别有假圈足。陶器手制痕迹明显,可看出鼎足、鬲足都是将榫头插入卯眼中,然后再在外面抹平使之结为一体,器耳也是采取这种方法安在器壁上。器底与器壁相接时,底的茬口在内,器壁茬口在外。
此遗址的石器、陶器都具有西团山文化特点,两者应属同一系统。从鼎、鬲等器物的特征和柱形耳、舌形耳的出现来看,此遗址的大部分遗物处于西团山文化的中晚期,相对年代应在春秋战国之际。
(十四)福利遗址
遗址位于榆树县刘家乡福利村福利屯南300米处。第二松花江自西向东蜿蜒流过。在江的北岸,有一朝阳的斜坡,福利青铜文化遗址即坐落在此坡地上。由于常年雨水冲刷,在遗址上形成两条沟,遗址的南端被江水冲出一道断崖,崖壁上暴露出文化层,层深80~150厘米。遗址面积为东西150米,南北240米,在地表和断崖壁上发现有较多的遗物。
当地居民在遗址上曾拾到过石斧和各种陶器残片,原物多已散失。调查中仅采集到一些陶制生活器皿残片,皆为手制,陶质有夹砂褐陶、夹砂灰褐陶和夹砂黑褐陶,有的陶片中含有很大的石英颗粒,烧制火候不高。器形有鼎、罐、甑、圈足器等。从采集的陶片看,鼎足较长,有方锥状、圆锥状和横剖面呈梯形的几种,罐沿外折,甑为单孔,器耳有桥状和瘤状二种。采集到器物口沿1件,为敞口尖唇,胎较薄。另有器底1件,胎较厚重。
据上述采集的遗物分析,其器物种类和特征都与吉林市郊西团山文化相似。遗址的文化堆积层较厚,遗物丰富,种类多样,对研究西团山文化的分布及其发展颇有价值。
(十五)黑鱼泡遗址
黑鱼泡遗址位于农安县黄鱼圈乡连三坑村北2公里的黑鱼泡屯。
遗址北部延至屯外的沙坨子上,东西各距松花江江汊200米,北距江汊500米,三面环水,一面临田。在南北长250米、东西宽100米范围内的地表上,散见大量的陶片、器耳、器足及辽金时代的陶瓷片、瓦片。共采集器物78件,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种属西团山文化类型。陶器残片有:细砂陶口沿,黄褐色圆唇直颈,口沿外侈,器表经过打磨。指甲纹口沿,细砂黄褐陶,平唇,唇下部饰有一圈指甲纹。板状耳,夹砂黄褐陶。鼎足,方锥形。陶塑,系陶猪,夹砂褐陶,长3厘米,高1厘米。
第二种为汉书文化类型。此类型陶片较多,典型者有:1.泥质灰陶片,饰有由复合篦纹组成的方格和三角形图案,纹饰在肩下腹上。2.泥质褐陶片,饰有由复合篦纹组成的三角形图案,图案上方有排列整齐的连点纹。3.泥质褐陶片,饰有复合篦点纹和连点纹。4.泥质褐陶片,在连点纹上下有长方形、中间由凸起圆点组成的三角图案。5.泥质黄褐陶片,外涂红衣,饰有粒状连点纹鬲足。6.夹砂红褐陶,圆锥形,上饰绳纺,袋部肥大,足根较小,呈乳头状。7.夹砂褐陶口沿,方唇外侈,上饰有划纹。8.夹砂褐陶口沿,方唇外侈,唇上饰有划纹,唇下饰有按压纹。9.夹砂褐陶口沿,平唇,直口。10.碗底,夹砂褐陶,圈足。
第三种属靺鞨类型。标本有:粗砂灰陶口沿。其一,唇部经捺压成锯齿形,陶胎夹有白粒砂,火候偏高。其二,口沿下方1厘米处饰有一圈泥条,圆唇外侈,陶胎夹白砂粒,火候偏高。其三,口沿唇部稍内敛,下方1厘米处有一圈凸起泥条,泥条下有捺压纹。夹砂红褐陶片,饰有斜方格纹,用拍具拍印而成。陶网坠,泥质褐陶,柱形。Ⅰ式,长约3厘米,直径1厘米。一端有一凹槽,器身上有一对称沟槽。Ⅱ式,长2厘米,直径1.5厘米,中部有一圈凹槽,一端头部有十字形凹槽。这种文化类型,从陶系上看,有夹砂陶、泥质陶和粗砂陶,有的泥质陶冷眼一看似有掺合料,但仔细辩认,系因陶土未经陶洗,调和不匀所致。从陶色上看,分红褐、灰褐和黑褐几种,火候多数偏高,唇部多捺压成锯齿纹,口沿多外侈,其下方1到3厘米处多有附加1到3条泥条,并在泥条上多有捺压的纹饰。这种文化类型与已知的“靺鞨陶器”上的堆纹有相似之处,与黑龙江省的同仁、吉林省的杨屯、大坡等地出土的靺鞨陶器又有区别。1984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此遗址为长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六)王公坨子遗址
遗址位于农安县黄鱼圈乡西北部的王公坨子屯,南、北、西三面被河汊环绕,地势北高南低,为一凸起的砂坨。在长200米、宽60米的地表上,暴露着大量的陶器残片。从所采集的文物标本看,有三种文化类型的遗物。
一种类型具有西团山文化特点。采集到的陶器口沿为夹砂灰褐陶,圆唇直口,口沿外折;陶器器柄为夹砂红褐陶,外施红衣,内壁打磨黑亮;桥状的器耳为夹砂褐陶,外表经过打磨,较为光滑;陶鼎足呈圆锥形,夹砂红褐陶,有明显的榫头痕迹;陶器底为细砂黄褐陶,底部有附加泥条。
第二种类型具有汉书文化特点。陶片饰篦纹红衣,泥质,胎为红褐色,有灰色夹层,篦纹为菱形图案。陶器的肩部施有篦纹组成的长方格图案,瘤状耳的耳缘下弯,器壁上饰有粗绳纹。口沿圆唇,口沿下约1厘米处,有一圈指甲纹。
第三种类型具有靺鞨文化的某些特征。此种陶片仅见两件。一件为夹砂褐陶口沿,口沿下1厘米处有一圈附加泥条,泥条上饰有斜划纹。另一件为泥质灰陶片,上饰篦点纹,火候较高。此类陶片在此遗址内所见不多,但其形制与特征显然不同于前两种文化类型,而与黑龙江、吉林各地的靺鞨文化特征相仿。
