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群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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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773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群众文化
分类号: G249.29
页数: 62
页码: 481-542
摘要: 本章记述了自清末至1988年长春市群众文化活动发展情况。
关键词: 群众文化 长春市

内容

第一节 机构团体
  长春市群众文化活动,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属于民众教育范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管。根据1930年吉林省教育厅制订的《吉林省县民众教育实施办法》规定,长春及农安、双阳、榆树、德惠等县各建民众教育馆一处。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群众文化活动由伪满国务院民生部社会司管辖。原有的民众教育馆由于经费支绌,多是时办时停,有的则名存实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1949年12月,按吉林省人民政府教育厅的指示,市、县民众教育馆一律改称人民文化馆,并于1952年由教育部门划归文化部门领导。1956年文化部决定各省、市设立群众艺术馆。据此,于同年又建立了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及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城市的厂矿企业职工俱乐部、农村俱乐部、文化站等基层文化活动组织也普遍地建立起来。“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长春市群众文化机构被撤销。仅存的部分馆、站改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又得以恢复。到1988年,长春市基本实现了“县县有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的规划。据统计,有群众艺术馆2所,工作人员91人;文化馆7所,工作人员276人;文化活动站、分站7所,工作人员106人;国办文化站57所,工作人员68人;农村集镇文化中心51个;文化娱乐站、文化室1183个;文化户2983个;民间职业剧团10个;群众业余演出团(队)41个。
  一、宣讲所与通俗讲演所
  (一)宣讲所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四月一日,长春府劝学所负责设立宣讲所,所址在长春东三道街。宣讲所附设阅报处,备有各种报章,民众可任意阅览,并定期宣讲或演说。同年六月,又于西三道街财神庙设立第二宣讲所。与此同时,今长春市所辖榆树、农安、双阳等县县城内也相继开办了宣讲所。
  (二)通俗讲演所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长春劝学所所长张麟阁向省教育厅提请报告后,获准在长春设通俗讲演所,所址在长春城西四道街新开路。
  1925年8月,长春县立通俗讲演所三所成立,所址在长春城六马路。
  1926年长春县立通俗讲演所二所成立,所址在长春城内二道街。
  1927年8月,长春县立通俗讲演所成立,所址在长春大经路东。
  二、民众教育馆
  (一)长春市民众教育馆
  1930年10月,长春县教育局呈长春县政府,将长春县立通俗讲演所改为长春县立民众教育馆,并举荐张凤岐为馆长。
  伪满期间,民众教育馆共有3处:总馆——市立民众教育馆,馆址在西三道街德胜祥楼内;另两处为西二道街第一分馆,东五马路第二分馆。1937年6月末,又增设军用路(现铁北凯旋路)分馆。市立民众教育馆内设阅报处,有图书140余册和《新京日报》、《大同报》、《满洲报》等5种报纸。这些书报也向另3个分馆传递,实行轮流阅览。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于1947年年初,将中山纪念堂(今艺术剧场)改为长春市民众教育馆,由郑庆光担任馆长。馆内设美术组、文艺组和两个书报期刊阅览室。同年,国民党军队从吉林溃退到长春后,吉林省民众教育馆亦由吉林迁至长春,同长春市民众教育馆合署办公。省馆馆长为赵尚普。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由长春市文教局社教科科长岳平接收长春市民众教育馆。任郭峰为馆长。其后馆址又迁至现吉林省总工会楼内(斯大林大街49号)。接收后的民众教育馆主要工作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群众学习文化,审视日伪统治期间和国民党政府遗留的电影影片。
  (二)榆树县民众教育馆
  1919年由清末开办的县宣讲所改为榆树县民众教育馆,下设讲演、书报、体育三个部。1931年日本军队侵占东北后,民众教育馆停办。1933年重新恢复活动,并成为向人民群众进行奴化宣传教育的场所。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再度停办。1948年榆树县人民政府开始筹建新的民从教育馆,馆舍在功成杂货店旧址,后又迁至源丰恒食品店门市房,主要任务是办工人夜校,宣传时事、报刊阅览、代笔问事等。
  (三)九台县民众教育馆
  1932年九台镇内设立民众教育馆。1947年解散。
  (四)农安县民众教育馆
  1930年7月,农安县设民众教育馆并兼管群众文化活动。工作人员共3人,租用五间民房办公。由于经费困难,馆内设置简陋,仅有一小型图书阅览部。
  (五)德惠县民众通俗教育馆
  1923年在德惠老县城(今德惠县大房身镇)成立德惠县民众通俗教育馆。馆内设馆长、馆员各1人。1930年改称民众教育馆。
  (六)双阳县民众教育馆
  1930年7月1日,双阳县民众教育馆成立。馆址在县城十字街首,内设讲演、书报两个部,藏书630册,新闻报纸5种。1931年馆舍迁至东大街西头路南(现双阳县银行处),内设讲演和书报阅览两个部,房舍4间。1943年停办。1946年恢复后,内设宣教部、识字部和阅览室。
  三、文化馆
  (一)长春市文化馆
  1949年8月,在长春市民众教育馆的基础上,同参加长春市师范学校附设文化讲习班的文化干部组成。赵锡鑫任馆长。雪堤任副馆长。馆址设在重庆路40号(今新华书店楼内)。
  1951年1月1日,长春市文化馆改为长春市文化宫,地址迁至伪满协和会中央本部旧址(现斯大林大街78号),主任魏今翼。同年2月5日,正式对外开放,内设文宣部、游艺部、总务部,和大剧场、游艺室、阅览室、舞厅、展览室等。
  1953年3月,长春市文化宫撤销,恢复长春市文化馆,馆址迁至斯大林大街41号和50号,与头道沟区(现宽城区)文化馆合署办公。胡亚棠任副馆长并主持工作,下设政宣组、美术组、图书组、文艺组、总务组等5个部门。
  1954年4月,馆址又迁回原市文化宫处,韩九钧任馆长。1956年,该馆同长春市文化局音乐工作组合并,组建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二)南关区文化馆
  1957年由长春区(一区)文化分馆和胜利区(三区)文化分馆合并,成立南关区文化馆。馆内设政治宣传组、美术组、文艺组和图书组。1958年同长春电影院合并,成立南关区劳动人民文化宫。并在区内管辖的各街道办事处也都建立了文化馆。至1962年撤销文化宫和街道文化馆,重新恢复区文化馆。
  “文化大革命”开始,撤销区文化馆,1971年留用部分工作人员,并改名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4年,恢复原名。
  1979年,馆址迁至大经路39—1号处,建起建筑面积有1280平方米的三层文化馆大楼,一楼为图书阅览室,二楼为美术活动室,三楼为文艺活动室。馆内工作人员增至21名。1985年后,区文化馆又扩建两层,增加面积600平方米,设录像厅、游艺厅等6个活动室,形成了区文艺辅导中心和群众业余文化活动中心。
  (三)宽城区文化馆
  1950年建馆,隶属于长春市文化局文化科,下设文艺组、美术组、宣传组、图书组和后勤组。建馆时馆址在铁北二路,1953年迁至珠江路60号。同年,该馆隶属于宽城区人民政府文化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更名为宽城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7年重又恢复宽城区文化馆,隶属于区文教局。主要业务为举办文化活动和各种社会性的裁剪、珠算等学习班。1987年,下设机构为文艺组、美术组和办公室。
  (四)朝阳区文化馆
  1948年创建时称长春市民众教育馆中华区图书阅览室。1950年改称中华区文化馆,主要业务活动是组织居民读报,放映幻灯片,宣传英雄模范人物事迹,开办夜校识字班等。1953年更名为长春市第四区文化馆。1969年与朝阳电影院合并,建立朝阳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5年恢复朝阳区文化馆。1985年与朝阳区少年宫合署办公,下设机构为:文艺辅导部、美术辅导部、群众文化指导部和办公室。
  (五)二道河子区文化馆
  1952年成立。初名为和顺区文化馆。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改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0年改作二道河子区文化馆。馆内设文艺、科普、图书、财会4个组。编制29人。馆址在吉林大马路124号路南。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六)长春市郊区文化馆
  1956年7月,长春市文化局将长春市文化馆农村文化工作组改建为长春市郊区文化馆。编制9人,下设文艺组、图书组。1957年5月,长春市文化局将该馆移交给郊区人民委员会。1959年后,文化馆财经独立。“文化大革命”中的1968年10月,郊区文化馆关闭。1972年恢复并开展工作。编制23人,下设创作、文艺、美术摄影、图书、站室辅导组等。馆址在大马路192号,面积196平方米;1983年迁至铁北西二路,总面积650平方米。
  (七)榆树县文化馆
  1950年由原县民众教育馆改为县人民文化馆。1953年6月,又改称榆树县文化馆。1957年吉林省文化局拨款新建343平方米的馆舍。1974年3月,馆址迁至县城内向阳路南侧修建新楼。1988年有工作人员34人。
  (八)九台县文化馆
  1949年正式建立九台县文化馆,由九台县人民政府文化科管理,馆址在谦发和商号旧址,1950年迁至铁北教堂(现县政府招待所大楼处)。建馆初期的主要活动是:图书借阅、文艺宣传、画廊板报、幻灯放映和举办夜校与建立农村、工矿俱乐部和辅导业余剧团。建馆初期编制9人。1966年工作人员17人,1987年定编35人,实际人数为行政8人,业务人员33人,其中音乐专业10人,舞蹈专业1人、美术专业12人、创作专业10人。
  (九)农安县文化馆
  1949年成立,工作人员3人,馆址在原大众会馆,后迁至黄龙路北新华书店东侧小黄楼,面积250平方米。1955年与合隆文化馆和高家店、三盛玉、伏龙泉、靠山区文化站合并,县文化馆人员增至13人,下设文艺辅导组、图书组、创作辅导组、办公室。1960年文化馆迁至宝塔街路南。1982年在原址建起三层大楼。总面积为880平方米,楼南侧建曲艺厅一处,面积180平方米。馆长1人,馆员33人,下设城镇股、农村股、民间艺人管理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等。
  (十)德惠县文化馆
  1949年由原县民众教育馆改称县人民文化馆。馆址在县城内中央马路头道街口小白楼(现县计量所)。馆舍面积为200平方米。馆内设有广播站一处、图书室一所,藏书千余册,各种报刊10余种。1955年改为德惠县文化馆,馆舍迁至中央街西五道街口。占地面积550平方米,下设文艺、创作、美术、后勤四个组,工作人员14人。1957年后,文化馆与图书馆合并,分开3次。至1975年县文化馆增设美工服务部。1983年11月,县文化馆迁进文化新楼,面积为1071平方米,馆内设文艺组、美术组、创作组、文化站辅导组和办公室。(十一)双阳县文化馆
  1949年10月,县民众教育馆改为双阳县人民文化馆,馆址在县政府对门原民众教育馆处,编制4人。1952年改称县文化馆。馆内设城镇、农村两个业务组,并设有图书室一处,还兼办有线广播和职工剧团,至1956年馆内干部有7人。“文化大革命”前,馆内干部有8人,分美术、文艺、创作3个辅导组。1985年文化馆迁至篙山路中段东侧新建三层楼房,内有小剧场,总面积700平方米。馆内干部有24名。下设办公室、创作、文艺、美术3个辅导股和民间艺人管理办公室。
  四、群众艺术馆
  (一)长春市群众艺术馆
  1956年10月,经长春市文化局决定,将长春市文化局音乐工作组与长春市文化馆合并,成立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筹备处。1957年6月1日,吉林省文化局以〔57〕文字第34号文件答复长春市文化局,同意在筹备处的基础上,正式建立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编制22人,胡亚棠首任副馆长,韩玉洁为负责人。馆内设音乐舞蹈室、戏剧室、美术室、资料室、秘书室。馆址在宽城区珠江路63号,馆舍面积1400平方米(包括一个有300座席的小剧场)。
  1958年刘浩然任馆长,林野、韩玉洁任副馆长,馆址迁至胜利大街38号。馆舍面积1440平方米。1960年馆址迁至解放大路73号,馆舍面积430平方米。同年2月,音乐舞蹈室与戏曲室合并为艺术指导室,另有编辑部、美术室、秘书室。
  “文化大革命”期间,于1969年将长春市群众艺术馆撤销。留用部分人员,改称长春市毛泽东思想宣传站。
  1973年,长春市文化局决定恢复长春市群众文化馆,馆址在长春市工人文化宫东侧四楼。革命领导小组组长徐成栋,副组长许仲、赵维珍,内设创作辅导组、文艺辅导组、音乐舞蹈辅导组、美术辅导组、办公室。
  1976年王宪臣任馆长,曹英、许仲任副馆长。
  1978年12月,正式恢复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编制44人,内设音乐舞蹈部、戏剧曲艺部、美术部、编辑部、馆站辅导部、办公室。1979年馆址迁至长春市人防办公室3楼,面积94平方米。1982年8月,馆址迁进长春大街100号新建大楼内,面积750平方米,馆内增设民间艺人管理办公室,馆长王福生。1983年戏剧、曲艺部与音乐、舞蹈部合并称为文艺部,全馆编制增至56人。
  (二)吉林省群众艺术馆
  1956年7月,经吉林省人民委员会(56)吉编字第781号文件批准成立,为吉林省文化局所属事业机构。编制37人。馆址在长春市红旗街。首任副馆长王德、李洗。馆内设艺术室、教学研究室、秘书室,负责协助和指导吉林省内各文化馆、站开展群众性的业余文化艺术活动,培养群众文艺活动骨干。
  1957年4月,中共吉林省委以(吉宣字)第5号文件,批复吉林省文化局党组,同意吉林省群众艺术馆创办通俗文艺月刊《说演弹唱》。
  1959年9月,馆的编制由37名精简为25名。1961年3月,吉林省文化局批准省群众艺术馆内设秘书组、群众艺术部、编辑部。1963年馆址移至建设街82号吉林省戏曲学校一楼东侧。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活动中断,于1969年9月20日机构被撤销。
  1977年7月,吉林省文化局向省文教办公室呈递《关于恢复省群众艺术馆的请示报告》,1978年4月,吉林省编制委员会以吉编字〔1978〕46号文件,批准恢复省群众艺术馆机构,编制40人,内设群众艺术辅导部、文化馆站工作部、《说演弹唱》编辑部。1981年吉林省编制委员会下达〔1981〕223号文件,将该馆编制增至50人。
  (三)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
  1953年6月,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长春市朝鲜族文化站。1959年改称长春市朝鲜族文化馆,编制6人,馆长为崔漂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长春市朝鲜族文化馆人员被解散。
  1976年6月8日,经长春市文化局批准,在长春市群众文化馆内增设朝鲜族文艺辅导组,组内成员均系原市朝鲜族文化馆工作人员。1978年2月8日,长春市群众文化馆朝鲜族文艺组改为长春市朝鲜族文化馆筹备组。同年11月28日,长春市编制办公室下达长编字管〔1978〕54号文件,批准恢复长春市朝鲜族文化馆,编制定为15人。
  1986年1月6日,吉林省文化厅下发吉文群函字(86)1号文件,将长春市朝鲜族文化馆改为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编制为30人,同年10月30日,馆舍迁至长春市上海路28号新建大楼,面积1800平方米。
  五、乡(镇)文化站
  自1950年10月起,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文化网及其工作任务的决定》的要求,在榆树县首先建立五棵树、新立两个文化站。至1977年长春市各县的乡镇基本上都建立文化站,并配备专职干部,增添设备,调拨图书、幻灯机及乐器等。文化站的任务是:辅导农村文化室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通过文化室培训群众业余文化活动骨干,配合中心和生产任务,开展丰富多采的宣传活动。
  文化站属群众文化工作的基层单位,性质有国办站与民办公助站两种。长春市以民办公助性质的文化站占多数。截至1988年年底,长春市实有文化站115个,其中国办文化站57个。文化站职工人数总计258人,其中国办职工70人。
  长春市郊区最早的文化站是1950年建立的大屯镇文化站。至1979年12月,全区19个社、镇全部建立起文化站,一般为一站一人(兼站长),性质为社办公助。有7名站长转为国家干部。每个文化站有一间活动室,面积最小为15平方米,还配置录音机和照像机。
  榆树县在1950年建立的五棵树、新立文化站的基础上,至1988年全县国办文化站有五棵树、新立、大岭、弓棚、闵家、八号、青山、黑林、泗河等9个,每站编制2人,总计职工数10人,其经费由国家补助,其余30个乡镇也办起乡办公助文化站,每站工作人员1人。
