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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演出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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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74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演出
分类号:
J892.4
页数:
41
页码:
174-214
摘要:
本节介绍了清末至1988年流传长春市戏剧演出活动情况。
关键词:
演出
戏剧
长春市
内容
戏剧演出活动,可分作民俗性演出,茶园和剧场演出,上山、下乡、下厂矿巡回演出,义务与宣传演出,省际交流演出,汇演、调演、观摩、比赛演出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主要是民俗性的演出和茶园、剧场演出,其他方式的演出多半是在建国后,由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但此时仍是以坚持经常性的大剧场演出,建立剧场艺术为主。仅有二人转例外,不只演出方式灵活方便,城市乡村、室内室外均可上演。而且在农村使用大篷车式的流动舞台,形成了“万人围着二人转,二人演给万人看”的生动局面,并在城镇逐渐地兴建了很多小型剧场和茶社,以适应民间艺人的演出需要。另外,由于儿童话剧和课本剧的出现,演出走进中小学校课堂的情况也在发展。
一、民俗性演出
从清代末期开始,长春境内民俗性的演出活动名目繁多,如“酬神戏”、“庙会戏”、“开光戏”、“堂会戏”、“坐腔戏”、“大拜台”等。其中,“酬神戏”和“庙会戏”较为普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九日《盛京时报》上,就曾载有“长春四乡每有演戏酬神,耗资甚巨”的报道。1913年夏,德惠县公署传谕各区人民祷天祈雨,7日内偶然“得雨半犁”,翌日,乡民当即筹款演戏酬神。此类活动亦常受到官府的查禁。1925年4月,下九台镇大苇子沟祈雨酬神演戏,被当地警察局勒令停演,并将戏台拆毁。1926年7月至8月间,九台县第三区和三家屯拟祈雨酬神演戏,多次申请未被获准。但此类活动却禁而不止。1928年7月,农安县新华茶园在东门外龙王庙前,演出“求雨酬神戏”8天。1931年5月,长春头道沟的官商发起酬神庙会演戏3天。此俗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方止。
清末至民国年间,“酬神戏”与“庙会戏”大多结合进行。但每逢旧历四月初八、十八、二十八,各县必单独举办“庙会戏”,少则3日,多者半月,届时“红男绿女,拥挤非常”。清末,长春府还有请城隍“出巡听戏”之俗。春则清明,冬则十月一日,长春府知府必率阖城官长及兵丁等将城隍土偶抬至轿内,送往南关,名为“出巡”,是日晚,在城隍庙前高搭席棚,将城隍请出“听戏”,以增“出巡之盛”。宣统元年(1909年),“孟太守(知府)视此为迷信之一端,实应革去,以新民志,特与该城绅商协议,将此举作罢。”
二、茶园和剧场演出
长春最早出现的商业性演出场所是茶园。据文字记载,清光绪七年(1881年)在长春西四道街修建第一座茶园——祥乐茶园。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长春开为商埠。祥乐茶园经房东林德喜、林子祥重新修理,改名会仙茶园。之后,长春又相继修建顺成茶园、长乐茶园、天福茶园、全盛茶园、天仙茶园、群仙茶园、劝业茶园等。各茶园广接戏班及名角演出,但是时茶园演出受多种因素制约,时演时辍。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8月),长春各茶园皆歇业停演,同年12月会仙茶园从哈尔滨、奉天(沈阳)、天津等地邀接马云峰、十一红等男女名角十数人,营业方有好转。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3月),全盛茶园亦接来新角,演出呈一时之盛,致使会仙茶园又冷落萧条。
1911年辛亥革命后,茶园又有发展。在长春增加了燕春茶园、新市场落子园、爱国茶园。农安、榆树、九台等县也先后修建魁乐茶园、英复茶园、德光茶园。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夕,长春及各县共有茶园15座。随着茶园业的发展,竞争愈烈。遇有名班名角,各园主竞相邀聘,票价更迭提落,营业兴衰无常。
