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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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29
颗粒名称: 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
分类号: P272
页数: 2
页码: 203-204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长春市为实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节约和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施村、镇建设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长春市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在双阳县双营子乡、农安县华家乡新河村进行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情况。
关键词: 农村 宅基地 使用

内容

为实行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节约和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施村、镇建设规划,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长春市土地管理局于1989年在双阳县双营子乡、农安县华家乡新河村进行了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
  双阳县双营子乡采取“定额均收、超占加收、少占补贴”的办法,以全乡农村人均宅基地55平方米为定额基数,定额内按平均标准收费,超过面积加收宅基地使用费,不足人均宅基地面积的给予补贴使用费,超计划生育的不给宅基地,独生子女享受双份宅基地使用面积。全乡的宅基地划分成三个土地级差,制定了三个收费标准。经商办企业的用地为一级,乡政府规划区内住宅用地定为二级,其余宅基地定为三级。一级宅基地每年每平方米收费0.2元;二级宅基地每年每平方米收费0.1元;三级宅基地每年每平方米收费0.05元。超出人均占用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加收0.1元,不足人均占用面积的按等级收费标准补贴。革命残废军人及其家属(不包括子女),革命烈士家属,享受社会福利待遇的生活困难户,免收宅基地使用费。
  试点结果,双营子乡共收取土地使用费3.5万元,庞家、尹家两村把土地使用费全部用于修建小学校舍,新胜村用土地使用费和社员集资修复低压配电线路2000米,解决了群众用电问题。
  农安县华家乡新河村采取了“以质划级,按级作价,空转回补,高低找差,收支平衡,限制超标”的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以质划级”就是按照宅基地的土质、交通环境划为三级;“按级作价”一级每年每平方米0.25元,二级作价0.2元,三级作价0.15元。“空转回补”就是以人均占有宅基地面积为补贴基数,每户实际人均宅基地面积应支付的使用费与补贴费相抵进行空转。“高低找差”就是以人均宅基地面积为标准,多占面积的按作价标准缴纳宅基地使用费,低于人均宅基地面积的,按作价标准享受补差。“收支平衡”就是以一个村为单位,宅基地使用费高低找差后为零,收支平衡。“限制超标”,就是用这种办法,限制了超面积使用宅基地。
  经过试点,收回土地12310平方米,占全村宅基地总面积的6.2%,可安排39户居民建房。
  长春市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1989年双阳县双营子乡、农安县华家乡新河村试点的基础上,1990年全市各县(市)区普遍进行多点试行。
  榆树县在弓棚镇弓棚村进行试点;农安县又在新阳乡进行试点;德惠县在升阳乡进行试点;九台市在九郊乡进行试点;双阳县又在双营乡继续进行试点;郊区在新立城镇进行试点;南关区在净月镇靠山村、幸福乡光明村进行试点;宽城区在奋进乡蔡家村进行试点。总计试点村为47个,户数为26494户,总占地25764亩,共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费88.8万元,用于乡(镇)、村公益建设,兴办集体福利事业和土地开发利用。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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