王公坨子遗址有青铜时代和辽金时代的两种文化遗存,对研究当地历史与考古具有重要作用。
(十七)南楼遗址
遗址位于农安县靠山乡新城村南楼屯南1公里处台地上,第二松花江和饮马河在遗址南侧20米处汇合。正西500米处是江南镇屯,北距新城窝堡屯500米。南北长450米,东西宽300米,占地面积135000平方米。
在地表上采集到的遗物有:鼎足、鬲足和豆把残块,均为夹粗砂红褐陶,手捏痕迹明显,火候不匀,质地不甚坚硬。夹砂陶片分红褐与黑褐两种,砂质有粗细之别,夹粗砂者多见于炊器,夹细砂者多见于饮器和容器。纹饰有压印纹和锥刺纹,有的刺成几何图案。、器形以瓮、罐、杯等生活用品为多。此类遗物与西部汉书文化及东部西团山文化均有某些相似之处。
遗址内出土完整陶杯1件,质地为夹细砂红衣陶,平沿,小底,唇外侈,素面,手制。器表经过打磨,腹部微鼓,略呈筒状。部分色泽已脱落。同农安田家坨子遗址所见同类器物的特征较为一致。
另外,在遗址地表上还采集到布纹筒瓦、麦穗纹瓦檐、鸡腿瓶残块、灰色细泥质纹饰陶片、石杵等遗物。说明在辽金时代,契丹与女真族也相继在此地生存与活动。
此遗址具有两种文化遗存,延续时间较长,从青铜时代到辽金时代,均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
(十八)亮子沟遗址
亮子沟遗址位于德惠县松花江乡宝泉山村,松花江南岸的二级台地上。
遗址附近岗坡连绵,河流纵横,它的北面是松花江,东面为松花江的支流沐石河,常年的雨水把河边的台地冲成了一道道深沟。遗址就在台地的南坡上。这个江河汇流的三角地带,土质肥沃,交通方便,为原始人类的居住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沿着亮子沟屯的南山,顺漫坡向南行进,直到1.5公里之外的宝泉山村,沿途地表散布着各种陶器残片,非常丰富。断崖上的灰坑痕迹也很明显,最深者可达2米,文化层厚度也有0.5米。
遗址中出土最多的是陶器,采集到的陶片大体可分成三种类型。第一种为红褐色的夹砂陶,质地较疏松,内含粉末状的砂粒,器壁较平整,器表为素面。采集到的标本还有方锥状的鼎足,圆锥状的鬲足以及鬲裆,敛口罐的口沿,横截面为椭圆形的桥状耳等。
第二种为红褐色的夹砂粗陶,器壁较厚,且不很平整,由于火候不均,有的地方为黑色,器表为素面。采集到的陶器桥状耳剖面为圆形,豆为实心的长柄豆,这类陶器和吉林市郊泡子前山、东团山等遗址出土的陶器相近。
第三种为灰色泥质陶,质地较硬,器形较大,器表饰斜绳纹,底部有小圆孔,应为陶甑的残片。这种陶器具有汉代陶器风格。
发现的石器仅石斧一种,通体琢制,只在刃部略加打磨,它的横断面呈椭圆形,纵剖面为锥形。
亮子沟遗址,最少有两个时期的文化遗存,较早的是西团山文化,后两种陶器应属汉代文化。
(十九)北山遗址
北山遗址位于九台市莽卡乡奢岭屯北山的东南坡上。遗址北靠西南——东北走向的丘陵,东距松花江2.5公里,其间是第二松花江故道冲积平原。岭下东1公里是莽卡乡通往其塔木镇的公路。
遗址面积约5万平方米,出土有大量的青铜时代遗物。1984年文物普查时采集到石斧、石核、石片、鬲足、陶器耳、陶器底等。
石斧分磨制和打磨两种。磨制较光滑,剖面呈圆形和椭圆形。其中一件较完整的磨制石斧,磨制较粗糙,刃部较钝。还有一件磨制石斧,石质为沉积岩,后半部残断,磨制也较粗糙,刃部较锋利,呈弧形。打制石斧较粗糙,多是利用天然器形稍加打制而成。
遗址还出土有砍砸器、石核、石片等石器。
砍砸器,制作粗糙,没有确定的器形,器表打击点非常明显、清晰。石核,打击点明显,形状有长条形、圆形、三角形等。
石片,是制造石器时两块较大的石头互相撞击而形成的,一般都有锋利的刃,可以充当刮削使用。
陶器多为夹砂红褐陶,陶土未经淘洗,质地粗糙,陶色不纯。由于火候低,陶胎常见有黑色夹层,有的器表也略呈黑褐色,制法为手制,素面。采集到的陶器有鬲足、鼎足、器底、鬲裆、器耳。鬲足呈袋形,较肥大;鼎足实心而细长,有一件呈多棱体,其余为圆锥形。器底有平底和矮圈足底。器耳多为桥状,形制大小不一,另外有一乳丁状耳,非常小巧,起装饰作用。
山顶有一小型城堡残垣,尚能清晰辩认。
遗址出土器物的形制和特征与吉林市郊西团山出土的器物属同一体系。该遗址遗物丰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1961年4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长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十)田家坨子遗址
田家坨子遗址属汉代遗址。位于农安县小城子乡李林通村田家坨子屯西的坨子上。北距第二松花江3公里,东距流向松花江的季节河250米,南距五家户屯1公里,西距半拉坨子1.5公里。遗址面积约10万平方米。
1958年吉林大学历史系部分师生到此调查,采集到各类手制陶器残片及石斧、石环、白石串珠、六棱青铜锥形器、铁斧刃部残片等共150余件。并发现许多鱼骨和小动物的骨骼。
