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国后土地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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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3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建国后土地利用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27
页码: 214-24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建国后长春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的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土地利用 农村用地

内容

1949年建国后,按统计数字,长春地区总面积为18881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为1214400公顷。其中榆树县319553公顷,农安县319200公顷,德惠县223667公顷,九台县169667公顷,双阳县85533公顷,市郊区96800公顷。主要播种大豆、高粱、玉米、谷子、水稻、油料、麻类,还有少量甜菜、烟叶、瓜果、蔬菜等。
  据第一次土壤普查资料,1958年长春地区总土地面积为1938809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25124.3公顷,占总土地面积64.5%,非耕地面积687566
  公顷,占总土地面积35.5%。长春市土地利用面积与分布情况如下表。
  长春市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大部分土地开垦成农田。1958年土地垦殖率达到65%。榆树土地垦殖率最高为76%,其次是德惠为71%,双阳最低为54%。其他各县均在55—60%之间。耕地主要以生产粮食和大豆为主,大豆占耕地面积25%,高粱和玉米各占耕地面积18%,其他为杂粮油料作物。
  牧业用地(包括草甸子)为7323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3.7%。农安较多,约为50000公顷,榆树为15000公顷,其他各县约为2000公顷。此外,还有草山草坡可以放牧。除农安县外,牲畜绝大部分以舍养为主,其饲料以农副产品为主,很少种植饲草。
  林地面积为176788公顷(包括人工林、天然林),占全市总土地面积9%,主要分布在九台市东南,双阳县北部和郊区东南部低山地区,为大片天然幼林。主要树种有柞树、核桃、黄波罗、桦、杨、榆等阔叶林。郊区净月潭有二十余年的人工成林4000余公顷,生长着材质优良的落叶松、黑松、红松等。农安、德惠、郊区中长铁路以西及榆树北部,己营造起农田防护林带2.1万公顷,对保护农田起了很大作用。
  据1979年至1981年土地利用现状概查,长春地区总土地面积30553644亩,其中农安县为7910615亩,榆树县为7080520亩,德惠县为5152759亩,九台县为5062704亩,双阳县为3042923亩,郊区为2221680亩,市区为82443亩。
  1.耕地面积19713754亩(不包括水库淹没区和堤外耕地513973亩),比1949年统计数多1497754亩,增加8.22%。
  耕地面积结构是:旱田18680286亩,占耕地面积94.75%;水田757069亩,占耕地面积2.92%;菜地288795亩,占耕地面积1.46%;其他169604亩,占耕地面积0.86%。
  耕地分布席次是:农安县5307388亩,榆树县4819405亩,德惠县3801676亩,九台县2938640亩,双阳县1538350亩,市郊区1308295亩,城区82443亩。
  耕地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玉米种植面积为1949年的1.76倍。水稻种植面积为1949年的5.6倍。大豆种植面积比1949年减少1504000亩。此外,油料、甜菜、麻类播种面积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2.林地面积2856740亩,占总土地面积9.3%。其中森林为1589345亩,占林地面积54.9%。主要分布在九台和双阳,共有林地1721653亩,占林地面积60.2%。其次是农田防护林300839亩,各县均有分布,占林地面积10.5%。
  3.草地面积1905382亩,占总土地面积6.24%,其中天然草地1727652亩,占草地面积90.6%。主要分布在农安县,面积为782449亩,占草地面积41%。人工草地62264亩,全部分布于农安县境内。