东北沦陷期间,日伪统治当局将新款式剧场输入长春。1934年傀儡溥仪称帝后,8月下令各市、县建筑纪念“御极大典”公会堂(附设影剧场)。1935年日本人在“新京”(长春)建筑有五层包厢、丝绒帷幕、五彩玻璃门窗的“丰乐剧场”(今春城剧场),供其观赏日本歌舞伎,初期不对中国人开放。1936年伪新京商会会长王荆山独资新建“国泰国民会馆”(后改称国泰电影院,今大众剧场),仿天津法租界内的舞台款式。1937年改建的“新京纪念公会堂”(后称文化大戏院,今艺术剧场),两侧有较宽的辅台,舞台设有人力推动的转台。1939年,富商展子祥营造“兴业场”,后改称“国都电影院”(今红星剧场)。新建的剧场一般皆容千人以上。因具有较新的舞台设备,各演出团体对化妆、服装及舞台装置从简陋、简单日趋讲究和规范。戏曲演出广泛运用画幕和机关布景;话剧采用写实布景与灯光结合,增强了艺术表现力,观众较茶园演出时大幅度增多,但1943年以后,因日本侵略者在太平洋战争中节节败退,城乡市场百业凋零,多数茶园相继倒闭,剧场亦逐渐萧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戏剧演出活动纳入市、县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工作计划。1951年10月3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文化处转发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剧场管理暂时条例(草案)》。条例中规定:“凡公营、公私合营及私营剧场,均应由省、市人民政府文教(文化)主管机关统一管理”、“凡政府经营之公营及公私合营剧场,均应在企业化之原则下,有计划的组织优良戏剧之演出。”从1955年开始,由省及长春市财政部门拨款,对建国前遗留下来的剧场和影剧院进行修葺、改建或扩建,并不断更新设备。同时,由市文化部门和有关工厂企业投资,又新建几座新型剧场。1957年,长春市人民政府投资2.5万元在原私营富海茶社旧址新建一座小剧场,专为二人转进入城市提供了固定的演出场所。到20世纪60年代,各县剧团皆拥有了附属或固定的营业演出场所。这一时期,经过改建、扩建的剧场均采用镜框式舞台,设有幕布、吊杆、灯光等演出设备,内部布局比较合理,声光条件大有改观,促进了戏剧综合艺术的渐趋完善。自50年代初,各国营剧团即配备了专职舞台美术人员,有布景设计、灯光、服装等业务分工。随着剧场条件的不断改善和人民群众对剧场艺术鉴赏水平的提高,至20世纪70年代末,多数剧院、团的舞美队伍又有较细的分工,设置了舞美设计、绘景、灯光、服装、道具、效果、化妆、装置、制景、制图和字幕员等专职人员。1980年前后,演出的话剧《吉鸿昌》、《再回头是百年人》,评剧《月难圆》、《密建游宫》、《契丹魂》,黄龙戏《无事生非》、《风雨菱花》,京剧《山菊•秀子》等综合艺术更有新意。
1988年长春市及各县(区、市)共有剧场、影剧院21座。一些学校、机关和工厂等企事业单位的对外开放俱乐部,也时有戏剧演出。
三、上山下乡下厂矿演出
清末与民国年间,在茶园、戏院之外流动演出或唱野台戏,俗称“跑梁外”,颇为盛行。戏班子村镇流动演出多由当地乡绅出面,集股摊钱,与戏班订立合同。戏台多为高竖长杆,中铺木板,上盖芦席,三面露空,正面向北开放。二人转流动演出场所更为宽泛,除唱野台戏外,还有唱棒槌营子(参场)、唱木排市(放木排集中地带)、唱金场、唱大烟市(鸦片)、唱客店、唱大车店(也叫“轮子窑”)、唱煤窑、唱子孙窑(在大户人家院子里唱)、唱屯场子(在屯子里唱)、唱船口(小码头)、唱网房子(渔民住处)、唱缸窑、唱江道(沿着松花江唱唱)、唱局市(赌局)、唱营房(兵营)、唱菸麻窝棚(晒菸叶、剥麻)、唱铁道线(沿铁道线、小车站唱唱)、唱道班(修路工人)、唱胡子堆(给土匪唱唱,也叫“唱胡子窝”)、抄街、上排子(沿街挨着买卖门市和摊床唱小唱,等于沿门乞讨)等,这是二人转旧时的主要演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春市人民政府坚持执行文艺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提倡并鼓励各剧团深入农村、工厂、矿山、部队,为农民、工人和人民解放军送戏上门。1953年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关于“各国营剧团同有关部门订立巡回演出的集体合同”的指示。1955年11月20日,吉林省文化局发布《吉林省剧团奖励暂行办法》。同年12月,吉林省文化局以(55)文艺字第48号文件向全省通报嘉奖为工农兵巡回演出作出突出贡献的德惠县评剧团,并奖给奖金0.15万元。