1974年4月,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师生在遗址西部发掘约50平方米,发现房屋遗址一处。在房屋中清理出陶瓮、陶鼎、陶壶、陶碗、罐形器、彩绘泥质陶罐以及鼎足、鬲足、豆座、陶片等文物。
房址为圆角长方形半地穴式结构。东西长6.1米,南北宽5.3米,面积为32.3平方米,居住面在生土层上,墙壁残高30~60厘米,西壁北端已遭破坏,墙壁及居住面均用泥土涂抹,并焙烤成红褐色。在居住面东部正中部分,有一略呈椭圆形灶坑,底为锅底形,灶附近存陶鼎、壶底和瓮各一件。房屋西南角置一研磨石,东南角有陶鼎,在北墙中部偏东处,有两条平行的长方形烧土块,西边的长50厘米,东边的长30厘米,宽均在20厘米左右,二者相距40厘米。南墙偏西的地方,也有一长方形烧土块。遗物有陶器、石器、铜器和铁器。
一、陶器,分夹砂红褐陶、泥质红褐陶和彩绘泥质红褐陶三种。泥质红褐陶最多,陶土均未经陶洗;夹砂红褐陶内含有较大的碎石颗粒。泥质红褐陶和彩绘泥质红褐陶质地相同,内含砂粒,陶质粗糙,陶色不纯。在一件器物上,各部分颜色不一,陶片内外的颜色也不相同,呈褐、黄、黑、灰、红等几种。陶器均为手制,采用泥条圈筑法,陶鼎是先制器身,再在底部掏三个洞,然后将实足插入洞内。陶器上的瘤状耳及桥状耳也采取安鼎足的方法。陶器以素面为多,少数刻有纹饰,有粗绳纹、线纹、指甲捺压纹、篦点纹和彩绘。指甲捺压纹多数见于罐和罐形器的口沿和底部四周,彩绘多见于碗、罐、壶、瓮,皆为红色。现将器物接陶质分述如下:
1.泥质红褐陶有碗、罐、罐形器、壶、瓮。
碗分三种类型:(1)方唇,斜直壁,平底,外壁凹凸不平,手捏痕迹明显,内壁刮磨平滑;(2)大口,圆角方唇,曲壁浅腹,小平底,外壁粗糙,修刮痕迹明显,内壁较平整;(3)方唇,深腹,胎壁较薄,器壁内外均经刮磨,表皮光亮,断口处有明显的泥条衔接痕迹。
罐形器分四种:(1)方唇、口微敛、深腹曲壁,唇部内外抹泥加厚,器物外壁经打磨光亮,内壁刮磨;(2)圆角方唇、直口,内外壁均经刮修,口沿下饰垂直线纹;(3)方唇、深腹、斜曲壁,唇下方饰指甲捺压纹;(4)敛口、方唇,唇下饰指甲捺压纹,腹部饰稀疏的线纹。
罐分两种:(1)口微敛,口沿下方有瘤状耳;(2)卷沿大口、曲壁,唇上饰篦齿纹,口唇下绳纹中间饰捺压纹。
壶:圆唇、直颈微曲、鼓腹,肩、腹间有横向桥状耳一对。
瓮分两种:(1)大口,鼓腹,小平底,口沿下方有瘤状耳一对;(2)圆唇、口微敛、腹曲鼓,外壁磨光,内壁较粗糙,见有刮修痕迹。
2.彩绘泥质红褐陶有碗、罐、壶、瓮。
碗:大口、方唇,深腹,斜曲壁,陶器成型后经刮磨,内外壁涂刷红彩,器壁较薄。
罐分三种:(1)圆唇、鼓腹,外壁及口沿内侧涂红彩;(2)敛口、卷沿、鼓腹,器物外壁及口沿内侧涂红彩;(3)圆唇、敞口、宽沿。
壶分三种:(1)方唇、高直颈、颈微曲,外壁和口沿内侧涂红彩;(2)侈唇敛口、颈微曲,外壁和口沿内壁涂红彩;(3)圆唇外卷、曲颈,仅外壁涂红彩。
瓮:敛口圆唇、鼓腹、小平底,外壁及口沿内侧涂红彩。
3.夹砂红褐陶有钵、罐形器、罐、鼎、豆。
钵:椭圆形敞口,圆角方唇、斜壁、平底,器口被烧变形。
罐形器分三种:(1)敛口、直壁,饰稀疏线纹或绳纹;(2)方唇、直壁,饰粗绳纹或密集线纹;(3)大口、圆角方唇、壁微斜,口沿下饰绳纹。
罐:敛口、方唇、鼓腹、平底,唇部打磨光亮,其下有瘤状耳一对,通身饰圆点锥刺纹。
鼎分两钟:(1)方唇、口微敛、深腹、圆底,口沿下方有一对瘤状耳,足外撇,呈圆柱状,内壁粗糙,陶质疏松;(2)敛口方唇,口呈椭圆形,深腹曲壁,圆底近平,口沿下有瘤状耳一对,鼎足横截面呈椭圆形,饰绳纹。
豆:未见完整器物,豆座可分三种,(1)空心豆座,根据制作留下的痕迹,是先制成豆盘和豆座,然后结合成豆;(2)实心豆座;(3)较短的实心豆座。
陶制生产工具,只见纺轮一种。
二、石器有石斧和研磨石。
石斧2件:(1)仅存下段,上宽下窄,如倒梯形,横截面呈椭圆形,弧形刃,利用自然石块略加磨制而成。(2)仅存下段,斜刃,刃口有明显使用痕迹。
研磨石1件,略呈椭圆形,长27厘米,宽23厘米,两端厚6厘米,中间厚5厘米,两面均经使用。
三、铜器有铜镞两件,形制相同,均作带倒刺的三棱形,中有安箭杆的孔。
1980年春,长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各县文管所人员进行复查时,曾先后征集到枕状物一件,系用黑色铁矿石磨制,长圆形,一面凸起,一面微向内凹,凸面中间两侧各有一半圆形乳突。体长7.6厘米,宽4厘米,厚2.5厘米。此物是青铜短剑后部的附件,亦称“枕手”,在辽宁、吉林市郊均有发现,时代相当于春秋——战国,当为青铜时代遗物。同时还征集到鸣镝2件:青铜质,铸造,呈圆锥状,镝锋尖锐,两侧各有孔。其一,尾孔径1厘米,侧孔径0.9厘米,体厚0.15厘米,通长4.2厘米。其二,长3.5厘米,尾孔径0.80厘米,侧孔径0.7厘米,体厚0.13厘米。鸣镝为响箭,古称为“嚆矢”。《汉书匈奴传》载:“冒顿乃作鸣镝”。并征集铜镞一件,此件为范铸,呈三翼形,中间穿孔,镞已残。残长3.6厘米,孔径0.5厘米,壁厚0.1厘米,镞锋锐利。在这次复查中采集到大量陶片,有鼎足和鬲足等。