  1988年根据国务院〔1984〕70号文件要求和吉林省土地管理局的部署,长春市土地管理局开始土地利用现状详查。这次调查是严格按照国家《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要求进行的。调查资料是采用1987年航摄的经过纠正的1:1万像片平面图和总参测绘局提供的1:1万地形图,资料新,信息全。各种地类面积量算是在1:1万外业调绘和转绘合格的工作底图上进行的,以图幅为基本控制,分幅进行量算,按面积比例平差,自下而上逐级汇总,取得的调查成果基本上符合长春地区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这次调查获得长春市总土地面积2057119.13公顷。其中榆树县472377公顷,农安县543005.91公顷,德惠县345874.86公顷,九台市337527.49公顷,双阳县204667.84公顷,郊区与城区153666.3公顷。
  经过汇总获得各类用地的数量、分布及其利用情况。
  (一)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宽2米的沟、渠、路、田埂。耕地中分水田、旱地、水浇地、菜地。
  长春市共有耕地面积1353817.01公顷,占全市总土地面积的65.8%,比1990年统计耕地数1105600公顷多248217.01公顷,增加22.45%。调查耕地与统计耕地面积对比情况如下表:
  长春市地势开阔,土地平坦,耕地坡度小,大于25度的坡耕地很少。调查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情况是:小于2度的坡耕地973948.2公顷,占耕地面积71.9%;2—6度之间的坡耕地293196.7公顷,占耕地面积21.7%;6—15度之间的坡耕地58714.5公顷,占耕地面积4.3%;15—25度之间的坡耕地218917公顷,占耕地面积1.6%;大于25度的坡耕地6060.6公顷,占耕地面积0.5%。耕地面积坡度分级与分布情况如下表:
  1.水田。是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长春市共有水田99806.06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3%,比1988年统计数量增加13.07%。水田分布与变化情况如下表:
  由上表看出,长春市水田主要分布在一江四河(松花江、拉林河、饮马河、伊通河、双阳河)的低洼易涝地区,其中德惠、九台、双阳三县(市)共有面积75809公顷,占水田面积的76.0%。水田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后,充分掌握了水资源数量与分布,加上引进大棚育苗技术,广大农民利用荒地开发水田和把低洼易涝地改为水田,积极发展小井种稻,走以稻治涝、以稻致富的路子,使水田迅速增加。
  2.旱田。是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生长作物的耕地。长春市共有旱田1236481.09公顷,比1988年统计数量1017133公顷增加219348公顷,增加21.56%。旱田增加主要原因是零星开荒。旱田分布与变化情况如下表。
  在耕地中,旱田所占比重最大,占耕地面积91.3%。根据国家气象科学院的考查,年雨量400毫米是旱作农业粮食作物稳产的雨量下限指标,年雨量不到800毫米的地方,没有灌溉条件的,不能发展水作农业。因此,长春市以旱田为主的农业类型,符合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土地得到合理利用。
  在旱田播种面积中,粮食作物占85%左右,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占15%左右。粮食作物主要是玉米和大豆,此外还有高粱、小麦和杂粮。经济作物主要有甜菜、葵花、麻、烟、药材等。由于长春市的自然条件与美国和罗马尼亚“玉米带”条件极为相似,适于高产作物玉米生长,经过多年栽培,己形成了玉米专业化生产格局。1990年玉米播种面积675000公顷,占旱地粮食播种面积的74.6%,达到世界“玉米带”的玉米面积水平。
  3.水浇地。指一般水田、菜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的耕地。长春市水浇地面积极少,只有20.7公顷,主要分布在德惠县岔路口乡。
  4.菜地。是指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长春市有菜地17509.15公顷,占耕地面积1.2%,主要分布在长春市城区的七个乡,面积为13873.01公顷,占菜地面积79.2%,其他均分布在各县(市)的市镇周围。其中九台市1332.46公顷,农安县1144.61公顷,榆树县553.27公顷,德惠县331.59公顷,双阳县98.1公顷,郊区76.12公顷。