  农安县于1951年在伏龙泉、三盛玉、高家店、靠山等地建立全民所有制文化站,后并入县文化馆。1962年在合隆、开安、鲍家、哈拉海、巴吉垒、伏龙泉、靠山建立7个国办文化站,共有工作人员14人。1971年又建立国办文化站9个,1988年,全县有国办文化站16个,乡、镇办站14个,工作人员共有31人。
  九台县从1951年起,各乡文化站陆续建立,至1988年共建立乡文化站16个、镇文化站9个,工作人员36人,其中国办文化站占12个,职工人数占15人。
  德惠县于1953年在农村乡镇建立大房身等地5个文化站。其后逐年扩增,至1988年全县24个乡、镇,建立文化站(其中包括国办站)14个,职工人数13人;民办站10个,文化中心站4个。
  双阳县于1952年2月,在新安、齐家、土顶建立3个国办文化站,1955年8月撤销。1960年后,相继建立15个文化站,统由县文化经费支付工资与业务费。1980年9月14日,长岭文化站改建为文化中心。1981年土顶、奢岭、石溪.新安等文化站也改建为文化中心。至1988年共有15个乡镇文化站,其中国办文化站占7个,职工人数占7人。
  六、厂矿企业文化宫与俱乐部
  (一)长春市工人文化宫
  长春市工人文化宫隶属于长春市总工会。1956年7月建立。1958年元旦正式开放。地址在斯大林大街70号,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包括大剧场、小剧场、文化厅、电影厅、展览室、图书馆、各种活动室、教室等,可同时容纳3500多人参加各项活动。
  该宫自建立以来,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二次俱乐部会议精神,主要任务是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通过文化宫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训练班或学习班培训基层宣传员、报告员,组织职工业余文艺队伍演出,编印演唱材料,举办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生产技术、科学知识、文艺知识讲座和戏剧、电影、音乐、舞蹈、美术、摄影、文学、图书阅览、文化娱乐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和文化艺术活动。
  1971年至1973年期间,文化宫曾一度划归长春市文化局领导,与长春市群众文化馆合署办公。1973年又先由长春市“工代会”领导,后仍归属长春市总工会领导。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文化宫内部机构得以充实。
  (二)长春铁路文化宫
  1948年10月,在东北铁路总局长春办事处接管的原“满铁厚生会馆”部分房舍基础上建立起长春铁路俱乐部。1950年配备文艺、音乐、图书、美术、放映等方面的工作人员,购置了演出服装、管弦乐器、图书等设备,组成职工业余文工团和管弦乐队,开展综合性职工群众文化宣传活动。1953年归属沈阳中国铁路工会区委会长春分区委会领导,有职工28名。1956年,增拨部分房舍作游艺室、图书室、乒乓球室、办公室之用。同年,改称长春铁路文化宫。1966年职工29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业务活动中断。1969年陆续恢复活动,并负责领导沈阳铁路局长春分局沿线的电影放映队。1977年新建2层楼房,面积为1270平方米,作图书室、游艺室和办公室用。至1985年增添录像厅、电子游艺机和电跑车等活动项目。
  长春铁路文化宫服务范围是:1952年以前为长春铁路分局在长春的16个基层单位。1979年以后,服务范围增至24个基层单位。
  (三)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人倶乐部
  1955年10月建立,亦称“汽车工人俱乐部”。隶属汽车厂工会。俱乐部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主要是以一座有840个座席的剧场开展多种群众性的文艺活动和演出。1986年重新改建为舞厅和旱冰场,可容纳450人参加娱乐活动。
  (四)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工人文化宫
  1979年11月建立,亦称“汽车工人文化宫”。隶属汽车厂工会。文化宫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剧场有2250个座席;舞台长18米、宽27米、高8.5米,配有47道幕(景)吊杆;乐池长15米、宽4米、高1.7米;配有全套音响、调光、灯具等设备。
  (五)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文娱活动楼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文娱活动楼,座落在汽车工人文化宫正门南侧。1981年动工兴建,于1986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隶属汽车厂工会。文娱活动楼建筑面积5915平方米,内有影视厅、展览厅、电子游戏厅、健身室、乒乓球室、棋牌室、艺术室、阅览室、台球室、讲座室、歌舞厅、接待室、会议室等,每日可接待参加活动的职工群众2000多人次。
  (六)营城煤矿工人倶乐部
  1955年开始修建,195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1802平方米,剧场座席有1148个。1974年重新扩建,1975年投入使用。新建二楼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内设职工借书室、阅览室、游艺室、乒乓球室、棋类室等。工作人员共9名。
  七、群众团体
  (一)协会
  长春市小画家协会,经长春市文化局批准,于1985年成立。由长春市文化局副局长王忠志兼任主席。该会自成立以来,开展各种活动,并决定每年举办一届少年儿童书画大赛,同时在寒、暑假期间开办美术、书法班。曾选送百余件美术作品在长白山儿童画邀请展等省级竞赛中展出,数十件美术作品曾赴香港、日本、美国、加拿大、挪威等地区和国家参展。
  长春市小音乐家协会,经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化局批准,于1985年成立。由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史宪权兼任主席。会员(7岁至14岁的中、小学生)有185名。该协会自成立以来,举办了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先后举办了少年儿童电子琴比赛、少年声乐、器乐、故事演讲比赛、春芽文艺调演等,并多次与省、市领导举行联欢和慰问驻长部队、军属等活动。
  长春市小舞蹈家协会,经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批准,于1986年4月18日正式成立。原长春市副市长李慧珍任名誉主席。市群众艺术馆韩春梅任主席。会员(年龄均为7岁至14岁的中、小学生)共80名。该协会成立以来,多次举办少年儿童舞蹈专场文艺晚会,并组织长春市少年儿童艺术团为驻长部队进行慰问演出,与省、市老干部开展联欢等活动。该协会创编的少年儿童舞蹈节目数次在全国、省、市舞蹈大赛活动中获奖。
  长春市小摄影家协会,经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批准,于1986年7月正式成立。《长春日报》社记者李岛任主席,理事21名,会员190名。该协会成立后,每年举办一次摄影竞赛展览,并采取到演出现场采访拍摄,和深入公园等风景区现场抓拍及举办摄影学习班等形式开展活动。在此基础上选送摄影作品参加全国及省、市的少年儿童摄影比赛。
  长春市小作家协会,于1986年成立,由长春市文联副主席、《春风》文学月刊主编张少武兼任主席,理事46名,会员近200余名。该协会多次举办征文与作文辅导等活动,并多次参加吉林省文艺小百花比赛,选送诗歌获得很多奖励。
  长春市郊区大南乡农民艺术协会,于1986年8月12日成立。该会下设工艺、美术、书法、摄影、文艺、图书等6个组。该协会以一年一度的乡农民“百花会”活动为主,共创作、展出作品近千件(幅),其中部分作品在省、市参展并多次获奖。中央电视台、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吉林日报》、《长春日报》及省、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先后报导了这个艺术协会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消息,同时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并为该协会数次题词,给予鼓励与推广。
  (二)文学(诗)社
  1984年,在榆树县文化主管部门的支持与县文化馆辅导下,一些农村爱好文学青年本着“业余自愿”和“以文会友”的原则,并以文学创作为宗旨,组织大岭镇的耕耘文学社、育民乡的芙蓉文华社、大岗乡的文苑文学社等13个文学社团。自办刊物,并在省、市报刊发表近百篇作品。
  榆树县诗社,于1986年成立。该社编辑出版油印诗集有《三人集》、《少女集》、《红玫瑰》、《彩色的梦》和铅印诗集《中秋诗会诗选》、《元宵诗会诗词选》、《榆树诗词》(一、二集)、《云翔集》、《新诗三百首》等。
  1986年以来,双阳县先后成立5个文学社团:奢岭乡的乡土文学社,于1986年4月成立,由26名农民组成。编印油印社刊《乡土文学》,后更名为《春芽》;新安镇于1987年3月成立未名文学社,社员15人,编辑油印社刊《未名》;佟家乡于1987年5月10日创建“童龄文学社”,编辑《童龄》油印社刊;1987年5月,长岭乡成立岭花文学社,社员共28人,创办《岭花文学》油印社刊;同年10月,县第二中学校成立春蕾文学社,社员共有42名,并创办油印社刊《春笋》。
  (三)美术组(部)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美术组成立于1958年。任务是开展全厂职工美术宣传活动,培养工人业余美术人才,以繁荣工人业余美术创作。30多年来,配合厂内各项宣传活动,举办展览会,各类美术创作学习班,培养出数十名漫画、版画、水彩、国画、油画、年画、雕塑等职工业余美术创作人员,其作品有的在省、市获奖,在全国入选参赛。
  长春市卫生宣传教育所美术组,于1960年成立,为长春市卫生局直属单位,负责长春市卫生宣传工作。该美术组在五商店、市医院附近设有长20米的长春市卫生画廊,每月定期出刊,于1978年参加全国画廊比赛,获得一等奖。编辑印发《卫生宣传报》,以宣传防病、治病、卫生常识为主。同时,配合卫生宣传,出版了各种卫生宣传画、卫生书法条幅等。
  长春市少年宫美术部,始建于1962年,由共青团长春市委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于1979年恢复活动,由市教育委员会领导。该美术部负责全市少年儿童美术、书法比赛、展览与业余美术、书法教学工作。美术部下设美术班、书法班共36个,学员达1000余人。自1979年至1987年,两个班的学员获国际绘画比赛展览奖的有10余人;获国家级比赛、展览奖的有200余人;获省级比赛展览奖的有千余人。学员的部分美术、书法作品多次与美国、日本、苏联、加拿大等10多个国家进行友好交流。
  农安、九台、德惠、榆树、双阳县文化馆美术组为了繁荣群众美术创作,多年来,开展了各项美术活动,也培养了一批美术创作人才。
  第二节 各种活动
  群众文化方面的馆办活动,主要包括时事教育、文化普及、组织演出、进行宣传以及编印并出版普及性刊物等社会服务活动。
  一、时事教育与文化普及
  (一)讲演
  长春的讲演活动,始于清代末年。演讲内容大多以宣扬“忠君”、“尊孔”、“孝悌”、“贞节”等为主。但也有一些自海外归来的学子或开明人士,以庙宇、学堂、茶园为讲坛,演讲个人对时局和政治形势的看法与主张。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长春开为商埠后,辟划街基,百业初兴,商务渐有起色。据报载:有北洋学生姓商者,途经长春见土壤丰裕,但“风气敝锢”。为此,他极力欲开展“以开通民智为己任”的演说,和办普及“学校官话”的学堂,并设想将学堂设在财神庙内。在筹划经费中百费周折,他不因艰难而止,昼夜勤劳,托官方朋友代为筹款,“以期该演说会及学堂之成立”。自财神庙内组织醒民演说以来,得到商、学两界的有志之士“不辞艰辛筹募捐款,苦口婆心逢人教化”,召集听众。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正月十八日,借会仙茶园戏楼宣讲。当时登台演说者有高孝廉、司马王臣等。听众多是商、学两界人士。同年,长春府劝学所始设通俗讲演所一处,开展以“开通民智而维风化”的讲演活动。并附设阅报处,备有各种报章任意观阅。当时讲演内容主要是忠君、尊孔及白话新闻,听众寥寥无几,惟有绅、商、学各界人士与当地的军政官员前往听讲。同年8月4日,在长春城内大经路东,长春县立通俗讲演所成立,举办首场讲演时,长春知府亲临听讲。由于当时人民群众生活困苦,无心顾及侈谈空论的讲演。因此,通俗教育形同虚设,对社会文化的促进补益甚微。
  1911年辛亥革命后,在民主思想的影响下,讲演活动有新的发展,通俗教育机构也随之有所演变。1931年长春宣讲所迁到地势宽阔的繁华之地,实行每日午前10时至午后4时演讲制度。由郑希侨、陈子卿等人轮流讲演《观今大势人民得享共和自由之幸福》、《俄蒙狂悸驱我华民查我枪弹》等时事新闻,听众异常激愤,“顷刻间拥挤不堪”,乡村农民因知讲演欧战之事,乘进城卖粮之机也前来听讲演,“稍记一二”,回屯向乡民讲其所闻。1917年7月11日,农安通俗讲演所讲员阎质彬、助理赵某口才敏捷,以现身说法进行演讲,妙趣横生,使听讲者白发黄童络绎不绝。1920年吉林中师学生在寒假期间,组织讲演团在长春燕春茶园、爱国茶园和讲演所等地进行讲演。1925年6月1日,上海青年协会干事,韩敬湖在西五马路基督教会讲演《科学冷热》。1926年由杜少彭、张程九、徐子真、高正午等人倡导组织家庭教育研究讲演会,其宗旨是提倡男女义学,研究家庭人道,妇女本份及社会风俗。于10月12日在南关大乐新附近成立,租用房屋30余间。到会男女800余人,推选杜绍彭为会长。讲演题目为《研究未出阁女子本份》等,男女会员相继发表意见。“旁听者多啧啧称善”。这一时期的讲演还增添了“新国民新道德”及《说说太阳距地球的远近》、《说东三省气候》、《劳心劳力并重论》等自然科学知识内容。同时,又增设书报阅览多处,并在门首悬挂:“众人皆可入内取阅”,每日午前10时至午后4时为阅报时间告示。驻防农安南双榆树骑兵营第二连正目蔡文锦关心时事教育,竭力提倡阅报活动,呼吁“以启民志而谋文明”,在民众中不断提高阅读时事报闻的位置。这一时期开展的讲演与书报阅读,为社会文化活动的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
  1931年“九•一八”后长春沦陷,被日伪统治当局控制的“长春俱乐部”、“和平俱乐部”、“满铁俱乐部”及“光友会”、“同好会”等处,极力推行以宣扬“王道乐土”为主旨的奴役文化。从居民保甲到中、小学校,从婚丧礼仪到娱乐场所,均“禁言国事”,言必“日满协和”。伪新京特别市立民众教育馆规定讲演范围“以宣扬王道为主旨,有注重道德、灌输常识,提倡体育,劝导卫生,鼓励合群,启发美感诸要项目”等,为日本侵略者推行殖民政策,利用文化设施进行奴化教育服务。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占领长春,社会教育因经费支绌,各项工作均未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讲演活动外,又增加了讲座、读报、报告会、座谈会、讲用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通过这些活动,进行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讲演内容主要是结合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思想,宣传党的政策;结合国内、国际形势,或以“专题”为主,进行讲演活动。对启发群众觉悟,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1958年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文化馆(站)围绕“大跃进”举办报告会的同时,还在城乡各种会议上出现“比武打擂”的讲演,助长了浮夸风和形式主义。1960年至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各群众艺术(文化)馆、站,充分利用讲演活动和书报阅览,教育人民群众奋发图强,战胜难关。请老工人、老干部、老贫农忆苦思甜和讲革命斗争史,配合当时的“三史”(家史、屯村史、厂矿史)教育运动。
  “文化大革命”的10年中,演讲形式均被当时出现的“活学活用报告会”、“批判会”、“辩论会”等所取代,成为推动极左思潮的手段。
  粉碎“四人帮”后,随着群众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开展时事(读书)报告会、学术讲座会等讲演活动十分活跃。1986年6月,长春市郊区永春乡奢岭子村利用村文化室举办了读书致富演讲会,吉林省文化厅等领导部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郊区政府以永春乡读书致富的现身说法现场会为契机,使读书活动普及到全区各村社。
  1988年长春市举办讲座报告会127次。其中:长春市郊区文化馆3次;榆树县文化馆3次;农安县文化馆2次;德惠县文化馆4次;朝阳区文化活动站10次;郊区大屯文化活动分站4次;九台县卡伦镇文化活动分站6次;全市国办文化站共95次。
  (二)文化教育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为配合解放战争,发展人民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文化,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发东字第2号《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文件中指出:“社会教育,在目前应有重点的推行,在大中城市、各县城及工矿地区,可设民众教育馆、文化俱乐部、业余补习学校,并须组织夜校、读报组、识字组等,推广群众教育;教育对象,则以工人和贫农为主。在农村里,以小学为据点,逐步推广社教。”长春市政府决定建立长春市民众教育馆,并委派长春市教育局社教科接管国民党民众教育馆。依此指示精神,长春市教育局社教科民众教育馆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借以提高群众的政治认识。请专人定期作报告,组织各种研究会,成立业余学校,举办各种补习班,组织各种艺术宣传活动。被接管的民众教育馆,在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则以扫盲为主,对象主要是工人。