自1956年始,上山下乡巡回演出活动实行统一规划,加强了组织领导。长春市文化局直属剧团1956年下厂、下乡和开设工农兵专场演出共1144场。其中,市京剧团演出285场,占全年场次的41%;市评剧团上山下乡演出场次占全年上演场次的46%。1957年,市属各剧团全年演出2634场,其中为工农兵巡回演出972场,约占全年演出场次的37%。1958年1月25日,吉林省文化局再次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剧团深入为工农兵巡回演出工作的指示》,规定省、市级剧团每年上山下乡演出场次数要占1/2以上;县级剧团不少于2/3。是年,长春市属各剧团共演出3351场,其中为工农兵巡回演出1517场,占全年演出场次的46.6%。
1963年8月,吉林省文化局制订下发《专业艺术团体上山下乡演出为农村服务的奖励办法》,于是年开始对先进单位逐年予以奖励。双阳县地处半山区,双阳县评剧团为减少农民负担,下乡演出由演员自己身背行李,肩挑道具,跋山涉水,自搭简易舞台,或以生产队的粪堆为舞台,选好戏演给农民。1964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五)至7月16日,历经本县10个公社、48个生产大队、204个生产队,共演出214场,观众达22万人次。其中,在田间地头为农民演出127场。被农民誉为“肩担剧团”。1965年,下乡演出203天,演出374场,占全年总演出场次的93%,在“吉林省戏剧表演团体上山下乡评比活动”中获二等奖。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剧团因剧目生产较少,难以满足工农兵群众的要求。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有计划地开展上山下乡演出活动又开始提到市、县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为有利于上山下乡演出,1978年德惠县评剧团首制露天流动舞台车,车载折叠式活动舞台,运转方便,较少受场地限制,深受农民欢迎。省文化局、省财政厅于德惠县召开两次现场会议,向全省推广。1980年始,省财政厅分期分批为县级各国营剧团拨发1万元至1.5万元专款购置流动舞台。长春市直属剧院、团也自行筹款制作巡回演出的流动车,使全市上山下乡巡回演出活动逐年深入。从1979年至1988年,长春话剧院、榆树县民间艺术团、农安县民间艺术团、双阳县评剧团、长春市评剧团、德惠县评剧团等在全省上山下乡巡回演出评比中均多次获一等奖。
1988年长春市及各县国营剧团共演出1699场,其中到农村演出744场。集体所有制的榆树县和农安县民间艺术团全年共演出494场,其中到农村演出342场。
四、义务与宣传慰问演出
(一)义务演出
义务性演出也称义演。清末至民国年间,义务演出大多是由社会慈善单位或军警部门主办,茶园或戏班演出所得戏资统交主办单位分发受灾地区或社会贫民。清宣统元年(1909年)七月,长春慈善会为“赈怀德淫雨灾”,令长春会仙茶园演义务戏两天。1913年12月,长春燕春茶园演义务戏两日,包厢40吊,池座5吊,所获戏资全部归庇寒所救济乞丐。1917年8月,长春军警稽查处令燕春茶园演义务戏两天,以“赈天津水灾”。
东北沦陷期间,此类演出活动仍在延续。1934年4月,“新京”日伪当局筹办“日本函馆赈灾委员会”,令“新京大戏院”艺人和票友联合演出义务戏两天纳捐。1939年10月,北京李少春剧团在“国泰影剧院”公演期间,演出两天义务戏,所得戏资除去剧团开支,全数充“国防献金”和救济贫民。1943年以后日本侵略者为挽救败局,强令组织的义务演出大多是为其发动侵略战争行径服务。如:1944年6月4日《康德新闻》以“献机必胜”的字样刊载广告,由伪“康德新闻社”主办,伪“满洲演艺协会”为后援,强令新民戏院举办“义务演剧大会”两日。
1948年10月长春解放后,义务性演出大多是由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所获戏资用于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或救济贫民,或支援前线。1949年2月,长春新民、新华、胜利3个戏院举办3天义务演出,共筹款0.62万元,建立艺人图书馆,并对外开放阅览。1950年1月10日,长春市教育局社教科和影剧院、书曲同业公会为了救济本市的贫民在新民戏院、胜利电影院(今春城剧场)再次举行义演。同年4月26日,长春各戏院同时举行募捐大公演,捐助上海的失业工人。1951年10月,长春市文工团为支援抗美援朝战争,捐献飞机大炮,在长春演出10场歌剧《董存瑞》,所得戏资3000万元(东北币),统交长春市抗美援朝捐献办公室。