  进入八十年代以后,长春市蔬菜实行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使蔬菜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基本上满足了城市居民生活需要。1990年长春市有大棚面积370万平方米,育苗温室115万平方米,日光温室40万平方米,共有保护地面积525万平方米,城市人均占有3平方米。1990年地膜覆盖面积达到805公顷。与此同时,又开发了一批新菜田,使菜田总面积保持相对稳定。
  (二)园地。园地主要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长春市园地面积3562.01公顷,占全市总土地面积0.1%。长春园地以果园为主,面积3504.13公顷,占园地面积98.3%。园地面积分布是:榆树县559.53公顷,农安县222.4公顷,德惠县294.15公顷,九台市781.69公顷,双阳县998.15公顷,郊区469.4公顷。从分布看,主要分布在九台市、双阳县和郊区,三县(市)总面积为2272.33公顷,占园地面积63.8%。
  长春市水果种类较多,多属小型果。主要有苹果、梨、杏、李、樱桃、葡萄、山楂、草莓等,其中山楂园和葡萄园面积较大。建国初期果园很少,果树零星分布。从六十年代后期到七十年代之间,建成了一批以山楂、葡萄、中型苹果为主的大型集体果园。据1980年统计,共有集体果园1549个,面积4133公顷,总产1123万公斤。1980年以后,又建立了12987处个体果园。以后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技术条件差,以及果园投资多、周期长、收益慢等多种原因限制了农民经营果园的积极性,有的农民把果园荒废或改为耕地,致使园地面积急剧减少。
  (三)林地。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土地。长春市林地面积196723.0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9.5%。活立木蓄积量616.7万立方米。
  林地又分为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林地分布情况如下表:
  1.有林地指树木郁闭度大于30%的天然、人工林地。长春市共有有林地159867.76公顷,占林地面积81.20%,主要分布在九台、双阳、榆树三县(市),面积为119260.25公顷,占有林地面积75%。有林地分为杂木林、蒙古栋林、杨桦林、水曲柳、胡桃楸林和榆树疏林。其分布情况是:
  杂木林又称阔叶混交林,分布在双阳县、九台市及郊区等低山丘陵的阴坡,土层较厚、肥沃。土壤主要为暗棕壤。其特点是植物种类丰富,优势种不明显,故称杂木林。
  蒙古栎林主要分布在双阳县、九台市及郊区等低山丘陵的阳坡及山脊上。土层较薄,个别地段基岩裸露,碎石成片,土壤为暗棕壤和白浆土。蒙古栎较耐寒耐旱,因此在山丘的阳坡及山脊上常形成蒙古栎纯林,其他阔叶树很少,偶尔伴生有槲树、紫锻。
  杨桦林主要分布在九台市、双阳县和榆树县的丘陵中上部,生境与蒙古栎相似,其主要区别是杨桦树生于背风坡,土壤比较肥沃的地段。
  水曲柳、胡桃楸林在长春市分布面积不大,零星分布在双阳县和九台市的丘陵下部、沟谷湿地,土层厚,土壤肥沃而湿度较大的地段。
  榆树疏林主要分布在榆树县、德惠县的西部、农安县的东部及郊区的台地上。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这些地方绝大部分己开垦为农田,只是在局部的台地沟坡、沟谷及村屯附近有零星分布。土壤主要为黑土。
  此外,在低山丘陵坡麓,溪谷湿地及河流两岸,还有榛灌丛和柳灌丛分布。
  长春市人工林分为落叶松林、樟子松林、油松林、农田防护林。其分布情况如下:
  落叶松,喜湿,为速生树种。主要分布在九台市、双阳县、榆树县的丘陵坡地及郊区净月潭一带。
  樟子松耐寒耐旱易栽培,是造林的主要树种,群落外观整齐、美观。主要分布在九台市、双阳县丘陵坡地及郊区净月潭一带。
  油松喜湿,分布在郊区净月潭台地、九台市和双阳县的丘陵向阳坡上,是我国暖带树种,郊区净月潭一带及九台市土们岭有大片油松纯林,长势良好。
  防护林在长春市各县(市)都有分布,但平原区面积最大,主要为农田防护林。其中农安县、德惠县以及榆树县的北部分布面积较大。
  农田防护林栽植树种主要是杨树,水库、堤坝旁有蒙古栎、榆、色木、柳等。道路两旁,村屯附近栽有紫穗槐、柳、丁香等,初步形成带、片、网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林体系,改善了生态环境,充分发挥防护作用。
  2.灌木林是指覆盖大于40%的灌木林。长春市共有灌木林11966.6公顷,占林地面积0.6%。灌木林有减少趋势,原因是江河两岸的柳条通逐步垦为水田所致。
  3.疏林地一般是指郁闭度达10—30%疏林地。长春市有疏林地17319.25公顷,占林地面积8.8%。疏林地也有减少的趋势,原因是宜开垦为耕地的地方垦为耕地,宜营造林木的地方,发展为有林地。
