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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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74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团体
分类号: J826
页数: 5
页码: 234-238
摘要: 本节记述了自二十年代至1988年长春市曲艺文化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团体 曲艺文化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及所辖各县(区)最早出现的曲艺演出团体,为两人或数人组成的演出小班、小组,在农村集镇、场院,城市庙会、闹市明地演出。两人小组为一名演员演唱,一名弦师伴奏;多人小班,往往是曲艺说唱艺人与戏法(包括后来的魔术)、杂耍等作联合演出。清代末年,由于大棚和茶社的建立,曲艺小组、小班进入其中演出,以两人小组为多,几个小组在大棚或茶社中分早、中、晚轮流演出。这种演出小组、小班,有的短期组成,有的长期合作。榆树县的东北大鼓艺人顾馨山和弦师王怀,自20年代就在一起演出,合作了长达40余年。二人不仅演出时配合默契,相得益彰,而且共同切磋技艺,丰富了东北大鼓唱腔,还一起授徒多人,可称得上最佳搭档。1931年8月,长春新民胡同牛家茶社从奉天(沈阳)“请来名坤角色演十样杂耍、双簧相声、时调大鼓”,就是由著名东北大鼓演员霍树棠等曲艺、杂耍艺人组成的小班。这种多人小班,也称“联穴”,一般为短期合作,有时在一地也长期组成,其人员可任意去留,随时搭入,结构比较松散。艺人团体出现更晚,民国时期农安县的“三皇会”,系该县书曲艺人的行会组织。据当时记载,有会员30多人,皆为盲人,说书兼算卦。东北沦陷期间,在隶属于伪满洲国国务院弘报处的“满洲演艺协会”中,设有统制曲艺艺人的分支机构。
  曲艺形成结构严整、健全的表演艺术团体,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7年和1958年先后建立的吉林省广播曲艺团和长春市曲艺团,从全国各地聘来众多演员,其中不少是各曲种的名家,如固桐晟、刘桐玺、任占奎、孙桐枝、王宝童、阚泽良、花莲宝、齐玉兰、王瑞兰、陈长祥、徐玉霞,以及著名弦师雷再生、卢宝元等。经常在长春各曲艺社和剧场、俱乐部以及电台演出。1950年在长春市戏曲改进会中有书曲艺人参加,并担任该会副会长。以后,在长春市和所辖各县也先后成立了“书曲协会”或“曲艺联谊会”等,是由长春市和各县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曲艺艺人自愿结合的群众团体,民主选举会长、副会长,统理曲艺艺人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艺术考核,并负责发放艺人演出证明和对困难艺人的生活救济等项。1958年11月,在长春建立了中国曲艺工作者协会吉林分会,后更名为中国曲艺家协会吉林分会。至80年代末,长春市及所辖五县有会员32人,固桐晟曾任副主席。长春市有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2人,理事1人,吉林分会理事5人,常务理事1人。
  一、演出团体
  (一)吉林省广播曲艺团
  1956年中共吉林省委批准由吉林人民广播电台负责筹备组建广播曲艺团,先后从天津、唐山、北京、济南、沈阳等地选调了王宝童、马敬伯、张文德、阚泽良、刘桐玺、姜美艳、张云霞、叶茂昌、周金铃、杜凤兰、崔金霞、、郭昌义、张金印、卢宝元、姚华文、杜元岭等演员、弦师。1957年10月正式建团,定名为吉林省广播曲艺团,隶属于吉林省广播事业管理局,由吉林人民广播电台代管。团长王充(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文艺部主任兼),下设相声队、演唱队。1958年后,又陆续调入王藏贵、刘季昌、郑小山、陈辉、段少贤、辛如意等青年演员。1960年12月,中央广播说唱团的陈德龄、蔡淑贞、王舒芝、杨秀芬、王咸贞、王瑞兰、张汉槎等调入。同年,民营北京新艺曲艺团的马忠翠、花莲宝、王云华、林桐等40人下放到吉林省,也并入吉林省广播曲艺团。合并后,团长仍由王充兼任。康绍尧、马忠翠、花莲宝、董永信、王宝童任副团长。
