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清理国家干部建房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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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77
颗粒名称: 二、清理国家干部建房用地
分类号: D922.31
页数: 2
页码: 355-35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长春市土地管理局建立后,鉴于有些国家干部利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为自己建房出租或倒卖房屋,从中渔利的现象较为普遍,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监察部的部署,1989年把清查干部非法占地建私房的问题,做为土地监察工作的重点进行了一次清理情况。
关键词: 国家干部 建房用地 长春市

内容

长春市土地管理局建立后,鉴于有些国家干部利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为自己建房出租或倒卖房屋,从中渔利的现象较为普遍,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和监察部的部署,1989年把清查干部非法占地建私房的问题,做为土地监察工作的重点进行了一次清理。
  1989年8月,国家土地管理局、监察部要求尽快组织力量,对《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国家干部建私房的用地申请、审批手续、占地面积等情况逐项清理核查。清理检查出的问题,都要严肃依法查处。对国家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地理位置优越的土地建造私房从事经营活动的,或者为自己建造私房用于出租等经营活动的和借口出售房以高价出售土地的,该处分的要处分,该罚款的要罚款,情节恶劣的,坚决收回其建房用地。对擅自将集体土地划为宅基地,出售或出租给国家干部用以建私房的,应当宣布无效,由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占用的土地,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长春市土地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精神,在市监察局的配合下,对国家行政机关干部占地建房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查处。1989年榆树县、双阳县、郊区、南关区共结案处理了17名乡镇以上领导干部非法占地建私房问题。1990年继续深入地开展清查工作,共清理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80名,有违章建筑379户,其中副乡级干部19户,查出的问题都依法做了处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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