  1949年长春市文化馆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一般民教馆可设社教,办理组织识字班、夜校、补习学校以小学为据点开展社教活动为主”的指示,在长春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成人识字教育夜校34处和识字班几十处。参加工人夜校与识字班大约每期百人以上,学员多是男女青年工人、街道家庭妇女。师资来源多是聘请小学教员与街道中有文化的人员,担任工人夜校与识字班的兼职教员。由于他们热心办学,积极负责,不计报酬,成绩显著,对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和政治觉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演出与宣传
  在奴隶社会,居住在长春地方的少数民族,多“喜饮酒歌舞”。如古夫余族在今农安县附近建夫余国,夫余国“行人无昼夜好歌吟,音声不绝”,夫余人“行道,昼夜无老幼皆歌”。“以殷正月祭天。国中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曰‘迎鼓’。”清乾隆以后,山东、直隶等北方省区流民落居长春一带地方,随之带来了汉族的民间歌舞——秧歌。伴随流民传入的秧歌,在东北地区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的影响下,逐渐地方化,形成了集东北民间音乐与东北民间舞蹈于一身的,有别于关内诸省的东北大秧歌。这种群众性的秧歌活动一直得以延续,并不断有所发展变化。东北沦陷期间,据伪“新京特别市公署”向伪文教部呈报的《乡土娱乐状况调查》①载:“新年所生之娱乐有‘击鼓唱歌’,由年末至元旦后数日。各乡村城镇之居民,多群聚击鼓为乐,俗云腊鼓催年”;“元宵节所生之娱乐有秧歌,于元宵夜期间,灯月交辉之下,必鸣锣击鼓游行街巷,虽交通复杂区域,亦必任其经行而不禁”;“耍龙灯……龙灯之戏,乃元宵节各地通行之娱乐也。城乡皆有之。元宵夜,灯月交辉之际,必燃龙腹内之烛,川街越巷。耍龙之式,有出海行云,翻身蟠柱等”;“耍狮子……耍狮之戏,有独耍者,有同秧歌高跷、旱船参杂者,亦元宵节内娱乐之一”;“跑旱船……于元宵夜月明灯之下,跑船者艳装粉黛,健步娇歌”;“高跷,载歌载舞,歌调与秧歌少异,惟舞袖郎当腰肢活泼,远在秧歌之上,元宵节届城镇多此娱乐”。
  东北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群众性歌舞活动,不仅较前更为活跃,而且由自娱自乐为主要目的,发展为以鼓舞群众的革命士气,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而且成为遍及城乡的经常性的群众活动。秧歌里出现了工人、农民、士兵等新的人物形象,或表现工农联盟,或反映“军爱民,民拥军”等革命内容,深受群众喜爱。1946年10月,国民党政府在长春市成立的长春大学,群众性的歌咏活动也很活跃。每当学生集会时,都高唱聂耳的《大路歌》和《义勇军进行曲》;在宿舍里,流传着更多的革命歌曲,如《你是灯塔》、《解放区的天》等。1948年4月,经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在九台县城郊创办的长春学院,是适应革命形势发展需要而建立的一所以延安“抗大”为模式的培养革命干部的学校。在这所被称为“培养革命干部的摇篮”、“革命的熔炉”里,革命歌咏活动十分红火,在校园内,歌声此起彼伏,天天练,天天唱,各班互相拉歌,比着唱,赛着唱,《解放区的天》、《延安颂》、《在太行山上》、《游击队员之歌》、《东方红》、《咱们工人有力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等,振作了学员们的革命精神,激发了学习热情,把革命歌曲称作,“没有印成书籍的生活教科书,是指导我们生活的好教材。”这一时期,活跃在榆树县一带的吉北联中文艺工作团,经常演唱的《黄河大合唱》等革命歌曲,使当地群众受到了很大的鼓舞。1948年10月长春解放。为欢庆胜利和迎接新中国诞生,于1949年1月间,在长春市区内的10余个主要街道,有11个秧歌队,1200余人参加表演。长春市政府教育局在总结此次春节活动时指出:“秧歌已成为全市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和积极参加的文娱活动”,同年4月,市教育局又组织了31个学校参加秧歌竞赛,有2300余人参加表演,观众达2万余人。
  1949年9月,东北大学文工组与市教育局联合主办“赈济辽西水灾公演”。文工组在大众艺园演出了《工人大合唱》和苏联名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后又演出歌剧《刘胡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群众性的音乐、舞蹈活动,在全市得到更加深入广泛的开展。为加强群众文艺活动的领导,于1950年5月成立了露天晚会筹委会,决定每周举办一次露天晚会。6月17日,长春市人民公园露天音乐堂举行开幕典礼,投入使用,为群众性的文艺活动提供了新的阵地。1951年11月,长春市文化主管部门派员参加东北区第一届音乐工作会议后,于1952年2月9日,成立了长春市新歌合唱团,为配合“三反”、“五反”运动的宣传,合唱团组成28个教歌小组,深入到各工厂、企业,向10多万群众教唱《猛打大老虎》、《恨奸商》等歌曲;新歌合唱团还先后学唱了《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前进在五月的道路》等歌曲,并向全市机关、团体、学校和居民介绍推广,指导和推动全市歌咏活动的开展。
  1953年长春市文化馆建馆初期,为推动全市业余文艺活动向纵深发展,成立长春市业余文工队,配合《婚姻法》宣传,排演话剧《赵小兰》、山东快书《小大姐翻身》,反映抗美援朝故事的快板书《战士之家》等十几个节目。同年,头道沟区文化馆组建区业余剧团,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中,排演相声《祸不单行》,独幕话剧《爱的波折》和二人转《小拜年》等。为检阅群众音乐,舞蹈活动的成果,于1954年9月和12月,先后举办了长春市1954年业余文艺会演大会,和长春市首届音乐观摩会以及长春市少年儿童音乐表演会,演出音乐和舞蹈节目百余个,有力地推动了歌舞活动的持续发展。1955年长春市文化馆组织业余文工团,排演话剧《新局长到来之前》,《仲秋之夜》,表演唱《我的丈夫是英雄》,女声独唱《王大妈要和平》、《妇女自由歌》、《新疆好》,对唱《藏胞歌唱解放军》,合唱《英雄战胜大渡河》,女声小合唱《放风筝》、《到处都打听不到丈夫的消息》,舞蹈《铃舞》,器乐小合奏等节目。同年,长春市文化局音乐工作组组建长春市业余合唱团管弦乐队。1956年,又重新建立了以工厂、企业为主的业余剧团。据1957年统计,演员31名,共排演24个节目,演出61场,观众达86000余人次。
  1957年年末,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业余民乐队成立。排演了《花好月圆》、《紫竹调》、《金蛇狂舞》等乐曲。民乐队曾在长春广播电台录制乐曲播放,并给话剧《东风吹起红旗飘》配乐演奏。
  同年,长春市的一些公私合营商店和个体摊贩,曾出售东北沦陷期间流行的《满洲姑娘》、《大东亚进行曲》等反动歌曲唱片。为了抵制黄色歌曲和反动歌曲的泛滥,长春市文化局、市文联等单位于1958年2月1日召开了批判黄色音乐座谈会。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部长宋振庭出席座谈会,并在讲话中指出:“音乐工作者应当像聂耳、冼星海那样为时代服务,为人民服务”。2月5日《长春日报》发表了宋振庭以《掀起红色歌曲的巨浪》为题的文章,要求在全省掀起一个社会主义红色歌咏活动的高潮,同年5月27日至30日,长春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长春市委,在人民广场联合举办4天全市性的歌咏比赛会。市内各工厂、企业、机关、部队、学校、手工业合作社、街道居民等近100个单位的合唱队1万余人参加比赛会。东北人民大学演出了2500人的大合唱;吉林柴油机厂演出800人的大合唱;第一汽车制造厂演出结合本厂生产的自编节目;朝阳区永昌公社组织了由120人组成的老大娘合唱团参加演出。长春市人民委员会机关由党组书记、市长为首组成的机关合唱团,高唱《社会主义好》等革命歌曲,比赛会受到了全市人民的热烈欢迎。在6月中旬召开的奖励大会上,还邀请了中央乐团作批判黄色歌曲讲座并示范演出。
  1958年7月,长春市工人文化宫组建长春市工人业余艺术团。该团以原工人俱乐部、教工俱乐部业余艺术团为基础组成。设有歌咏、话剧、曲艺、京剧队,共有团员200余人,还附设一个100余人的红领巾合唱团。1961年7月17日,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在长春市体育馆,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40周年长春市百届大型拉歌会。参加拉歌会的有4个区的代表队共4000余人,既是观众,又是歌手,互相拉歌。歌曲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社会主义好》等30余首,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党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中国音乐学院院长、作曲家马可出席拉歌会,并在简报上发表以《干劲大处歌声高》为题的文章中写道:“歌声和拉歌声好像海水涨潮,汹涌澎湃,此起彼伏,坐在这个场子里,听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咱们的领袖毛泽东》这些歌曲,我仿佛又回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那些战斗激烈、群情激昂的年代”。1962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在举办舞蹈训练班的基础上,招收舞蹈学员30人,成立业余舞蹈队,开展演出活动达一年之久。代表节目有《星火燎原》、《扇子舞》等。
  在60年代初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我国国民经济遭受严重困难,群众文艺演出活动一度减少,业余文艺组织大部解体,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各馆(站)工作重点转移到深入工厂、农村辅导和指导业余文艺活动。
  1963年8月31日,长春市文化局、长春市文联和吉林省文化局、音协吉林分会在长春市联合举办第二届长春音乐会。9月8日,在儿童公园露天音乐堂举行闭幕式,有来自市内工、农、商、学、兵各界2万余人参加。全国著名音乐家时乐濛指挥全场观众高唱国歌,气势宏伟,群情激昂。长春市副市长鲍成吉在讲话中说:“我们党所领导的音乐工作,从聂耳时起,30年来,一直是无产阶级的战斗号角,一直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从这一届充满时代性、群众性、战斗性的音乐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我们的音乐工作者是继承了这一光荣的传统,唱出了时代的最强音。”至1966年5月,全市除坚持经常性的音乐、舞蹈活动外,还通过举办大学生社会主义歌咏大会、职工业余音乐会演、革命歌曲演唱会、革命歌曲演唱广播比赛、全市秧歌比赛、革命歌曲新作品试唱会、新儿歌演唱会、部队战士演唱会、红领巾音乐会,以及不同规模的职工业余文艺创作观摩演出会等形式,促进全市群众性歌舞活动得以健康发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基层单位建立的毛泽东思想战斗宣传队,多数是唱“语录歌”和自编自演对口词、锣鼓群等。1970年6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艺组电话通知:为了普及样板戏,让工农兵都看到样板戏,工厂、农村、学校都可以组织业余演出队,进行排练和演出。1974年全国推广“小靳庄经验”后,大搞业余剧团,学演样板戏之风盛行。九台县春阳乡三家子一队的男女老少,人人都唱样板戏,并组成学唱样板戏业余剧团,排演样板戏片断、选段等。省革命委员会主要领导曾前往观看演出,并听取汇报。在吉林省文化工作会上做题为《大唱十年,大变十年》的经验介绍。
  “文化大革命”中,正常的群众歌舞活动遭到破坏。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建国后17年的许多优秀歌曲和舞蹈,被斥为“靡靡之音”、“轻歌漫舞”,遭到禁演。1969年3月,经吉林省和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的决定,将人民公园露天音乐堂炸毁,欲在原地修建毛主席敬建展览馆,后接中央指示停建,竟使群众失去了一块重要的音乐活动阵地。1969年至1976年间,全市经常举办革命歌曲演唱会、歌颂无产阶级专政革命歌曲演唱会、工业学大庆革命歌曲演唱会、农业学大寨专题文艺调演、“批林批孔”专题音乐会、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伟大胜利歌咏大会、全市业余舞蹈节目调演音乐•舞蹈专场演出,以及“反击右倾翻案风”专题音乐会等,演出的节目除“样板戏”选段,对领袖的颂歌和为毛泽东诗词谱写的歌曲,以及电影插曲外,大多是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制造舆论的歌舞。
  粉碎“四人帮”之后,经过拨乱反正,群众性音乐、舞蹈活动,又逐渐步入正常轨道。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全市及各县坚持专业与业余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使群众歌舞活动在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和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80年6月10日至17日,长春音乐家协会、市群众艺术馆、市总工会、共青团长春市委联合主办1980年春城音乐会,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任青远、李一平、李北淮、周大川等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合唱团演出。音乐会包括“万人歌咏大会”三台综合音乐会、青少年音乐专场、朝鲜族音乐舞蹈专场;全市工厂、机关、部队、学校、街道、专业团体共60多个单位,演出音乐、舞蹈节目110个,展示了全市广大专业和业余音乐,舞蹈工作者新的艺术成就。同年10月,为培养业余舞蹈骨干,长春市工人文化宫举办舞蹈学习班,重点排练了全国舞蹈比赛中出现的优秀节目《追鱼》、《送别》、《无声的歌》、《姑娘喜听冬不拉》、《四小天鹅舞》等。演出受到欢迎。1981年2月,长春市文化局主办全市迎春秧歌比赛,30多个秧歌队表演了龙灯、狮子、高跷、旱船、大头娃娃、地秧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东北民间秧歌舞,受到全市人民群众的欢迎。自此,秧歌活动更加普及,遍布城乡。同年6月10日至15日,长春市文化局、教育局、长春音乐家协会、市总工会、共青团长春市委又联合主办1981年春城音乐会,历时6天,演出了大学生音乐专场、朝鲜族音乐舞蹈专场、汽车厂音乐专场、中小学音乐专场、职工独唱独奏音乐会和综合音乐会,共50余个单位演出各种形式的音乐,舞蹈节目110个。同年9月,长春市文化局等单位又联合举办了城区社会青年首次文艺会演,全市36个街道办事处共演出音乐、舞蹈等节目56个。从1982年至1988年间,长春市文化局,长春音乐家协会等单位又先后举办了长春市少年儿童歌咏比赛(1982)、长春市1983年音乐新作品征集评选、长春市首届冰凌花青年业余歌手独唱比赛(1984)、建设者之歌征歌(1984)、长春市1985年业余新歌手独唱比赛、长春市首届职工五月赛歌会(1985)、长春市第一届“新苗”钢琴赛(1985)、长春市首届农民音乐会(1985)、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40周年音乐会(1985)、振兴长春歌曲演唱大奖赛(1986)、长春市职工歌曲创作比赛(1987)、长春市大学生青春之声歌咏比赛(1987)、吉林省“红雁杯”吉它比赛(1987)、东北四城市“北国之声”专业歌手邀请赛(1987)、长春市“可爱的长春”征歌暨歌手比赛(1987)、长春市第二届“可爱的长春”征歌暨歌手比赛(1988)、长春市大学生通俗歌手比赛(1988)等活动,促进了全市歌舞活动更加普及。
  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好转,农村业余剧团又趋于活跃,特别是二人转演出尤为突出,被誉为“二人转之乡”的榆树县,有百多个二人转民间业余剧团,有的还兼演歌舞及少量大型剧目。农安县的“半农半艺”艺人达200人,比建国前增加10倍。
  被誉为“文化乡”的双阳县长岭乡,早在解放初期,群众文化活动就十分活跃。全乡有20多个小型业余剧团,活跃在农村。1980年9月,又建立文化中心,原长岭业余剧团,改为长岭文化中心地方戏剧团。演出剧目有《扒墙头》、《回杯记》、《狠毒计》等,创编宣传科学种田、落实生产责任制、计划生育和以“五讲四美”为内容的《送油》、《选人材》、《母女顶嘴》、《科学之花》等11个新节目。这一时期,九台县的李秋生还以个人名义在上河湾建立李秋生马戏团,演出节目近百个,经常在省内各地巡回演出。《吉林日报》曾对该团做“专题”报道,并多次受到九台县政府嘉奖。1983年由长春市郊区兰家乡组建的长春市郊区民乐队,代表曲目有民乐曲《小看戏》和具有东北特色的民歌、民乐曲,在部分群众特别是青年农民中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并形成一股民歌演唱新风尚。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之后,由于全市群众艺术(文化)馆(站)重视发展业余文艺组织,迄至1988年,全市共建立农村群众业余文艺组织42个。其中:榆树县15个,九台县17个,农安县4个,德惠县3个,双阳县3个,长春市群众艺术馆还以长春游乐宫为二人转的演出基地,其演出活动受到省、市有关领导和专家的肯定。