1982年初冬,长春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志对该地又做进一步调查时,征集到4件手制陶器,其中陶鼎1件,陶壶3件。陶鼎为夹砂灰褐陶,平唇、直腹,口沿边有一对称桥状耳,鼎足呈圆锥状,横断面为圆形,器壁饰有斜向绳纹。陶壶均为夹砂陶。其一,圆唇、侈口、束颈、柳肩、鼓腹、平底。下腹部有两个竖向桥状耳,口沿饰有捺压纹,红褐色。其二,圆唇、侈口、束颈、鼓腹、小平底,腹上有两个对称的横向扳状耳,两耳之间的肩部各有一乳丁状突起。由于火候不匀,器壁呈灰褐、黄褐、红褐等不同颜色。其三,尖唇、直口、束颈、鼓腹、平底素面。
田家坨子遗址的文化内涵,与大安市的“汉书一、二期文化”有诸多相似之处,是一种独具特征的汉代文化遗存。
1981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此遗址为吉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二十一)北红嘴子遗址
北红嘴子遗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红旗村北红嘴子屯。这里地处伊通河西岸,在腰红嘴子、北红嘴子等现代村庄西边的台地上分布着许多古代遗址,其密集的程度几乎和现代村落相近。50年代,原厦门大学教授荆三林和原东北人民大学历史系的部分师生曾分别在这一带作过几次考古调查,发现了一批原始社会遗址。
原遗址的三分之二现已被砖厂挖砂土破坏,在遗址北端又建起了红旗村小学,台地下西南方的腰红嘴子屯也逐渐向上发展,少数住房已和遗址相连,遗址所剩下的范围南北仅20余米,东西仅50米,文化层厚在0.50~0.70米之间。
在地表上发现了不少遗物。采集到残破石器3件,为石镐2件,石铲残体1件。石镐为磨制,一面扁平,一面稍凸,圆首略细,在凸面亚腰端处有凸起横带,便于在木棒上捆绑。石铲经过磨制,但较为粗糙,也是一面扁平,一面凸突,下半部圆刃略尖,近似“石犁”或“石耜”。陶器残片可分两类:一类为夹砂褐陶,砂粒细小,胎质疏松,素面,均为手制。采集的标本有方锥形的鼎足,截面椭圆形或扁方形的桥状器耳、小扳耳等,这类陶器具有西团山文化的特点。另一类陶片也为夹砂陶,但含砂量要少于前一种,砂粒也较大,火候似低于前一类陶器,不少陶片是黑灰色、素面,采集到的标本仅限于截面圆形的粗大桥状耳和较厚的腹部残片。这一类陶片在吉林、长春地区多有发现。原吉林大学教授张忠培将其称为吉林市郊原始文化的“文化三”,年代应在汉。在遗址中还采集到一片饰有竖绳纹的陶片,为泥质灰陶,慢轮加工痕迹明显,似为罐的肩部,属比较典型的“汉陶”。这枚汉陶片应与第二类陶片共生。
北红嘴子遗址遗物丰富,具有青铜时代和汉代两种文化遗存,石器形制也比较少见。这些对了解伊通河沿岸古代文化特点及当地土著文化与汉文化的关系,都有一定意义。
(二十二)十八盘遗址
十八盘遗址属汉代遗址,位于榆树县滨江乡龚家村十八盘屯西南300米平坦开阔的耕地上,第二松花江自东向西北蜿蜒流过,南面是松花江涨水造成的冲沟。
遗址东西宽190米,南北长200米,现已垦为耕地,地面上发现有铁制农业生产工具和陶制生活器皿残片等遗物。采集到的铁器有铁䦆4件,范铸而成,上宽下窄,上部有矩形銎,器物的纵剖面呈V字形。器形最大的1件体长10.4厘米,刃宽5.6厘米,上端宽6.6厘米。陶器皆是残片,多为夹砂褐陶和夹砂灰褐陶,有少量的泥质灰陶。制法为手制,烧制火候不高。器形有鼎、鬲、罐、豆等。其中鼎足较短,为柱状,鬲为粗大圆锥状,器形较大,器壁厚重。发现有泥质灰陶的残断豆把1件,较细,实心。器耳有桥状和柱状两种,有的陶片上饰有不清晰的粗疏绳纹。
遗址濒临第二松花江,水源充足,地势平坦开阔,正是古代人类聚族而居的理想之地。发现的铁䦆与大坡镇后岗村老河深墓葬中出土的器物相同,与辽东、辽西地层发现的汉代铁制农具亦十分相似,反映了中原汉代发达的农业对第二松花江中游地区有着强烈的影响。十八盘遗址的发现,对于研究汉代人们在这个地区的生活状况和生产水平以及中原文化在边疆的传播情况有重要的价值。
(二十三)函营遗址
函营遗址位于农安县青山口乡青山口村二泡子屯西北1.5公里处,西南距张家炉屯1.5公里,北面濒临松花江,高出江岸沙滩20米。
遗址中心位于松花江南岸的向阳坡地上,高出耕地表面1.5米,面积6000平方米。在坡地和耕地的表面可以找到大量陶片,在断崖上可见有断断续续的红烧土痕迹。
