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佛教协会简章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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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67
颗粒名称: 长春市佛教协会简章
分类号: D635
页数: 2
页码: 253-254
摘要: 本文记述1983年10月15日长春市佛教协会简章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长春市 佛教协会 简章

内容

1983年10月15日
  第一条 本会是长春市佛教徒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 本会定为长春市佛教协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为: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全市佛教徒信仰自由的权利;团结全市佛教徒爱国守法,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争取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
  第四条 本会最高机构为全市佛教徒代表会议,每三年举行一次。
  第五条 本会设理事会,在全市代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会务。理事由全市佛教徒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连选得连任。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六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均由理事会议选举产生,连选得连任。
  第七条 本会经费由理事会负责筹措。
  第八条 本会会址设在长春市般若寺。
  第九条 本简章经全市佛教徒代表会议通过施行。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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