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4699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 |
分类号: | F293.2 |
页数: | 8 |
页码: | 403-410 |
摘要: | 本节记述的是长春市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管理机构情况包括市房地产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公产处、市民政局、市公产管理处、市房地产管理处、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农业局、市蔬菜副食局、市农业区划办公室、市土地管理局等。 |
关键词: | 长春市 新中国成立 土地管理机构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