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4681 |
颗粒名称: | 一、收回违章用地 |
分类号: | D922.31 |
页数: | 1 |
页码: | 359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长春市在城区,50年代到1989年在清查非农业用地中发现,吉林省商检局等7个单位,多请少用土地16515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0.34%,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检查决定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用地单位。同年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处,又收回1987年拨给驻军某部临时用耕地8.5公顷,分别划拨给市二轻建筑公司和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使用情况。 |
关键词: | 收回 违章 农业用地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