  三、会演 调演 调讲 比赛
  长春市举办的群众业余文艺会演、调演、调讲、比赛活动:
  1948年12月,为纪念“一二•九”运动,松江军区宣传队和长春市内中、小学校及交通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联合举办公演,演出《一朵红花》、《儿童劳军》、《兄妹开荒》、《裁缝之死》等节目。
  1950年10月2日,在胜利公园举行长春市秧歌大会演。参加演出的有长春市第四中学、第八中学、第五中学、电机高中、商业专科学校、市立医院和市文工团等8个单位400余人。会演充分表现出劳动人民翻身后的喜悦情绪和生产战线上的胜利,显示出全国人民反对美帝侵略战争,保卫世界和平的斗争意志和胜利信心。
  1951年2月,长春市文教局、长春市文联与市反美侵略委员会联合主办长春市抗美援朝文艺比赛会。参加比赛的有30多个单位1800余人,演出大小53个节目,观众达14000多人次。演出的戏剧有《抗美参军》(小学教联演出)、《保证红旗过新年》(铁路分局房产段演出)等18个节目;演唱有《打跑美帝才能过好新年》(邮电高职学校演出)、《生产竞赛》(新华印刷厂演出)、《十二个月》(火柴厂演出)等13个节目;舞蹈有《中华民族团结舞》(省高中演出)、《国际团结舞》(女子中学校演出)、《腰鼓》(搪瓷厂演出)等6个节目。此外,还有揭露美帝野蛮暴行,表现鄙视美帝、仇视美帝为内容的节目,话剧《捍卫祖国》、相声《如此美国》等。
  1951年7月,全市举行庆祝“七•一”歌咏比赛大会,有29个单位参赛。新华印刷厂、东四完小、工农速成中学获一等奖;市女子中学、电业局子弟学校、商业专科学校获二等奖。
  1952年8月25日;为使参加长春市文艺会演与广播文艺竞赛的团体提高演技,市文工团、东北师范大学文工组、书曲分会等单位举办观摩汇报晚会。
  1953年6月24日至27日,举办首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大会。共演出4台39个节目,经评选,获奖单位有东北师范大学音乐系,长春区回民狮子舞,曲艺分会的蹦蹦小组等7个单位。
  1953年11月,长春市总工会为检阅工人文艺大军,奖励优秀创作与表演,举办长春市首届工人文艺检阅大会。
  1954年8月18日至20日,长春市文化局举办城区文化馆业余文工团(队)首届文艺会演。演出演唱、相声、快板书、评剧、话剧等18个节目。
  1954年9月4日至10日,举办长春市第二届工人文艺检阅大会。有13个工厂、公私企业等工会文工团(队)参加演出节目64个,工人自己创作的节目有18个。
  1954年9月15日至20日,举办长春市1954年业余文艺会演。演出音乐节目35个,舞蹈7个、戏剧9个、诗朗诵5个。其它节目11个。市第二高中女声独唱《小二黑结婚》选段、第一汽车制造厂男声独唱《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长春铁路分局男声独唱《草原牧歌》获一等演出奖、指挥奖;新华印刷厂合唱《拖拉机和坦克手》、西三道街小学合唱《捎封慰问信》、一区新立街合唱《英雄们战胜大渡河》获二等演出奖;市政府民乐合奏《欢庆丰收》获一等创作、演出奖;长春铁路分局吹奏乐《胜利进行曲》,师范学校表演唱《幸福的日子越过越强》获二等演出奖。
  1954年12月21日至23日,举行首届业余音乐观摩会,参加演出的有第一高中、师大附中、第一军医大学、第一汽车制造厂、铁路分局医院、2539部队等20多个单位。演出合唱《歌唱英雄黄继光》、新疆乐器演奏《领袖万岁》,独唱《列宁山》,二重唱《新疆好》,管弦乐《森吉德玛》,钢琴独奏《少女的祈祷》,小提琴独奏《蓝色多瑙河》等各种形式的音乐节日90余个。
  1954年12月,长春市教育局、文化局、广播电台、文联和团市委等单位联合举办长春市少年儿童音乐表演会。选出优秀节目录音报中央文化部,参加全国少年儿童音乐表演评比。
  1956年4月4日至5日,举行首届农民文艺汇演。长春市郊区范家店的《合作就比单干好》、市郊净月区演奏的唢呐曲《满堂红》、市郊大屯区的评剧《小姑贤》、市郊集体农庄表演的女声小合唱《垦荒队员》、市郊兴隆山区的二人转《献车轮》等节目获得奖励。
  1957年9月20日至24日,举行长春市第四届工人业余文艺检阅大会。53个基层业余文艺组织的演职员共616人,演出72个节目。10月8日召开总结发奖大会。长春铁路分局列车段、第一汽车制造厂、省建筑公司、友谊联合俱乐部被评为优秀文艺活动单位;话剧《表兄弟》(长铁分局代表队)、黄梅戏《打猪草》(食品业代表队卷烟厂)、男声独唱《上四川》(友谊联合俱乐部代表队)等39个节目获节目奖;话剧《表兄弟》(作者王锡类)等6个作品获创作奖。此外,还有导演、指挥、舞台美术、音乐伴奏、个人表演共109人受到奖励。
  1958年2月6日至11日,长春市文化局与市郊区政府举行长春市第三届农民业余文艺会演。市郊区43个乡镇45个业余剧团,演出了108个节目。经评选有朝阳乡“朝阳”农社业余剧团演出的地方戏《比比看》、兴隆山乡“工农友谊”农社业余剧团演出的民间舞蹈《小车舞》等38个节目,105名演员、乐队队员、文艺活动组织者、舞台工作者获奖。
  1958年5月27日至30日,长春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联合在人民广场举办4场全市性的歌咏比赛。参赛者近100个单位,合唱队员1万多人,观众达4万多人次。东北人民大学演出了2500人的大合唱,市人委机关由党组书记、市长为首组成合唱团,朝阳区还组织了120人的老大娘合唱团参加演出。9月,为国庆歌咏活动推荐4首歌曲:《红旗歌》、《祖国颂》、《一杆红旗飘车间》、《中国笑呵呵》。
  1958年11月,举行“十月的长春”文艺活动月长春地区文艺会演大会。榆树县代表队的歌舞《人民公社就是好》、双阳县代表队的表演唱《四季忙》、朝阳区代表队的小演唱《小两口赶集》、宽城区代表队的拉场戏《表兄弟》等节目,受到观众好评。
  1959年6月,长春市总工会、市文化局、市文联、团市委联合主办职工业余文艺会演。13个单位的17个文艺代表队,演出了各种形式的文艺节目140个。
  1960年1月11日,举办跃进长春歌唱会,演出节目有合唱《毛主席来到汽车厂》(张永善、于德成词,董军工、刘成福曲),女高音独唱《绣红旗》(刘中词,张先程曲),女声齐唱《今年公社奇迹多》(赵子华词、叶枫曲),表演唱《四老汉夸水库》(魏效堂填词)、《歌唱郭恩吉》(杨喜亭词曲)等。还有省、市、区、厂四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生产者组成的群英大合唱、秧歌群舞、红灯狮子舞等歌舞节目。
  1960年4月1日,举行长春市职工庆祝首届满堂红跃进文艺优秀节目汇报演出。大联唱《万岁,人民公社》,表演唱《歌唱张国良》,女声小合唱《民警姑娘》,对唱《“五化”运动叫咱开了眼》,男声独唱《自动洒油车》等20多个业余作者创作演出的音乐、舞蹈、曲艺节目参加了汇报演出。
  1960年5月28日至6月1日,为纪念聂耳逝世25周年、冼星海逝世15周年,举办了全市首次业余音乐创作会演。有1000多名工、农、干部、学生参加演出。市第十中学的合唱《毛主席著作闪金光》,市粮油加工厂的表演唱《闹“五化”》,第一汽车制造厂表演的《会战歌舞》、南岭公社农场的表演唱《老汉今年七十九》等节目,充分表现出技术革命运动的蓬勃发展和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竞赛热情。
  1960年8月24日,举行长春市首届民兵文艺会演,有81个单位,演出150余个节目。市煤气公司演出的反映民兵生活歌舞,长春师范专科学校演出的《红色民兵》,东风民兵师的《会战歌舞》等,都是自创自演的节目。
  1961年7月14日至19日,吉林省文化局、音协吉林分会、长春市工人文化宫联合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四十周年音乐周(即第一届长春音乐会)。第一汽车制造厂、柴油机厂、营城煤矿等单位演出了《工人音乐会》。
  1961年7月17日,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市总工会联合举行庆祝建党四十周年长春市首届大型拉歌会。参加拉歌会的歌手有4000余人,歌曲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团结就是力量》等30多首歌曲,表达了人民群众对党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
  1962年2月16日至30日,举行长春地区职工业余优秀文艺节目交流演出会。参加演出的18个代表队,演出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80多个节目。
  1962年10月,举办长春市业余音乐观摩演出会。参加演出单位有工厂、企业、学校等25个单位,演出音乐节目50多个。12月间,举办长春市业余舞蹈观摩演出会。演出舞剧《小刀会》中“弓舞”片断,双人舞《地主与佃户》,舞蹈《松花江渔歌》、《绣红旗》等20多个舞蹈节目。
  1963年3月28日,举办歌颂雷锋演唱会。参加演出的单位有市工人业余艺术团、第一汽车制造厂、机车厂、客车厂、地质学院、师范大学、驻长部队等,演出诗歌联唱与歌曲15个。
  1963年4月19日,举办长春市职工业余文艺创作观摩演出会。汇报演出优秀音乐、舞蹈节目15个,戏剧曲艺节目22个。其中表演唱《姑娘的心愿》等15个节目获创作奖。
  1963年9月8日,第二届长春音乐会闭幕式上举行万人歌咏大会。四个城区组织的观众有2万人。由第一汽车制造厂、柴油机厂、地质学院、驻长部队、市人委机关、少年宫业余民乐队等11个单位参加了《业余音乐专场音乐会》的演出。
  1964年1月23日至2月1日,举办长春市职工业余文艺会演。有30个单位的392名职工参加演出,从52个音乐、舞蹈、戏剧、曲艺节目中评选出14部优秀作品、18名优秀演员、2名优秀组织工作者。长春市工人文化宫编辑的《文艺辅导》选登了部分优秀作品。
  1965年3月30日,举行新秧歌观摩会演。参加表演的有新华印刷厂、汽车配件厂、拖拉机厂、益新棉织厂等13个单位。表演了《红绸秧歌》、《火炬秧歌》、《装卸秧歌》、《丰收秧歌》、《花灯秧歌》、《纺织秧歌》以及《人民公社好》、《社会主义好》、《社员都是向阳花》等歌曲编写的新秧歌共11种。4月8日《长春日报》发表题为《新秧歌好》的评论文章,给予充分肯定和好评。
  1965年5月15日,举办长春地区首届职工革命歌曲广播比赛音乐会。1965年9月,举办长春市中学生业余文艺会演优秀节目演出。1966年3月5日,举办歌唱毛主席的好学生——焦裕禄文艺晚会。1966年6月6日至7月31日,举办长春市工农兵歌颂毛泽东思想文艺演出会。历时一个月,演出13场170个节目,各报刊发表评论文章31篇,电台、电视台转播演出实况。
  1972年5月,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举办长春市业余会演。演出近一个月,有20多个业余文艺队参加演出。较好的作品有相声《出徒没出徒》(作者阎墨涛)、单弦《五湖四海有亲人》(作者李颖、陈丽君)、相声《一丝不苟》(作者蔡培生)。
  1972年7月,举办长春市群众业余文艺创作节目调演大会。市开关厂武福星、蔡培生创作、表演的相声《一丝不苟》,重工业局李颖、陈丽君创作表演的单弦《五湖四海有亲人》,轻工业局杨铁成表演的山东快书《大老高》(作者岩石、辛如意)获创作表演一等奖;长春铁路分局集体创作的快板群《人民列车为人民》、关春章和王青海创作、表演的相声《在列车上》、驻军某部何友彬、韩振波创作表演的快板书《张大勇顶车》、市红旗服装厂白桂芬创作、表演的大鼓《送钱》、市工程机械厂阎墨涛、高永奎创作、表演的相声《和时间赛跑》获创作、表演二等奖。
  1972年9月9日,举办长春市革命歌曲演唱比赛大会,共有28个单位参加。演出228个节目,其中配合中心任务自编自创的歌曲近50首,如合唱《陈岱山之歌》(市第十一中演出),男声独唱《我送报刊走得忙》(驻长森警部队蒋大为演唱),女声小合唱《清扫工人之歌》等。经评选有19个单位受到奖励。
  1973年4月,举办长春市业余舞蹈节目调演,以创编节目为主。主要节目有:长春第十中学舞蹈《我爱手中五尺枪》,长春第九十八中舞蹈《红灯舞》,长春第六十八中《纺织工人舞》,柴油机厂秧歌剧《劳动光荣》、《女工纺织忙》等。
  1974年2月26日至27日,举行长春市职工业余文艺创作节目调演大会——批林批孔专场,演出相声《孔丘与冉求》、《柳下跖痛斥孔老二》、《天马行空》、《孔老二现形记》,群口快板《工农兵齐上阵》、对口快板《林贼学徒》,数来宝《复礼就是复辟》等曲艺节目。
  1974年5月22日至6月3日,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2周年,举行学唱“样板戏”和部分创作节目会演大会。历时10天,共演出21台节目。其中业余创作、演出中比较好的节目有相声《铁牛》、《英雄形象育新人》和快板书《开炉之前》等。
  1974年5月23日,举行长春市革命歌曲演唱会。演出合唱《毛主席是各族人民心中的红太阳》(长春纺织厂演出),女声表演唱《人民公社好》(新华印刷厂顾梦兰演唱),男声小合唱《同心守蓝天》(7311部队演出),男声独唱《沿着社会主义大道奔前方》(驻长森林警察部队蒋大为演唱)等21个节目。参加单位共17个。演员与观众共有2万余人。
  1974年9月5日至10月11日,举办工人业余文艺创作节日汇演。有3000名业余文艺骨干参加,演出各种形式节目251个,其中职工自创节目有162个。
  1974年11月,举办知识青年《广阔天地大有作为》故事调演会。有20多部故事进行演出,选出《创新风》、《车往哪赶》等7篇作品发表在《长春演唱》(1974年第3期)上。
  1975年1月12日至16日,举办长春地区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文艺调演大会,演出歌舞、曲艺、小戏与学唱“样板戏”共100多个节目。
  1975年5月23日至25日,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3周年,举行长春市歌颂无产阶级专政歌曲演唱会。参加演出有长春第五中学、军区警卫营、九台县春阳公社三家子队宣传队、市朝鲜族中学等16个单位。演唱了《练兵场上》、《小松树》、《伟大祖国百花吐艳》、《人民警察之歌》等歌曲和“样板戏”联唱等21个节目,在演唱的46首歌曲中,有14首是本市作者创作的作品。同时,在市体育馆和人民广场举行由25000人参加的学唱革命样板戏大会和演唱革命歌曲大会。
  1975年5月,举行工业学大庆革命歌曲演唱会。演出了长春印染厂合唱《大庆组歌》、南关区市政维护队男声小合唱《市政工人之歌》等15个各种形式的歌舞节目。
  1975年6月29日,举行长春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革命歌曲演唱会。参加演出的有长春第五中学(应届毕业生)、新春公社(学生家长)、南关区少年宫等13个单位,演出演唱歌曲和“样板戏”选段16个节目。
  1975年7月28日至8月11日,在长春市举行吉林省1975年业余文艺调演大会,长春地区两台节目。参加第一轮(农村部分)演出的节目有:九台县春阳公社三家子一队业余宣传队一台,演出坐唱《复员第一天》,表演唱《如今的年轻人都把这农村爱》,男声独唱《拖拉机手之歌》,东北民歌表演唱《喜事新风》,器乐小合奏《打虎上山》及“样板戏”群唱、独唱等15个节目。另一台由榆树县新立公社双榆树大队业余宣传队及太平公社宣传队,双阳县长岭公社长岭大队、长春市郊区英俊公社红卫大队宣传队同台演出。节目有女声独唱《把苦战奋斗的精神接过来》(于宪涛词,曹彦斌曲),表演唱《狠批“天命观”》,男声独唱《菜农心向红太阳》,数来宝《人定胜天》、《好户长》,小吉剧《〓头新人》,小评剧《春花向阳》等8个节目。9月25日,由长春铁路分局、第一汽车制造厂组成的长春代表队参加第二轮(职工部分)的演出。汽车厂的节目有群口决板《大庆红旗飘我家》、数来宝《老保管》、表演唱《沸腾的装配线》;长铁分局的节目有单弦联唱《老站长把关》、群口快板《装羊》、数来宝《支农新风》、相声《在列车上》。
  1975年10月31日,举行农业学大寨文艺演出大会。长春市五交化公司、交通大队、第一0四中学与市专业剧团等9个单位参加演出。演出民乐合奏《你追我赶学大寨》,独唱《长白山下盛开大寨花》,舞蹈《老两口送饭》,群口决板《大寨红花遍地开》及杂技节目等。
  1975年11月4日至6日,举办长春市工农兵评《水浒》曲艺、音乐专场文艺演出。有11个单位参加。
  1975年12月1日至3日,举办长春市农业学大寨文艺演出会。参加演出的有第一汽车制造厂配件分厂、机车厂、拖拉机配件厂,市公安局交通队、榆树县五棵树粮库等13个单位。
  1976年4月25日至6月1日,举办纪念“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10周年长春市职工业余文艺调演。参加单位有第一汽车制造厂、柴油机厂、长春铁路分局、营城煤矿、邮政局、公用局、二轻局等31个业余文艺宣传队。演出快板书《战冰雹》、《第二次交锋》、《试车》,相声《新型大学生》,数来宝《三进校门》,单弦《一桌庄稼饭》、《肯登攀》,天津快板《三八装卸队》等节目。
  1976年5月23日,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4周年,举行长春市人民“反击右倾翻案风”,歌颂“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群众歌咏大会。
  1976年9月,举办长春地区1976年知识青年文艺调演大会。榆树、农安、德惠、双阳、九台等县代表队参加演出。观众达6000多人次。
  1976年11月20日至24日,举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阴谋的伟大胜利演出大会。演出节目有:相声《创业好》(武福星、蔡培生创作并表演),群口快板《大寨红旗飘万代》(作者杜金田),快板书《虎头山上斗妖魔》(作者李力军)、《红太阳光辉永照汽东城》(吴文涛等表演),单弦《中南海的灯光》(张一虹、阚泽良创编),锣鼓说唱《欢庆胜利》(时天词曲,市五中、三十六中演出)。
  1977年9月17日,举办长春市少数民族群众文艺调演大会。
  1978年5月11日至27日,举行宣传新时期总任务长春市职工业余文艺调演。参加演出有市公用局、城建局、汽车厂、客车厂、机车厂、送变电工程公司、长铁分局等单位,共演出了150多个节目。反映较好的节日有:群口快板《说说新时期总任务》(作者王秋良,市公用局演出),《一筐梨》(梁吉有创作,田丰林等表演),山东快书《老侯和小刘》(长铁分局何挺英创作并表演)、《长征路上》(汽车厂唐兴力创作并表演),相声《畅通无阻》(长铁分局关春章、陈家顶创作并表演)、《爬坡》(市开关厂蔡培生、武福星创作并表演),京东大鼓《三个越南兵》(市公用局王秋良创作,张颖等表演),单弦《勤俭持家》(长铁分局演出)等。
