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9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
分类号: F293.2
页数: 1
页码: 403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1945年12月,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成立。根据吉林省政府指令,成立长春市地政局,设地籍科、地价科和测量队,负责推行土地政策,查定地价和城市地籍测量等工作。此外,还成立土地登记处,处长由市长兼,地政局局长任副处长,下设登记科和审查科,负责土地权利清理和土地总登记工作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解放时期 土地管理机构

内容

1945年12月,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成立。根据吉林省政府指令,成立长春市地政局,设地籍科、地价科和测量队,负责推行土地政策,查定地价和城市地籍测量等工作。此外,还成立土地登记处,处长由市长兼,地政局局长任副处长,下设登记科和审查科,负责土地权利清理和土地总登记工作。
  各县的土地管理机构,是在县政府民政科内设地政股,管理土地行政工作,在财务科内设田赋股,负责征收田赋。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