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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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65
颗粒名称: 大事记
分类号: K293.4
页数: 26
页码: 227-252
摘要: 本文记述1951年1月4日至1988年12月20日长春市宗教、民族方面的重大事件。
关键词: 长春市 宗教 大事记

内容

1951年
  1月14日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公布《关于接受外国津贴及外资经营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登记实施办法》文件。长春市文教局开始筹备登记工作。
  1月20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召集文教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讨论上述文件实施办法。成立“专门登记处”,周毅华(文教局长)任处长,项强(公安局三处处长)、王波(民政局科长)任副处长。办公地址设在斯大林大街57号。
  3月21日
  长春市登记处发表第一号《通告》,接受外国津贴的宗教团开始登记,截止日期为3月底。登记处设在长春市人民政府二楼248号房间。
  3月30日
  长春市基督教各宗派负责人集会,讨论研究成立基督教三自革新筹备委员会问题。
  是月
  长春市基督复临安息日会长春儿童生活团解散。
  4月
  登记处苏奉先,代表长春市出席中央政务院召开的“处理接受英国津贴的基督教团体会议”。
  5月
  天津“圣母军”华北分会秘书肖永新(女)到长春,与天主教吉林教区法籍主教高德惠密谋成立“圣母军”。
  7月22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接管天主教会益华小学,改为公办。
  是月
  正式成立长春市基督教三自革新筹备委员会。
  8月10日
  根据中央政务院第72号命令即《关于建立省市及省辖市宗教事务处的规定》,成立长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
  8月27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接管天主教仁慈堂及其附属机构。
  8月下旬
  长春市公安局侦破长春市天主教内暗藏的美帝国主义间谍梁世焕案。
  9月
  封立李芳园为牧师,出任长春基督教会本堂牧师。
  10月
  九台县九台镇基督教信义会自行解散。
  11月28日
  长春市公安局将前仁慈堂堂长路道尔(瑞士籍)和两名外籍修女,押送长春火车站经天津驱逐出境。
  12月6日
  长春市公安局宣布天主教“圣母军”为非法的反动组织,予以取缔。
  12月9日
  召开长春市天主教三自革新运动筹备会议和教徒首次代表大会,正式成
  立长春市天主教三自革新委员会。
  12月18日
  长春市公安局开始传讯天主教吉林教区主教高德惠等4人(均是法籍)。12月21日
  长春市公安局下令驱逐法籍主教高德惠、神甫纪怀德、柏林、皮实秋等四人出中国境。
  1952年
  6月20日
  长春市公安局逮捕在孝子坟附近进行非法活动的道士陈至生。
  10月21日
  长春市基督教施医院理事会向长春市人民政府提出移交报告书,要求政府接办。
  7月21日
  中央各民族访问团访问长春长通路清真寺,赠送有毛泽东手书和阿拉伯文的锦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团结起来”。
  1953年
  5月1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卫生局,正式全面接管基督教施医院。
  9月20日
  长春市文教局根据中央政务院1951年7月24日发布的《对于接受外国津贴的基督教团体处理办法》,接管基督教萃文幼稚园。
  12月28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宗教工作掌管问题的指示》文件,长春市人民政府根据文件精神,确定宗教事务处掌管天主教、基督教事务。
  1954年
  1月1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市人民政府文化教育委员会决定:由民政局掌管的佛教、道教工作,移交给长春市宗教事务处掌管。伊斯兰教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掌管。
  7月10日
  召开长春市天主教教徒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委员会。会议决定将三自革新委员会改称长春市天主教爱国委员会。
  9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宗教事务处函复,同意长春市中华基督教会的学道馆和福音堂房产归该教会所有,使用单位纳房租。
  1955年
  2月13日
  长春市基督徒聚会处在华天民、姜顺天策动下,联合浸信会苏寅宾,发表声明,共同退出长春市基督教三自爱国筹备委员会。
  3月22日
  中华基督教会二道河子教会传道员周化彬,宣布退出长春市基督教三自爱国筹备委员会。
  5月15日
  中华基督教会东北大会理事长孙鹏翕、常务理事王忱、总干事金玉清、吉长区会牧师李芳园,主持召开二道河子教会全体信徒大会,处理周化彬脱离中华基督教会东北大会问题,宣布停止周化彬传道工作,推举7人组成执事会主持会务。
