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镇建设用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镇建设用地
分类号: F293.22
页数: 9
页码: 262-2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城市建设的土地利用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土地资源 城镇建设

内容

一、中心城市
  长春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城市。清代以前,伊通河流域是北方少数民族的游牧地区。清中叶以后,有关内移民前来开垦,人口益增,在伊通河一带形成了一些村落,宽城子就是其中较大的村落之一。
  道光五年(1825年),长春厅从新立城北迁至宽城子,就是今天的长春旧城。
  长春旧城范围是今全安街以北,二马路以南,东门路以西,民康路以东地区。
  同治四年(1865年),筑城挖壕。
  光绪十五年(1889年),长春厅升为长春府,旧城成为府治。
  俄国于1898年修筑哈尔滨至大连间的铁路,1903年建成通车。其间在长春城北二道沟修筑宽城子站,铁路用地占地约4平方公里。
  日俄战争以后,日本从俄国手中取得长春以南铁路的所有权。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起,以铁路用地名义,在头道沟修筑“满铁”长春站及“满铁附属地”,面积5平方公里。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确定长春开埠。宣统元年(1909年)正式开设长春商埠地,设置商埠局,管理商埠土地。长春商埠地南起旧城,北到“满铁附属地”,西至十里堡,占地面积约4平方公里。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长春沦为殖民地。日本侵略者于1932年3月1日成立伪满傀儡政权。1932年3月14日,定长春为“国都”,改名“新京”。从此,长春成为侵略者统治东北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掠夺的中心。
  为加强伪国都建设,设立了“国都建设局”,制订了城市规划。对有关城市建设做了法律规定,如收购土地,整理地籍,审查建筑申请等,并对全市地形进行航空摄影测量。
  新建地区主要在今团结路以南,长沈铁路以东、民康路和南岭街以西,南湖大路以北的范围之内。
  在修建新市区时,把原来的居民,用强制手段驱逐出去,迁往边缘地区,形成了二道河子、八里堡、团山堡、东安屯、宋家洼子等处环境坏、条件差的住宅区。
  伪新京特别市建设,于1938年1月完成第一期工程,以后满铁附属地行政权移交给伪特别市管辖。全市将市街地区划为12个区,农村地区划为6个区。兹将各区用地面积列表如下: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当时城市遭到了国民党军队的严重破坏,工商业全部倒闭,公用设施摧毁殆尽。解放后经过数年的恢复和重建,使城市重获生机。
  自“一五”起,在长春陆续建立了第一汽车制造厂、长春客车厂、机车厂、拖拉机厂等大型工业企业。在土地利用上形成了以汽车、纺织为主的西南部工业区;以客车、机车为主的北部工业区;以柴油机、拖拉机为主的东部工业区;以光学、电子工业为主的南部工业区,使土地利用走上了为城市建设服务的轨道。
  长春市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较多。有吉林大学、东北师大、吉林工业大学等22所高等院校。有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科研机构82所。在这些大规模建设中,都有效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整个城市中心区为行政、商业、文化教育区,周围形成门类不同的新兴工业区,形成了土地利用合理、城市规划科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据资料统计,长春市城市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一)1959年长春市城区土地面积为113平方公里。按产权分:国有土地111平方公里;私有土地1.5平方公里;国家代管等土地0.5平方公里。按用途分:建筑用地48平方公里;农耕地31平方公里;铁路用地4平方公里;公园用地5平方公里;苗圃用地2平方公里;道路用地12平方公里;其他(河川、湿地、沟地等)用地11平方公里。城市国有土地多,空地多,并进行了地籍测量,地号比较规整,在土地调拨、征用或管理上都具有便利条件。
  (二)1988年,长春市环城路内土地面积为1530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600公顷,河流滩地492公顷,城市建设用地12208公顷。在城市建设用地中,按用途划分,其利用情况是:工业用地4264公顷,科研用地167公顷,大专院校用地453公顷,仓储用地804公顷,对外交通用地549公顷,公共事业用地201公顷,建筑行业用地320公顷,生活居住用地4664公顷,大型公建用地215公顷,一般绿地115公顷,特殊用地456公顷。
  (三)1989年长春市建成区各类用地数量按用途列表如下:
  建国后,由于城区的迅速发展,各类用地都有较大的增长。1949年城区铺装道路长度404.5公里,到1988年达到647.0公里;1949年铺装道路面积368.5万平方米,到1988年达到669.0万平方米。1949年街灯线路长为41.2公里,到1988年达到905.0公里。1949年有公园2个,面积42公顷。到1988年建成公园9个,面积达到406公顷。1949年有苗圃面积2420亩,到1988年达到5051亩。建国40年,城市土地利用面积进一步扩大,土地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从1948年10月长春解放,经过40多年的建设,到1989年,城市用地总体规模已达158平方公里,193.8万人。依次是:朝阳区57平方公里,人口82.4万人;宽城区40平方公里,人口37.9万人;二道河子区39平方公里,人口27.1万人;南关区22平方公里,人口46.4万人。
  二、建制镇
  长春除中心城市外,还有建制镇52个,其中有5个县城,其他47个为县属镇。按人口规模划分,5—10万人的镇5个;1—5万人的镇3个;0.5—1万人的镇4个;0.5万人以下的镇40个。
