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天主教爱国公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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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75
颗粒名称: 长春市天主教爱国公约
分类号: B976.1
页数: 1
页码: 261
摘要: 本文记述1985年12月13日长春市天主教爱国公约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长春市 天主教 爱国公约

内容

1985年12月13日
  (一)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贯彻执行党的十二大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而贡献力量。
  (二)在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
  (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方针,坚决摆脱国外宗教团体的控制,不允许任何外国宗教组织和宗教界人士干涉我国教会事务和来我国进行传教活动,不接受国外教会或个人附带任何条件的捐赠,不收听国外宗教电台的广播。
  (四)警惕外地天主教内不法分子的渗透活动,自觉做到:不接待不法分子,不参加非法、违法活动;发现不法分子的违法活动要及时向当地爱国小组和政府报告,予以制止。
  (五)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不在宗教活动场所之外进行传教活动。教会不得干预政治、干预教育、干预婚姻,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学习时事政治,提高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觉悟,跟上时代的前进步伐。
  (七)积极协助人民政府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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