  7月6日
  中华基督教会东北大会理事会批准,聘请刘福新牧师主持二道河子教会。12月5日
  中共长春市委成立宗教界镇压反革命办公室,抽出专职干部22名、宣传员千余名参加。
  12月29日
  长春市公安局逮捕以宗教活动为掩护、奸污幼女犯吴新民、钱宜仁,在长春市一区、二区召开控诉大会。
  1956年
  2月
  天主教界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
  3月
  基督教界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
  6月
  长春市天主教神职人员,去哈尔滨参加吉林教区神职人员学习会,选举教区代权主教。
  11月8日
  召开长春市基督教首届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届长春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主席李芳园,副主席徐棠清、石又生。9日大会闭幕。
  1957年
  5月
  开始对长春市天主教堂、长春市基督教会、长春般若寺、长春市基督复临安息会教会进行维修,大约到10月完竣。
  6月6日
  长春市内和郊区兴起谣言,一些市民和农民到孝子坟“讨药”,这股风潮到6月13日方平息。
  9月10日
  中共长春市委秘书长赵东黎,给宗教界人士做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的动员报告。
  11月23日
  宗教界人士222名,开始参加学习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文章,随即开展大呜大放大辩论,持续到翌年1月7日。
  1958年
  1月27日
  在长春召开长春、农安、扶余、德惠等市县天主教徒代表会议,传达中国天主教代表会议情况。2月24日结束。
  3月
  组织长春市基督教代表25名,参加吉林省基督教代表会议,大鸣大放。春
  开始拆除斯大林大街道路上的孝子坟。
  5月21日
  召开长春市基督教代表会议,与会代表85名,会议主要任务是通过大辩论,明辨事非,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7月17日会议结束。
  8月19日
  组织长春市基督教界、佛教界等34位人士,参加“向党交心”活动,9月29日结束。因天主教界参加了吉林省组织的“向党交心”运动,免于市内的活动。
  10月中旬
  长春市宗教职业人员48名,参加兴建新立城水库工程劳动24天,完成大坝土方工程1228立方米。
  11月中旬
  组织宗教职业人员参加生产劳动,其中天主教9名、基督教8名、佛教105名,上述三教人士创办制桶厂(后改纸盒厂)。伊斯兰教10名,创办木丝板厂。
  1959年
  5月9日
  长春市天主教界16名代表,参加吉林省天主教界社会主义学习会。25日结束。
  5月30日
  吉林省召开天主教爱国委员会扩大会议31日自选自圣王维民神甫为吉林省教区正权主教。成立吉林教区教务管理委员会,主任王维民,副主任丁鹿樵。
  8月24日
  长春市基督教召开第二次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爱国委员会主席李芳园,副主席徐棠清、张新生、石又生。26日闭幕。
  10月13日
  组织基督教、天主教、佛教界人士23名,前往兴隆山镇,参观农业和陶瓷生产。14日结束。
  11月16日
  组织长春地区宗教界人士21名去北京、天津、大连参观建设成就。12月4日返回长春。
  12月15日
  组织长春地区天主教、基督教、佛教界人士38名,听取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传达报告。
  1960年
  2月9日
  长春市天主教召开第三次信徒代表大会,与会代表84人,会议集中讨论中国天主教与梵蒂冈关系问题,会后组成工作组到农安县小八家子天主教徒聚居村,传达会议精神,25日大会闭幕。
  6月26日
  召开长春地区佛教徒社会主义学习会,与会者长春市区40名,农安县9名,九台县6名,德惠县2名,双阳县和榆树县各1名。学习党的八届八中全会文件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文件。7月20日结束时制定了《长春地区佛教徒爱国公约》。
  7月18日
  长春宋家洼子基督教会自行撤销。
  1961年
  4月10日
  组织长春地区基督教界人士15名,参加吉林省基督教界“神仙会”,5月12日结束。
  7月15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开长春地区宗教界“神仙会”,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的宗教职业人员和教徒代表90人参加,9日10日结束。会议主要内容是进行形势教育。
  1962年
  9月14日
  长春市天主教召开第四次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爱国委员会,主任丁鹿樵,副主任王维民、刘溪午。11日闭幕。
  长春市基督教召开第三次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爱国委员会,主席李芳园,副主席徐棠清、张新生、石又生。15日闭幕。
  12月19日
  召开长春市宗教界人士学习经验交流会,与会者30名,总结一年来的政治学习情况。
  1963年
  3月6日
  关闭长春市真耶稣教会。
  5月3日
