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者储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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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5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产者储存
分类号: F326.13
页数: 3
页码: 183-1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1949年至1955年自由购销时期和1983年市场放开以后,秋菜主要靠生产者储存。除迎季销售总产量的70~80%由消费者分散储存外,剩余的20~30%自行储存。储存的方法有窖储和沟储。
关键词: 生产者 储存 蔬菜 长春市

内容

1949年至1955年自由购销时期和1983年市场放开以后,秋菜主要靠生产者储存。除迎季销售总产量的70~80%由消费者分散储存外,剩余的20~30%自行储存。储存的方法有窖储和沟储。
  一、窖储
  在房前屋后挖掘1.75米深的方型或长方型窖坑,覆盖木料、作物秸稞和窖土,主要储存秋白菜、大萝卜。储存期4个月左右,春节前后登市销售。每个小土窖储存量在5000公斤左右。
  二、沟储
  在菜地挖掘0.5米深的长条沟,把白菜根朝下依次立放在内(也称栽储),上面盖上作物秸稞和土,短期储存,储存期1~2个月,新年前后起出销售。
  1956年,根据市委、市人委决定,蔬菜产销实行计划管理后,生产者储存任务增大,实行以社(队)集体储存。“文化大革命”期间,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在市革委会和商业部门的支援下,开始建筑固定型或平战结合的菜窖。1969年,在奋进公社奋进大队首先建起1个固定型菜窖,计400平方米。年末市区发展到2个,计900平方米,储存大白菜45万公斤。1970年增至16个,计5900平方米,储存秋菜275万公斤。1975年,国家专门贷款60万元,王大经副书记亲自主持建筑钢筋、水泥菜窖71个,计37060平方米。1978年发展到103个,52531平方米,储存秋菜达1000万公斤。与1969年相比,菜窖数增长50.5倍,面积增长57.4倍,储存秋菜量增长21.2倍。
  1983年,蔬菜生产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大队集体储存变为承包户分散储存。社(队)大型菜窖大部分闲置或弃用。各承包户分别建筑了砖木结构的小菜窖2899个,33920平方米,使用2年后因雨倒塌了一部分。1985年改建成钢筋水泥结构的固定型菜窖。到1988年末,城区专业生产蔬菜的乡、村(户)共有菜窖918个,26940平方米,储存能力达500万公斤。
  集体生产储存秋菜,就地凉晒,就地储存,损耗量较小,一般在30%左右。为不影响菜农的年终分配,商业部门对生产者储存核实储菜量后,按入窖期价格支付15~50%的予购金。出售时,执行季节价格,自负盈亏。
  蔬菜产销计划管理期间,生产者储存贯彻执行先供应后储存,有菜就储,无菜不储的原则。
  为适应冬、春市场对夏菜的需求,1985年和1987年,英俊乡英俊村和双德乡红旗村采取自筹(25%)和政府从新菜田建设补偿费中拨出(75%)的无息贷款,集资400万元,建筑两处共2600平方米的速冻库。生产旺季速冻储存茄子、豆角、黄瓜、辣椒、芹菜、豇豆、碗豆、西红柿等夏菜及青玉米等。年储量在200万公斤左右,冬、春供应市场,满足了群众的多种需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的角度,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0多年来长春市蔬菜产销发展的历程,再现了历史上许多珍贵的资料,包括生产经验、供应方法,其中包括了产销体制、生产、市场、购销、价格、储存加工、计划管理、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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