1952年以后,此类演出活动大多与宣传慰问性演出活动相结合,单独的义务性演出渐少。
(二)宣传慰问演出
宣传慰问演出活动都不计戏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较大规模的慰问演出活动均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直接为配合保卫祖国边疆、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服务。1953年3月27日,长春市文工团受东北区行政委员会文化局的委派,由34名演职人员参加中国人民赴朝慰问文艺工作团第二团(东北分团),编为第二演出队。队长王兆一,副队长王异。演出队担负对志愿军“西海指”所属四零部、五零部,以及五分部和驻守在前沿岛屿部队的慰问任务。历时132天,演出140余场。8月11日回到沈阳。
1958年党中央发出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的号召。根据中共吉林省省委的指示,由吉林省文化局具体组织,成立“吉林省钢铁前线文艺慰问团”。长春市话剧团、京剧团、评剧团、河北梆子剧团,以及双阳、农安等县评剧团组成第一分团,于1958年12月12日至1959年1月3日,赴通化钢铁基地慰问演出。
1959年1月,长春市评剧团参加东北三省福建前线慰问团吉林分团,赴福建前线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分团团长刘西林,副团长董文。主演王曼苓、张晓雯等。历时两个月,演出216场。这一时期,各专业戏剧团体逢年过节为当地驻军或工矿企业自行组织的慰问演出,或为某种会议免费招待演出,已形成惯例。、1962年2月28日,吉林省文化局以(62)文艺字第7号文件,下发《关于表演艺术团体慰问招待演出的暂行规定》,指出:为了 “加强剧团的经济核算,增加收入,减少国家开支”、“要严格控制专业表演艺术团体作免费慰问、招待演出。如必须组织剧团进行免费慰问、招待演出,应由主办单位负担剧团演出人员的工资、旅差及演出所需费用,并须经正式呈报审批手续。”自此,各剧团自行组织的免费慰问或招待演出活动渐少。1983年始,长春市文化局决定,把对工农兵的宣传慰问演出活动同演职人员深入工农兵生活相结合。1964年1月至1965年10月,市文化局从市话剧院、市京剧团、市评剧团等单位抽调130余人,先后组成4期文艺宣传队,分赴榆树、德惠、长春市郊区等公社和生产队,以及市内工厂,在深入生活期间,就地取材,创编戏剧作品,并随地向群众举办宣传慰问演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化大革命”中,于1969年开始,宣传慰问演出活动剧增。市及各县、区,每逢成立“革命委员会”、“工人代表会”、“农民代表会”等,所在剧团皆应邀举办慰问演出;每当发表毛泽东“最新指示”或召开重要会议,剧团亦照例演出,配合宣传。这一时期,对驻军部队的慰问演出也逐渐增多。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大规模的宣传慰问活动已基本停止,但各剧团对与其有联系的部队、工厂或农村仍自行组织一些小范围的慰问演出活动,依然存在。
五、省际交流演出
为促进艺术交流,扩大剧目影响,增加经济收入,1954年至1987年间,长春市部分剧院、团赴外省演出,共经18个大、中城市,演出剧目50余出。
外省来长演出,历史较久,剧团较多,从1919年开始有河北梆子、评剧、京剧、汉剧、话剧、桂剧、吕剧、豫剧、越剧、秦腔、歌剧、滇剧、蒲剧、曲剧、赣剧、蒲仙剧、河北老调、山东柳子、采茶戏、黄梅戏、眉户戏、龙江戏、昆曲、楚剧、越调、婺剧、川剧等剧种。六、汇演 调演 观摩 比赛
1941年10月25至31日,伪“满洲剧团协会”在“新京”(长春)及东北各大城市举办所谓“启蒙大众艺术”、“国民演剧周”。全东北共18个话剧团体参加。“大同剧团”演出的话剧《父归》获伪国务院弘报处赠予的奖状和纪念品。
1941年12月1日至12日,伪“满洲剧团协会”举办“全满放送话剧比赛大会”。全东北共11个剧团参加。“新京”现代话剧团演出放送(广播)剧《地下室中》(季风编剧)获伪币50元奖金。
1942年8月16日至27日,伪“电电广播总局”举办“全满广播话剧竞赛会”。“新京”文艺话剧团演出的《大地的呼唤》(成弦编剧、田原导演)、“满映剧研究会”演出的《嫁女》(戈禾编剧、李映导演)等“新京”广播话剧团演出获得奖励。
1944年11月,为“推进剧运待新声”,再次举办“全满放送话剧竞赛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50年代至1988年,共参加全国戏剧汇演、观摩、比赛活动10次;参加东北区和东北三省戏剧汇演、观摩演出活动3次;参加吉林省举办的戏剧汇(调)演、观摩活动31次;长春市文化局等举办的长春市戏剧观摩、汇演、比赛演出活动9次。