  4.未成林造林地是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株数的41%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造林地。长春市共有未成林造林地4926.46公顷,占林地面积2.5%。
  5.迹地指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长春市共有迹地249.25公顷,占林地面积0.1%。
  6.苗圃是指固定的林木培育苗地。长春市共有苗圃2393.72公顷,占林地面积1.2%。其中榆树县和农安县较多,共1938.18公顷,占苗圃面积81%。1990年长春市有较大苗圃10个,每年为社会提供良种树苗6000万株。主要有榆树县榆树苗圃、五棵树苗圃;农安县靠山苗圃、哈拉海苗圃、太平池苗圃;德惠县德惠苗圃;九台市九台苗圃;双阳县双阳苗圃、长岭苗圃;郊区东风苗圃。
  (四)牧草地。牧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长春市共有牧草地面积50068.31公顷,占总土地面积2.4%。牧草地又分为天然草地、人工草地和改良草地。其中天然草地46893.25公顷,人工草地1292.28公顷,改良草地1882.78公顷。这些牧草地主要分布在农安和榆树两县(市),面积为47135.36公顷,占牧草地面积94%。其牧草地分布情况如下表:
  长春市牧草地资源54%以上集中在位于松辽平原东端的农安县,并且草地集中连片。而其他县(市)区的牧草地资源则分布零散,大多分布于江河流域及不利耕种的涝洼地、壕、埂、荒山等地块,少数分布于农田、林地之间。牧草种类多,适口性好。
  据调查统计,长春市天然牧草地共有植物234种,其中可作牧草植物228种。从适口性和营养价值看,优良牧草有86种,占可食性牧草38.7%;中等牧草有17种,占可食性牧草18.4%;劣等牧草有95种,占可食性牧草42.8%,牧草地得到充分利用。
  (五)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是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名胜古迹等企事业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长春市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164266.0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8%。此项用地分为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和特殊用地。其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分布情况如下表:
  1.城镇用地是指市、镇建制的居民点,不包括市、镇范围内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长春市有城镇用地20395.31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是指镇以下的居民点用地。长春市有农村居民点用地131696.85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4%。
  3.独立工矿区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独立的各种工矿企业、采石场、砖瓦窑、仓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建设用地。长春市共有工矿用地10304.97公顷,占居民点和工矿用地6.3%。
  长春市独立工矿区,各县(市)区均有分布,主要有煤炭、采油、建材等部门。
  煤炭工业用地:营城煤田位于九台市东部,储煤面积为450平方公里,现有两个矿进行开采。羊草沟煤田位于九台市放牛沟乡,储煤面积50平方公里,已建成矿井5对。长春煤田位于长春市区东南伊通河右岸,储煤面积约60平方公里。现有煤矿4个,生产矿井5对。双阳煤田位于双阳县境内,现有煤矿3个,生产矿井4对。此外,还有乡(镇)村个体及驻军开办的煤矿48个。
  采油工业用地:主要有长春油田,分布在双阳县奢岭乡。现有137口油井,形成相当规模的原油和天然气生产能力。
  建材工业用地:水泥用石灰岩矿,位于双阳县土顶乡羊圈顶子山,保存储量21662万吨。“七五”期间开始兴建双阳水泥厂,现正在建设中。羊圈顶子石灰岩矿与双阳水泥厂配套,为水泥生产的原料基地。沸石矿位于九台市银矿山,保存储量6068.3万吨,目前该矿由九台市露天开采,年生产能力10万吨。膨润土矿2处,一是位于九台市东部油库东山矿,年产量2.6万吨,一是位于郊区土顶山,己有部分开采能力。珍珠岩矿位于九台市三台乡,现由乡镇工业露天开采。沙石矿各地均有分布,共有矿点44处。沙矿主要分布在农安县的三宝、巴吉垒、龙王、三盛玉、小城子等乡镇;榆树县的五棵树、大岗、于家、保寿、新立等乡镇;德惠县的岔路口、朝阳、松花江等乡镇;九台市的六台、西营城、土们岭、龙家堡等乡镇;双阳县的泉眼、劝农山、四家子、鹿乡等乡镇;郊区的大南、三道、农林、净月等乡镇也有分布。石矿主要是九台市团山矿区和郊区石矿。