  1962年年末,吉林省广播曲艺团与吉林省广播民族乐团合并,改称吉林省广播演唱团。王充兼任团长,康绍尧任副团长。1964年再度更名为吉林省广播文工团,赵惠任团长,康绍尧任副团长。下设曲艺队、民乐队、艺术室、办公室。这时除演出曲艺外,还演出民族歌舞和话剧等。1966年8月,团内成立“文革”领导小组,刘季昌、王伯仁、王舒芝被选为正、副主任。12月“文革”领导小组解散。1968年9月,吉林省广播文工团脱离原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全体人员集中到吉林省革命委员会举办的吉林省及长春市文化系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进行“斗、批、改”。1969年9月,学习班结束,原吉林省广播文工团的成员除曲艺演员、伴奏员外,皆划归长春市,同长春市几个剧团的部分成员组成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工团。曲艺演员和伴奏员多数下乡插队或下工厂当工人,只保留由9人组成的曲艺改革小组,全部下放到吉林省“五七”干校,边劳动边进行曲艺改革。1970年年初,此小组并入吉林省歌舞团,为曲艺班。1971年,又转入吉林省吉剧团,为曲艺队。于1974年招收了学员10名。
  (二)长春市曲艺团
  1958年11月,长春市文化局派干部郑汕,将长春市曲艺联谊会的艺人和市内四海、公益、宝山(后改为山江)、百花、铁北、桃源等合作书曲茶社合并在一起,组建长春市曲艺团。于11月10日正式成立,为长春市文化局所属的集体所有制曲艺团体。团址设在新民胡同内的百花曲艺社楼上。团长固桐晟,政治指导员郑汕。由固桐晟、孙桐枝、陈长祥、王广宝、苏占恩、陈吉尧组成团务委员会。下设演员队、职工队和行政办公室。建团初期以演出长篇鼓书、评书为主,其后发展了相声、书曲短段,又吸收评弹和皮影。至1960年,组成评鼓队(在各茶社说长篇)、演出队(相声、书曲短段及魔术综合演出)、皮影队、评弹组。演职员最多达170人。1961年设艺术室,主任为孙桐枝。1962年增设魔术队。1963年解散皮影队和评弹组。1968年9月,全体人员参加省、市文化系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970年3月经学习班决定,解散长春市曲艺团,大部分人员按退职处理,被遣往农村落户,或自谋生路,或安排到城市区属街道工厂当工人。1978年,长春市文化局又责成专人筹备组建长春市曲艺团,先后从市内工厂调回部分演员、伴奏员,又从工厂企业选调一些演员、伴奏员,于1980年6月正式成立,为长春市文化局所属全民曲艺团体,编制30人。先后任团长的有王大力、王宪臣、李凤岐、李东兴、冯谢臣。演出节目有相声、单弦、西河大鼓、快板书和轻音乐、魔术等。1985年1月,再度被撤销,一部分业务骨干并入吉林省曲艺团,少数人员分配到长春话剧院、长春市杂技团和长春市群众艺术馆工作。
  (三)吉林省曲艺团
  1978年1月,吉林省文化局党组向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和吉林省编制委员会呈送《关于恢复被砍掉的一些省直文化单位和确定省直文化单位编制的请示报告》,其中,吉林省曲艺团定编60人。同年4月,吉林省编制委员会以“吉编字(1978)46号文件”通知吉林省文化局,同意恢复吉林省曲艺团,编制60人。6月23日,吉林省文化局以“吉文发(78)36号文件”通知各地(市、州):“经省委批准,省曲艺团已恢复活动,从即日起启用吉林省曲艺团印章,隶属于吉林省文化局,为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张乃修任团长,刘季昌任副团长。下设演出一队、二队和艺术室、行政科。在吉林省吉剧团曲艺队演员、学员基础上,陆续将插队和下放工厂的原吉林省广播文工团曲艺队的演员、伴奏员调回组成。1982年将演出一、二队合并为演出队。1985年后又吸收原长春市曲艺团的几名业务骨干。1986年吉林省戏曲学校曲艺科的22名学员毕业后,也调入曲艺团。团址在长春市自由大路7号。