  召开长春市四教“史料编研”工作座谈会,与会者54名,总结前段工作,制定1963年编写工作计划。10日结束。
  7月29日
  召开长春地区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国际主义、社会主义学习会议,与会者116名,8月27日结束。
  12月6日
  组织长春地区宗教界人士130名,以真耶稣教案件为内容,举办第一期教徒学习会,进行思想教育,翌年2月12日结束。
  12月19日
  长春市公安局逮捕真耶稣教会的执事张翰堂、主要负责人赵天铎。
  1964年
  3月6日
  组织长春地区宗教界人士128名,以真耶稣教会案件为内容,举办第二期教徒学习会,5月16日结束。
  1965年
  1月30日
  召集宗教界人士120名,传达和学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
  8月2日
  举办长春市天主教、基督教信徒第一期学习会,与会者100名,进行形势、阶级斗争、宗教政策、无神论方面的宣传教育。27日结束。
  9月21日
  举办天主教、基督教信徒第二期学习会,与会者82名,到吉林市参观丰满发电厂和阶级教育展览馆,10月28日结束。
  11月29日
  举办长春市宗教界中上层人士学习会,与会者45名,学习内容同上,翌年1月13日结束。
  1966年
  3月22日
  举办长春市天主教、基督教信徒第三期学习会,与会者68名,学习内容同上,4月30日结束。
  6月14日
  举办长春市天主教、基督教信徒第四期学习会,与会者91名,学习内容同上,8月4日结束。
  9月
  因开展“文化大革命”,长春市宗教事务处工作瘫痪。
  1968年
  3月
  撤销长春市宗教事务处,宗教事务工作归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民事组掌管,后又交给政治部秘书组。
  1973年
  8月
  成立中共长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办公室,内设统战二科,分管宗教事务工作。
  1978年
  1月
  长春市宗教事务工作移交给中共长春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处掌管。
  10月21日
  市宗教事务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65号文件,即《关于当前宗教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两个政策性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10月
  恢复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构,分管宗教事务工作。
  11月11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集占用寺庙教堂的单位负责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长春警备区、南关区人民武装部、南关区人民政府、长春印刷厂,传达中共中央65号文件。会议由市委书记李承锟主持。
  12月18日
  学习《第八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纪要》文件。
  1979年
  3月15日
  中共吉林省委发出19号文件,批准长春天主教堂、长春基督教会、长春长通路清真寺、长春般若寺,恢复宗教活动。
  7月21日
  副市长金建民到南关区政府,听取所属单位关于倒出占用寺庙房产情况的汇报。
  8月
  中共长春市委发出70号文件,决定恢复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宗教事务处机构,确定编制5人,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天主教、基督教两爱国委员会,各确定编制3人。
  11月17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集占用教堂、寺庙房产的13个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落实宗教政策、尽快倒出占用宗教活动场所问题,会议由市委书记陈钟主持。
  11月21日
  长春天主教堂经堂发生火灾。
  12月3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开统战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陈钟作《端正思想路线,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新时期的统战工作》报告,批评了一些单位在落实宗教政策方面的错误思想。
  12月25日
  为保证按时进行基督教圣诞节活动,与长春市第一轻工业局、长春印刷厂、中共南关区区委和政府负责人商定,先撤出一部分所占用的房舍。
  12月底
  长春市天主教堂正式恢复宗教活动。
  1980年
  1月9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人民政府呈请,在红卫纸盒厂劳动的宗教职业者31名,已达退休年龄,应享受退休职工待遇。
  4月6日
  农安县小八家子天主教堂恢复宗教活动。
  4月
  宽城区柳影路民办烘炉厂从所占用的兴隆寺迁出。
  5月16日
  中共长春市委以31号、长春市革命委员会以72号文件,联合发出《关于限期倒出占用的寺庙教堂的通知》。