  5个县镇都分别是县的经济中心,也是政治、科技和文化教育中心,其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一)榆树镇位于输树县中部,清初为大孤榆树屯,嘉庆十五年(1810年)设分防巡检,光绪八年(1882年)伯都讷厅衙门设治大孤榆树屯,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大孤榆树屯设县,宣统元年(1909年)改榆树县为榆树直隶厅,1913年又改称榆树县。
  该镇距长春180公里,有铁路通达长春、哈尔滨,又有公路直通吉林。镇内土地平坦,地耐力较高,每平方米在15—18吨之间,适于城镇建设。1985年城区用地面积11.4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8.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1.3平方公里,仓库用地1.4平方公里,对外交通用地0.5平方公里;生活居住用地3.9平方公里,其他用地1.1平方公里。在生活居住用地中,人均使用面积7.5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3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绿地4.3平方米。过去在城镇用地上布局混乱,功能区不明显,1981年编制了《榆树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日趋合理。
  (二)德惠镇为德惠县县城,地处饮马河西岸冲积平原上。海拔高程为185.3米。清代只是一个小村落,名张家湾,是中长铁路的一个小车站。1936年德惠县治由大房身迁至张家湾,遂逐渐发展成为县镇。
  哈大铁路纵贯该镇南北,有公路通往九台、农安等地,交通十分方便。全镇地势平坦,西南部较高,东北部较低,坡度不大,地耐力每平方米为13~16吨,适于城镇建设。1985年,城区用地面积为12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8.7平方公里。在建成区中,工业用地1.5平方公里,仓库用地1平方公里,对外交通用地0.5平方公里,生活居住用地3.8平方公里,其他用地1.9平方公里。在生活居住用地中,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1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2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
  (三)农安镇位于农安县中东部,据史料记载,农安镇是长春地区出现最早的城镇之一。辽时称黄龙府,明初设三万卫,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设农安县。
  长春至白城铁路贯穿该镇,交通比较方便。镇内地势较为平坦开阔,西高东低,坡度不大。地耐力每平方米为16~18吨,适于城市建设。1985年城区用地22.14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4.9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3.15平方公里,仓库用地2.5平方公里,对外交通用地0.63平方公里,生活居住用地8.21平方公里,其它用地0.41平方公里。在生活居住用地中,人均使用面积8.72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43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4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5平方米。农安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座古城,城区建设紊乱,布局不合理,经过调整规划,建设用地逐渐合理。
  (四)九台镇位于九台市中西部,长图铁路、吉长公路北线横贯东西,是吉长两市必经之路,交通方便。镇内地势平坦,平均海拔高程177.2米,地形从东向西呈缓状倾斜,坡度不大,适于城镇建设。1985年建成区面积9.2平方公里。在建成区中,工业用地2.54平方公里,仓库用地0.98平方公里,对外交通用地0.35平方公里,生活居住用地3.95平方公里,其它用地1.35平方公里。在生活居住用地中,人均使用面积4.67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3.86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2.91平方米,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3.3平方米。
  (五)双阳镇位于双阳县中南部,是双阳县县城。约在清康熙二十年前后,设从京师通往吉林乌拉和黑龙江地区的一个驿站,名叫苏完延站,宣统二年(1910年)设双阳县。
  该县交通以公路为主,与吉林、四平地区都有公路相连。县镇为低山丘陵地,镇西高东低,西南部最高处海拔235米,东部地势低洼为旧城区。双阳河流经该镇的东部,它的上游为双阳水库,距镇区约3公里。1985年镇区用地面积8平方公里,建成区用地面积4.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0.5平方公里,仓库用地0.4平方公里,对外交通用地0.2平方公里,生活居住用地2.8平方公里,其它用地0.2平方公里。在生活居住用地中,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4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4.3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2平方米。
  县属建制镇的分布多集中在长春市周围,沿铁路、公路交通发达地带以及河流两岸的台地上。全市47个县属镇多为地方性的农副产品加工和集市贸易活动中心。
  据1988年土地利用现状详查资料,长春市建制镇其建成区用地面积如下表:
  从长春市城镇用地规模看,城镇用地为20395.31公顷,以长春市城区用地面积最多,为13394.68公顷,占城镇用地65.7%。初步形成以长春市城区为中心,以县镇为次中心,联系广大县属镇的三级城镇用地体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阅读

相关地名

长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