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阿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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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4413
颗粒名称: 三、阿訇
分类号: B967.234
页数: 2
页码: 94-95
摘要: 本节记述阿訇是波斯文的音译,汉文有异写“阿洪”“阿衡”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是对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一般主持清真寺教务,为“海里凡”教经。担任教坊的最高宗教首领、“经文大学”教师的阿訇,称“开学阿訇”。
关键词: 长春市 阿訇 清真寺

内容

阿訇是波斯文的音译,汉文有异写“阿洪”“阿衡”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是对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一般主持清真寺教务,为“海里凡”教经。担任教坊的最高宗教首领、“经文大学”教师的阿訇,称“开学阿訇”。
  阿訇的职责,是全面主持清真寺教务。具体工作是向穆斯林讲经传道,传授宗教知识,培养“海里凡”,主持婚礼、葬礼,以及带领寺内其他宗教职业人员,在寺内礼拜或参加穆斯林各家的祭祀等活动。阿訇是信徒们请来的。长春市各清真寺的阿訇,早期,原籍大多是山东、河北两省。阿訇一生的宗教活动地点,流动性比较大。阿訇三年一任,亦可连任。开斋节为起止时间,由当地当时“乡老会”或穆斯林代表决定,由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持,或聘或辞。辞聘方法:(一)在任阿訇,任届期满后不论愿意留任与否,按制度在开斋节时,都得主动向众穆斯林提出,请乡老会(今管委会)考虑。众穆斯林要求留任,可当场表示应允,否则即行辞退;(二)清真寺新聘阿訇,事先由寺内管事人员或穆斯林与外界联系,通过发聘书方法请阿訇到任,寺内管事人员举行见面礼,也有的设宴,即摆“公席”请阿訇上任。
  阿訇的待遇:(一)经济生活方面,除参加葬礼以及各家的祭祀等宗教活动,有“经礼”等收入外,解放前,由当地穆斯林每年给一次“束修”,供阿訇养家糊口之用。经济收入宽裕的清真寺,亦可从寺的经费中直接支给,数额不等。解放后,阿訇、掌教等宗教职业人员的经济生活来源,除有单位工资收入、宗教活动收入外,均由该寺经费或政府部门,发给适当生活补贴。一般来说,保持阿訇的生活水平相当于当地群众中上等的状况。(二)政治生活方面,一些德高望重者,多年从事宗教职业者,有的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各级人民政协委员。长春地方,被选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伊斯兰界人物,1988年10月统计15名,其中在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1人,各级人民政协委员14人。例如马延增阿訇,被选为吉林省人大代表。满敬恒阿訇,被选为吉林省和长春市政协委员。马淑琴(女)阿匍,被选为吉林省妇联执委、长春市政协委员。
  “文化大革命”前的1963年,据不完全统计,长春地区有阿訇30名,当时的平均年龄57.7岁。1988年统计,长春市区和五县宗教职业人员32名,其中阿訇17人,掌教10人,刀师傅5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长春市志 少数民族志·宗教志下卷》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长春市志的宗教志,宗教包括宗教工作机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道教、人物、大事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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