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指标的安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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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63
颗粒名称: 三、指标的安排
分类号: F301.2
页数: 3
页码: 326-329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长春市标的安排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计划、土地开发计划、长春市“八五”期间建设用地计划表、长春市“八五”期末各类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表。
关键词: 长春市 土地 指标

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资源量测算结果和“八五”期间各项建设用地实际需求,以及开发土地与用地保持相对平衡原则,对长春市“八五”中期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作如下安排。
  (一)建设用地计划
  “八五”期间长春市非农业建设和农业建设用地总规模安排9万亩,其中耕地7万亩,非耕地2万亩。
  非农业建设用地安排7万亩,其中耕地5.5万亩;农业建设用地安排2万亩,其中耕地1.5万亩。
  在总规模中,国家建设用地安排2.8万亩,占非农业建设用地的40%,其中耕地2.25万亩,非耕地0.55万亩,各年度指标安排因需要而不同。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安排0.4万亩,占非农业建设用地的5.7%,其中耕地0.2万亩,非耕地0.2万亩,各年度指标按年平均0.08万亩水平安排。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安排3.8万亩,占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的54.3%,其中耕地3.05万亩,每年平均0.61万亩,各年指标按平均数安排。
  农业建设用地的年度指标按平均0.4万亩水平安排,其中耕地0.3万亩,非耕地0.1万亩。详见《长春市“八五”期间建设用地计划表》。
  (二)土地开发计划
  据农业后备资源调查,长春市有宜耕荒地25万亩,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分布在沿江河流域的河漫滩和一二级阶地,为荒地和沼泽地。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可耕性好,地上水地下水丰富,开垦后可变成稳产高产农田。其中卡岔河流域,饮马河、伊通河沿岸,大跃进水库下游等地具有较大面积的沼泽地、荒草地,有近15万亩可开垦为耕地,占可开发耕地资源量25万亩的60%。“八五”期间计划开发耕地10万亩,每年计划开发耕地2万亩。二是现有砖厂452个,每个平均占地60亩以上,“八五”期间将对布局不合理,浪费耕地严重,经济效益差的84个砖厂限期停产,其中大部分可以垦为耕地。每年安排复垦0.1万亩。
  此外,“八五”期间还计划安排开发宜林荒山荒坡种树种果1.5万亩,开发建设用地0.5万亩,开发荒水面养鱼0.5万亩。
  从表中看出,“八五”期间建设用地占用9万亩土地,开发各类土地12.5万亩,增加了3.5万亩耕地资源,开发土地量多于建设用地的占用量。耕地总量减少8万亩,主要为“三北”防护林二期工程占用。新开发10万亩耕地去掉建设用地占用后,将弥补农田防护林用地2万亩。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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