  1978年6月,举办1978年少年儿童音乐会。演出独唱、二重唱、合唱、器乐演奏、歌舞等139个节目。
  1978年7月30日,第三届长春音乐会在人民广场银行门前组织群众歌咏大会。万名歌唱演员与观众席地而坐参加演唱。
  1979年7月1日,举行长春市1979年职工业余文艺汇演大会。参加汇报演出的有山东快书《婆媳之间》(长春铁路分局何挺英创作并演出),对口快板《相儿媳》(作者杜金田、王秋良,第一汽车制造厂演出),天律快板《钓鱼》(作者马〓骉、长春铁路分局演出),快板书《浩气长存》(梁吉友创作并演出),单弦联唱《接班》(作者马〓骉,长春铁路分局演出),表演唱《歌唱咱客运三八班》(作者傅风培,长春铁路分局演出),相声《自作自受》(长春铁路分局陈家顶、关春章创作并演出)等节目。经民主评议,市二轻局、公用局、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铁路分局被评为优秀单位。
  1980年6月10日至17日,举办1980年春城音乐会。共演出6台音乐专场,包括在人民广场银行门前的万人歌咏大会和三台综合音乐会,一台青少年音乐专场,一台朝鲜族音乐舞蹈专场。有60多个专业与业余单位参加,演员达10200多人。演出110个音乐节目。
  1980年,举行长春市业余戏剧交流观摩演出。有二道河子区文化馆的独幕话剧《一台凤凰车》、《钟》,朝阳区文化馆的独幕话剧《道德与爱情》、《小狗汪汪》,宽城区文化馆的小话剧《一万英镑》等5出戏演出了30余场,观众达30000多人次。5个戏均获奖励。《一台凤凰车》由《参花》、《长春演唱》两个文艺刊物同时发表。
  1980年11月2日至22日,举行1981年长春市迎春秧歌比赛。第一汽车制造厂、朝阳区保洁大队、二道河子区劳动讲习所、宽城区站前公社、市陶瓷厂、市印刷厂、市回族饭店等30个秧歌队参加比赛。经评奖委员会评比,宽城区文化馆获“秧歌流动红旗”。
  1981年4月6日,举办长春市大学生文艺会演。15所大专院校参加演出各种艺术形式的节目90个,其中音乐节目占绝大多数。经评选共有40个节目获奖。会演后,选出3台优秀节目先后参加了吉林省和全国大学生文艺会演。
  1981年6月10日至15日,举办1981年春城音乐会。演出大学生音乐专场、朝鲜族音乐舞蹈专场、汽车厂音乐专场、中小学音乐专场、职工独奏音乐会、综合音乐会等50多个单位参加演出的6台110个节目。
  1981年9月,举办城区社会青年首次文艺会演。全市有30个街道办事处参加演出。有音乐、舞蹈、戏剧节目56个。其中有38个节目获奖。
  1981年10月27日,举行长春市戏剧曲艺交流汇报演出。长春铁路分局,第一汽车制造厂等代表队参加演出。
  1981年12月18日,举办为“四化”立功职工业余文艺汇演。历时24天,有84个单位参加,演出12台194个音乐、舞蹈、戏剧、曲艺节目。
  1982年6月21日至28日,举行农村业余文艺汇演大会。共演出6台23个节目,评选出12个优秀节目,并推选出二人转《躲帐户》、拉场戏《猪为媒》、黄龙戏《送羊》等,组成两台晚会参加吉林省业余文艺汇演。
  1982年8月,举行长春地区首届故事讲演大会。参赛单位有农安、双阳、德惠、九台、榆树县等与市区各文化馆代表队和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铁路分局等。
  1983年3月25日至26日,举办长春地区故事讲演会。7名演员讲演《抢妈》、《除夕》、《过路的》、《宝塔和金马驹》、《这一天》、《新奇的婚礼》、《俩爸爸》等10多篇故事。
  1983年5月7日,举办中、小学“红五月”歌咏比赛。有27所学校参加比赛。
  1983年10月23日,举办长春市首届青年业余文艺会演。吉林工业大学、南关区、客车厂等7个单位演出20个节目。
  1983年11月,举行长春市1983年中、小学文艺会演。历时一个月。参加演出有77所学校的3300名学生。演出450多个节目,其中97个节目获奖。
  1984年5月28日,为庆祝“六一”儿童节,举办长春首届“春芽”文艺表演。参加演出有第一汽车制造厂、驻长部队和省、市机关幼儿园的116名学龄前儿童,共表演20多个小型节目。
  1984年8月至9月,举行长春市职工庆祝建国35周年业余文艺调演。历时49天,于9月25日结束。各县、区、局和国营企事业单位的24个演出队,共1200多名职工文艺骨干参加演出24场390个节目。其中创作节目占60%。经评比,选出优秀演出队16个,优秀节目30个。
  1985年5月27日,举行长春市第二届“春芽”文艺调演大会。
  1986年1月7日至25日,举办长春市首届家庭文艺表演赛。有来自全市各种不同类型家庭,并以家庭为单位表演的轻音乐、相声、杂技、京剧、话剧小品等节目。
  1987年5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举行1987年长春市小学生课间集体舞比赛。共有18所小学校参赛。市第一实验小学、东北师大附小、铁北二路小学、北安路小学等获“集体表演一等奖”。
  1987年7月1日,举办长春市庆“七•一”京剧演唱会,100名京剧爱好者参加演唱会。
  1987年7月31日,举行长春市首届幼儿、小学生健康教育文艺会演。有20所小学、幼儿园演出了30多个宣传普及卫生知识节目。
  1987年9月19日至21日,举办长春市职工首届戏剧比赛。由第一汽车制造厂等单位演出4个剧种的30段清唱和相声、快板、大鼓等13个曲艺节目。
  1988年10月11日,举办纪念长春解放40周年职工文艺汇演。长春铁路分局参加演出的表演唱《春城新貌》、相声《长春好》、快板书《纪念碑下母子情》等节目,得到好评并获奖。
  参加吉林省和全国性的文艺会演、调演、比赛活动:
  1950年7月3日至7日,吉林省首届文艺竞赛大会在吉林市举行。长春新华印刷厂演出的大鼓《唱集体合同》,长春香烟厂业余文工组演出的集体创作的歌剧《动手动脑》获得创作奖。
  1955年11月5日至10日,吉林省第一届职工业余文艺观摩演出会在长春举行。长春市代表团由第一汽车制造厂、营城煤矿、市小五金厂、长春铁路分局、长春电影制片厂等12个单位组成。演出合唱《英雄战胜了大渡河》、《远航归来》,吹奏乐《波罗地海舰队》,舞蹈《跑驴》,琴书《梁祝下山》等18个音乐、舞蹈、戏剧、曲艺节目。长春市土木工程公司武尧年的独唱《俺心里乐的不得了》获一等奖。
  1956年营城煤矿创作的《老矿工》(作者:陈易),参加全国煤炭总工会在北戴河举办的煤矿工人业余文艺会演。
  1964年5月,在全国20城市职工革命歌曲演唱广播比赛中,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演唱的《汽车工人志气高》(于德成词、刘成福、董军工曲),获创作奖。
  1975年5月,长春地区选送榆树县的小吉剧《糟头新人》、双阳县的小评剧《春花向阳》,参加吉林省农村小戏调演,均获演出优秀剧组奖。
  1977年3月3日,吉林省独唱、重唱、曲艺调演综合汇报演出在长春市举行。长春地区代表团演出的群口快板《大寨红旗飘万代》、相声《创业好》获创作表演一等奖,并赴北京和各地进行演出。
  1978年8月14日,长春代表队共14人参加在吉林市举行的吉林省首次业余器乐比赛会,参赛的单簧管、三弦、唢呐、笛子、二胡、琵琶独奏均获节目奖。
  1979年2月18日至28日,吉林省1979年农村业余文艺会演在长春市举行。长春地区演出女声表演唱《实现机械化可真乐死人》(榆树县演出,集体词曲),东北大鼓联唱《老两口夜话》(双阳县演出,作者徐明),二人转《绣锦旗》(农安县演出,作者王福义、咸延秀)、《新媳妇过门》(榆树县演出,作者黎雨),小评剧《送油》(双阳县演出,作者徐明)。经大会评选,双阳县长岭公社长岭大队业余文艺宣传队获先进集体奖。双阳县的小评剧《送油》获综合演出奖。《实现机械化可真乐死人》、《送油》获创作奖。农安县的《绣锦旗》获集体表演奖,郊区的吴淑云、王德明获文艺积极活动奖,市群众艺术馆焦淑芬等获文艺辅导奖。
  1982年8月23日至30日,吉林省农村业余文艺会演在长春市举行。长春地区参加的两台节目全部获奖。农安县的黄龙戏《赶集》获创作、演出一等奖,演员李长安、雷志鹃分别获表演一、二等奖;拉场戏《躲帐户》获演出三等奖。双阳县的小评剧《三姑爷》获演出一等奖、创作二等奖,演员翟祯、苏燕燕分别获表演一、二等奖。榆树县的拉场戏《凤凰展翅》获创作二等奖、演出二等奖,演员董艳梅获表演一等奖,单出头《瞧女婿》演员王海云获表演一等奖。
  1984年1月15日,吉林省首届小学生“故事大王”选拔邀请赛在长春市举行。长春电影制片厂子弟小学魏巍演讲的《骄傲的公鸡》,获一等奖。
  1984年5月,吉林省集体舞比赛在长春市举行。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韩春梅创编的集体舞《希望在田野上》、《金梭银梭》获创作一等奖。长春市朝鲜族代表队获优秀表演奖。长春市朝鲜族艺术馆马文浩创编的集体舞蹈《喔嘿呀》获创作奖。
  1984年9月,在全国少年儿童舞蹈比赛中,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韩春梅创编、导演的《小花猫照镜》、《小雪花》、《抽冰猴》均获奖。
  1985年5月1日至12日,根据1984年吉林省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签署的文化交流议定书,吉林省政府派一支由四人组成的儿童画展览小组,其中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校学生孙红参加访问,在加拿大期间举行了5次临场作画。
  1986年3月20日,长春市业余歌手参加吉林省业余青年歌手比赛,被评为“优秀青年歌手”的有:美声唱法崔英兰,民族唱法刘春梅,通俗唱法高华康。
  1986年,长春市选出吉林工业大学幼儿园韩情的《我的世界》,吉林省政府第一幼儿园王小羽的《小白兔爱吃萝卜》,长春市第一实验小学龙飞的《不倒玩具》,长春客车厂子弟小学麻杰的《鸡蛋真大》4幅作品参加在日本举行的第17届国际儿童画展。。
  1987年11月,长春市16名少年儿童表演的群舞《小小秧歌队》应教育部邀请赴沈阳参加国际幸福儿童舞蹈邀请赛,邀请赛共有16个国家的少年儿童参加,《小小秧歌队》获三等奖。
  1988年,长春市在吉林省首届“希望杯”儿童书画比赛中获少年儿童组绘画奖的有:王米罗的《我的同桌》获一等奖,李岩获二等奖。获幼儿组绘画奖的有:张汝成的《我的同桌》获二等奖,何进的《幼儿园里快乐多》获2等奖,赵贤哲的《驴》获三等奖,王方铭的《春游》获三等奖。获幼儿书法奖的有:张正获一等奖,张巍获二等奖,任婉瑞获三等奖。
  1988年10月,长春市郊区大南乡农民画有杨厢的《孵》、杨丽清的《农家乐》、杨彦清的《五彩鱼》等3幅被吉林省推荐参加全国农民画画展。大南乡青年农民刘晓涛的农民画《赛》、青年农民张丽荣的农民画《蒸年糕》等两幅作品于同年11月赴加拿大展出。
  四、幻灯 展览 板报 画廊报
  幻灯。幻灯,是用光源将绘制在胶片的图像投映于墙壁或银幕上,配有解说词和音乐的一种宣传工具。
  1915年民国政府教育部曾规定通俗教育馆应具备幻灯做为讲演的辅助宣传工具。在日伪统治时期,幻灯被新出现的电影技术所取代。东北解放后,尤其是在建国后的50~60年代,随着农村文化馆(站)的建立与发展,幻灯逐步成为常用的有力宣传工具之一。1954年12月,为了鼓励提倡幻灯放映活动,更好地发挥幻灯放映的宣传功能,长春市文化局举办各区文化馆幻灯放映会演,有力地推动了长春市幻灯放映的宣传活动。由于利用幻灯及时地上演配合历次政治运动和一些中心工作与农业科技知识等幻灯宣传片,既有新鲜感又有形象化的讲述,《计划生育好》、《榆树农业跃进誓师大会》、《抗美援朝》、《忆苦思甜》、《农田建设》、《改良土壤》、《新开河养猪事业大发展》等,都很受群众欢迎。同时,还就地取材,绘制幻灯片放映宣传。1956年开展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运动时,双阳县文化馆绘制了《韩恩农业生产合作社》幻灯片,在长春各地经常放映宣传。1964年九台县文化馆为宣传当时生产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模范人物,创编绘制幻灯片《根治三岔河》、《模范教师潘桂珍》等。同年,在吉林省幻灯演出会上演出受到好评,并获得奖励。
  1970年以来,农安县、九台县等为促进幻灯宣传活动的发展,多年来坚持举行幻灯会演总结交流演出经验。
  1974年中共长春市委在德惠县召开农村文化工作会议,向全市馆(站)推广农安县文化馆华家公社三队幻灯小组开展幻灯宣传话动的经验。同年,这个幻灯小组为中共长春市委召开的地区宣传工作会议作汇报和示范演出。1979年11月18日,华家幻灯组又赴北京向国务院文化部作汇报演出,介绍开展幻灯宣传为“四化”建设服务的经验,得到文化部和其它省、市领导的赞扬和好评。1973年至1979年华家文化站还举办幻灯制片学习班3次,绘制幻灯片近50余套,演出近300余场次。
  1979年以来,绘画幻灯片逐步由正片胶卷所取代。全市85个乡(镇)文化站基本上各有1台三镜头幻灯机。在幻灯制作技术上也有所提高,放映时能光芒幅射,人物奔走,被称为“活土电影”。
  农业科技在农村向纵深发展,给幻灯宣传活动增添了新内容。长春市郊区文化局与郊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为解决农民养鸡缺少资金买铁笼的困难,利用幻灯这一形式绘制一套《土法制作鸡笼》的幻灯片(计有70幅),把科学技术知识送到干家万户,广大农民一致感到通俗易懂,简单易学,经济适用。1979年至1988年的10年间,全市各县(区)艺术(文化)馆(站),共举行放映幻灯活动3361次,观众达738339人次。到1988年,全市各文化馆和大部分文化站(室)都有幻灯设备,基本得以普及。
  展览。展览活动始于民国年间。长春、德惠、双阳等民众教育馆,多是以壁报形式,进行识字教育,或宣传一些浅近的常识。
  东北沦陷期间,日伪统治当局为了推行奴化教育,极力提倡美术作品的展览活动,以“体现建国精神,认清时局,发挥美术的伟力”。
  新中国成立后,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和文化馆(站)十分重视展览活动,通过画面、照片与实物展出,进行时事政治宣传、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和介绍推广生产技术经验等。
  1950年11月,东北人民大学学生在“坚持正课,积极参加抗美援朝运动”的方针下,开展对外宣传展览活动,制作220幅“抗美援朝”图表、漫画等,供给长春市机关、部队、学校进行展览。
  1951年8月8日,在长春市文化宫举办“抗美援朝”图画照片展览。内容为6个部分:(一)美帝是中国人民的死敌;(二)美帝侵略朝鲜我们为什么不能置之不理;(三)美帝不仅是中朝人民的死敌,也是全世界人民的敌人;(四)怎样认识美国;(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六)我们的朋友遍于全世界。同年,市内各城区、各县文化馆也搜集一批图画照片开展“抗美援朝”的展览活动。
  1952年德惠县文化馆举办“镇压反革命”展览,用连环画的形式,揭露和控诉了“反革命分子”的罪恶历史。
  1958年在“大跃进”中,为了展示农安县经济发展的形势,举办技术革命展览会。内容有工业、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27个展室,共展出25天,观众达124000人次。同年,长春市郊区举办农业展览,将鸡、猪、鹅等动物标本放在展室,还有粮食塔模型,反映郊区地貌的沙盘及各种版刻画,规模大,制作精美。
  1963年在进行“三史”(合作化史、屯史、家史)宣传教育时,榆树县文化馆举办阶级教育展览,每日接待观众达300多人次。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为展览题词。1965年榆树县政府把地主姜家大院拨给文化馆,建立起社会主义阶级教育展览馆。同年春季,为向广大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农安县文化馆抽调各单位美术人才并邀请吉林省艺术专科学校美术教师,举办阶级教育展览会。展览分村史、家史、地主发家史、童养媳、大烟馆、反动会道门、蜕化变质分子、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等8个部分,设13个展室。展出形式包括影片《半夜鸡叫》,阶级教育幻灯片4套,贫农家史录音、石膏雕塑、照片196幅,画面176幅,另有实物286件。这次展览是农安县有史以来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活动,观众达276000人次。
  1978年8月,中共德惠县委宣传部举办在珍宝岛作战中牺牲的杨林烈士事迹展览。展览会展出烈士遗物、照片、图画等。其后又参加吉林省文物联展。观众达50000人次。除此,长春市内各工厂、企业、学校等单位,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也常年坚持举办“技术革新展览会”,内容多是反映本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事迹和生产技术革新的成就。
  1979年,吉林省文化局对文化馆的业务工作明确指出:“要办好展览室”。此后,展览活动的重点逐步地转向艺术品交流性的展览。1983年10月,九台县莽卡满族乡在县文化馆大力支持下,举办农民画展览,展出作品87幅,部分优秀作品被收入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挥笔画江山——九台农民画选》(九台县文化馆主编)一书中。由此,推动了九台县艺术品交流展览活动发展,至1986年共举办书法、绘画、摄影展览128次,展出作品1824件。1987年9月,榆树县文化馆与博物馆联合举办榆树县首届农民画展,展出书法作品91件,农民画53幅。据1988年统计,长春市群众艺术(文化)馆(站)举办展览活动共有187次。其中艺术(文化)馆占47次;文化活动站、分站占31次;国办文化站109次。
  黑板报、画廊报。黑板报,是长春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宣传形式之一。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新建起的长春市文化馆,通过黑板报紧密配合生产,对群众进行宣传的同时,也把它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阵地加以利用。1949年在市内五商店、长春日报社门前、菜市场、新民胡同、公园阅览室、东北商场门前等处,建立起6个黑板报宣传点,板报内容积极配合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了群众的社会主义劳动热情,为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贡献。因黑板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新颖别致,已成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阵地。
