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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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75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队伍
分类号: J828
页数: 2
页码: 293-294
摘要: 本节概述了自清代至1988年长春市杂技队伍发展情况。
关键词: 文化事业 杂技 长春市

内容

双阳县飞飞杂技组成立后,一直是以宋振帮夫妻及其子女和亲属为主体;子女大部为兼职人员,半工半艺。长春市杂技团的前身——民营新都杂技魔术团和英杰杂技团,主要是以职业杂技世家出身的艺人及其子女和亲属组成,并采取以师带徒的方法,在夫妻、父子、兄弟、姊妹及其亲属之间传授技艺。1956年长春市杂技团成立时,长春市人民政府从文化系统抽调国家干部,充实杂技团的领导班子,建立了党团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不断充实和培养杂技艺术事业接班人,长春市文化局决定于1959年开始举办“以团带校”学员班,从学校和艺人子弟中招收青少年学员33名,学员班坚持“全面发展,因材施教,普遍培养,重点提高”的教学方针,和“就地取材、自力更生”的原则,从本团有经验的艺人中,选派张宝忠、张德岐、刘敬斋、王荣春、张爱庆、王雨田等担任基功教师,并设文化辅导员和政治辅导员。1961年学员班结业,使演员队伍得到充实。从60年代初开始,市文化局又相继从各艺术表演团体中选派新文艺工作者,从事杂技的舞台美术设计、服装设计和形体教师;乐队伴奏员亦相应地得到充实,并设乐队指挥和编曲人员。由于队伍成员结构的不断变化,综合艺术获得明显提高。“文化大革命”中,杂技队伍遭到严重破坏,双阳县飞飞杂技组被迫中止营业;长春市曲艺团魔术队被撤销;长春市杂技团一些有成就的演员和教师被打成“反动权威”;崭露头角的青年演员被打成“修正主义路线的黑尖子”而遭受批判。1969年9月,仅保留11人成立杂技研究小组,其余大部分下放农村插队落户,少数人离团改行。1970年为解决演出的急需,从中学生中招收7名学员,举办了第二期学员班,由牛桂山、李宝江担任教师。1971年由市内各小学校招收学员16名,举办第三期学员班,教师负责人张干臣、薛秀芝、牛桂山。1974年举办第四期学员班,学员主要来源于小学校和业余体校,素质较高。共22名,学制4年。教师组负责人薛秀芝、牛桂山。1978年举办第五期学员班,以吉林省艺术学校杂技班名义从小学校中招收8—12岁的小学生,共33名,学制5年,仍属“以团带校”性质。教学方针是:“普遍训练、重点培养,因材施教,一专多能”。因教师阵容整齐,基功扎实,成材率较高。1988年9月,与吉林省戏曲学校签订协议,联合举办第六期学员班,定向招收学员40名,学制5年,杂技科主任张波,副主任薛秀芝;专业教师均由有成就的演员担任。共开设杂技基功、节目功、音乐、语文、数学、品德等10门考试课,和美术讲座、英语常识、历史知识、力学常识、人体解剖常识等9门考察课。文化课和常识课教师由戏曲学校委派。
  到1988年年底,长春市杂技团已形成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队伍。全团149人,其中业务人员131人,被评为高级职称者16人,中级47人,初级34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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