(一)参加全国汇演、观摩、比赛
1953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在北京举办全国第一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演大会。榆树县二人转艺人谷振铎、杨福生演出二人转《西厢》。
1956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在北京举办第一届全国话剧观摩演出会,长春市话剧团演出独幕话剧《关不住》获演出一等奖;作者赵羽翔获创作二等奖;王常俭获导演奖;李树谷、孙和庭获表演三等奖。
1960年7月,长春市京剧团创作并首演的现代京剧剧目《汽车城》,赴北京演出受到好评。
1964年6月5日至7月31日,文化部在北京举办全国京剧现代戏观摩演出会。长春市京剧团演出现代京剧《五把钥匙》。
1975年4月,国务院文化组在北京举办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文艺调演。长春市评剧团演出评剧《杜鹃山》第三、五、八场。此剧主旋律乐谱于1976年7月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1979年12月,文化部在北京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献礼演出。长春话剧院演出大型话剧《吉鸿昌》、《救救她》。《吉鸿昌》获演出一等奖,作者范政获剧本创作二等奖。《救救她》获演出二等奖,作者赵国庆获剧本创作一等奖。
1981年7月,文化部在北京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60周年暨全国戏曲现代戏观摩演出。双阳县评剧团演出现代评剧《月难圆》,作者张福先、张惠文获“农村题材优秀剧作奖”。
1982年8月,文化部在长春举办全国儿童剧观摩演出(北方片)。长春话剧院演出大型话剧《闪光的心》获演出奖。作者魏峥、贾淑云、罗满获创作奖。
1986年4月,文化部在北京举办“全国评剧荟萃演唱会”。长春市评剧团演员王曼苓、郑桂芳、周连生、刘立明、赵丹红参加演出。
1986年5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唐山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全国评剧中、青年演员广播大奖赛”。长春市评剧团演员周连生获男声组第一名,郑桂芳获荣誉奖。
1987年11月,长春评剧院赴河南省郑州市演出《美神》、《花打朝》路过北京时,在中南海礼堂演出。
1988年12月,文化部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戏剧节。长春评剧院演出新编古装戏《契丹魂》获优秀演出奖。
(二)参加东北区和东北三省举办的戏剧观摩演出
1953年7月26日至8月3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文化局在沈阳举办东北区戏剧、音乐、舞蹈观摩演出会。长春市评剧团演出现代评剧《女教师》、整理传统戏《小姑贤》;长春市京剧团演出京剧传统戏《张羽煮海》。《女教师》获作品奖、集体表演奖,张桂霞获优秀表演奖,于德江获表演奖,郑锡伍获荣誉奖。《小姑贤》演员筱王金香、刘奎英获表演奖。《张羽煮海》演员穆燕燕、李春芳获表演奖。
1965年5月20日至6月22日,在沈阳举办的东北区京剧现代戏观摩演出会上,长春市京剧团演出京剧《一路平安》。
1984年9月1日至10日,由吉林省文化厅、中国戏剧家协会吉林分会、长春市文化局在长春联合主办“东北三省第一届话剧观摩演出”。长春话剧院演出二幕七场话剧《昨天、今天和明天》、多场次话剧《再回头是百年人》。
(三)参加吉林省举办的戏剧汇演、调演、观摩、比赛
1950年7月,吉林省文联在吉林市举办吉林省第一届文艺竞赛大会。长春市文工团演出的歌剧《咱们工人有力量》获一等奖。榆树师范业余剧团和长春制烟厂业余剧团分别演出的歌剧《新农具》、《动手动脑》获一、二等奖。
1952年10月,吉林省文联在吉林市举办吉林省第二届文艺会演大会。榆树县艺人宣传队演出的小歌剧《走互助合作道路》获三等奖,长春市评剧团演出的评剧《结婚》受大会表扬。
1953年9月20日至30日,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文联在吉林市联合举办吉林省第一届民间艺术会演大会。榆树县民间艺人王云鹏、杨福生演出二人转《杨八姐游春》,谷振铎、杨福生演出二人转《西厢》。王云鹏、杨福生、谷振铎被授予优秀民间艺人奖。