  4.特殊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的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公墓陵园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长春市有特殊用地1595.89公顷。以南关区、朝阳区、郊区和农安县较多,共有面积1586.54公顷。主要是三道烈士陵园、净月风景区和波罗泡子空军靶场用地。
  (六)交通用地。交通用地是指居民点以外的各种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民用机场用地,包括护路林。长春市有交通用地49313.83公顷,占总土地面积2.4%。交通用地包括铁路、公路和农村道路。交通用地分布情况如下表:
  1.铁路是指铁路线路及车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取土坑及护路林。通过长春市的铁路有长大、长哈、长图、长白四条铁路,共有铁路用地2111.83公顷,占交通用地4.2%。
  长春市铁路交通发达,除双阳县外其他各县(市)都有铁路相通。境内有铁路营业里程为359公里,密度为1.9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复线里程124公里,占总里程35%左右。在359公里的铁路线上,分布着大小38个车站,平均站间距离9.45公里。
  长大线由长春市向南延伸至大连,全长701.9公里,境内长度为27.9公里,设有长春、孟家屯、大屯三个车站。
  长哈线穿越长春市向北延伸至哈尔滨,全长240公里,境内长度为114.5公里,设有小南、一间堡等15个车站。
  长白线由小南站开始向西北延伸至白城市,全长333公里,境内长度95公里,设小合隆、开安等6个车站。
  长图线由长春市向东延伸至图门,全长529公里,境内长度为78公里,设有长春东、龙泉、兴隆山等10个车站。
  陶榆线由长哈线的陶赖昭车站向东延伸至榆树县,全长56公里,该线设有五棵树、刘家店等4个车站。
  此外,在长春市境内还有地方专用线140条96.3公里。其中长大线62条45.9公里;长哈线15条13.2公里;长图线58条31.1公里;长白线5条6.1公里。
  2.公路是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和护路林。长春市有公路4403,54公顷,占交通用地8.9%。
  长春市有公路152条3670.1公里,密度为17.8公里/百平方公里。在现有公路中有国家干线公路3条307.8公里;省级干线公路6条337.6公里;县级公路22条1040.6公里;乡道116条1960.7公里;专用公路5条23.4公里。有桥梁515座13064.9延米,其中永久性桥梁415座11825.8延米,占桥梁总延米90.5%。100米以上大桥10座,计1858.3延米。公路共有涵洞(管)1604道,其中永久性涵洞(管)1258道,占涵洞(管)总数78.4%。公路渡口有朝阳、霍家、龙棚、小锦州、老牛道等5处。长春市公路已经形成了以长春为中心,连接沈阳、吉林、白城、通辽、哈尔滨等市四通八达公路运输网。
  3.农村道路指农村宽≥2米的道路。长春市共有农村道路用地42760.88公顷,占交通用地16.7%。
  (七)水域。水域是指陆地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垦殖3年以上的滩地、海涂中的耕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长春市有水域面积155348.36公顷,占总土地面积7.5%。水域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等。水域分布情况如下表:
  1.河流水面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长春市有河流水面26406.03公顷,占水域面积16.9%。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89条,分属第二松花江及其支流饮马河和拉林河三个水系。
  第二松花江境内集水面积为3734平方公里(不包括饮马河和伊通河集水面积)。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56亿立方米,水量丰沛,是长春市重要地表水资源。沿江两岸为开阔的河谷平原,己被垦为耕地,多数为水田。