  5月20日
  在长春般若寺藏经楼举办道场,佛教僧尼60余人,居士百余人,欢庆浴佛节。
  6月5日
  确定长春地区19座清真寺恢复宗教活动,报省宗教事务处备查。
  6月22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自费旅游团中12名基督教徒,到长春市基督教会礼拜。
  7月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出长府宗字10号文件,批准长春市革命委员会宗教事务处改名长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10日,正式启用长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印信,仍与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
  7月
  长春印刷厂开始从长春基督教会迁出,12月,教会开始使用大礼拜堂。8月9日
  与长春市民政局达成协议,红卫纸盒厂归市宗教事务处领导。
  8月13日
  长通路清真寺恢复宗教活动后,首次欢度开斋节。
  1981年
  4月19日
  长春长通路清真寺组成首届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马则周,委员20名。
  5月12日长春市基督教召开第四次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爱国委员会,主席李芳园,副主席徐棠清、张新生、苏赛光(女)。16日闭幕。
  5月15日
  长春市天主教召开第六次教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爱国委员会,主任丁鹿樵,副主任王维民、张翰民、张泽馨。
  5月27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呈报《关于解决长春市东四道街天主教堂修复费用的请示》,请求省政府帮助解决。
  6月19日
  长春市基督教、天主教两爱国委员会,分别召开座谈会,谴责罗马教廷干涉中国天主教主权、秘密委任邓以明为广东省大主教的行径,会议发言刊载《长春日报》。
  6月30日
  长春市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人士,于新华宾馆集会庆祝中共建党60周年。
  8月15日
  新加坡华侨庞忍神甫来长春探亲,长春市天主教爱国会主任丁鹿樵、副主任王维民等接待。
  9月
  占用长春地藏寺的一〇一中学校办工厂全部迁出。
  10月
  占用长春市基督教会的长春印刷厂全部迁出。
  12月24日
  长春市财政局将长春市评剧团移交的查抄般若寺物资,清退给般若寺。
  1982年
  1月23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开第四次常委会议,市委书记任青远主持,讨论宗教工作问题。
  2月7日
  长春市天主教本堂神甫孟广仁病逝,享年93岁,葬于农安小八家子村圣人坟墓。
  2月9日
  中共长春市委第一书记任青远、书记李一平,到般若寺、天主教堂、基督教会、长通路清真寺,了解落实宗教政策的情况,听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见。2月13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集占用宗教场所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落实宗教房产政策方面的问题。
  4月2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派副处长苏奉先,出席国家第九次宗教工作会议,7日结束。
  6月21日
  旅法华侨卫青心神甫(巴黎教区)到长春市天主教堂参观访问。
  6月29日
  邀请长春市四教爱国组织60余人,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30日结束。
  9月11日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陆俊达、安国治到长春,检查贯彻中央〈82〉19号文件情况。
  9月16日
  批准九台县营城子镇基督教活动点。成立爱国领导小组。
  11月25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开市宗教工作会议,与会者百余人。传达贯彻第九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继续抓好落实中央〈82〉19号文件精神。
  1983年
  1月20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同意般若寺和尚定员25人,呈报省宗教事务处备案。2月1日
  与长春市房产部门商定落实宗教团体房产政策。从2月1日起,将托管的宗教团体房产归还各教自行经管和收租。
  3月21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向市政府呈报《关于长春市爱国宗教组织机构设置和编制问题的请示报告》。
  3月22日
  长春市房产经营公司召开有市宗教事务处、房地局以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的关于归还宗教团体房产移交会议,决定进行现场移交。之后,相继进行结清和退还各教托管的定租费和拆除补偿费的工作。并由市房产局产权处发给各教会“单位房产产权证”。