  二、艺人团体
  (一)德惠县书曲协会
  1950年成立,主席孙喜才。负责对曲艺艺人的考核、登记工作,并经常组织艺人学习。1958年后,为组织艺人编写和演唱新书,集中全县艺人,先后推广了《野火春风斗古城》、《烈火金钢》、《焦裕禄》等。“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文化大革命”后重新恢复活动,对艺人进行业务考核并颁发演出执照。
  (二)长春市书曲协会
  1951年成立,先后担任会长的有王起涛、张青山、固桐晟。负责对长春市曲艺艺人的学习、演出管理和生活补助工作。解散了市内几个茶社中流动演出的“清唱组”。清唱组自伪满后期在长春出现,均系女艺人在茶社中清唱京剧唱段和流行歌曲,多有色情表演以及宿娼活动。解散后,通过文化主管部门为女艺人安排了适当工作。
  (三)双阳县曲艺协会
  成立于1952年12月16日。会址设在县文化馆,经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委员,并设专职秘书负责日常工作。1964年和1979年又两次重新选举。曾任主席、副主席的有金贵民、刘忠、王自启、李树东、曲政本、赵文等。协会包括书曲(东北大鼓、西河大鼓、评词)、鼓乐(卡戏、雅乐、鼓乐棚子)、二人转和杂技(戏法、杂耍、魔术)等。负责组织专业和民间艺人的学习,推行新曲目和艺人的管理工作。配合各时期中心工作,组织会员编演新书,观摩交流。推行了新书《智取珊瑚礁》、《何文进三进小陈庄》、《肖飞买药》等。80年代,会员自编的《白河鬼影》、《山妹回来了》、《武林风尘记》等均受到广大群众欢迎。并先后参加了1982年全国曲协在郑州召开的说新书座谈会和1983年吉林省说新书座谈会,进行汇报演出。协会还对书曲艺人进行业务考核,发放演出证明,组织拜师,和定期对生活困难的艺人补助。
  (四)长春市曲艺联谊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6年8月16日批准的文化部7月18日《关于加强对民间和私营文化事业、企业领导管理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请示报告》的精神,经长春市文化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于同年成立了长春市曲艺联谊会。该会是团结和教育曲艺艺人,举办福利互助的群众团体。经在长春的曲艺艺人推选,由固桐晟任会长。长春市文化局责成戏剧科科员姚军协助工作。会址设在新民胡同百花曲艺社内。
  (五)榆树县民间曲艺联合会
  1958年3月成立。主任张振才、副主任于宪涛。负责对曲艺艺人考核登记工作,组织艺人的艺术交流,印发宣传材料。还成立了曲艺业余学校,不定期培训民间艺人。
  (六)中国曲艺家协会吉林分会
  原名为中国曲艺工作者协会吉林分会。1958年11月10日,在吉林省文化局召开的全省曲艺工作会议闭幕时在长春建立。选举刘西林为主席,固桐晟、花莲宝、谷振铎为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1978年4月恢复活动,先后任主席、副主席的有马瑜、王充、崔寿峰、阚泽良、王博。
  (七)农安县民间艺人协会
  1962年在农安县教育局、文化馆联合举办的农安县第一届曲艺艺人训练班结束时成立。会长王志卿,副会长宋起、杨广洪。负责组织民间曲艺艺人政治、业务学习和业务考核与发放演出证工作。1962年曾推广了《烈火金钢》等新书。1973年举行书曲艺人学习班时,还评出了一、二、三级演员,对5名水平低者不发证,停止其演出活动。1975年和1979年又先后举办过两次学习班。至1985年农安县成立县文联,内设民间艺术工作者协会,有民主选举的理事,负责协会日常工作,该协会终止活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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