  饮马河境内集水面积为5700平方公里(不包括伊通河集水面积),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5.11亿立方米,水量比较丰富,是长春主要地表水资源。位于中游的石头口门水库,是一座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库,为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养殖等提供了丰富的水源。饮马河两岸土地肥沃平坦,均己垦为水田。
  伊通河境内集水面积5107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25亿立方米。位于中游的新立城水库,是长春市工业与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地,日供水量为15万立方米。
  拉林河境内集水面积3992平方公里。主要支流有卡岔河、大荒沟、灰塘沟等。多年平均径流量为35.4亿立方米,水资源比较丰富。其支流卡岔河发源于舒兰县老爷岭的庆岭朱家小院附近,是纵贯榆树县南北的一条主要河流,境内集水面积为2307平方公里,是榆树县发展水田地区。
  2.湖泊水面是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长春市湖泊水面9032.1公顷,占水域面积5.8%。
  长春市湖泊不多,蓄水量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有波罗泡子、敖宝图泡子、老雁坑泡子、元宝泡子和莫波泡子,它们都分布在农安县西部地区,由于蒸发旺盛,多为碱泡子。其中最大的是波罗泡子,而且开发利用较好。该湖泊是浅水型内陆闭流湖泡,集水面积为1070平方公里,蓄水面积为67平方公里,平均水深1.3米,蓄水量为8700万立方米。水面较大,湖底平坦,水深度较浅,有利于鱼类和水生植物繁殖与生长。
  3.水库面积是指人工修建总库容≥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岸线以下的面积。长春市有水库水面面积19841.97公顷,占水域面积12.7%。
  长春市有大中型水库19座,小型水库261座,塘坝499座,总库容21.22亿立方米。其中大中型水库分布情况是:榆树县有玉皇庙、石塘、向阳、于家、苏家岗;农安县有太平池、共青团、两家子、头道沟;德惠县有大跃进、共青团;九台市有石头口门、牛头山、柴福林、五一;双阳县有双阳、黑顶子;市区有新立城、净月,共19座。这些水库和塘坝的建成,对防洪和灌溉发挥了一定作用。
  4.坑塘水面是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蓄水量小于10万立方米常水位线以下的蓄水面积。长春市有坑塘水面15552.52公顷,占水域面积的10%。
  长春市有坑塘2141处,以天然坑塘为多,主要集中在中部平原地区。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兴建大规模养鱼工程,人工开挖鱼塘面积迅速增加,其中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四个县(市)最多,共有坑塘水面13693.11公顷,占坑塘面积88%。
  5.苇地指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长春市有苇地4396.24公顷,占水域面积2.8%。
  长春市苇地主要分布在第二松花江河漫滩以及各县(市)的湖泡、水库周围。农安县的万顺、三盛玉、巴吉垒、三岗、朝阳、洼中高农场;榆树县的大岭、怀家、城发、福安、大坡、大岗、红星、育民;德惠县的边岗、达家沟;九台市饮马河、卡伦、龙家堡、苇子沟等地均有苇塘分布。其中以农安县洼中高、德惠县大跃进水库产量最多,是长春市芦苇主要产区。
  6.滩涂是指河流、湖泊的常水位至洪水位间,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面积。长春市有滩涂42214.06公顷,占水域面积的27.1%。主要分布在榆树、农安、德惠三县(市)的河流和水库沿岸,共有33314.6公顷,占滩涂面积79%。
  7.沟渠是指人工修建、用于排灌的沟渠,包括渠槽、渠堤、取土坑、护堤林(宽2米以上的沟渠)。长春市有沟渠28158.99公顷,占水域面积18.1%。
  长春市从“一•五”计划开始,先后修建了第二松花江、拉林河、饮马河、伊通河等34条江河堤防,总长度为1498公里,其中第二松花江214公里,饮马河406公里,伊通河340公里,拉林河182公里,沐石河110公里,卡岔河214公里。保护农田16.6万多公顷,保护村屯1750多个。
  进入六十年代以后,重点修建了治涝工程,治理涝洼地50万公顷。采取挖排水沟,修台条田,改良土壤,修建排涝站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使这些涝洼地的抗涝水平有很大提高。