在遗址上采集到石斧1件,顶部已残,磨制,长5厘米,宽3厘米,厚2厘米,刃宽2厘米,体瘦长,刃呈弧形,比较锋利。陶罐1件,口沿部分已残,根据其它部位推断,应为敛口、鼓腹、平底的双耳罐,最大腹径在其耳部。耳位于腹上部,为横向桥状对称耳。耳孔细小,环部粗厚,横截面呈圆形。罐残高28厘米、最大腹径33厘米、底径18厘米。内外壁及胎质均呈黑色、夹粗砂,器壁薄厚不匀,手制,器表抹平,烧制火候较低,质地较疏松。豆把1件,黑褐色,夹砂陶,空心,把柱中间径略大,两端径略小,手制,器表磨光,豆盘已毁,火候略高,质地较硬,座径10厘米,柱径6.5厘米,残高14厘米。陶器残片有各种圆唇、尖唇、平唇口沿、桥状耳、假圈足和平底器底,均为夹砂陶,呈红色、红褐色、黑色,其中黑色和黑褐色占有一定比例,皆手制,个别经过慢轮修整,烧制火候不高。
采集的豆把与吉林市郊东团山出土的汉代陶豆酷似。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49年),夫余国曾臣服于中原汉帝,后期迁都农安。据文献资料载:夫余人“饮食用俎豆”,以此推断,此遗址为汉代夫余文化遗址。
(二十四)张家窝堡遗址
张家窝堡遗址位于榆树县大岗乡国家村张家窝堡屯北500米处,地势平坦,西北距双榆村姜家窝堡屯800米,北距拉林河2公里,河的北面是黑龙江省双城县。有一条拉林河支流由西北向东南流至张家窝堡屯北500米处转向东南,遗址即在这一支流的西岸。在张家窝堡屯北100米处,有一道东西向围堤,堤北面是开阔的耕地,一条从姜家窝堡屯通往张家窝堡屯的乡路,在遗址西部斜穿而过。
由于遗址东临拉林河支流,其东部很大面积已被河水冲刷淹没,至今在河底泥砂中尚可捞出布纹瓦和陶瓷残片等遗物。在遗址临河断崖上暴露出文化层,深40~130厘米,可分为上下两层,根据采集的遗物分析,其下层为汉代的堆积,上层为辽金时代的堆积。
采集的汉代遗物都是陶制生活器皿残片,陶质均为夹砂,以褐陶居多,由于烧造火候不匀,有的器表颜色黑、褐相间,制法为手制,器表经过打磨,器形有罐、豆等。其中罐为敛口、卷沿鼓腹、素面。1件豆把为陶质较粗的空心圆柱状,其两端尚残留粘接豆盘和豆座的痕迹。
辽金时代遗物亦均是陶制生活器皿残片,为轮制的泥质灰陶和红褐陶。器形有瓮和盆等,器耳有桥状和鸡冠状,纹饰有弦纹。
该遗址包含有汉和辽金两个时代的文化堆积,遗物丰富,为研究我国古代各族人民在长春地区榆树县境内拉林河流域的活动提供了宝贵资料。
(二十五)小柴树林遗址
小柴树林遗址位于榆树县福安乡姜家村小柴树林屯西约700米处一岗地的朝阳坡上,东距卡岔河约2公里,南面地势低洼,有一道沟渠,西端是一条通往县城的乡路,东西200米,南北100米。
遗址现已垦为耕地,由于长年耕作,地表的遗物所存不多。采集到汉代遗物6件,皆为陶制生活器皿残片,手制而成,陶质为夹砂褐陶、夹砂黑陶和少量泥质褐陶,胎质粗糙,烧制火候较低,其中有桥状耳和碗的口沿等,陶片皆为素面。
此遗址应属汉代文化遗址。
(二十六)马喜屯遗址
马喜屯遗址位于榆树县刘家乡施家村马喜屯南约500米处一岗地上,由西向东呈缓坡,坡下是一片低洼地,其东、南各有一条冲沟围绕,西、北是开阔的耕地,遗址西南距第二松花江约6公里。
遗址范围东西50米,南北80米。在这里采集到一些陶制生活器皿残片,有夹砂褐陶和夹砂黑褐陶,胎质粗糙,制法为手制。其中有豆把4件,形制有空心和实心两种,从陶器的质地和形制特点看应属汉代遗物。
在遗址上还散布有数量不多的辽金时代的布纹瓦、泥质灰陶片及辽白瓷和粗瓷片等辽金时代文物。
此遗址包含有汉代和辽金时代两种文化遗存。
(二十七)八丈沟遗址
八丈沟遗址位于农安县青山口乡江东王村下窑屯东北500米处的八丈沟口。第二松花江从遗址西北缓缓流过,东南靠沟,北临断崖,西面丘陵起伏,南面紧接耕地,整个遗址处在丘陵之上。
在东西长60米、南北宽50米的遗址范围内,散布有褐色、黄褐色、红褐色泥质陶片。断崖处有灰坑,有的深达0.5米。1985年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4员在此地普查中采集陶片32件,其中完整的1件陶纺轮为泥质陶,红褐色,手制,直径4.3厘米,厚0.4厘米,孔径0.3厘米,呈圆形,一面微鼓,一面扁平。另有褐色、红褐色口沿各1件,其一圆唇外卷,口微向内侈。两件口沿唇下均有一圈附加泥条,泥条上有压印的锯齿纹。所见陶片胎体内均含有较多的粘土小块,颇似掺合料,实际上系陶土未经淘洗并未揉合均匀所致。器外壁不平整,质地松散,火候不高为其共有特点。
此遗址上的遗物比较单一,与黑龙江流域的同仁文化类型及榆树大坡出土的靺鞨陶器基本相同,应属渤海时期的文化遗存。
(二十八)下窑屯遗址
下窑屯遗址位于农安县青山口乡江东王村下窑屯东100米的林地与耕地交界处。第二松花江在正北70米由东向西流过,北侧的弯曲断崖深达20余米,崖上为一向阳漫岗。依山傍水,背岭向阳,水源充足,鱼肥草茂。
遗址东西长100米,南北宽80米。从北侧断崖看文化层深度达0.7米,地面各种陶片甚多。
采集陶片63件,其中泥质陶居多,仅有少许夹砂陶。颜色以黄褐色为主,另有褐陶和红褐陶,多数陶片胎质不匀,陶土未经淘洗,器表不平整,胎体内似有小土块存在。多为素面,有2件饰有篮纹。部分陶器口沿唇下2厘米左右处饰有一道或三道附加堆纹。即器物坯胎做成后,用泥条贴在唇下一周,然后在泥条上压印出锯齿状的纹饰,有的泥条紧贴唇部,几乎形成重唇。此类陶片一般呈黄褐色,也有少许呈灰褐或黑褐色。从形制上看,多为圆唇或平唇、平底侈口器,有的带有假圈足。其中1件泥质黄褐陶口沿比较特殊,此器无颈,唇部为一条较宽的泥条贴在器口,泥条上有三道凸棱。这种器物及上述陶器残片与靺鞨文化重唇器的风格基本一致,该遗址属渤海时期文化遗存。
