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
唯一号: | 070120020220004669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
分类号: | F323.211 |
页数: | 4 |
页码: | 344-347 |
摘要: | 本节记述的是长春市1989年10月,为贯彻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和省土地局确定以榆树市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试点单位。在榆树市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全面开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严格控制非农业生产用地,将耕地稳定在现有135万公顷的水平上。以后还要开垦宜耕地1.7万公顷,以保持现有耕地的相对稳定情况。 |
关键词: | 基本 农田 保护区 |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