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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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61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分类号: F301.2
页数: 7
页码: 164-1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1987年以来,长春地区为调查土地资源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关键词: 长春市 土地资源 调查统计

内容

自1987年以来,长春市土地管理局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建立土地统计制度。它是土地资源调查的重要成果之一,能够详细、系统、准确地反映土地利用、权属及土地产业状况,能够保持土地利用的现势性。
  按照国家土地统计制度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填报上年统计表格,即国土年综1—4表。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国土年综1表)集中、全面地反映长春市土地利用分布情况,依据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图斑变化,由乡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逐级填报。
  2.《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国土年综2表),反映本年度内耕地面积增减变化情况。由各县发往乡(镇)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依据《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和图斑变化以及当年审批用地情况填报。
  3.《各类建设用地当年增加面积》(国土年综3表)反映当年国家、集体和个人基本建设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情况,它依据审批用地和实际用地情况填报。
  4.《城镇建设用地当年增加面积》(国土年综4表),它重点反映当年城镇扩大规模建设用地情况,依据当年审批用地和实际用地情况填报。统计范围包括城市、建制镇以及与城镇有一定距离的城镇型独立工矿区。
  附1990年长春市国土年综1—4表。
  为保证土地统计制度的建立,切实加强土地统计工作,使土地统计数据更科学、准确、及时,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配备了专职土地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了土地表、帐、簿,即土地调查原始记录表、过录表、乡土地统计簿、乡集体所有土地统计台帐、乡国有土地统计台帐、乡国有后备土地统计台帐、县土地统计簿。加强对统计人员培训,组织学习了土地统计的方法、步骤、土地台帐、报表及平衡表的填写。使统计人员掌握了技术要领,提高实际工作水平,保证土地统计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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