(二十九)腰坨子遗址
腰坨子遗址位于农安县黄鱼圈乡潘家坨子村刘文举坨子屯正北500米处。沙坨高出地面1米。其北300米处为东西流向的第二松花江,南40米与东西向人工渠相邻,西距王八坑坨子300米。临江近水,资源丰富,为以渔猎、牧业、农耕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古代民族,提供了良好的生活条件。
遗址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00米。地表散布有夹砂黑褐陶、灰陶、红褐陶残片合口沿等遗物。尤其当春风刮剥或秋雨冲刷后,露出地表的各式陶片、蚌壳、兽骨更令人瞩目。此遗址文化内函比较单一,汉代之前的遗物未见,仅有类似靺鞨文化的遗物。其最显著特点是:在口沿以下施有切压锯齿纹的泥条附加堆纹,数量一到三条不等。有的靠近唇部的附加堆纹,几乎成了重唇器。这种具有鲜明的时代及民族特点的器物,与榆树县老河深靺鞨墓葬出土的双唇长身罐以及黑龙江东宁团结遗址、延边敦化六顶山渤海墓地、吉林永吉杨屯大海猛遗址上层的陶罐口沿大体相同,应属于同一文化,从在此处采集的陶片观察,器物大部分不甚规整,火候不高,多为手制。陶器口沿中有圆唇,沿下1厘米处有一凸起棱,棱上饰有按压纹,颈下部也有同样纹饰的夹砂黑陶口沿;有直口圆唇,唇下紧连着两圈凸起泥条,第二圈泥条上饰有按压纹的夹砂灰陶轮制口沿;有唇外侈,唇下1厘米处有一圈凸起棱,棱的剖面为方形,棱上饰有按压纹的夹砂褐陶口沿。一些轮制陶器表明,有少量陶器曾经特殊处理,但整个陶器制作水平还是比较低的。
遗址附近还发现了大量蚌壳、鱼骨,表明当时的生产方式还是以渔猎为主。
此遗址的年代及族属,当为隋唐时期生活在第二松花江中游的粟末靺鞨人。
据《隋书·靺鞨传》载:粟末部,分布在松花江上游,与高丽相接”。《新唐书》渤海传载:粟末靺鞨人大祚荣改忽汗州都督府为渤海都督府后,“去靺鞨号,改称渤海”。当时设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而扶余府下的扶州,即在今农安县内。
(三十)林家坨子遗址
林家坨子遗址位于农安县黄鱼圈乡六里半村西2.5公里的林家坨子屯西北部的沙坨子上。坨子高出地面2米,东、南两侧150米处为人工水渠,北100米处为第二松花江江汊。遗址范围东西长100米,南北宽20米,地表散布大量陶器残片,有鼎足、器耳、蚌壳等。
陶片数量较多的为夹砂红褐陶,仅见少量夹砂褐陶或灰黑色陶。胎内所含砂粒虽较粗,但分布均匀,显然未经过淘洗。有的陶片还含有少量云母或风化了的石英粒。可辨器形有鬲、鼎、罐等,均为素面。器耳仅见桥状、瘤状两种。有的鼎底有附加泥条脱落痕,制法为手制,采用泥圈套接法,器壁较厚,表面经过打磨,较为光滑。从采集的鼎足和素面红褐陶片看,鼎足呈圆锥状、方锥状或扁状,上部多有榫头,足身修长,较为规整。其中陶纺轮1件,系夹砂褐陶,孔为对穿,直径4.2厘米,孔径0.6厘米,厚0.5厘米。此类陶器与西团山文化遗址及墓葬中常见的同类器物大体相同。
另一种泥质或砂质的褐色陶,其中施纹的和涂红衣的陶片较多,素面陶极少,主要器形有罐、鬲、壶、碗等。纹饰以篦点纹组成的三角形、菱形等几何图案为突出特征,另有少许指甲纹、锯齿纹等。鬲一般通体饰绳纹,有粗细之分。1984年,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师生在此地采集到1件长颈鼓腹壶(泥质素面褐陶,手制,比较粗糙)。此遗址应属松嫩平原分布甚广的汉书文化遗存。
遗址附近还发现形状不规整的钝头圆锥形鬲足,圆柱状豆柄,横剖面为圆形的桥状耳。陶质较粗糙,器表不平整,有的饰有绳纹。此类器物与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师生1974年在农安田家坨子发掘的出土遗物基本相同,与吉林市郊古代遗址的“文化三”有密切联系。其中还有一种与王公坨子遗址、黑鱼泡遗址中所含的“第三种类型”相同的陶片,数量虽然不多,但是却以其自身特殊的纹饰、陶质和器形而引人注目。采集的1件泥质褐陶陶片,颈部有两圈并列凸起棱,棱脊尖锐。另1件为夹细砂灰褐陶的桥状耳,耳上部有一排小孔,下部是由小孔下未穿透时凸出的乳丁纹饰。陶片最突出的特点是:泥质或夹砂陶片上,锯齿状附加堆纹距口沿一般3~4厘米,而砂质陶片却只有1.5厘米左右。此类陶片器表不规整,火候高低不等,质地较松散,呈浅褐色。这种陶片虽不多见,但与勿吉靺鞨陶器有很大相似之处。
在该处地表采集到的遗物有西部汉书文化遗存,有东部西团山文化遗存,又有靺鞨文化的遗物,说明该遗址文化内涵丰富。
(三十一)苏吉良子遗址
遗址位于农安县永安乡苏吉良子村苏吉良子屯东面坡地上。南侧有一条季节性河流自西向东流过,北侧是树木遮掩的土路,西距乡政府所在地1000米,东南角上今建有一砖厂,附近遗址已被砖厂挖土破坏。