  8.水工建筑是指人工修建、用于除害兴利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长春市有水工建筑物用地9719.43公顷,占水域面积6.2%。
  建国后,围绕抗洪除涝陆续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从五十年代开始修筑江河堤防,六十年代初开始修建重要治涝工程,七十年代初转入了灌溉工程建设。到1990年共修建排涝站83座,桥涵802座,挖排水沟2551条,总长4857公里,使8.5万多公顷易涝耕地达到十年一遇除涝标准。修建了松榆、松前、松城、松沐、饮西5座大型电灌工程和546座中小型电灌工程。打机电井4826眼,建成666公顷以上灌区36片,发展了水利灌溉事业。从1963年开始,在市郊菜田修建了小型水库6座,电灌站318座,机电井792眼,固定喷灌19处,水浇面积为5340公顷,占蔬菜种植面积47.12%。
  (八)未利用土地。未利用土地是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以利用的土地。长春市有未利用土地84020.5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4.0%。未利用土地又分为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田坎等。未利用土地分布情况如下表:
  1.荒草地是指树木郁闭度小于10%,表土生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长春市有荒草地41463.06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49.3%。分布呈零星状,多在林地边缘、甸心及河流两岸,是开发耕地的后备资源。主要分布在九台市和双阳县,共有64286.27公顷,占荒草地面积59.5%。
  2.盐碱地是指表层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碱植物的土地。长春市有盐碱地11898.43公顷,占未利用土地14.1%。主要分布在农安县,面积为11445.22公顷,占盐碱地面积95.7%。
  长春盐碱地含盐量较多,盐土盐分组成主要是苏打,不适于作物生长。目前多为荒地,生长碱蓬、碱蒿等耐碱植物。碱土是含盐量不大,而碱化度高的土地,分布面积较小,与盐土呈复区分布。
  3.沼泽地是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湿生植物的土地。长春市有沼泽地4303.5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5.1%,主要分布在榆树县、农安县和双阳县,共有4219.08公顷,占沼泽地面积98%。
  长春市沼泽地主要分布河谷地带及湖泡、水库周围低洼湿地,地表经常有积水地带。土壤一般为沼泽土。长春市沼泽地有芦苇沼泽和苔草沼泽两种。芦苇沼泽主要分布在第二松花江沿岸和泡塘、水库附近。农安县沼泽面积1199.22公顷,为典型芦苇沼泽地,主要生长芦苇、伴生水葱、三棱草。湖泡水面上有浮水植物浮萍、水葫芦等。苔草沼泽主要分布在榆树县的城发、大岗、红星、大坡乡以及德惠县的第二松花江河漫滩等地。苔草沼泽俗称“塔头甸子”,塔头高20厘米左右,直径20~30厘米,塔头之间常有积水,伴生有中湿生和沼生植物蚊子草、小白花地榆、箭叶蓼、驴蹄草等。沼泽是开发水田的主要后备资源。
  4.沙地是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长春市有沙地3320.79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3.9%。主要分布在农安和德惠两县,有2798.5公顷,占沙地面积84.3%。多为流动、半流动沙丘,通体为细沙,土壤通透性大,结构性差,保水性弱,不宜耕种。
  5.裸土地是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长春市有裸土地3660.82公顷,占未利用土地4.3%。主要分布在榆树县,有3479.93公顷,占裸土地面积95%。
  6.裸岩、石砾地是指表层为岩面或石砾,其覆盖面积大于70%的土地。长春市有裸岩、石砾地97.0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0.1%。
  7.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宽大于或等于2米的地坎或堤坝。全市有田坎732.9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0.8%。
  8.其他未利用土地包括废弃地、冲刷沟等。长春市有18543.92公顷,占未利用土地22%。
  二、土地利用构成和利用水平
  (一)土地利用现状构成
