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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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594
颗粒名称: 一、旗地
分类号: F301.1
页数: 3
页码: 96-9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康雍年间,清王朝曾在今长春境内的榆树、双阳、九台等县,建立官庄、派驻八旗,按旗授拨土地,开垦出相当数量的官地和一般旗地。
关键词: 长春市 旗地 私有制

内容

康雍年间,清王朝曾在今长春境内的榆树、双阳、九台等县,建立官庄、派驻八旗,按旗授拨土地,开垦出相当数量的官地和一般旗地。
  (一)官地
  官地是清王朝及其皇室贵族直属领地。它包括官庄地、官荒地、围场地、晾网地、义仓地等名目的土地。
  官庄地:长春境内的九台和榆树两地,都在康熙年间,由清朝政府建立了官庄。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在九台境内建立官庄5处,共有官庄地2175垧。康熙五十二年至五十三年(1713年~1714年),在榆树境内建立官庄6处,共有官庄地720垧。
  官荒地:清初,长春境内的榆树、双阳和九台等地都有官荒。当时的伯都讷划为禁垦围场;双阳和九台一部分地域划为禁山围场。这些地方的官荒面积都比较大。虽由清朝政府设卡封禁,但流民仍不断潜入私垦。鸦片战争以后,清朝政府为了开荒济用,移民实边和防御外患,开始大规模移垦。从咸丰到光绪初年,仅伯都讷厅属放荒地点就有6处,面积276112垧。垦后的土地,多为民人耕种纳赋。
  晾网地:是专为捕捞黄鱼等贡品,而占用的江套和江岸的土地。今德惠县境内的老莺通、江心馆、黑通、鲇鱼通、黄鱼圈等处,共有2932.62垧,皆属当时晾网地。这些地方虽属蒙地,但因捕捞贡品所用,便归属吉林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管辖。清王朝灭亡以后,1912年民国政府定为民地,并发放了“省照”,开征租赋。但在第二年蒙古王公提出:“江西原来皆属蒙地,既然晾网地的制度已废,应即归还蒙旗。”(据《郭尔罗斯前旗开放蒙地调查报告书》)1914年省查后同意归还,收回省照,改发蒙照。1920年省旗共同设立临时荒务局,对这些地亩逐段丈放,征收荒价,并换发了执照。
  义仓地:是收缴流民私垦的地亩。在今榆树县境内有1236垧。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由八旗兵丁承领,作为义仓公田。所得租粮,拨除官租外,余为义仓额谷。
  (二)一般旗地
  一般旗地是清朝政府圈给八旗兵丁、下层旗人的份地。它包括站丁地、官兵随缺地、官兵俸饷津贴地、恩赏地等。
  站丁地: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政府为了加强东北边防,及时传递官府文书,从吉林乌拉到伯都讷设驿站10处。孤榆树(今榆树县)境内有3处,先设登额勒哲库站(今秀水乡境内)、盟温站(今五棵树镇境内)两个驿站。后增喀伦站(今新站,位于榆树县城以北)。每站壮丁30名,马30匹,牛30头。各站均拨给土地令其耕种自给。榆树县共有站丁地3600垧。又据1916年10月,双阳县公署呈送《调查垦务事项》中记载,双阳全县有站丁地9704垧。
  官兵随缺地:道光三十年(1850年),清朝政府将榆树县境内的珠尔山东西闲荒,按官职拨给八旗协领以下官兵1172名,每人16垧。双阳县境内,当时也有官兵随缺地875.74垧。
  官兵俸饷津贴地:咸丰五年(1855年),清朝政府将今榆树县境内“凉水泉子”地27021垧,拨给打牲乌拉总管及协领衙门官兵,做为俸饷津贴地。
  恩赏地:光绪十九年(1893年),清朝政府拨给伯都讷被灾八旗十二佐领1837户,恩赏地16533垧。
  旗地具有封建国家所有性质,是八旗制度的基础。其中官地是清王朝及其皇室贵族的私有地;一般旗地是清朝政府在划定的旗界内,按旗民身份圈给耕种的份地。开始仅限于旗民个人有使用权,不准交产。实际上,多数旗民在一开始就不亲自耕地,而是将分得的土地租佃给民人耕种,然后再向民人出典。据资料记载,至清代中叶,旗民有半数将原有产业“转相典售”。到光绪年间,长春旗地已是大半归民垦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盛京将军赵尔巽,顺应形势的发展,奏请自由买卖旗地,得到清朝政府批准:“嗣后不分旗地,得以互相买卖土地”。从此,旗地制度彻底崩溃。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大量旗地转为民地或归旗人私有。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土地志

《长春市志 土地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记述的是1936-1990年长春市土地管理史上第一部志书,为土地管理部门积累了一笔宝贵的知识财富。本志书的出版,有利于提高全市土地管理干部的历史素养,丰富土地管理专业知识,增强土地管理的责任感,为搞好全市土地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它有益当代,惠及子孙,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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