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产销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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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产销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6.13
页数: 4
页码: 21-2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蔬菜产销体制改革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改革生产体制、改革购销体制、改革产销管理体制等。
关键词: 产销 体制改革 长春市 蔬菜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对蔬菜产销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一、改革生产体制
  从1981年开始,蔬菜生产由集体统一生产逐步推行生产大队、小队(组)联产承包生产和土地承包到户个体分散生产,由完全按市下达任务的计划生产改变为由计划指导下的部分计划生产和自由生产,打破了生产“大帮轰”、分配“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和“生产靠计划”、“产品靠包销”的计划经济模式,调动了菜农的生产积极性。1988年蔬菜总产量42023万公斤,比1980年的37640万公斤提高11.6%。
  1984年,城区蔬菜生产责任制形式与菜田承包情况。
  1984年至1988年,以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有了很大发展,并不断调整和完善。1988年末,城区蔬菜生产除福利、宏卫、宏盛、英俊、东风等5个村采取以生产队集体组织生产,实行定额管理外,全部实行土地承包到户。上台子、西长青等村,还派出懂技术会管理的共产党员帮助老、弱、病、残等特困户组成联户组,进行蔬菜生产。
  1982年~1988年城区蔬菜生产责任制发展情况。
  二、改革购销体制
  (一)改革批发体制
  1983年后,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变统购包销、计划调拨的批发单轨制为计划调拨与市场批发相结合的双轨制。计划内的品种继续实行计划调拨,计划外的品种取消定向批发,敞开市场自由选购。1985年,贯彻“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允许单位、个人经营蔬菜批发业务。国营商业系统内的食品、水产、蛋禽等专业公司,兼行跨业开展南菜北运。南关、宽城、朝阳、二道河子等4个城区的蔬菜公司分别成立蔬菜采购供应站,向社会批发。此外,还在光复路集市贸易市场设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允许国营、集体、个体、菜农及外埠产销单位进入市场开展批发业务。蔬菜批发市场由国营独家经营的封闭型转向多渠道的开放型。1988年,蔬菜批发总量31451万公斤,其中集体、个体、菜农及外埠产销单位的批发量占20%左右。
  (二)改革销售形式
  为深化改革,适应市场开放的要求,1984年改变了由国营商业统购包销统一供应的政策,实行店队挂钩、菜农自产自销、保量销售等3种不同的销售形式:
  店队挂钩。店队挂钩产销直接见面这种形式,在以前曾多次试行,但由于受产销管理体制、计划生产、计划供应、计划价格等因素影响,一直没有全面推广。改革开放以后,除少量的计划管理品种外,多数商品菜的生产和价格放开,摆脱了计划生产、计划价格的束缚,菜农自销范围扩大。1984年,南关区属蔬菜生产乡的3830户菜农与区属的66个国营、集体零售网点实行春、夏菜产销挂钩。双方协商品种、数量、价格、上市时间,不再经过分拨站划价、检斤。这一年购销总量达2089万公斤,占南关区春夏菜供应总量的40%。减少迂回运输,降低损耗,提高了质量,保证了蔬菜的鲜嫩。
  菜农自产自销。组织菜农进城卖菜,在宽城区的鞍山路、朝阳区的辉南街、二道河子区的安乐路及较大新居民区设立固定、临时售货点9处,供菜农进城自销产品。计划管理的品种完成合同任务后可到市场按国家价格销售。计划外品种按浮动价格出售。议购议销的品种自行定价,随行就市。年销售总量达200多万公斤。
  保量销售。主要是秋菜,改变过去统一收购、统一运输、统一价格、统一调拨的办法,实行“保量销售”。即:保证国家计划规定70%收购数量,由国营蔬菜公司收购。其余部分,菜农可就近自销,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地头拉菜。1984年,节约运力8300台次,降低商品菜损耗9%。提前完成收贮任务。
  1985年以后,蔬菜市场进一步放开,国营销售和菜农自产自销相结合的作法打破了收购“靠计划”,销售“靠分配”,亏损“靠补贴”,由国营独家经营、单一经济成份、单一流通渠道、高度集中封闭式的经营格局,形成多种经济成份、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经营体系,扩大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流和南菜北运的范围,市场货源充足,品种多、质量好、常年供应。1988年销售蔬菜34510万公斤,比1980年的21587万公斤增长了59.9%。
  三、改革产销管理体制
  为适应产销体制改革和加强“菜蓝子”工程建设的需要,1983年,市委、市政府对产销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由过去农口管生产、商口管销售的分管体制变为产销统管,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1983年市政府设立蔬菜副食局实行产销统管。同时将郊区7个蔬菜基地公社划归4个城区管辖。市蔬菜副食品公司的4个菜站、16个零售商店下放到城区管理。并以4个菜站为主体组建区蔬菜公司。城区政府指定1位副区长专管蔬菜工作,7个基地公社设专职副乡长管蔬菜产销工作。进一步健全了产销统管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1985年,市政府又成立了长春市副食品领导小组。陈振康市长任组长,徐青副市长任副组长,下设蔬菜产销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指定蔬菜副食局副局长罗桓为办公室主任,冯永德、龙中岳、牛厉生为副主任。新成立的蔬菜产销办公室,除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蔬菜产销政策外,每年年初都要安排产销计划(包括菜田面积、主要品种播种面积、上市量和冬春外进菜计划),分别下达到4个城区,落实到乡、村、社、户;按生产计划由蔬菜公司框算价格倒挂、费用、亏损金额,报市审批后下达执行;按计划分期(分季、分月、分日)均衡组织鲜菜上市;会同计委、物委、蔬莱公司确定基期价格、季节差价;对所需用的生产资料坚持优惠政策,平价调拨;对菜田进行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对城市建设征占菜田的审批和新菜田建设补偿费的收缴(1987年市土地管理局成立后,该项工作被停止),组织开展菜田水利、保护地建设和菜田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兴菜战略,负责蔬菜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各城区也相应设立蔬菜产销办公室,他们的负责人是:朝阳区孙淳(后改为王玉山)、南关区许久君、宽城区丁乃新、二道河子区高维满(后改为张玉堂)。
  产销一体化管理,简化了管理层次,政出一门,指挥统一,客观上存在的农商、产销矛盾得以及时处理,有利于推进蔬菜产销的产业化、市场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的角度,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0多年来长春市蔬菜产销发展的历程,再现了历史上许多珍贵的资料,包括生产经验、供应方法,其中包括了产销体制、生产、市场、购销、价格、储存加工、计划管理、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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