1954年6月15日至9月14日,吉林省文化局举办吉林省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大会采取巡回观摩的方式。长春市评剧团演出评剧《卓文君》、《白蛇传》受到奖励。
1957年7月11日至30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第二届戏曲观摩演出会。长春市评剧团演出评剧《王定保借当》、《碧玉簪》、《刘伶醉酒》、《江风记》、《杜十娘》;长春市京剧团演出《火焰山》、《擂鼓战金山》;长春市河北梆子剧团演出《珊瑚》、《断桥》;榆树县评剧团演出《貂蝉》、《一绺麻》;农安县评剧团演出《辕门斩子》、《仲秋之夜》。大会内部观摩了河北梆子《大劈棺》。
1958年12月1日至20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表现现代生活节目汇演大会。长春市参加演出的剧目有:京剧《曙光照耀着汽车城》,评剧《人民勤务员》,河北梆子《姑娘心腹事》,拉场戏《表兄弟》,春歌戏《绣天堂》,二人转《铁路卫星上天》、《一定要解放台湾》、《一台花轮车》、《天神入公社》、《一件棉袄》、《人民公社就是好》,单出头《我的女婿》。
1959年6月13日至7月3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优秀剧目观摩演出会。长春市京剧团演出《汽车城》,长春市评剧团演出《密建游宫》,榆树县地方戏队演出单出头《我的女婿》、二人转《县长和小刘》。
1962年10月3日至9日,吉林省文化局、长春市文化局、中国戏剧家协会吉林分会、吉林省文联在长春市联合举办“长春喜剧周会”。长春话剧院演出《抓壮丁》,长春市评剧团演出《借女吊孝》、《打豆腐》、《赶会》。长春市京剧演员李秋波、评剧演员刘立明与省吉剧团演员王青霞等联合演出《打面缸》。
1964年4月20日至5月9日,省文化局、省文联、省剧协和长春市文化局、长春市文联在长春市联合举办“在长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现代剧目观摩演出会”。长春市京剧团演出《五把钥匙》,长春市评剧团演出《小乡的春天》,长春话剧院演出《生龙活虎》、《小足球队》,长影演员剧团演出《连心锁》,长春市第一期文艺宣传队演出小话剧《一把鞭子》。
1964年12月17日至26日,吉林省文化局在双辽县举办吉林省二人转剧目交流会。榆树县于宪涛创作的表演唱《全家红》在全省推广。
1965年3月20日至30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京剧现代戏汇演。长春市京剧团演出大型京剧《锤炼》、小型京剧《一路平安》。
1971年6月29日至7月29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50周年文艺汇演大会,长春市评剧队演出《沙家浜》,市歌舞团话剧队演出话剧《解放颂》。
1972年5月23日至6月6日,吉林省革命委员会在长春市举办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调演大会。德惠县评剧团演出小评剧《金锁头》,农安县评剧团演出农安戏《一窝猪羔》。
1974年9月至12月,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分两轮举办吉林省文艺调演大会。长春市参加演出的剧目有:评剧《三分工》、《苹果树下》,农安戏《一窝猪羔》,京剧《松江渡口》、《杜鹃山》(选场)。
1976年5月,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农业学大寨专题文艺调演”。长春市参加演出的节目有:话剧《冲锋》,评剧《三江风雷》,农安戏《春梅》,双阳县评剧团演出的小评剧《三分工》,九台县评剧团演出的小评剧《一炉铁水》。
1977年5月,吉林省革命委员会与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在长春市联合举办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5周年文艺演出大会。长春市评剧团演出评剧《蝶恋花》(选段)、《金沙江畔》。