遗址东西500米,南北300米,除砖厂占去一部分外,余皆垦为耕地。据当地群众介绍,过去在趟地或挖土时,曾在遗址内发现石臼、石磨、铁铧、六耳铁锅、铜钱等遗物,现已无存。
1985年文物普查时,发现遗址区内散布很多布纹瓦和陶瓷器物残片。有细泥灰陶圆唇卷沿,堆塑纹、篦齿纹和锥刺纹陶片。瓷器碎片均施乳白釉,形制为圈足器,表面光滑,质地坚硬。此外还采集到环首刀柄1件,铁镞1件,铁刀片1件。
遗址断层中,距地表不足1米处有一文化层,从中发现有灰坑和少量兽骨,并在遗址内采集到夹砂褐陶、乳状耳和带孔石器1件。说明此地曾有游牧民族和原始人类活动。
从地表散布和出土的遗物分析,此处系辽金时代遗址,原始文化遗存很可能被叠压在下层。
(三十二)揽头窝堡遗址
揽头窝堡遗址位于德惠县边岗乡丹城子村揽头窝堡屯周围的耕地中,遗址地表散布着大量古代砖瓦、陶器、瓷器的残片。分布的范围北边可达1.5公里之外的双城子古城城下,南边与2公里远的丹城子古城相接,东西跨度1公里。遗址有一条宽1米左右的小河由西向东流去。
遗址的东部,由于砖厂长年取土,形成许多断崖,在断崖上可看出文化层厚达1.5米左右,文化层内除包含很多古代砖瓦、陶器残片外,还依稀辨认出当时的灰坑、青砖垒砌的墙壁等遗迹。遗址地表暴露的主要遗物有陶器、瓷器、各种建筑构件等。
陶器,均为灰色泥质陶,有罐、瓮等。罐为卷沿平底,轮制痕迹明显。瓮,卷沿比较大,平底。还有的瓮为直口,在口沿以下饰有一圈压印纹。在一些陶器腹部的残片上还饰有规整的篦齿纹,釉陶器,多为大型器,直口圆底上涂酱色釉。
瓷器,多为小型的碗、盘等,其中碗的上半部挂有黄白釉,腹部以下有“覆烧”痕迹,少数瓷片有细碎的“开片纹”。并在距双城子古城较近的耕地中出土一金代的铁花四系罐。此器物目前保存完好,其形状为小口圆唇,颈部有四个对称的竖耳与肩部相连,溜肩鼓腹,矮圈足,通体呈立式椭圆状。胎质坚实,造型规整,釉色白中泛黄,肩部饰宽窄不同的三圈条带状黑褐色纹饰,并在四耳的空隙处点有四个黑褐圆点。腹部绘“铁锈花”三组,图案简朴大方,笔调流畅,腹部以下遍饰黑褐色釉。此器物通高28厘米,口径3厘米,腹径18厘米,底径7.5厘米。
建筑构件,除布纹瓦、青砖外,还有瓦当、勾滴等。瓦当的图案有两种:一种尖叶花状,中间有花蕊,周边有两圈乳丁纹;一种为凸起的几何形图案,已看不出几何形状。勾滴的边沿有捺压的痕迹,主要的图案是凸起正反三角形状。另外,在遗址中还出土过铁刀、马镫等遗物。
揽头窝堡遗址是以金代遗存为主的重要遗址,遗址面积较大,遗物丰富,文化层厚,又与丹城子、双城子两处古城为邻,它对于研究当时社会政治、军事与人们的生活状况,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三十三)白家屯遗址
白家屯遗址位于榆树县保寿乡跃进村白家屯北15米处,东南距卡岔河8公里,地势较高,地表略有坡度,西高东低,周围是起伏的漫岗。
在遗址南北250米、东西200米的范围内,散布有布纹瓦和陶制生活器皿残片等遗物。
采集的标本中,陶片皆为泥质,多灰陶,有少量红褐陶。烧制火候较高。轮制器形有瓮、罐等,口沿为卷沿。陶片中有一件上饰刻划几何形纹,为竖向长方格内排列数个小方格,小方格内有四条相对弧线,纹饰为两两一组,饰在器物腹部,器形不辨。布纹瓦质地有泥质和夹砂两种,颜色有灰色和褐色,纹饰有两种,其一凸面为素面,凹面饰布纹,数量较多;其二凸面饰波浪纹,凹面饰布纹,数量较少。在发现的遗物中,饰在陶器上的刻划几何形纹和饰在板瓦上的波浪纹是长春地区过去所未见的。
此遗址属辽金时代的居住址。
(三十四)国家屯遗址
国家屯遗址位于农安县榛柴乡咸家村国家屯,南北各靠土路,西距咸家村政府所在地500米。地面遗物很少见,在屯中空场距地表30厘米的坑壁上,发现有红烧土、灰坑痕迹和大量布纹瓦、陶瓷器残片。遗址范围为东西长200米,南北宽80米,文化层厚0.5米。
陶器残片多为泥质灰陶,有少量黄褐或红褐陶。多卷沿,大卷沿浑然厚重,小卷沿壁薄体轻,耳均呈桥状,皆平底,口沿有圆唇和折沿,肩部有广肩和溜肩,腹部有直腹或鼓腹。火候高而且匀,质地纯而硬,皆为轮制的瓮、罐、盆等生活器具。
采集标本中有一鸡腿罈底,器壁厚重,施釉不到底,是辽金时代常见器物。
1980年,在遗址西北部曾出土六耳铁锅1件,保存完整,口径45厘米,通高32厘米,壁厚2厘米,耳上部铸有9道弦纹。1981年在遗址中部出土黑釉罈1件,高45厘米,口径21.5厘米,底径18厘米,器壁光滑,圆唇、溜肩、鼓腹、小底。这处遗址属辽金时代遗址。
(三十五)二道梁子遗址
二道梁子遗址位于双阳县二道梁子煤矿东北,属太平镇辖境。遗址在东西走向的漫岗上,西南400米是头道梁子屯,东南3.5公里是太平镇政府所在地,西北0.75公里的泉眼沟屯,遗址周围多丘陵。
遗址东西长200米,南北宽100米。
1980年4月砖厂工人挖土时,在距地表30厘米深处挖出六耳铁锅、三足铁锅各1口,铁镰4件,菜刀、铁锹、铁凿、铁锛各1件。
