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涉外事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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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5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涉外事件
分类号: F301.2
页数: 2
页码: 313-3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涉外事件的用地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土地资源 涉外用地

内容

从日俄战争后日本势力进入长春起,就以“南满铁路附属地”之名不断在长春境内“收买”土地。其间使用了各种手段,如贿赂官吏,收买汉奸,伪造文书,侵蚀地界,无所不用其极。因此,自1906年至1931年的20余年间,中日间的土地纠纷层出不穷。日本极力谋求扩大已有的“满铁长春附属地”,又要谋求随意租用土地的“商租权”。在这些涉外事件中,最著名的是“万宝山事件”。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阴谋策划在长春附近非法安置朝鲜侨民垦种水稻。当年春,在日本驻长领事馆的操纵下,郝永德以“长农稻田公司”的名义,承租长春县乡三区界内生熟地500垧(租期10年),然后转租与朝鲜侨民。在前后租地与转租均未经地方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朝鲜侨民百余人即先后擅自入境并开始挖掘引水渠道。
  至4月底,开挖到租契范围之外土地(属长春县乡二区),当地农户不得不向县政府上告郝永德“勾结日人引来韩人毁田种稻”。但当地政府仍未能制止。203家农户又于5月27日向吉林省政府及长春市政筹备处呈控。5月31日,长春县公安局长率队前往制止并限令朝鲜侨民出境。在朝鲜侨民已允诺停工离境之后,日本领事馆又唆使其拒不停工离境,反增派人力加紧施工。随后,日方还派出了日本警察到马家哨口,督饬朝侨加紧施工。
  6月6日传来吉林省政府主席与日本驻奉天总领事会晤的口头商定:双方同时撤警,停止施工,共同派员实地调查。结果查明:郝永德承租与转租土地,俱未经县政府批准。挖掘引水渠道,毁坏并无租佃关系也末商妥的41家农户的良田40余垧。筑堰拦水以后,上游民地约计2000余垧均将被淹没之害。水田下游田地被淹没者约数百垧;水渠两岸当河水涨溢时,必侵入田地,约计四、五千垧。马家哨口的两岸交通悉为断绝,伊通河航运悉受阻断之害。结论是必须停止拦河引水。在场的日本领事官员,面对事实也无话可说。
  但是,尽管事实清楚,日方仍坚持引水种稻,而且在日警的“保护”下,驱使朝侨挖通水渠拦河引水。被毁良田的农户虽屡次向官府呈请交涉制止,终无结果,被迫自己动手填平水渠。但是,日警仍饬令朝侨再行掘开,如此反复,已迄6月下旬。此时日方又增派日警督饬朝侨拦河筑堰,并且严令一切工程要在7月5日完工。
  7月1日,附近农民自行集会,组织有300余人参加的集体填平水渠行动。7月2日,当继续工作时,日警竟出面制止,并喝令逮捕农民代表,当群众奋起将其夺回时,日警头目竟率先向群众开枪。随后,日方又增派武装日警占据马家哨口及其周围村落,扣押渡口民船,划定禁区禁止中国警民通行。这就是东北沦陷前夕发生的“万宝山事件”。与此同时,日方在朝鲜境内散布虚假的新闻报道,大肆宣传中国“杀害”朝侨,酿成朝鲜境内的迫害华侨事件,致使旅朝华侨蒙受重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大批华侨被迫回国。
  万宝山事件发生后,日方仍坚持要求允许朝侨继续开垦种稻,在外交上无理纠缠。地方交涉持续至9月中旬,迄无结果。“九·一八”事变旋即发生,交涉即随之中止。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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