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加工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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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5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加工腌制
分类号: F326.13
页数: 5
页码: 193-1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蔬菜腌制是储存鲜菜的途经之一。其产品易于储存、运输,方便食用,是调剂口味、增进食欲、深受广大消费者喜食的蔬菜食品之一。
关键词: 加工腌制 蔬菜 长春市

内容

蔬菜腌制是储存鲜菜的途经之一。其产品易于储存、运输,方便食用,是调剂口味、增进食欲、深受广大消费者喜食的蔬菜食品之一。
  一、蔬菜腌制、速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蔬菜腌制由私营酱园业生产。设备简陋,大户少,小户多。经营上前店后厂,加工生产兼门市批发零售。1949年12月,在长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酱园酿造业有74户。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归口长春市蔬菜公司管理,集中加工,统一生产。1966年,成立长春市食品工业公司后,实行统一经营。1981年,食品工业公司下设的酱菜车间改为酱菜厂,专门从事蔬菜腌制加工生产。1986年,本着专业经营、划小划细的原则,酿造业从食品工业公司分出,成立长春市酿造工业公司。
  蔬菜腌制加工的品种很多,由地产菜供应的原料菜主要有:黄瓜、红萝卜、青萝卜、芥菜、苤蓝、大蒜、豇豆、辣椒、芹菜等。本着计划安排、保证供应的原则,每年由蔬菜公司按批发价格供给100~200万公斤。1959年至1961年间,国民经济困难,实行“瓜菜代”,为渡过饥荒采用干燥脱水的办法,加工了1850万公斤的干白菜、茄干、萝卜干。蔬菜供应缓和以后,取消了干燥脱水的作法。1985年实行鲜菜速冻,主要品种有豆角、豌豆、茄子、黄瓜、辣椒、甜玉米等。
  二、豆制品加工
  豆制品是群众副食消费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949年至1952年,由私营作坊自购原料、生产、销售。1953年,粮食、食油实行统购、统销后,由粮食部门按国家规定的菜豆标准计划供给原料。国营商业包销一部分。1955年,改按生产能力(每个劳动力每月加工43公斤)标准供应原料。由于生产设备简陋,只能生产大豆腐、干豆腐,而因色灰、苦涩,销路不畅。1955年,全市加工豆腐的大豆用量仅为4270吨,为生产能力的55%。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对产销布局进行调整,按城区设置了南关、宽城、朝阳、二道河子、郊区等5个豆制品加工厂,下设40个车间,并进行技术、设备改造,年生产、销售能力增加到4500吨。增添了干豆腐、豆腐泡、豆粉等30多个花样品种。1959年至1960年间,原料不足,豆制品的产量和品种减少,只能供应军需和特需。为了增加供应量,让群众吃到豆腐,1961年市委、市人委决定从郊区拨出8300公顷菜豆田,1962年调整为8000公顷。产品豆作为商业用粮,不列入粮食收购计划,由粮食部门统一收购后,统一供给商业、饮食业部门。1963年后,改按每年800万公斤的定额指标交售。市场增大供应量,需要增加菜豆时,按计划外议购补充。实行这个办法以后,1962年至1963年间,人年均供应豆制品量为4公斤。1964年至1983年增加到6公斤,1984年达到7公斤。1985年至1988年间,粮食市场放开后,豆制品供应仍保留平价凭票供应。在定量标准内自由选购,定量标准外议价购买。
  1980年开始,市区生产加工单位,逐步推广、应用先进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产量、质量提高。产品出品率超过国家规定90%的标准。产品品种又增加素鸡、素肠、素肝、素牛肉、素鸡腿、油辣丝、五味豆腐、油干等20多个新品种。其中麦花全脂豆粉获国家优质奖,油辣丝、精豆腐泡、南干、精豆腐丝、精油干、精肝等6个品种获省优称号。此外,酿造厂、豆制品加工厂每年还凭粮票购进绿豆加工绿豆芽50万公斤左右,出售时按1公斤粮7公斤绿豆芽的标准回收粮票。1988年,生产、销售各种豆制品10735吨,比1955年提高1.5倍。其中大豆腐4000吨、小品种1700吨、豆粉600吨、豆制冰果1000吨(4000万支),销售总额为1488万元,占副食品销售总额的3.18%。豆制品的花色品种、产品数量、质量全面满足了市场的需要,改善了群众生活。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的角度,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0多年来长春市蔬菜产销发展的历程,再现了历史上许多珍贵的资料,包括生产经验、供应方法,其中包括了产销体制、生产、市场、购销、价格、储存加工、计划管理、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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