  4月1日
  国务院下达60号文件,批准长春般若寺、地藏寺,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寺庙单位。
  5月10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接待东德驻华使馆人员参观般若寺报告》。
  5月12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市政府宗教事务处的机构设置和增加编制的报告》。
  6月2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解决市中医院欠市天主教会房租问题的请示报告》。
  7月19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同团市委联合接待天津市信教青年赴东北参观团的工作安排意见》。
  7月
  中共长春市委决定,宗教事务处归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对外保留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名义。
  7月
  长春市回民群众集资,在长通路清真寺安装暖气设备。
  8月6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为宗教界上层爱国人士解决住房的请示》。
  8月15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国务院宗教局的同志对我市落实宗教政策情况的意见》。
  8月19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吉林省宗教事务处及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呈送《请求解决修复长春地藏寺经费预算的报告》。
  9月8日
  吉林省伊协主任马延增阿訇,参加中国穆斯林朝觐团,前往麦加朝觐。11月返回长春。
  9月9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全面解决倒出和开放般若寺的请示》。
  9月28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批准榆树镇基督教活动点,成立爱国领导小组。
  9月
  占用长春市天主教堂房舍的南关区人民武装部家属全部迁出。
  10月13日
  长春市天主教召开第七次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爱国委员会,委员26名,主任丁鹿樵,副主任王维民、张翰民、张泽馨。
  长春市基督教召开四届二次全会,修改爱国公约,调整常委会人选,主席李芳园,副主席徐棠清、张新生、苏赛光(女)。成立市基督教协会,通过《协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基督教协会委员会,会长李芳园。
  长春市伊斯兰教召开第一次代表会议,成立市伊斯兰教协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主任满敬恒,副主任马则周、马清奎、马淑琴(女)、李宝亭。
  长春市佛教召开第一次佛教徒代表大会,成立长春市佛教协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佛教协会理事会,会长释澍培,副会长释成刚、王有璋、释常兴(女)。
  以上四教代表大会均于15日闭幕。
  12月5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长春市政府呈报《关于温州地区基督教徒黄××、黄××和“呼喊派”在长春市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
  12月10日
  市宗教事务处向吉林省宗教事务处及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再次上报《关于请求解决修复长春地藏寺经费的报告》。
  12月14日
  吉林省政府宗教事务处检查组代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来长春市,对维修天主教堂神甫楼、般若寺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12月30日
  长春市编制委员会以长编64号文件通知:长春市天主教爱国会、长春市基督教爱国会、长春市佛教协会、长春市伊斯兰教协会重新核定行政编制各一人。
  是年
  吉林省人民政府拨款20万元,长春市人民政府拨款5万元,用于维修长通路清真寺、长春市基督教会和长春市天主教神甫楼。国务院拨款20万元,用于维修般若寺。
  1984年
  1月10日
  长春市公安局向浙江省瑞安县公安局,通报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呼喊派”在长春活动情况。
  2月24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开第八次常委会议,讨论研究落实宗教政策方面六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3月5日
  长春市人民政协落实政策办公室召开占用寺庙教堂和拖欠宗教团体房租的单位领导人会议,传达中共长春市委第八次常委会议决定,要求各单位限期落实。会议由市政协副主席李明德主持。