  1950年7月末,长春市文化馆为更好地发挥板报阵地的作用,指导街道黑板报办得更好,成立了黑板报委员会。黑板报宣传活动由馆办发展到机关、工厂、企业、学校、部队、街道等齐办,成为长春市最为普及的宣传形式之一。
  1951年12月,长春市文化馆将市内各黑板报扩展为画刊形式.并将五商店(今长春百货大楼)北侧的黑板报改作16米长的画廊报,坚持数年,深受广大群众欢迎。1956年4月7日的《长春日报》(第2版)发表了以《发挥街头画报的战斗作用》为题的评论,并配有街头画报的照片。同版上刊登了长春市文化馆美术工作者王文涛、王日诚、宋育鹏、赫英等撰写的《我们办街头画报的几点体会》文章。还报导了《我们喜爱街头画报》的群众反映消息,和胡亚棠以《市文化馆大型街头画报》为题的文章。4月8日《吉林日报》以半版多的篇幅介绍市文化馆创办街头画廊的经验,发表评论文章。文中说:“长春市文化馆办的街头画报很出色,因而受到长春市广大群众的欢迎。他们办画报的经验、创作道路以及创作方法都是值得宣传工作者、美术工作者学习的”。街头画报“这种形式最容易接近群众,因为它是通过画面来通俗、生动地宣传解释我们党的政策的,办得好,会得到非常及时良好的效果。长春市文化馆办的街头画报,就有不少观众把它叫做‘街头大学’”。还刊登了市文化馆的经验介绍并配两幅照片。同年,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部长宋振庭决定推广市文化馆创办画廊报的经验。此后,在长春市各区及街道形成的“跃进画廊”,生动活泼,一目了然,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鲜明的思想性。这一时期,画廊报宣传在各工厂也得到普及,厂区大街两侧,琳琅满目。市内各区都出现了技术革命展览大街,仅南关区在7天时间内就接待184600多人次。1958年,榆树县文化馆开始搞黑板报宣传活动。每7天1刊。内容以宣传政治时事和当地先进经验为主,在形式上是字大文短,标题明显,饰以插图花边,十分吸引观众,行人止步观阅。同年,还出画廊报两期,第一期是转载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等内容;第二期是以“新庄乡新气象”为主的内容。由于素材取自当地,战斗性强,效果很好。画廊报在全市、县、镇等广大农村也遍地开花。以本乡的人和事教育并鼓舞当地群众。
  “文化大革命”中,画廊报被作为开展“革命大批判”的宣传工具。曾被作为“贫下中农占领上层建筑领域阵地”的典型而闻名全国的德惠县达家沟六家子“板报之乡”,于1966年由几个热爱文学的青年在生产队办起黑板报,他们自己写稿、编辑、抄写,而且定期出刊。黑板报内容主要是:(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向不能经常看到报纸的农民宣传重要新闻和报刊上的重要社论;(二)小评论,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坏人坏事;(三)介绍小知识。内容是农业生产、日常生活常识。同时也有面向不识字农民的“看图识字”专栏;(四)登载小说和诗歌等文学作品。1974年宣传“小靳庄经验”时,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将六家子黑板报当做新生事物,向全国广为宣传。同年,吉林人民出版社根据六家子历年来的板报文稿整理编辑出版《板报文选》。1976年,先后由中央新闻电影制片厂、中央电视台拍摄新闻片和电视专题片。六家子黑板报从1966年创办,至1977年停刊,坚持11年,出刊500期。
  1978年以后,橱窗式画廊在全市城、乡(镇)普及。内容大多是新闻和致富之路经验介绍,或摄影、美术、书法、诗歌等作品展览。
  五、节庆群众文化活动
  在一年一度的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元旦、春节、元宵节三节里,人民群众自发组织的秧歌、灯展、游艺等文化娱乐活动,在城乡非常普遍。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历年对“三节”期间的文化娱乐活动十分重视,组织安排开展庆祝活动时既重视民族、民俗习惯,又不断地引导群众破除迷信和陈旧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1949年元旦,在长春特别市政府及市社会主义教育队的协助下,全市群众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在胜利区北街、中街、清明、民康、南大经等6条主要街道,组织起700多人参加的6个秧歌队。头道沟区南广、西广等主要街道组织了5个秧歌队,500多人参加。在秧歌队中穿插演唱民歌和表演小型节目,男女老少边歌边舞,怀着劳动人民翻身后无限喜悦心情欢庆胜利。同年2月20日,长春市政府教育局为总结春节文娱活动,召集30多个单位代表组织召开“秧歌座谈会”。会上有关领导指出:“秧歌已成为全市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加的文娱活动”。为促使群众文化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发展,长春市教育局于同年4月在胜利公园组织了31所学校(其中小学26所,中学5所)参加秧歌竞赛表演。1950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春节,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和长春市政府教育局召集讨论开展春节文艺活动的座谈会,根据中央文化部、教育部、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的指示,座谈会明确指出:内容以宣传胜利、面向生产为主;形式应多样化,如利用秧歌、大鼓、说唱、洋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对群众进行教育。在文化馆组织指导下,新式秧歌极为盛行,洗刷了旧秧歌调情逗嬉的低级趣味,并出现了工人、农民、解放军战士的形象,挥舞斧头、镰刀、枪支,步伐舞姿自然,美观大方。同时,在“三节”开展群众文化生活中,还另派业务人员深入到农村、工厂、部队、学校,进行辅导和组织演出活动,并帮助创作自编自演的节目。
  1956年正值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时期,根据党中央的要求,农村春节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农村中心任务,运用各种形式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鼓舞农民的生产热情。“三节”中除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演出外,在群众秧歌的基础上,市群众艺术馆还派舞蹈干部向民间艺人学习东北大秧歌;在继承、发展大秧歌舞的同时,组织业余文艺骨干推广普及新型秧歌,为秧歌这一形式的革新打下了基础。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大喊所谓“过革命化的节日”口号下,群众性的传统娱乐活动全部停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秧歌演变为“铁梅队”、“潘冬子队”等集体秧歌操,群众文艺活动单调乏味。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春市人民政府特别重视“三节”娱乐活动,群众文化事业又重新得以复苏。1980年为了活跃新年、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生活,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九台县文化馆举办“东北大秧歌学习班”。学习班注意了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做到了既有思想性又有娱乐性。欢庆“三节”时,秧歌活动中不仅有地秧歌、跑驴、旱船、龙灯、大头娃娃、狮子舞、戏曲人物扮相等民间传统秧歌,也有反映现实生活的“各族人民大团结”、“建设‘四化’立功劳”等新秧歌。“高跷”也以崭新面貌出现,使人们耳目一新,深受欢迎。1981年“三节”期间,在长春市各城区举行迎春秧歌比赛会和灯展活动,全市各区锣鼓喧天、彩绸飞舞;彩灯璀璨如长龙般地盘旋于市内几条主要街道。与此同时,秧歌队对“拥军优属”活动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1984年成立长春市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上决定:要把春节活动搞得丰富多彩而又健康有益,并提出发动城乡群众普遍张贴春联,组织秧歌比赛,举办灯展与灯谜汇猜,开展体育活动,教唱革命歌曲,组织文艺演出,搞好年画发行,开展读书活动,把人民群众吸引到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中来。从此,城乡文娱活动开展得更加广泛深入。长春市工人文化宫从早到晚放映电影和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各县城乡有37个文化中心站,156个文化站,8000个村屯文化室也组织了各种娱乐活动;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俱乐部和一些大专院校有组织地举行青年集体舞会。元宵节有50个秧歌队在人民广场至长春站前广场表演。晚上,城区主要街道万盏花灯齐放,灯展在站前广场、长江路、杨家崴子、重庆路、西安大路、汽车厂工区、二马路至五马路、东盛路、吉林大街、柴油机厂门前、拖拉机厂门前、八里堡、儿童公园、胜利公园、和顺公园等地举行。据统计,1984年“三节”期间,全市城乡各地共办秧歌1200伙,参加秧歌活动观众达50万人次。其规模之大,参加人数之多,达到了长春有史以来的一个高峰期。
  六、广场文化活动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城镇离、退休老干部、职工人数的增多,在有领导、有组织的季节性或节日的群众文化活动的同时,又出现了自发性的广场文化活动。这种活动已遍布长春市内、郊区和榆树、德惠、农安、双阳、九台等县(市)的乡镇。仅以长春市为例,离、退休老年人已有24万,占全市区人口总数的10%,今后还将逐年增长。目前,不论在白雪皑皑的严冬,还是在炎热酷暑的盛夏,参加户外活动的老年人近20万。占全市区人口总数的8%,显示出了城市中前所未有的“晚晴”文化现象和“晚晴”文化活动热潮。
  在这些老年人当中,有老干部、老教师、老科技、老战士、老工人和老文艺工作者。他们都本能地、自觉地在清晨和傍晚,从高楼的居室里走出来,奔向健身的圣地——住宅小区的草坪、绿地,以及宽敞而整洁的广场、公园、林荫深处的活动点。有的观花,有的玩放鸟,有的练气功,有的舞剑,有的打拳,有的跳交谊舞或迪斯科。尤其是在人民广场、地质宫广场、南广场、新民广场和几处公园中,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大秧歌、二人转、吹打乐、戏曲清唱等活动更是吸引人,他们通过一舞、一扭、一吹、一打、一唱,不仅是“锣鼓一敲,心里蹦高”,“喇叭一响,浑身发痒”,而且也充分地体现了城市老年人喜悦幸福的心境和对美好前景的向往。
  七、出版物
  (一)刊物
  1950年12月7日,开始由长春市文联编印《抗美文艺演唱材料》,至1951年11月共出37号,刊登大量的剧本、曲艺、歌曲,有力地配合了抗美援朝运动。
  195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群众艺术馆的任务和工作的通知中“编辑并推荐适合群众业余艺术活动需要的演唱材料和业务学习资料”的规定,长春市文化局音乐工作组编辑的《长春新歌》改名为《新歌》。
  1957年5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编辑的《长春歌声》试刊号出刊。
  《长春歌声》为双月刊(32开本),内部发行。主要任务是: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指引下,以刊登反映现实生活的各种形式的群众歌曲、电影歌曲、民歌和介绍外国进步声乐作品,以及指导音乐活动的评论文章、音乐知识等为主。试刊号发表《社会主义好》、《婚誓》(于彦夫、雷振邦词,雷振邦曲)、《找县长》(刘忠词、先程曲)、《恋歌》(陶涛词、张士魁曲)等14首歌曲与3首歌词。1958年,经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化局批准正式出刊双月刊。1963年1月与《演唱材料》合刊,“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刊。1978年5月,经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吉林省出版局批准正式复刊,为内部发行,以发表本地区创作歌曲为主。《长春歌声》复刊后,共出刊22期。还出刊了油印刊物《歌词选》16期。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稿件约1万余篇,已刊用各类稿件为523篇。其中创作歌曲351首,创作歌词32首,小型乐曲18首,音乐评论15篇,音乐知识17篇,辅导讲座7篇,电影歌曲16首,民歌5首,外国歌曲12首,二人转音乐5篇、教学体会文章3篇,简讯4条,音乐活动照片3幅,其他文章18篇。
  1963年《长春歌声》与《演唱材料》并刊,定名为《长春演唱》,双月刊,内部发行。1964年改为《演唱材料》印发。每年编辑4至6期。“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编印。1972年恢复《长春演唱》。该刊的任务是为了丰富加强群众艺术活动内容,配合中心工作,发动广大工农群众进行业余创作,反映工农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以发表工农群众业余创作文艺演唱作品为主。1978年5月与《长春歌声》分刊。《长春演唱》于1983年停刊。
  1983年初,《长春演唱》与《长春歌声》合刊,编辑综合性的通俗文艺内部刊物,定名为《长春文娱》,共编辑3期。同年4月,《长春文娱》改为4开4版《长春文艺报》(半月刊),每期印数0.1万份,共编印11期,于1984年底停刊。
  《希望的摇篮》是综合性少年儿童文学艺术报,创刊于1986年6月1日,由吉林省群众艺术馆与长春市群众艺术馆联合主办,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编辑部具体承办,经吉林省新闻出版局正式批准。该报为月刊,每期无偿赠阅发行0.2万份。《希望的摇篮》以充分发挥中、小学生文学艺术才能、培养和提高少年儿童创作能力为宗旨,从而配合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全面地开发少年儿童智力。1988年起,吉林省群众艺术馆撤出,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长春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主办,由长春市文化局副局长王忠志任主编。《希望的摇篮》在进一步提高报纸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多方面的疏通发行渠道,采取以收代支、以报养报的措施,发行数量高达8万份,并由月刊改为半月一期。该报编辑部还利用盈余资金开展了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环境保护征文、绿化春城征文、硬笔书法大赛、少年儿童夏令营等活动,同时编辑出版了《少年儿童优秀作文精选》、《希望集》、《摇篮集》、《绿化征文优秀作品选》等专集,约28万字。该报自创刊以来,文化部副部长高占祥、文化部少年儿童司司长罗英和原中共吉林省委书记强晓初,中共长春市委领导及全国著名作家、教授公木,香港著名诗人叶玉超等均为本报题过词,并在全国少年儿童报刊评比中荣获栏目铜牌奖。
  (二)歌曲集、画册、演唱材料
  1957年6~12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出刊《活页歌选》共3期,每期发表6~8首歌曲。同期,出刊内部发行的《歌词汇刊》(季刊)4期。
  1958年9月,编辑《国庆节推荐歌曲》(活页歌选),发行20万册。同期,编辑《歌唱总路线》、《歌唱大跃进》歌曲专集。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6万册。
  1958年编印《演唱材料》:《休想在中东逞霸天》、《人民公社好》等5个专辑。
  1959年7月编辑《儿童歌曲集》,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0.6万册。
  1959年11月编辑《集体舞选》,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1万册。
  1959年编辑《新年、春节演唱材料》,由长春市新华书店筹建的长春市人民出版社出版。
  1960年2月编辑《长春歌曲选》,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0.65万册。
  1960年10月编辑《音乐创作辅导》,共6期,选印各地音乐刊物发表的有关歌曲创作方面的指导文章100多篇。
  1960~1961年,农安县文化馆编辑《巴吉垒诗歌选》、《巴吉垒民歌选》,分别由吉林省文化局和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1962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长春市文联合编《红岩演唱集》。
  1963年编辑《歌唱雷锋歌曲专集》活页歌选,发行30000册。
  1964年编印《秧歌曲》,收集8首秧歌曲,供基层选用。
  1965年9月,编印《抗美援越歌曲集》活页歌选。
  1965年11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团市委、市文联联合编印《歌唱王杰》活页歌选,共收集12首歌曲。