  通过土地利用现状详查汇总,获得长春市总土地面积和8个一级分类面积。这些数量之间的关系,揭示出长春市土地利用现状结构。总土地面积与一级分类面积构成比例是:耕地占65.8%,园地占0.2%,林地占9.6%,牧草地占2.4%,居民点和工矿用地占8%,交通用地占2.4%,水域占7.5%,未利用土地占4.1%。各县(市)土地利用一级分类面积构成情况如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长春市土地利用现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土地利用结构基本合理,它是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符合农业自然资源条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农、林、牧、渔结构不需要做重大的调整。耕地所占比重较大,是发展粮食生产的物质基础,反映了商品粮基地的特点。(2)未利用土地面积较少,仅占总土地面积的4%,说明垦荒的潜力不大。但仍有宜农荒草地和沼泽地45766.6公顷,可以垦为耕地。(3)园地用地不多,仅占总土地面积0.17%。从当地市场需要和农村经济发展看,今后应适当扩大果园建设,满足城乡人民生活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土地利用结构变化
  长春市自1979年至1988年两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7年间各类用地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有些地类变化反映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趋势。7年间用地结构变化情况是:呈现出增长趋势的地类有耕地、林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耕地增加39566.7公顷,增长3%。林地增加6273.7公顷,增长3.3%。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37827.62公顷,增长1.9%。呈现出下降趋势的地类有园地、牧草地、水域用地。园地减少2790.45公顷,下降43.9%。牧草地减少76957.15公顷,下降60.5%。水域减少30497.37公顷,下降16.4%。其他地类由于两次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不同,故没有可比性。
  (三)土地利用水平
  1.土地利用率
  土地利用面积与总土地面积之比为土地利用率。长春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7项利用面积为197098.58公顷,土地利用率为96%。土地利用率分布情况如下表:
  从表中看出,长春市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比较平衡,差异不大,其中榆树县土地利用率最高达98.1%,九台市最小也达94.5%,仅相差3.6%。
  2.土地垦殖率
  土地垦殖率是指耕地面积与总土地面积的百分比。长春市耕地面积1353817公顷,与总土地面积2057119.13公顷比较,垦殖率为65.81%,是全省最高的一个地区,比省平均垦殖率高41个百分点。土地垦殖率分布情况如下表:
  从表中看出,土地垦殖率最高的德惠县为73.15%,除4个城区外,最低是双阳县为57.76%。土地垦殖率与地形、地貌有关,平原地区土地垦殖率高些,低山丘陵则低些。
  3.土地农业利用率
  土地农业利用率是耕地与园地面积之和与总土地面积之比,即土地农业利用率。长春市耕地与园地总面积为1357379.02公顷,与总土地面积2057119.13公顷之比,土地农业利用率为66%。该比例符合优先保证农业用地的原则。土地农业利用率分布情况如下表:
  4.土地生产率
  土地生产率是农业总产值与总土地面积之比。长春市1990年农业总产值为472419万元,土地生产率为2296元/公顷。土地生产率分布情况如下表:
  从表中看出,长春市土地生产率除城市和郊区外,榆树县最高,为2643.7元/公顷;九台市最低为1722元/公顷。最低与最高比较相差921.7元/公顷。
  (四)土地人均占有量
  长春市幅员辽阔,土地资源丰富,土地种类齐全,特别是耕地数量多,土质肥沃。但是由于人口岁岁增加,城乡国民经济建设占用大量耕地,致使人均占有量逐年下降。1987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局建立后,加强了土地地政统一管理,刹住了滥占耕地的歪风,控制了耕地减少的势头。各类土地人均占有量席次表如下: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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