  3月22日
  中共长春市委副书记范业本,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检查各单位落实市委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的情况。
  3月31日
  省市财政分别拨给民政局15万元,长春市民政局在般若寺院内兴建的办公楼,全部移交给长春市佛协。吉林省财政厅拨款20万元维修天主教堂(1985年12月工程竣工)。
  10月29日
  长春市基督教召开第五次教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爱国委员会,主席李芳园,副主席徐棠清、张新生、苏赛光(女)。同一天,市佛协召开第一届理事(扩大)会议(亦称第二次佛教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佛教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释成刚,副会长释常兴(女)、释显志(女)、赵殿双。
  12月24日
  召开长春市宗教工作会议,传达和落实中央三个文件,即中发〈82〉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央〈83〉42号文件,即《关于清除精神污染中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指示》、中央统战部〈84〉1166号文件,即《关于原则上不允许基督教徒在家里聚会举行宗教活动的规定的解释》。
  1985年
  2月4日
  长春市基督教会举办批判瑞安县李×ד呼喊派”会议,30余名教徒参加,11日结束。
  3月15日
  长春市天主教爱国委员会创办自养企业新大贸易商行。
  4月27日
  香港宝莲禅寺圣一方丈一行19人,参观访问般若寺。
  5月12日
  长春般若寺制定公布《共住规约》。
  5月21日
  日中友好净土宗协会代表团访问般若寺。
  5月28日
  日本大尊会中日友好访问中国团一行20人,参观般若寺并参加浴佛节法会。
  5月29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批准德惠县朱家城子基督教活动点,成立爱国领导小组。
  5月31日
  长春般若寺举行对外开放仪式。
  7月24日
  长春慈航寺尼僧26人,因寺庙房产纠纷问题,进驻市第八服装厂厂长办公室。
  7月28日
  南关区园林管理处全部迁出占用的般若寺山门外场地。
  8月15日
  将宗教职业者劳动自养企业红卫纸盒厂,移交给吉林省华侨企业公司。
  9月15日
  般若寺举办传戒道场,受戒弟子千余人来自19个省市。
  9月24日
  应吉林省天主教爱国委员会和教务委员会邀请,宗怀德主教(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任、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副团长)、刘景和主教(河北省天主教神学院院长、唐山教区主教)、段荫明主教(四川省万县市教区主教)、刘明廉(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秘书长、中国天主教神学院副教务长)等一行6人,结束了在吉林市祝圣李雪松为吉林教区主教后到长春市,听取了长春市天主教“两会”的工作汇报,到农安县小八家子天主教堂视察教务。27日离开长春。9月
  九台县蜂蜜营清真寺维修工程竣工(政府拨款11万元)。
  10月21日
  中共长春市委召开第九次常委会议,听取市宗教事务处关于慈航寺房产纠纷情况报告。
  11月1日
  榆树镇清真寺举行落成仪式。
  12月10日
  长春市天主教召开第八次信徒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爱国委员会,主任王维民,副主任张翰民、张泽馨。13日闭幕。
  1986年
  1月10日
  成立长春市宗教界人士学习委员会,主任李芳园(基督教),副主任王维民(天主教)、满敬恒(伊斯兰教)、释成刚(佛教)。
  1月23日
  市宗教事务处会同农安县人民政府,对小八家子天主教徒聚居村进行调查,27日结束。调查内容在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刊物《宗教工作通讯》第四期刊载。
  1月29日
  长春市郊区大南乡小营子屯清真寺正式开始宗教活动。
  2月19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编印宗教政策汇编。
  3月6日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复,不同意长春成立“居士林”宗教团体,般若寺擅自开会筹备是错误的。
  3月19日
  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关于农安县小八家子村宗教活动情况的调查报告》。
  3月25日
  召开长春市四教负责人防火安全会议,会后提出《关于各宗教爱国会制定防火制度和成立防火安全组织的报告》。
  4月24日
  召集四教爱国组织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会议,宣讲关于涉外方面的方针政策,强调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
  5月3日
  英国爱尔兰基督教长老会联合会总干事文约翰,到长春市基督教会访问。5月12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不同意恢复“造福观音圣场”。要求南关区新春环美雕塑修缮处,中止与般若寺所订立的雕塑观音像的合同。