  1965年,编印出刊《演唱材料》第4期至第6期。
  1966年3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市文联联合编印《学习毛主席的好学生——焦裕禄》活页歌选,收集10首歌曲。
  1966年10月,编印《亿万人民齐声歌唱毛泽东思想放光芒》活页歌选。
  1967年编印《毛泽东思想歌曲集》活页歌选。
  1968年2月20日,“造反派”组织编印《庆祝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歌曲集》活页歌选,收集了《欢呼毛泽东思想伟大胜利》、《松花江畔一片红》、《青山绿水换新天》等9首歌曲。
  1972年11月,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将长春地区“征集歌曲试唱会”的歌曲选出12首,编印《长春创作歌曲选》活页歌选。
  1973年12月,编辑《长春创作歌曲选》,收集20首歌曲,发行0.5万册。
  1974年2月,编印《“批林批孔”歌曲选》活页歌选。收集《誓把“批林批孔”斗争进行到底》等3首歌曲。
  1975年12月,由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三结合”编选小组编辑《长春创作歌曲选》,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1976年3月,编印《不获全胜决不下战场》等3首歌曲,下发至各单位。
  1977年4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团市委宣传部共同编辑《向雷锋同志学习歌曲选集》,辑入《向雷锋同志学习》、《学习雷锋好榜样》、《八月十五月儿明》等8首歌曲。
  1980年编辑《曲艺论集》分上、下两册,印发0.25万册。
  1981年4月,编辑《歌曲十二首》,以流行全国的电影歌曲和独唱歌曲为主,发行7万册,在东北三省销售。同年6月,编辑10辑《电影流行歌曲》。
  1983年1月5日,长春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编辑《长春文艺》(创刊号)正式发行。
  1983年编印《长春征文选》,印发0.3万册。从本年业余创作的千余件稿件中,选出小说15篇、散文15篇、诗14首、戏剧3篇、歌曲10首。
  1983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合编《计划生育文艺专辑》,印发0.5万册。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合编《人民防空文艺专辑》,印发0.2万册。
  1983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吉林省群众艺术馆共同编辑二人转《新说口集》,印数1万册。
  1984年编印《文化简讯》(4开4版)3期,每期印数1万份。
  八、社会服务
  (一)“以文补文”事业
  1978年在全国开展“以文补文”的事业以后,长春市开展此项活动起步最早的是二道河子区文化馆。为适应广大工人群众对科技文化知识的需求,曾多次举办科技培训班。由于参加培训的人员越来越多,为解决继续办班经费的不足,他们采纳试行适当收取学费的办法,不但保证了办培训班的经费,还为文化馆补充了事业费的开支,使得馆内各项业务活动也较前更为活跃。此后又开办了文化补习、缝纫、外语、烹调等培训班活动,为全市文化馆开展“以文补文”、进行有偿服务开创了新路。1980年8月,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召开全省城区文化馆馆长座谈会,在会上肯定并推广了二道河子区文化馆开展“以文补文”有偿服务活动的经验。
  1983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宣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城市、厂矿群众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指出:“有些群众文化活动,可以适当收费,以补助活动经费的不足”。从此,全市群众文化单位改变了单纯服务的方式,逐步转化为有偿服务,以商品形式向人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文化市场日渐形成。1985年11月4日,长春市文化局召开市、县(区)文化部门“以文补文”座谈会。长春市、县(区)有12个艺术(文化)馆,每年拨经费65.1万元,1984年开展了10多个项目、几十种“以文补文”活动,纯收入达160万元。1985年,仅前10个月又收入110万元,一年收入相当于国拨经费的163%。宽城区文化馆自1980年至1988年,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纯收入达580万元,增加了设备,改善了工作条件。1987年他们将“以文补文”的收入在使用和分配上用于事业的发展,举办了“老年书画展览”、“少年儿童书画展览”和文艺演出等大型活动。长春市朝鲜族艺术馆迁移新馆一年多时间,利用“以文补文”的收入装璜了舞厅,建起了台球游艺室和录像室等。德惠县文化馆坚持走“以文补文”之路,采取“馆外经营多路进财,馆内活动丰富多采”的办法,用“以文补文”的收入办起照相馆、美术服务部、电视录像厅等,为活跃群众文化举办了文艺会演、各种展览等活动。还为边岗乡、达家沟、万宝山等镇文化站购买照相机、桌椅等。
  (二)文化娱乐市场
  长春市的文化娱乐市场兴起于1984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发展,文化馆、影剧院等文化事业单位相继开展了有偿活动,并使文化事业单位结构发生了相应地变化,长春市文化娱乐市场也随之逐渐地建立与发展起来。在市内国家兴办的文化事业、企业单位,大多数都积极地参与了文化娱乐市场活动,并且逐步地成为文化娱乐市场的主导力量。同时,在社会上一些非文化单位也开办了经营性的舞厅、录像厅、书屋(摊)、文化茶座和游乐场所等,一大批集体经营或个体经营的小剧场、小书店、台球室、电子游艺室、书曲茶社等也应运而生。从此,长春市文化娱乐市场活动形成了小型多样、方便灵活、穿街越巷的活跃局面,既补充了国办文化事业上的不足,又增添了长春市文化娱乐市场群众业余文化的新内容。
  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1984年1月10日,中共长春市委成立了“长春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由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范业本兼任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委员会下设3个办公室,其中演出、舞会管理办公室,由市文化广播局负责。演出舞会管理办公室工作任务主要是审批、管理舞厅演出场所,审查考核培训民间艺人、歌手和伴奏人员等。1984~1987年,该办公室与长春市演出经理公司合署办公。至1988年初,又与市演出经理公司分开,独立办公,采取多项措施,制订规划与管理条例,逐渐地对文化娱乐市场进行正规化管理,为建立长春市文化市场管理处进行筹备工作。据1988年统计,在长春市文化娱乐市场兴办的文化服务场所中,舞厅有62个,书画销售摊(室)、录像放映厅各有200余个,电子激光、台球游艺厅有100余个。
  第三节 培训与辅导
  长春市群众艺术(文化)馆、站建立以后,都把培训群众文化业务干部和业余文艺骨干做为培养人才的重点,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长春市文联举办的业余作者之家,培养了一大批文学作者,有的还成为较有影响的作家。
  一、对馆、站干部的培训
  1957年3月,为适应群众文艺辅导工作的需要,提高长春市文化馆专职文艺干部的音乐水平,举办文化馆、工厂企业俱乐部专职文艺干部音乐进修班。学期1年,学习音乐基本原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歌曲作法、民族乐器、声乐等课程。同年,举办文化馆干部戏剧训练班,各区文化馆长、文化干部参加学习,时间6个月,每周学习3个半日。教学内容是戏剧艺术理论、表演与导演知识。同时,还举办了各区文化馆、电影院美术干部参加的美术干部业务进修班。
  1962年4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举办县(区)文化馆文艺干部业务训练班,分音乐、戏剧、美术3个班。共培训业务干部60余人,并为驻长部队代培20名业余美术骨干。
  1978年举办长春地区文化馆(站)干部业务学习班,学习班共分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美术等3个专业班,学习基本乐理、作曲、声乐、器乐合奏、二人转唱腔、秧歌舞组合、化妆课等,有70余名业务干部参加学习。
  1982年4月,为提高城区文化馆干部的文艺理论水平,采取每周集中一天上课的形式,邀请吉林大学文学系讲师讲授《文学根源》等。共讲12个课时,参加听课有1920人次。同时,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业务人员深入到郊区、榆树、九台、农安、德惠、双阳等县(区),采取巡回讲课的形式,利用两个月的时间讲授了美术、创作知识、二人转音乐及舞蹈等专业知识。
  同年,举办长春市1982年文化(艺术)馆干部培训活动,进行业务汇报和业务考核。第一轮在各县(区)进行,参加汇报的有200多名文化馆、站干部,共汇报376个项目。经过选拔,集中于长春市进行第二轮汇报,参加汇报的67人,共有119个项目,其中美术作品54幅,论文24篇及表演项目等。经大会评选,对21名优秀者予以表彰。在此基础上,于1983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举办第二届文化(艺术)馆干部业务培训活动。在汇报考核业务成果中共演出11台文艺节目,创作书画作品11个和资料(论文)展览。培训学习采取展示业务成果的有效措施,有力地推动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人员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的积极性和自觉性。1986年后,各县(区)文化馆坚持每年对乡镇文化辅导干部进行一次以文化馆学、艺术概论,以及以戏剧、曲艺、舞蹈、音乐、美术、文学等为内容的业务培训,并对各乡镇文化辅导干部进行一次业务考核。
  对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重点是传授文化艺术知识,包括表演、导演、创作、美术、音乐、舞蹈等基础理论和创作实践。
  1953年10月13日至22日,利用业余时间,对业余美术组进行培训。
  1954年6月举办话剧表演导演训练班,学员150余人,训练班上讲授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表演体系和导演理论与技巧,为结合实践,还排演了喜剧《群猴》,公演10余场。
  1956年4月举办青年集体舞训练班,300余人参加。同时,还组织了厂矿相声爱好者和积极分子近50余人的学习班。4月7~9日,举办手风琴训练班,学员27人。
  1958年5月举办二人转学习班,学员共80余人。6月,分别举办了唢呐培训班、手风琴培训班。
  1959年2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与吉林省军区乐队联合举办铜管乐训练班。3月,举办二人转唱腔训练班,学员50多人。6月,深入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铁路分局、工人文化宫、驻长部队等单位举办歌曲创作训练班。8月,举办秧歌训练班,来自工厂、学校、街道共50名文艺骨干参加学习。同年还举办了拉场戏、东北大鼓、河南坠子、西河大鼓、相声、评剧唱腔等培训班。
  1960年7月举办手风琴学习班,学员50余人。11月,举办集体舞创编学习班。学习班上创编的《秧歌集体舞》、《少年邀请舞》、《快乐的童年》、《群众集体舞》等7个集体舞作品编入《集体舞选集》。
  1961年8~9月,举办歌曲创作知识讲座,共6次。同年,举办业余美术学习班,学期一年。
  1962年6月举办小提琴训练班,分初、中级两个组。同年9月举办舞蹈训练班。结业后组成长春市业余舞蹈队。
  1963年7月举办单弦学习班。
  1964年8月举办业余话剧表演训练班,学员60余人。10月举办革命故事创作表演训练班,有40人参加,历时20天,创作新故事10多篇。
  1972年举办创作学习班,学员来自全市各县(区)的业余作者20余人。在学习班中选择部分较好的作品进行排练演出。
  1973年5月举办手风琴学习班。同年11月23日至29日举办新秧歌学习班、唢呐学习班,各县(区)文化馆干部及有一定舞蹈基础与辅导能力的业余文艺骨干参加学习,学习《红灯秧歌》、《红绸秧歌》、《手绢秧歌》及为秧歌伴奏的新秧歌曲。
  1974年1月7~12日举办歌词创作学习班。同年,还举办舞蹈基本功学习班、手风琴学习班、小学音乐教师舞蹈学习班。
  1976年举办相声学习班和单弦学习班,结业后组织相声、单弦节目专场演出。
  1977年4月举办综合舞蹈学习班,传授朝鲜族舞蹈“扇子舞”等。8月,在德惠县举办长春地区声乐学习班,50余名学员经过20多天学习,初步掌握声乐基本知识,提高了演唱技巧和表演能力。同年,还先后举办了山东快书学习班、快板书学习班,每班学员各30名。
  1978年6月举办业余戏剧创作训练班,30名业余作者参加学习,创作出20多部戏剧文学剧本。7月28日至8月11日,举办中、小学音乐教师舞蹈学习班。参加者近百人,由舞蹈干部韩春梅传授新疆、藏族、朝鲜族、蒙古族、汉族等儿童舞组合。10月举办歌词创作辅导讲座,由作协吉林分会张藜主讲《谈歌词创作与形象思维》。同时,与市工人文化宫联合举办话剧表演训练班,传授表演理论与排练《柜台》、《约会》、《工会迎春》等3个小话剧,在汇报演出时得到近万名观众的好评。
  1979年2月26~27日主办音乐欣赏讲座,邀请东北师范大学艺术系副教授朱之谦讲授巴赫《德国组曲》、穆索尔斯基《图画展览会》等欣赏课。3月举行业余文艺骨干学习班,设乐队、声乐、舞蹈3个班,集中训练3个月,传授课程与基本功训练、排练乐曲、民间舞等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此基础上成立长春市业余舞蹈队,成员22人,排演了以东北秧歌为素材的舞蹈《快乐的节日》、《中越自卫反击战》等。同年,还举办了中学音乐教师音乐学习班、声乐高考补习班、键盘乐器伴奏学习班、工会美术骨干学习班、保育员舞蹈学习班等。
  1980年1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举办声乐高考补习班、键盘乐器伴奏学习班,共42个课时,30余名音乐骨干参加。同年,在南关区举行保育员舞蹈学习班。
  1981年3月26日举办轻音乐录音欣赏讲座。主要内容是歌剧选曲、中外抒情歌曲、各种舞曲、管弦乐小品、电子音乐等。7月举办快板书学习班,历时1个月,学员20人。8月举办话剧表演训练班,教学项目分台词、表演两部分。9月举办青年友谊舞学习班、少年儿童舞蹈学习班。
  1983年1月6日举办各区文娱骨干大秧歌学习班。5月24日举办舞蹈训练班,由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新兴幼儿园排练做汇报演出。9~11月举办工会业余美术干部学习班。
  1984年3月14日,举办为期半月的第一批幼儿教育人员、少年儿童舞蹈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有工厂、机关、学校、医院、街道和驻长部队幼儿园的教师98人。在培训班上编写了《幼儿舞蹈基本训练方法》,创作《小草帽》、《抽冰猴》、《谁的服务态度好》等一批少年儿童舞蹈节目。同年还举办青年舞蹈培训班,并举行4期长春地区青年集体舞比赛,参加人数达3000余人。
  二、辅导群众业余文艺骨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群众艺术(文化)馆、站随着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的扩展,始终将辅导工作做为重要任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对业余文艺组织进行辅导,以推动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的普及与提高。
  1950年5月,为了加强群众性文艺活动的领导,长春市成立了露天晚会筹委会,组织市文化馆业务干部深入到工厂、学校、机关等44个单位进行辅导,并于每周举办一次“露天晚会”。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发布《关于整顿加强文化馆、站工作的指示》,明确了文化馆、站的性质及其基本任务。为改变“关门办馆”的工作作风,长春市文化馆深入到“六五二”工厂建筑工地进行娱乐活动辅导,组织京剧、评剧、话剧、广播剧、电影、歌舞、曲艺等文艺晚会80余场,观众达10万多人次。并在全工区组建3支工人业余文工队,在业余辅导工作中起到了很大作用。《长春日报》以“工人自己的文工队活跃在工地上”为题,报道了对群众文化活动的辅导工作。1954年,根据文化部和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厂矿、工地、企业中文化艺术工作的指示》精神,长春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各文化馆(站)进一步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面向工人,面向生产”,为社会主义工业化服务上来,组织辅导干部深入工厂、街道、公私合营企业,开展辅导群众文化活动。一年内共辅导69个业余文艺团体,组织图书、影剧深入到41个工地服务,在“六五二”厂区工地建立图书室1个,图书流动站30个,并建立两个俱乐部和举办两期美术学习班。
  1955年2月,为加强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文化宣传工作,吉林省文化局在《关于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采取重点掌握与一般辅导相结合的办法,摸索在农村生产组织中开展文化活动的经验。在农村生产合作社中建立各种文化组织,试办农民俱乐部”。11月始,长春市文化局决定由市文化馆、各城区文化馆和市图书馆抽调12名干部组成农村工作组,隶属于长春市文化馆。其主要任务是深入市郊各乡、村辅导并指导组建农村俱乐部。12月底,长春市郊区等4个区44个乡建立73个农村俱乐部,两个电影放映队和107个读报组。
