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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长春市天主教爱国会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74
颗粒名称:
长春市天主教爱国会章程
分类号:
B976.1
页数:
2
页码:
260-261
摘要:
本文记述1985年12月13日长春市天主教爱国会章程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长春市
天主教
爱国会
内容
1985年12月13日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长春市天主教爱国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长春市天主教神长教友组成的爱国爱教的群众团体,其宗旨为: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全市神长教友,发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协助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祖国统一,为增进与国际天主教人士的友好往来,反对霸权主义,保卫世界和平而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长春市天主教代表会议。
第四条 本会设委员会,在长春市天主教代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会务。
第五条 本会委员会由长春市天主教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连选可连任。
第六条 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其成员由委员会中选举产生。在委员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委员会决议,处理会务。
第七条 本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领导工作。下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事务。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均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连选可连任。
第八条 本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第九条 长春市天主教代表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委员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正、副主任召集,必要时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十条 本会经费,由常务委员会负责筹措。
第十一条 本会设于长春市东四道街天主教会院内。
第十二条 本会章程由长春市天主教代表会议通过执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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