  5月22日
  长春市天主教堂收缴秘密流通的罗马教皇彩照54幅,有反动内容的《圣时》原本1册,油印本21册,《经周礼仪》13册。
  5月24日
  日本大尊会日中友好访问团一行16人,到长春般若寺访问。
  6月1日
  长春市四教响应全国人民政协六届四次会议宗教委员会倡议,分别举行“和平祈祷”活动,参加者千余人次,25日结束,7月1日进行总结。
  7月2日
  长春市书刊管理办公室决定成立专门机构,管理宗教界非法出版流通书刊问题。
  7月31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召开长春市宗教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宗教事务局(处)会议精神。与会者66名。市委常委、副市长袁长华作了总结讲话。是月
  长春市拨款7万元,维修长通路清真寺礼拜殿、对厅和水房子。11月5日竣工。
  8月9日
  长通路清真寺管理委员会召开全委会,选举产生第二届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马则周。
  8月13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不能恢复长春“造福观音圣场”。
  8月26日
  《长春日报》以“省下一分钱,节约一两米,献上一片心”为题,报道长春市四教爱国组织向灾区捐献粮款物资情况。
  9月6日
  长春市公安局、市外事办公室、市宗教事务处,联合发出《关于接待国外宗教团体和人士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12日
  长春市基督教会为苏赛光(女)举行按立牧师典礼。
  10月15日
  长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布《关于加强回族墓地管理的通告》。
  10月24日
  召开长春市宗教界普及法律知识动员会议,在宗教界中广泛宣传法律知识。
  10月
  长春市红卫纸盒厂全部从般若寺迁出。
  11月3日
  长春市天主教堂本堂神甫曹鸿文病逝,享年74岁。
  11月15日
  长春般若寺成立首届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释成明。
  11月2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关于恢复宗教事业费开支单列计划》的请示。
  12月2日
  长春市天主教成立教务委员会,通过了《章程》,主任张翰民。
  12月8日
  长春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澍培和尚圆寂,享年90岁,15日荼毗。
  12月29日
  长春市伊斯兰教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30日闭幕。选举产生第二届委员会,主任满敬恒。
  1987年
  2月2日
  长春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主任、九台镇清真寺阿訇马清奎,因病逝世,享年77岁。
  2月10日
  长春般若寺举行寺庙请职仪式,产生执事班子。
  3月5日
  召开长春市四教爱国组织负责人联席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
  4月24日
  长春市四教财务工作进行联合检查,成立长春市宗教界财务管理监督小组,通过《小组工作条例》。5月15日结束。
  5月9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在般若寺举办素餐,招待香港海会莲社尼僧常照。
  5月10日
  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长办发〈87〉14号文件发出,转发市政府宗教事务处《关于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宗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6月30日
  长春市基督教爱国委员会和市基督教协会,共同讨论通过《关于发展慕道友处理求洗入教问题的规范条例》。
  6月
  长通路清真寺创办自养企业铆焊厂。
  7月13日
  召开长春市宗教界妇女第一次代表会议,决定成立长春市宗教界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马淑琴。
  8月12日
  在榆树县召开长春市“新时期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为主题的研讨会,与会者30余人,13日结束。
  8月14日
  在榆树县召开长春地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会议,传达吉林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8月中旬
  长春市财政拨款5万元,维修长通路清真寺大殿前檐。
  9月6日
  长春市妇产科医院就1957年拆除基督教会原外国牧师府问题,与市基督教会达成协议,补偿1.5万元。
  9月21日
  吉林省城乡建设承包开发公司与长春市基督教会,就拆除原基督徒聚会处房产(599平方米)问题达成协议,赔偿教会5万元。
  9月23日