1978年9月10日至29日,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文联在长春市联合举办吉林省文艺汇演大会。长春市参加演出的剧目有:长春话剧院的大型话剧《吉鸿昌》、《坚实的土地》,独幕话剧《春分头一天》、《父子恨》、《惊蜇时节》,长春市郊区文工团的拉场戏《傻二嫂》。《吉鸿昌》获演出奖、创作奖,王常俭获导演奖,向森、乔尚志获舞台美术设计奖。《坚实的土地》获演出奖、创作奖、导演奖。《春分头一天》、《父子恨》获演出奖、创作奖、导演奖。《惊蜇时节》获演出奖。演员甘雨洲、朱德喜、史宪富、田吉海、鲁成刚、景风、关符新、郑坤范、王莹珠、刘淑贞、刘丁晨、吴桂林、王德顺、王彦清、李莉、韩淑芳、关音光、雷霆等18人获个人表演奖。
1979年9月27日至10月30日,吉林省文化局、吉林省文联在长春市举办庆祝建国30周年献礼演出。长春市参加演出的剧目有:长春话剧院的大型话剧《救救她》、《沧海横流》、《她从那儿来》,长春市评剧团的评剧《杜十娘》。
1980年9月5日至30日,吉林省文化局在长春市举办1980年全省戏曲汇演。长春市参加演出的剧目有:双阳县评剧团的现代评剧《月难圆》,长春市郊区吉剧团的神话吉剧《人参鸟》。《月难圆》获综合演出一等奖、剧本创作二等奖(一等奖空缺)、导演二等奖、唱腔设计韩东华获编曲二等奖、乐队获伴奏二等奖。《人参鸟》作者崔北桥获创作三等奖,王晓兵获舞美设计三等奖。双阳县评剧团演员贾玉兰获表演一等奖,刘子双、刘凤英、王淑春获表演二等奖,柴晓莉、孙广田获表演三等奖。长春市郊区吉剧团演员韩淑芳、张亚伦、霍连庆获表演三等奖。
1981年6月15日至7月13日,吉林人民广播电台、省文化局、中国曲艺家协会吉林分会联合举办“歌唱社会主义新人新风二人转广播评比”。长春市参赛的剧(节)目有:榆树县民间艺术团的二人转《姑娘的心愿》、《喜相逢》,民歌《县长下乡到咱家》、《唱唱咱们新农村》和长春市艺术研究所白万程创作的二人转《俩科长》(省民间艺术团演出)。《姑娘的心愿》被评为优秀节目,获优秀作品奖、优秀伴奏奖。演员苏文芳、陈殿栋获优秀演唱奖。《喜相逢》编曲孟宪峰获优秀编曲奖,演员王捍东获优秀演唱奖。《县长下乡到咱家》作者丛树德获民歌作词奖。《唱唱咱们新农村》编曲牟民芳获民歌优秀作曲奖。《俩科长》被评为优秀节目,编剧白万程获优秀作品奖,韩子平、郑淑云获优秀演唱奖。
1981年12月至1982年2月,吉林省文化局举办吉林省创作剧(节)目观摩评奖。长春市参赛的剧目有:黄龙戏《无事生非》、《连心湖》,德惠县评剧团演出的现代评剧《杏花岭的喜事》,榆树县评剧团演出的现代评剧《时代的考卷》,农安县地方戏队演出的拉场戏《谁像她》、二人转《车走向阳岭》、《马寡妇开店》,德惠县地方戏队演出的拉场戏《一家人》、二人转《穆柯寨》,榆树县地方戏队演出的拉场戏《劁猪记》等。《无事生非》获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杏花岭的喜事》、《时代的考卷》获创作二等奖、演出二等奖。《连心湖》获演出二等奖。《谁像她》获创作一等奖,演出二等奖。《车走向阳岭》、《马寡妇开店》获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穆柯寨》获创作二等奖、演出二等奖。《一家人》获创作、演出三等奖。
1982年3月20日至4月30日,吉林省文化局举办吉林省戏曲、歌舞团体青年演员汇报演出。长春市京剧演员邢美珠、张继波,评剧演员郑桂芳、周连生获一等奖。郑桂芳、邢美珠获“优秀青年演员”称号。京剧演员周昱敏、姜立地、宋锁成、贾喜麟、刘斌,评剧演员赵丹红获二等奖。京剧演员李虎岭等10人、评剧演员陈丽妹等5人获三等奖。
1982年6月1日至30日,吉林省文化局举办吉林省儿童剧调演。长春话剧院演出的《闪光的心》获综合演出一等奖,剧本创作二等奖。
1982年12月9日至1983年1月24日,吉林省文化厅举办吉林省第二次创作剧目观摩评奖。长春话剧院演出的话剧《少帅传奇》、《高梁红了》获剧本创作一等奖,综合演出二等奖。双阳县评剧团演出的《雁落滩》获剧本创作一等奖,综合演出二等奖。长春市评剧团演出的《红杏出墙》获剧本创作二等奖,综合演出二等奖。《公主与奴隶》获剧作三等奖,综合演出二等奖。农安县地方戏队演出的拉场戏《二合适送豆》获创作、演出二等奖。
1983年4月5日至16日,吉林省文化厅在梨树县举办吉林省首届二人转汇演。九台县地方戏队演出的单出头《荣美兰学刀》获创作一等奖、导演二等奖、编曲二等奖、舞台美术三等奖、乐队伴奏三等奖。榆树县地方戏队演出的二人转《离娘恨》(作者于宪涛)获创作二等奖,编曲二等奖、导演、舞台美术、乐队伴奏三等奖,演员苏文芳、陈殿栋获表演一等奖。拉场戏《真假媳妇》(编剧刘绘新)获创作二等奖。拉场戏《二进场院》、坐唱《黄牛沟》获创作三等奖。
1983年5月12日至20日,吉林省文化厅在长春市举办吉林省第一届吉剧汇演大会,长春市郊区吉剧团演出的《柜中缘》(白万程改编)获创作二等奖,《冯三作证》获创作三等奖。