  1956年初,农业合作社运动掀起高潮,农村俱乐部得到深入发展。这一时期的农村文化工作,根据文化部关于“建立和发展以俱乐部为中心的农村文化网”的指示,长春市各艺术(文化)馆、站下派干部配合各级领导部门,开办俱乐部骨干培训班,并组织参观学习和汇演评比竞赛,建立起近200个俱乐部和业余剧团,开展板报、图书阅览、展览、幻灯、戏剧演出、歌咏比赛等活动。榆树县正义村俱乐部在县文化馆辅导下,开展了宣传时事的文艺活动和图书阅览等,培养出240多名活动骨干分子。双阳县全县建立农村俱乐部25个,与县文化馆联系的文艺骨干达350余人,发放各类演唱材料有0.1万多份(册)。农村群众文化组织的建立、普及,以及群众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形成了以俱乐部为中心的农村文化网。
  1956年6月,长春市文化局召开农村俱乐部积极分子表彰会,奖励长春市郊区44个乡镇积极分子120余人。会议决定,以后应坚持勤俭办社方针和业余自愿原则,量力而行,分期分批发展,力求实效,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农村俱乐部工作。1957年,吉林省文化局发布关于加强农村俱乐部工作的方针,要求加强领导,依靠群众,提高质量,稳步发展。市群众艺术馆在辅导工作中采取以“培养重点”为主,以解决业务人员少,辅导工作难以适应的矛盾。并着手组织辅导群众创作,向俱乐部和其他群众文化组织供应《演唱材料》,辅导群众美术活动,指导各俱乐部配合中心任务,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并全力以赴地传授戏剧、音乐、美术等基础知识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方式,采取重点培养,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法,为长春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奠定了基础。
  1958年“大跃进”时期,群众文化活动虽然有所加强,但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曾一度出现单纯追求轰轰烈烈和高速度、高指标的倾向。同年6月,中共吉林省委在文教工作会议上提出“大兴文化革命”的口号。9月,在农安县永安乡召开省群众文化工作大跃进现场会,提倡农村公社大办文化事业。从此,“大办文化”之风盛行。长春市群众艺术(文化)馆(站)为紧密配合“大跃进”、“人民公社”等中心任务,组织业务人员分期、分批地深入农村、工厂等基层,开展街头诗、画、黑板报活动,同年10月,长春市举行“十月的长春”文艺活动月,文艺活动指导委员会提出活动方案,全力调动一切文化宣传工具及全市人民群众,密切配合大炼钢铁、建立人民公社、反对美帝侵略等中心任务,开展群众性的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行动口号是:“写英雄,百万创作歌唱大跃进;颂东风,钢水奔流诗画遍春城”。同时,还提出“人人写诗,人人唱歌,人人画画”的口号。在各城区文化馆的组织下,各工厂、企业、机关、学校、街道、郊区农村普遍建立各种业余文艺创作小组和各种艺术表演活动组织,广泛开展民歌、壁画、歌咏、舞蹈、曲艺、戏剧、文学等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长春市郊区兴隆山公社社员王志贤的公社史《水流归大海》,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农安县巴吉垒公社的《巴吉垒诗选》1960年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九台县其塔木公社7名农民美术骨干组成农民画活动小组,传授技艺,部分业余作者应邀参加全国连环画座谈会。
  1962年,由于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群众艺术(文化)馆(站)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辅导工作纠正了脱离实际的浮夸风,业务人员深入到工厂、农村,边劳动边体验生活,边向群众学习边搞调查研究,围绕着党的中心任务开展辅导工作,有效的配合阶级教育、编“三史”、办展览,以及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等文艺演出活动。
  1964年,为推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落实吉林省文化局在榆树县召开的群众文化工作会议精神,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组成农村工作组,采取以点带面的辅导工作方法,深入到农村,进一步地摸索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经验。他们以农安县巴吉垒公社莫波大队为重点,开展新的辅导工作。1965年9月7日《长春日报》刊登了以“长春地区各县文化馆组成文化工作队送革命文化下乡”为题的报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文化辅导工作主要是围绕“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阶级斗争”的根本任务,组织“毛泽东思想战斗宣传队”,跳“忠字舞”,唱“语录歌”,和“普及学唱革命样板戏”等。并把推行“小靳庄经验”作为文化馆(站)辅导工作的基点。1970年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发出普及样板戏的“通知”,各群众艺术(文化)馆(站)又把普及与学演革命样板戏作为辅导工作重点。1974年市群众文化馆派文艺辅导组干部在九台县三家子大队举办“样板戏训练班”。同年,长春市郊区长春堡文艺队、乐山公社和第二十八中学文艺队等将《红灯记》移植为评剧。1975年,市群众文化馆去九台县三台公社辅导社员学唱样板戏。省、市为推广三台公社学唱样板戏的群众文化活动经验,多次召开现场会。同年5月23日,为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在体育馆和人民广场银行门前举办2.7万人参加的学唱样板戏和歌唱革命歌曲大会。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长春市群众文化事业获得新的发展。
  1977年和1978年,吉林省文化局在吉林市、长春市分别召开了文化工作会议,提出恢复发展文化馆(站)问题。长春市群众艺术馆(站)逐渐恢复后,各项辅导业务工作也逐渐开展起来。1978年市群众艺术馆深入市酿造厂辅导与排演的小话剧《下班后》,在市食品系统汇演中获奖。1979年又集中力量辅导了宽城区小话剧《谢施敬烟》、评剧《茶瓶计》;朝阳区独幕话剧《小楼风波》;二道河子区独幕话剧《重点在哪里》等,并举办交流演出30余场,观众达3万余人次。1980年,为了进一步加强群众性音乐活动的辅导工作,在长春市举办的《春城音乐会》期间,组织辅导了0.12万余人参加演出活动。1980~1982年,市群众艺术馆干部深入基层,举办戏剧观摩演出、话剧训练班、电视训练班、快板书学习班等12个辅导项目。
  1981年12月24日至1982年1月2日,全国农村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长春地区被评选为先进集体的有九台县文化馆,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有德惠县松花江公社文化站站长何文锌,榆树县主管文化工作的副县长李也平作为特邀代表出席了会议。1982年7月5日,吉林省文化局召开全省业余文艺创作积极分子大会,长春地区文化(艺术)馆、站的业务干部吉时哲、杜楠、侯占发、张宝绪、董大伟、李治中、王庭加、耿澍田、刘忠慰、姜衍忠、田永德、徐铭等受到表彰,获得业余创作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1983年3月,在开展第二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南关区文化馆辅导组织两支百人宣传队在区内繁华的街道上进行宣传与演出活动,还举办诗歌朗诵会和文艺演出活动。朝阳区文化馆辅导组织9场文艺演出活动,有10多所中、小学校参加,组织新歌传授站活动8次,深入街道教唱新歌。宽城区文化馆在群众中开展老年益寿日活动。二道河子区文化馆举办有200多人参加的故事讲演比赛。同年,长春市总工会召开文化宫、俱乐部竞赛总结表彰大会,长春铁路分局、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机车工厂、营城煤矿等15个单位的文化宫、俱乐部和35个活动组、113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一年中,市内各文化宫、俱乐部共举办了各种报告会、经验交流会600多次,放映幻灯片270场,刊出画廊画报190期4万多幅,演出文娱节目700多场,有500多万人次参加活动。同年4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召开全地区文化馆长例会,会议要求各馆(站)在开展辅导工作中要结合新形势下的新特点,探索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农村的“文化中心”、“家庭文化室”、“文化户”、“文化专业户”等陆续建立,是各地文化馆(站)采取正确引导和重点辅导的方法,扶植出现的新事物。德惠县文化馆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达家沟三家子五队办起由三户组织起来的农村俱乐部。为社员放电视、演电影、说书、演戏。县文化馆还协助借阅4百多册图书,宣传科技知识;看电视每人交5分钱,电影交1角钱,借阅图书交2分钱。3个月时间里放映电影30场、电视59次、说书10场、演戏3场。
  1984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民间艺人管理办公室和市艺术研究所共同组织、辅导民间艺人排练二人转、单出头、拉场戏等一台剧目,参加吉林省二人转剧目推广暨汇演大会。二人转《西厢》、《包公赔情》,单出头《闪光的生命》,拉场戏《换亲记》等剧目和演员全部获奖。
  1985年5月,由长春市、吉林市和延边自治州组成吉林省少年儿童艺术团赴北京演出,在14个节目中有7个是由长春市群众艺术馆文艺部副主任韩春梅辅导的。
  韩春梅,女,1978年调入市群众艺术馆做舞蹈辅导工作,后任副馆长。多年来,在辅导少年儿童舞蹈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她创作并导演的少年儿童舞蹈《小花猫照镜子》、《小雪花》、《抽冰猴》等,在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少儿民族歌舞、学校剧录相比赛中均获三等奖。她曾在全国少年儿童舞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长春市少年儿童舞蹈工作经验,得到文化部的重视。由于她的工作成果突出,多次被评为市文化系统的先进工作者,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女能人”,授予“长春市劳动模范”称号。
  1985年始,为使群众文化活动后继有人,市群众艺术馆将辅导工作重点侧重在对少年儿童的培养上,先后举办“小百灵”歌手比赛和“春芽文艺调演”,辅导、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吉林省少儿美术展览,并建立幼儿艺术学校,在学校放假期间举办少年儿童美术、舞蹈、音乐等学习班,建立了长春市小舞蹈家协会、小音乐家协会、小画家协会、小作家协会、小摄影家协会。
  1987年,榆树县文化馆根据在改革中农民走上富裕生活,追求较高层次的文化生活的需要,在全县组织了11个文艺社团,创作出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500多件。其中被省、市报刊发表了100多篇。除文学创作外,还成立了农民画协会。这一时期,各县、区在辅导、组织工作中都力求突出本地特色。朝阳区文化馆利用南湖公园的大型活动场地,每年“五•一”节都举办大型的游园活动。宽城区文化馆每年都举行大型的文艺汇演,形成自己的社区文化。长春市郊区文化馆根据本区地块分散的特点,每两年组织一次农民文艺汇演。德惠县文化馆组织的“德惠之夜”音乐会,独具特色,至1988年已举办5届。
  三、创办业余作者之家
  1957年5月11日在长春成立的业余作者之家,目的是将长春市广大业余作者团结在市文联周围,给他们以学习和交流创作经验的方便,发展和繁荣长春市的文学创作。成立时共有119名作者,大多数是从事小说、诗歌、散文创作,其中有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刘允章、赵鹏万、张忠祥、张永善、吴海春,东北师范大学的袁庆望、郭恩泽(郭大森)、曲瑞瑜、张少武,东北人民大学的李中申、刘淑明、杨凤翔(芦萍),长春电影制片厂的张天民,吉林日报社的万忆萱,吉林省教育厅的丁仁堂等。他们中的不少人后来都成了吉林省和长春市文学事业的骨干力量。
  
  第四节 理论研究
  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兴起于本世纪80年代初期。此项工作一经开始,便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既建立了相应的组织,也形成了一支队伍。而且通过开展活动,又取得了一些理论成果。
  一、学会 研究会
  长春市少年儿童艺术研究会1987年3月21日成立。任务是研究少年儿童艺术活动规律,总结推广经验,传递少年儿童艺术活动信息,开拓少年儿童的智力,培养文化艺术事业接班人。
  长春市群众文化学会。1988年1月26日成立。该学会是长春市群众文化工作者的学术性组织,也是长春市社会科学学会联合会的成员学会。它的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学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吉林省群众文化学会。1981年4月12日在长春成立吉林省文化馆学会,为全省群众文化工作者的群众性学术组织。首批会员有87名。由38名理事组成理事会,首任会长王也。制订了《吉林省文化馆学会章程》,并确定以《群众文化研究》作为学会会刊(与吉林省群众艺术馆合办)。1985年5月,根据全国群众文化学会成立筹备会议精神,决定改称为吉林省群众文化学会。
  二、研究成果
  1957年2月,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将二人转老艺人程喜发调入馆内。向业务人员传授技艺。馆内派专人负责记录了程喜发的二人转剧目100余出,整理二人转唱腔110首。还派舞蹈干部向民间艺人刘升诚学习东北大秧歌,在挖掘搜集的基础上,整理创作出新秧歌步法,4套秧歌组合和红绸秧歌等。
  1960年开始,双阳县文化馆对县内流传很久的民间剪纸艺术进行搜集整理,并对长岭公社的民间剪纸艺人进行辅导,得到提高和普及,使该县的民间剪纸艺术在吉林省内产生一定影响,多次在美展中获奖。
  1961年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音乐创编组赴农安、德惠、榆树、双阳、九台等县搜集与整理民间音乐。历时4个月,整理出近100首民间音乐和民间歌曲。
  1962年德惠县文化馆为落实开展“三下江南”革命传统教育号召,派人深入县内各村、屯,进行采访搜集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下江南,四保临江”在人民群众中流传的革命故事和传说。整理出《杏树花开》、《宝碗》等在民间流传的故事数篇,《长春日报》曾设专栏刊载。
  1972年以后,长春市郊区文化馆与鼓乐民间艺人合作,将23名新老鼓乐艺人组成社员迎宾乐队。以唢呐演奏为主的鼓乐,在市郊区流传时间长久,普及面很广。演奏形式有打通、唢呐独奏、重奏与合奏、还吹奏笙管、各种卡戏、中三件,表演二龙吐须、顶盘子、跨碗等杂耍绝技。与民间艺人合作过程中,把挖掘到的曲调与绝活进行整理,并在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下拍摄了形象资料录像。
  1980年以来,农安县文化馆组织人力挖掘、搜集整理民间故事作品200篇。并编辑《农安民间故事集》5集。其中被吉林省《民间故事》、上海《故事会》等刊物选载10余篇。《黄龙塔》、《望莺岩》、《石人的故事》等3篇,在吉林省获得奖励,被收集在吉林民间文学研究会编辑出版的《百花点将台》一书中,发行全国。
  1986年3月5日至6日,长春市群众艺术馆举办了长春地区群众文化学术研究讨论会。参加研讨会的有各县、区的代表18人,宣读并讨论了《谈农村文化馆职能的转变》等9篇论文。
  1988年1月27日,长春市群众文化学会与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共同编辑《群众文化论文集》。其中主要论文有:许长新《群众文化学的系统研究方法》、罗玉和《长春市社区文化建设的思考》、刘兰克《群众文化活动的主体意识》、董大伟《对文化馆事业发展的一点思索》、龙福民《文化馆应更名为文化艺术馆》、邓云堂《谈文化馆的改革》、于新民《浅析人们对文化馆辅导工作的心理差异》、陈显荣《试论文化馆的危机与生机》、刘志广、曹振江、王云生《谈农村文化馆职能的转变》、程俊《试论城市郊区文化的特征及指导意义》、曹广和《略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新特点》、李治中《从农民的追求和文化站的现状浅谈文化站建设》、杨修生《不要拆掉机器使零件——文化站长抓中心的争议》、刘国君《村级文化室的建设与利用》、刘彦生《浅谈农村文化户的建设工作》、王荣山《谈农村文化户的建设问题》、李文斌《关于群众文学社团兴起之我见》、张英芳《浅谈业余文学创作辅导》、张文华《农村业余表演团体巩固与发展问题浅探》、李向伟《浅谈群众文化事业中的经济观念》、吕艺辉《“以文补文”浅议》、农安县文化馆《大胆改革勇于整顿使我馆旧貌换新颜》等。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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