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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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9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生产管理机构
分类号: F326.13
页数: 6
页码: 9-14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蔬菜生产管理机构的情况,生产管理机构,主要是指以满足城市供应为目标的商品性生产的管理机构,实行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市、区、乡三级管理体制。随着城区区划、管理权限的调整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各级管理机构也随之变化。
关键词: 生产管理机构 长春市 蔬菜

内容

生产管理机构,主要是指以满足城市供应为目标的商品性生产的管理机构,实行以行政区划为主的市、区、乡三级管理体制。随着城区区划、管理权限的调整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各级管理机构也随之变化。
  一、市属行政管理机构
  1.长春市民政局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后,长春市政府设民政局,下设农业科。1951年改为农业处。
  2.长春市农田水利局
  1953年1月,农业处从民政局中划出,成立农田水利局。
  3.长春市农林局
  1955年2月,农田水利局改为农林局。
  4.长春市农林水利局
  1957年3月,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长春市农林水利局,与长春市郊区人民委员会合署办公。1958年10月,农林水利局与郊区分开。
  5.长春市革命委员会蔬菜组
  1968年3月,成立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下设蔬菜组。1969年12月,蔬菜组并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
  6.长春市农林畜牧局
  1970年9月,撤销蔬菜组,其业务并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农林畜牧局。
  7.长春市农业畜牧局
  1972年,长春市林业业务从农林畜牧局划出后,改称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农业畜牧局。
  8.长春市畜牧蔬菜局
  1979年3月,畜牧蔬菜业务从农业畜牧局划出,成立畜牧蔬菜局。
  上列各行政管理局,管理蔬菜耕地面积、品种、产量和菜田基地建设,衔接产销关系,协调产销价格,按计划为市场提供商品信息。
  9.长春市蔬菜副食局(第二商业局)
  1983年2月,蔬菜生产业务从畜牧蔬菜局划出,购销业务从商业局划出成立蔬菜副食局,也称第二商业局。
  二、区属行政管理机构
  1.农业科
  长春解放初期,长春市政府下设12个区,其中城区8个,农区4个。1952年调整为18个区,其中城区8个,农区10个。1955年10个农区合并为4个。农区设农业科管理农业(蔬菜)生产。
  2.郊区蔬菜科
  1957年3月,撤销4个农区成立郊区,设蔬菜科管理农业(蔬菜)生产。同年6月,8个城区合并为南关、宽城、朝阳、二道河子4个城区,设农业科。
  3.郊区蔬菜局(组)
  1969年10月,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决定市区所辖蔬菜专业生产社队全部划归郊区,成立郊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蔬菜组。1972年改为郊区蔬菜局。
  4.城区蔬菜(农业)局
  1983年2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郊区管辖的7个蔬菜生产公社的68个大队分别划归4个城区。各城区成立管理机构实行产销一体化管理。朝阳区、南关区成立农业(蔬菜)局,二道河子区蔬菜局与英俊公社合署办公,宽城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奋进公社合署办公。主要任务是按市制定的计划落实蔬菜耕地、播种面积、品种、产量、商品量,按季节组织鲜菜上市,具体解决产销中的矛盾,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三、乡(公社)村(队)管理机构
  人民公社期间,公社下设农业(蔬菜)生产组,管理公社内的蔬菜生产。生产大队设生产办公室,具体落实产销计划,与商业部门签订购销合同。1983年末,人民公社改为乡人民政府后,由乡、村负责上述管理工作。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蔬菜志

《长春市志 蔬菜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从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的角度,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40多年来长春市蔬菜产销发展的历程,再现了历史上许多珍贵的资料,包括生产经验、供应方法,其中包括了产销体制、生产、市场、购销、价格、储存加工、计划管理、技术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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