1984年5月11日至5月23日,吉林省文化厅在白城市举办二人转新剧目观摩评奖暨推广会、乡镇小剧团二人转汇演。九台县地方戏队演出的拉场戏《窦大娘私访》(作者赵准)获剧本创作二等奖,综合演出二等奖。长春市民间艺人演出团演出的拉场戏《换亲记》,获剧本创作一等奖、综合演出一等奖。二人转《西厢》、《包公赔情》获综合演出一等奖。《闪光的生命》获综合演出二等奖。演员李光、高晓霞、董小艳、解艳丽获个人表演一等奖,赵小楼、易庆昌、郑小华获表演二等奖。
1984年6月15日至8月6日,吉林省文化厅举办吉林省第三次创作剧目观摩评奖。长春话剧院演出的话剧《再回头是百年人》获剧本创作一等奖、演出一等奖。《昨天、今天和明天》获剧作一等奖、演出二等奖。《请与我同行》获创作、演出二等奖。黄龙戏《风雨菱花》获创作、演出二等奖。
1985年12月至1986年3月,吉林省文化厅举办吉林省第四次创作剧目观摩评奖。长春话剧院演出的《田野又是青纱帐》,获剧本创作一等奖、综合演出二等奖。
1986年3月29日至5月6日,吉林省文化厅举办全省青年演员评比演出。长春市评剧团演员赵丹红获表演一等奖,李德林获戏曲伴奏一等奖。京剧演员张继波等11人获二等奖,王书丽等33人获三等奖。
1987年1月,吉林省文化厅举办1986年全省二人转新剧目评比演出。榆树县民间艺术团演出的拉场戏《摔西瓜》获创作一等奖、综合演出一等奖。农安县民间艺术团演出的拉场戏《争凤凰》获创作、演出二等奖。榆树、德惠、九台演出的二人戏《钱家店》、二人转《偷瓜招亲》、拉场戏《卖驴》获创作、演出三等奖。
(四)长春市文化局等单位举办的长春市戏剧汇演、观摩、比赛
1965年10月7月至23日,长春市文化局、长春市文联在长春举办长春地区戏剧观摩演出会。10个专业剧团演出10台、52个剧(节)目。
1971年5月31日至6月16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主办“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50周年文艺调讲、调演大会”。全市9个专业文工团(队)、3个业余宣传队,演出12台节目。
1972年5月3日至19日,为纪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30周年,长春市文化局举办长春市专业文艺团体调演大会。由50人组成的调演代表团到5个县观看演出,共调演50多个剧(节)目。
1974年5月22日至6月3日,长春市文化局、市教育局联合举办“长春市工农兵暨专业文艺团体学演革命样板戏和部分创作节目会演大会”。长春市评剧团、京剧团演出了“样板戏”选场。
1975年10月,长春市文化局举办“农业学大寨文艺演出大会”。4个专业剧团和5个业余文艺宣传队共演出19个剧(节)目。
1977年12月9日,长春市文化局举办专业剧团文艺汇演。市、县9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12台剧(节)目。
1980年11月19日至12月8日,长春市文化局召开艺术教育会议,同时举行市直属剧团中、青年演员汇报演出。共演出8台剧目。18人获表演一等奖,18人获二等奖,23人获三等奖。
1981年6月19日至10月,长春市文化局、长春市文联举办长春戏剧百花会。11个剧团共演出18台剧(节)目。话剧《孙中山》、评剧《月难圆》等7个剧目获综合演出奖。8个剧目获创作一等奖。罗满、金玉霞、尹玉山获导演一等奖。闾佐夫等28名演员获表演一等奖。评剧《月难圆》舞美设计姚鸿斌、王铁良,评剧《时代的考卷》舞美设计韩秀中,京剧《山菊•秀子》舞美设计刘志起,获舞美设计一等奖。评剧《公主与奴隶》音乐设计史林获音乐、唱腔设计一等奖。话剧《孙中山》人物造型设计乔尚志等20人获舞美单项奖。
1984年1月28日至4月,长春市文化局、长春市文联举办第二届长春戏剧百花会。13个剧团共演出18个大型剧目、5台二人转。黄龙戏《风雨菱花》等5个剧目获演出一等奖,导演吕贵获导演一等奖。汪凤岐、吴振荣、姚鸿斌获舞美设计一等奖。乔尚志获人物造型设计一等奖。向森获灯光设计一等奖。柴升国获技术设计一等奖。演员王曼苓、郑桂芳、郑坤范、于丹、赵丹红、周连生、周昱敏、张继波、柴晓莉、马中芹等10人获“中青年优秀演员”称号。
附注
①(注:①引目1909年2月19日《盛京时报》。) ①(注:①艺人把“唱”字放在前面,是一种习惯的说法,即在那里演唱(二人转)的意思。)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文化艺术志》
出版者:长春出版社
本志上下年限为1881至1988年,从机构、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群众文化等方面记述了长春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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