  般若寺举办佛像开光法会,东北三省僧人近千人参加。香港回长春探庙的尼僧演勤参加了法会。
  10月13日
  长春市基督教会接待韩国钟振堂株式会社社长李钟根、理事郑镇英访问。
  10月24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138号文件,确定长春市长通路清真寺和九台县胡家回族乡蜂蜜营清真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0月27日
  原般若寺方丈、长春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名誉会长、市人大代表王有璋(法名释仁信)病逝,享年74岁。
  11月1日
  台湾省同胞徐文慧女士,携女儿到长春访问天主教堂。
  11月17日
  长春市伊斯兰教协会召开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决定调整协会人选,增选马延增为名誉主任,孙国彦为副主任。18日闭幕。
  12月8日
  九台镇清真寺维修工程竣工(1984年10月动工)。
  12月10日
  长春市天主教爱国委员会和教务委员会,联合召开八届三次、一届二次全委会,讨论通过长春市天主教会《外事接待工作暂行条例》、《教务管理暂行条例》、《各堂区堂务管理暂行条例》。
  12月27日
  长春市基督教会接待日本国《世界报》编辑局论说室室长池永达夫访问。12月31日
  长春市开始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汉族地区寺庙管理条例》。
  1988年
  1月7日
  中国佛教协会理事、吉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般若寺首座释息梵和尚圆寂,享年76岁,13日荼毗。
  3月6日
  长春市宗教界妇女工作委员会召开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表彰座谈会,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14名宗教界妇女给予表彰,颁发奖状。4月18日
  举办长春市宗教界人士学习座谈会,与会者48名,听取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宣讲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办法、对台政策等,23日结束。4月22日。
  长春市基督教会同意榆树镇基督教活动点韩英贤为牧师,6月26日正式举行按立韩英贤牧师和献堂典礼。
  5月17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市宗教事务处《关于长春般若寺路南原造福观音圣场的管理规定》。
  5月18日
  长春市伊斯兰教协会委员、南关区政协常委、长通路清真寺管委会副主任马雨田,因病逝世,享年81岁。
  5月26日
  长春市基督教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联合召开全委会,传达全国基督教两会四届一次常委会文件。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王德才到会,作《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报告。
  5月31日
  长春般若寺举行典礼,正式全面对外开放。
  6月29日
  德惠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船厂村基督教活动点,成立爱国领导小组。
  7月14日
  长春市基督教会接待美籍韩国人、联合圣经公会亚太中心总干事崔灿英夫妇访问。
  8月3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负责人出席吉林省宗教工作会议,6日闭幕。
  8月12日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局长任务之,视察长春市宗教工作,14日视察农安县小八家子天主教徒聚居村。
  8月28日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常务委员、吉林省伊斯兰教协会主任、吉林省人大代表、市伊斯兰教协会名誉主任哈吉·马延增阿訇病逝,享年78岁。
  9月23日
  长春市基督教会召开座谈会,庆祝中国基督教三自革新运动38周年。
  9月30日
  河北省保定地区天主教地下教会神甫张××等2人,在农安县新刘家乡教徒刘家,非法聚会做弥撒。
  10月24日
  长春市基督教爱国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我是一个爱国教徒”为主题的讨论会。
  11月12日
  长春市宗教事务处召集四教爱国组织负责人会议,研究各宗教活动场所防火问题。
  12月8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邀请宗教界人士,召开各教负责人联席会议,听取宗教界人士对市宗教事务处的工作要求和意见。
  12月20日
  长春市天主教召开爱国委员会扩大会议,学习和讨论关于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等问题。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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