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4709 |
颗粒名称: | 长春市土地管理暂行办法 |
其他题名: | (1966年5月16日公布施行) |
分类号: | D922.3 |
页数: | 4 |
页码: | 449-452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长春市土地管理暂行办法情况包括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建设和城市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和合理利用,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本市的国有、集体所有(包括公社所有)、私有和代管的土地,均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等。 |
关键词: | 长春市 土地管理 暂行办法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