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历代土地利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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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3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历代土地利用
分类号: F301.24
页数: 7
页码: 208-2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地区历代农村土地利用的发展。
关键词: 长春市 土地利用 农村用地

内容

长期以来,长春地区农村土地利用比较单一,基本上是为种植业服务,围绕种植业,发展饲养业、林业等产业,土地利用效益也很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土地公有制的建立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长春地区农村的土地利用也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均有提高,从单一的种植业用地,逐渐变为大农业、工业、能源、交通和居住、旅游等综合开发利用,农村用地领域大为拓宽。
  清代长春耕地主要是旱田,农业以谷子、高粱、大豆和小麦为主,还有其他杂粮。“谷类以元豆、红粮、小米为大宗,蔬菜以萝卜、白菜、葱、韭为要品”(据《双阳县乡土志》)。又据光绪年间成书的《农安乡土志》,对当时各类土地面积和利用情况作了估计,虽然不是调查数字,但对当时农安县土地利用情况,仍有认识价值。
  志曰:“本境即以产谷为大宗。俗所称为谷者,小米也。东西绝长补短约二百五十里,南北约五十里,共地一万二千二百五十方,每方四十五垧,共地六十万垧。按二成扣去城镇、乡村、田园、道路。三成扣去河泡、水洼、沙石、硝碱,共可耕者三十万垧。二成种谷,二成种秫,二成种豆,一成种麦,一成种鸦片,一成种杂粮。每垧肥瘠相均,谷可得三石,种秫可得四石,种麦可得二石,鸦片可得二百两。每年约得谷九十余万石,秫二百二十余万石,麦六十多万石,豆九十余万石,鸦片六百万两。”
  以上可见,光绪年间,农安耕地主要种植粮食作物和种植鸦片,粮食作物与现在种植作物种类虽大致相同,但种植的比例却有很大变化。
  民国期间,由于旧中国匪祸不断,加上天灾,既耕地而成为废耕地者颇多。地方治安好些,则耕地面积扩大,土地利用就充分,若遇天灾人祸,则农民流离失所,耕地荒芜,出现大片撂荒,耕地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利用。
  但是,民国时期除利用耕地种植谷子、高粱、大豆、小麦及其他杂粮外,还积极提倡开发水田,种植水稻。
  1920年,榆树县就兴办了兴榆稻田公司,占有卡岔河上段荒地1000垧,其中己种稻田207.3垧,分别租给93户朝鲜族佃农耕种。因该公司经营较好,在1927年获吉林省实业厅的表彰和提倡。表彰文件称:“前有榆树县公民姜恩之等,创设兴榆稻田股份有限公司。鉴于城东乡高家桥,每当夏令,雨水灌注,便成泽国,沿岸居民,咸受其害。联合同志,提倡种稻。不但获利极巨,而于地方增加出产,民食捐赋,两有裨益,洵属知所先务,良深嘉许。各该县知事均应调查辖境低洼地亩,绘就详图,加注说明,劝导士庶,组织稻田公司,集股经营,众擎易举,本厅自当极端奖掖。”
  1927年,吉林省政府就催令各县境内如有低洼地亩,要劝导农民开垦种稻,“务使野无旷土,乡无游民,而于地方增加出产,民食捐赋两有裨益。”并劝导绅商,提倡组织稻田公司集股经营,以收实效。
  1930年,东北政务委员会发出训令,要求各县安置好外地迁来的移民。训令称:“案查东北各省区沿河低洼之处,宜种水田者尚非少数,只以当地农民未能善于水田,是以大都任其荒废。现值此移垦之际,自应择其善于水田之垦民,划拨垦种,于农产度支均有裨益……”。同年,吉林省政府要求各县查明境内究有待垦荒地若干,适于水田的荒地己开发、未开发者若干,需纳垦民数目,以及坐落交通等情况,限期报省。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各县对开发水田、种植水稻情况进行了调查。据双阳县保卫团第三、第四、第五事务分所属界内水田面积和分布情况是:
  (一)保卫团第三事务分所属内共有水稻地面积为122.8垧,主要分布在太平川、长山屯、三道沟、土顶子、五家子、柳树河子、肚袋河子一带。
  (二)保卫团第四事务分所属内共有水稻地面积70.8垧,其分布和种植情况如下表:
  (三)保卫团第五事务分所属内共有水稻地面积12.2垧,主要分布在聂家屯、乌龙泉一带。
  从以上双阳县部分调查资料看,当时地方政府对开发水田种稻很重视,但种稻技术尚未完全被汉族农民掌握,水稻栽培多为外来的韩人所经营。
  据资料记载,这一年德惠县有水田133垧,长春县111.3垧,双阳县327垧,农安县80垧。
  长春沦陷后,日本侵略者为掠夺粮食、大豆、甜菜、水稻等农产品,进一步扩大土地利用面积。播种以大豆、高粱、谷子为主,玉米、小麦及其他杂粮次之。发展了甜菜、葵花等经济作物。由于朝鲜移民激增,随之水稻栽培益盛,水田面积不断扩大。据1934年伪实业部农务司调查统计资料,各类农作物栽培面积及农户平均耕地面积如下表。
  据1935年统计,长春地区各县土地利用情况如下表:
  据1939年调查,长春地区各县土地利用情况如下表:
  长春沦陷后,伪兴农部开拓总局按照日本侵略者的侵略意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移民活动,在九台、德惠、农安和郊区等沿河流域开发水田种稻,其目的是保证日本侵略者掠夺足够数量的大米。
  据1936年7月调查资料,九台县各流域水田面积如下表: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后,国民党长春市政府曾对各县各类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过一次统计,现将长春地区有关各县汇成一表如下。
  该表所录土地利用情况应是伪政权地籍整理后的成果,基本上符合当时土地利用的数量和分布的实际情况。其中水田己开发到11800公顷,以双阳、郊区和九台为水稻的主要产区,共有水田8700公顷,占长春市水田面积的73%。
  长春历史上各县土地利用情况,特别是耕地面积,文献和档案上记载出入很大,同一朝代统计的口径也不尽相同,有大垧、中垧、小垧之分,有的是实耕面积,有的是纳租面积,有的是估计面积,有的是丈量面积,故很难弄清实际情况,所录土地利用数字,仅供研究参考。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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