六耳铁锅,范铸,直口深腹,内平折沿,圆底,上腹部有六个扳耳,耳上至口部之间饰七道等距凸弦纹,口径48厘米,通高30厘米。
三足铁锅,范铸,平唇直腹,口沿上有两个对称桥状耳,平底带有三足,足呈三角形,里侧内凹,锅口径30厘米,通高20.5厘米,足高4.5厘米。
出土的两件铁锅与北京大葆台金代遗址出土的同类器物基本相同,属金代典型炊具。
铁锹,身呈弧形,裤合缝朝上,锹肩向下呈圆弧状内收,一面略低,可能是长期使用之故,锹头较平展,通长30厘米,宽18厘米。
铁刀2件,刃部残损,其一直背斜直刃,方锥柄可插木柄,刀背与刀刃斜直相连,通长30厘米,宽6厘米,柄长8厘米;另一件与前件样式不同点是背部呈弧形,刀体略小,通长22厘米,宽6厘米。
凿2件,形状相同,均呈圆锥形。其一通长18.8厘米,上径2.2厘米;另一件通长19.2厘米,上口径2.3厘米。
锛,纵剖面呈V字型,上窄下宽,上部有一矩形凹槽可安置木柄,通长15厘米。
二道梁子遗址出土的遗物属金代遗物。
(三十六)高家窝堡遗址
高家窝堡遗址位于九台市胡家乡红石村高家窝堡屯南侧的向阳坡地上,此地岗峦起伏,俗称“五道岗”。遗址东面有一条从南向北流的小河,其间是一片开阔的河谷形成的平川地,四周山岭环绕。
遗址地表遗物比较丰富,在南北400米、东西400米的范围内,采集到的文物有灰色、褐色细泥质陶片,灰色细泥质小卷唇陶口沿以及灰色布纹瓦、乳白釉开片瓮、绿釉缸胎罐残底。在遗址西部的边缘地带,还采集到1件夹砂陶器底残体。
遗址自1980年以来,曾先后出土过“开元”、“崇宁”等唐宋铜钱百余斤,并有铁刀、铁铧、铁锹等铁制生产工具,还出土有铜筷、铜镜、铜匙等器物。市、县文物部门在普查时征集到的有:双鱼纹铜镜、反裤铁锹、鱼形玉石件等金代比较典型的器物。
铜镜背面中间有一半球形纽,纽的周围是鲤鱼莲花图案,形象逼真,栩栩如生,该镜直径7.7厘米,边厚0.3厘米,边宽0.7厘米。
铁锹为反裤,下部已腐蚀,残长26.5厘米,宽17.2厘米。
鱼形玉石饰件为青绿色玉石磨制而成,长7.9厘米,通宽3.1厘米。
高家窝堡遗址属辽金时代一大型居住址。
(三十七)新立城长春厅遗址
新立城长春厅遗址位于现长春市郊区新立城镇卫星村新立城屯南。
清军入关统一中国后,长春一带为蒙古郭尔罗斯部游牧之地,但从乾隆时期开始,“流寓渐多”,迁来居住者主要为清初战俘、罪犯以及河北、山东的穷困汉民。蒙公鉴于流民日多,垦种有利,遂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正式报请理藩院,划出地亩,招民垦种。以后,“无业流民利其收获,至者日众”,嘉庆四年(1799年),吉林将军秀林奏设理事通判,嘉庆五年(1800年)旨准设厅。当时长春厅的辖区为:东自沐石河起,西至巴彦济鲁克山根止,广115公里;南至伊通边壕,北至季家窝堡,纵90公里。全境划分为四个乡,即沐德乡、抚安乡、恒裕乡、怀惠乡。
关于长春厅治的地理位置,《长春县志》写道:“长春厅之设非在长春堡,乃在堡东隔伊通河十里地方筑土城设治,因谓之为新立城。当日长吏奏疏均称为长春堡者以筑城地方原无村落,且其地属长春堡界,故举以名之耳。后人以与长春堡无别故又有新立城之名。”
长春厅在新立城设立了25年,其理事通判所理者为自内地移住民人之事,土地权属蒙古,即所谓“借地设治”。道光五年(1825年),因厅治地方偏僻,垦民日益增多,遂移建衙署于比较适中的宽城子。由于长春厅设在新立城时间较短,其性质又为“借地设治”,所以筑城及衙署规模均不太大。据《长春县志》载:自长春厅治迁于宽城子后,新立城“从此遂降为市镇矣”。“街东西长约里许。有杂货商店十数家。光绪年间为最繁盛时代,近受时局影响渐次仅存小本营业数家。”
现在,在新立城屯南有一片略呈方形的房舍基址,略高出周围的稻田地0.30米左右,其面积近万平方米。当地农民称此处为“衙门地”,即清代官署基址,在基址中经常发现青色砖瓦残件及白石灰残块等。其青砖略小于辽金时代青砖,而比之现代者又较大,应为清代遗物。在此东南30余米另有一处略高于地表的小片基址,面积为2500平方米左右,也常见清代砖瓦建筑构件出土。这两处基址是当时长春厅衙署遗址。
附注
①、②(均见吉林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吉林省农安、德惠考古调查简报》、载《北方文物》1985年第1期) ①(张忠培:《吉林市郊古代遗址的文化类型》,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65年第1期。)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物志》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文物志的情况。其中包括古代遗址、近、现代遗迹、重要文物、表、大事记、附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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