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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节 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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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7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团体
分类号:
J828
页数:
3
页码:
272-274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清代至1988年长春市杂技表演团体发展情况,包括表演团体和协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团体
杂技
长春市
内容
清末至民国初年,流入的表演团体以马戏团居多。1921年至1925年,著名魔术家、亚细亚班班主韩敬文,率演员20余人,两次来长春献艺,演出“文明戏法,精采幻术”。《盛京时报》载:“本埠人民望其来者,实有大旱云霓之切,欲往观者,莫不有手舞足蹈之踊跃”。1927年长春的市场营业萧条冷落,为吸引游人,繁荣市面,一些商人特由吉林城(今吉林市)邀来俞秀峰马戏班,于新市场南隅演出,报载:“所演技艺为埠人素所罕见”。1931年8月,有“商民数人为提倡国术魔术起见,特由哈(哈尔滨)邀来专门国术魔术团”来长献艺,“在头道沟日本桥西岸,以席筑成剧场,内中布置与普通戏园相似”,每日演出两场,盛况空前。东北沦陷期间,相继来长春演出的有:“松旭斋(日本人)天华班”、“义盛曲马戏团”、“天永魔术团”、“乐天魔术团”、“连永歌舞魔术团”等。1942年伪“铁路总局”为宣传“爱路”,组成了“理化民魔术团”,在“新京”(长春)等地巡回演出。东北解放战争时期,在长春市仅见有“悟光歌舞魔术团劳军公演”的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3年始,成立了本地的专业杂技表演艺术团体。
一、表演团体
(一)双阳县飞飞杂技组
民间职业杂技表演艺术团体。1953年经双阳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批准,成立于双阳县双阳镇。初名双阳县曲艺协会杂技小组。1958年更名为双阳县宋飞飞杂技表演小组。1963年易名双阳县民间职业飞飞杂技组。1965年改称双阳县双阳镇杂技组。“文化大革命”中停止营业演出。1979年经双阳县文化局批准,恢复今名,继续进行营业性演出。组长宋振帮(艺名飞飞)。该团以宋振帮之妻及其子女等家庭成员为主,临时招聘青年学员和乐队,时而同外地职业杂技艺人搭班合演。最少时4人,最多时达38人。经济上自负盈亏,演出收入为杂技组集体所有。演职人员无固定工资,实行分红制。演出无固定场所,在县城多演出于茶社或简易席棚;赴省内外巡回演出因地制宜,或会议室、俱乐部、剧院,或于学校操场露天公演。1960年购置容纳800人的布围棚,拥有扩音与照明设备,经常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境内各市、县演出。1983年首次入关南下。常演节目有小戏法、大中型魔术、气功和《椅子顶》、《软功叼花》、《高空晃板》等40余个。
(二)长春市杂技团
国营专业杂技艺术表演团体。隶属于长春市文化局。其前身是北京的民营新都杂技魔术团和英杰杂技团。1955年春,新都杂技魔术团来长春演出,由长春市文化主管部门挽留,其后,又从北京接来英杰杂技团与之合并,组建长春市杂技团。1956年3月20日,经吉林省文化局(56)文艺字第11号文件正式批准为国营长春市杂技团。原新都杂技魔术团以《戏法》、《顶碗》等“文活”见长;原英杰杂技团以《举刀拉弓》、《小武术》等“武活”著称。合并后,文武兼备,阵容齐整。
建团初期,团址暂设长春市文化宫(今军人俱乐部)。中经三次搬迁。于1961年定居现址:长春市宽城区胜利大街36号。首任团长张英杰。1957年赵永栋为副团长。内设演出科、艺术室、办公室、乐队。1969年9月,大部分人员下放农村插队落户,团制随之解体,仅保留11人成立杂技研究小组,隶属于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工团。1970年9月改为杂技队。1972年4月恢复团制,团长董文。1978年张英杰任团长。全团149人,内设演员1队、演员2队、乐队、艺术室、舞台美术队、行政办公室、学员班。
建国后,努力贯彻执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文艺方针,在继承中国杂技艺术轻松、愉快、优美、健康等独特风格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中国北方杂技“勇猛、刚劲、健美”的艺术风格。共排练演出各种形式的节目130余个。其中,创编(含主要表演动作的创新)节目30余个,创编伴奏乐曲80余首。于省内外巡回演出5300余场。1959年始,先后赴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北美洲等15个国家和地区访问演出或营业演出,均获国际友人和外国观众的赞誉。本团创编的《大球高车踢碗》、《高空高低钢丝》,在国际性杂技比赛中,分别荣获金狮奖和金奖。
该团系全民所有制。1956年建团后,由市政府财政部门拨款,实行全额补贴(包括全部工资和排练制作费等所需费用)。1982年始,在剧团体制改革过程中,变全额补贴为差额补贴,政府按全团所需费用(含工资)的80%拨款,不足部分从演出收入中自行解决。1988年政府经济补贴43.7万元,业务收入24万元。总支出50.5万元,结余17.2万元。
(三)长春市曲艺团魔术队
自负盈亏专业魔术表演艺术团体。1963年成立,隶属于长春市曲艺团。共有演职员20余人。演出节目以大、中、小型魔术为主,兼有少数魔术剧,共40余个。经常演出场所在长江路曲艺社、四马路新民胡同百花曲艺社。以演出魔术专场为主,时而同曲艺节目联合组台演出。该队于1969年9月随曲艺团解体而解体。1978年曲艺团重新恢复后,间有魔术节目演出。1985年该团撤销。
二、协会
中国杂技艺术家协会吉林分会
杂技艺术界群众团体,1984年5月成立。会址在长春市自由大路25号。该会的宗旨是:开展杂技艺术理论研究,团结与组织杂技艺术工作者交流艺术经验,组织杂技艺术观摩评比,促进杂技艺术事业的发展。主席才梦绂,副主席张英杰、孙红丽,副秘书长郭文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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